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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和房客一起住,你也可以不等租约结束,直接填写form N7赶人,10天之后他必须走,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有规定

Termination for cause, reasonable enjoyment of landlord in small building

65 (1) Despite section 64, a landlord who resides in a building containing not more than three residential units may give a tenant of a rental unit in the building notice of termination of the tenancy that provides a termination date not earlier than the 10th day after the notice is given if the conduct of the tenant, another occupant of the rental unit or a person permitted in the building by the tenant is such that it substantially interferes with the reasonable enjoyment of the building for all usual purposes by the landlord or substantially interferes with another lawful right, privilege or interest of the landlord. 2006, c. 17, s. 65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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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家园 / 房东 / 怎样请小留租客走人?住进来一个多月即带女人留宿。先是抵赖,
    抵赖不成,便称租房协议上未写此类要求,证明协议上有不留宿他人、不养宠物、不吸烟三条,又说协议是非法的。而当初是他强烈要求签署这份协议的。租期是4个月(9月到12月)。昨天通知他到期后不再续约,他反应强烈,还Call来警察。警察来了问了一下,就说先找LTB。按照协议,我需要在年底前60天给小留一份书面解约通知。各位有解约通知的样版提供吗?最好是简明扼要的。谢谢。
    • 协议用处不大,租期结束了不再续约是违法的,除非租客自己要走,60天通知也是违法的,除非自住。租客违约的部分你可以去LTB申请赶人。只要付钱不损害房子就让住吧,多要点钱完事 +6
    • 临时客人住宿是合法的,租约禁止是不合法的。租期结束了不再续约也是不合法的。你以为是在强国,除非这个租客不想跟你搞,否则你没法赶走 +5
      • 滑铁卢大学提供的宿舍明确规定, 外人留宿不得超过24小时。
    • 小留这么懂租客法!如果他没有和房东住同一个房子,房东不能阻止他留宿别人
    • 卖房应该可以。
    • 协议是契约,双方签字就表示对双方有约束力。上面很多人不太懂什么是法律,如果没有约定房东禁止房客留宿他人才是违法的。 +1
      • 自己签的协议不能与政府规定相冲突,否则无效 +10
        • 法律上不冲突,如果双方同意可以另行规定只要不侵犯第三方利益。 +2
      • 租客法的