安省搬迁两个发电厂事件,前后始末究竟什么回事?究竟又让纳税人损失多少?是否是不必要的耗费?
这件事太复杂,因此大家的记忆都是一段段的,新闻亦都说不清楚,一般市民更是难以记得清楚。下面只是简单的介绍时间表及部份细节。
事缘2009年,安省自由党政府计划在南安省的奥克维尔Oakville及密西沙加,建两座煤气发电厂,这是全省19座煤气发电厂的一部份,以取代取消的一些燃煤发电厂的需要。一开始,当地居民就强烈反对这两个选址,认为在人口茂密的地区,特别是在医院及学校附近起建发电厂,担心对居民健康有害。
记得当时新闻一直都有报导,居民不仅发动示威,还举行多次公众大会,但是省政府坚持不会改变计划。但是在2011年十月省选前,自由党见到民调支持率节节下降,已经被进步保守党逼近,甚至超前,在这火烧眉毛之际,自由党于选举前一个星期宣布取消在密西沙加建发电厂的计划。当时电厂已经完成了三成工程,反对党就攻击说,这明显是为了选举做的政治决定,此一行为非常cynical,即使是一项没有花费的决定,都让人感到不能苟同。
结果在十月六日的省选中,自由党仅仅以一席之差(51席)当选少数执政,维持政权。而密市选区一个议席,由自由党的财政厅长苏沙Charles Sousa以51%的得票率,仅仅维持住。搬电厂的决定被公认是关键之一。反对党说,加上一年前关闭奥克维尔电厂的决定,关闭两个电厂的决定,使得自由党一共保住了四个议席。(至于关闭奥克维尔电厂,也是因为该区自由党议员见自己支持度大受影响,逼迫政府改变决定。亦非基于行政考虑。)
反对党要知道,关闭两个电厂换取自由党四个席位的决定,究竟要花多少钱。之后的发现就越来越令人气愤。
第一,反对党要知道,大选前关闭电厂的决定究竟是谁做的决定?其间有无政治考量?而电厂工程停止后,将来将搬迁到何处?会多花多少钱?
反对党在议会中质询时发现,搬迁电厂的决定居然是由自由党竞选委员会所做,这样说来就完全是政治考虑,而非行政考虑。如果属实,将来多花的费用,是否应当由自由党付出?而非倒霉的纳税人?
幸好自由党以少数当选,反对党联合起来可以组织委员会进行调查。调查期间,新任的能源厅长本特利Chris Bentley拒绝向委员会提交与搬电厂有关的所有文件。反对党以多数地位,指控本特利藐视议会,结果本特利被迫交出几千份文件,但是反对党发现,至少有两千份文件是被修改或编辑过。
如果反对党继续追下去,本特利有可能坐牢。而参与决策及掩饰的人亦有可能面临刑事指控。就在此时,2012年十月15日省长麦坚迪宣布辞职,并且使用特权宣布中止议会。一般相信,如果本特利或是麦坚迪等人被发现掩饰或篡改证据,有可能是刑事罪,因此麦坚迪才会出奇不意的辞职。但是他中止议会的行为就让反对党十分愤怒,因为他等于是因为一己的不法行为,将代表民意的议会程序中止了。这是背叛民主议事的极端作为。而几个月后,本特利厅长也辞职了。
2013年六月,自由党的代表选出韦恩Kathleen Wynne为新党领,也就成为新的省长。她其实是前任政府的阁员及副省长,又是竞选运动的共同主席,但是她说,搬电厂的决定她无份参与。反对党都说不信。
搬电厂费用:
最初自由党宣称,拆卸密西沙加的电厂及搬迁,只要一亿九千万元,(虽然对于纳税人来说,已是天文数字。)而搬迁奥克维尔的电厂,就只要四千多万元。麦坚迪在辞职后,2012年11月出席听证会时,还坚持这个数字。
但是反对党一开头就不相信这两个数字。新当选的省长韦恩在反对党压力下,要求审计总长调查取消两间电厂的费用。在调查委员会施压下,省府官员改口说,找到了一批原来说不见了的相关文件。之后(2013年四月)审计长麦卡特Jim McCarter提出报告说,单单密西沙加电厂的搬迁费用就高达两亿七千五百万元,比自由党原先说的多出八千多万元。韦恩省长再一次为此道歉。
六月时,安省私隐专员Ann Cavoukian用严重的语气指控说,前省长麦坚迪办公室的高层,将电邮里的有关搬电厂的部份都删除了,她指这是一项刑事行为。为此省警OPP展开调查,(目前仍在调查中)。与此同时,新民主党也指,麦坚迪的幕僚更私下迫使(同是自由党的)议会议长改变决定,取消判自由党议员因为拒绝交出文件所犯的藐视罪名。(此举接近干预司法,是比藐视议会罪名更严重的行为。)
稍后,去年十月,新上任的审计长Bonnie Lysyk再提出报告,说搬迁奥克维尔的电厂到Napanee的费用更高达八亿元以上,而且有可能高至十一亿之多,比自由党原来估计的四千万元至少多了20倍。
所以搬迁两间电厂,一共就要花费大约11-15亿元之间。反对党说,自由党用十几亿元只为了保住四个席位,每个席位至少两亿五千万元。但是要省民买单。
其实审计长Bonnie Lysyk的报告中,还对自由党投掷了一颗更大的炸弹,就是说,省府原来不必承受损失的,也就是一毛都不用花。Lysyk在报告中指,安省电力局OPA曾对她指出,自由党在毁约之后,原本不必承受任何损失,因为在原有合约下,省府可以什么都不做,等合约自动失效。因为如果当地居民反对,或其他原因导致电厂无法兴建,省府是无须赔偿的。而且奥克维尔市长曾经表示,他会一直告到最高法院,这就给省府一个机会可以自然毁约。承建商就不能索取赔偿。
省府不是不知道这个附议,但是麦坚迪政府却选择在新址建电厂,这样就牵扯上搬迁电厂及耗费巨资。据审计长在报告中指,是省长办公室坚决这样做,原因是要维持承建商(Trans Canada Energy)不受损失。连Lysyk都说,正当的做法应当是让OPA「随他去」,以达到对纳税人最好的结果,而不是拆卸建了一半的电厂,再迁到新址,多花一大笔钱。这还不算将来在新址的电厂生产的电,要经过电缆运回奥克维尔,据说未来20年都要因此再付费。
反对党说,自由党这么做只因为不想在选举前制造声浪,(担心对方提出控诉,影响选举),就慷纳税人之慨,大笔一挥开了巨额支票。而韦恩就再道歉一次。
结论:
麦坚迪政府一直说,两个反对党也都支持关闭电厂的决定。事实是,反对党当初就反对建这两座电厂,是自由党一直坚持兴建,拖到最后才因为政治理由取消。如果自由党认为兴建电厂是正确的决定,可以坚持下去,而无须由纳税人承受损失。为了四个席位,让纳税人负担巨大损失,是第一个不是。
其次,原有合约中述明,如果发生意外电厂无法兴建,省府无须赔偿。但是自由党为了选举前不横生枝节,大方的同意拆迁电厂,让承建商在新址起建电厂,维持承建商的利益。又是为了自己的政治权力,将纳税人置于不顾。
两位审计长及一位隐私专员的报告,都足以构成爆炸性的后果,成为每天新闻头条,但是主流传媒都是轻描淡写的据实报导。完全不像报导联邦上议院议员多申报九万元的新闻一样,长期的穷追猛打。而且对于韦恩省长的道歉,也都照单全收。很多评论员并赞美韦恩,说她的道歉非常直接诚恳,认为哈珀总理应当像她学习,这样上议员丑闻就不会闹得这样大。在之后的记者会中,没有记者对麦坚迪或是韦恩穷追猛打,反而认为韦恩应当在福特「丑闻」事件中插手干预,接管市府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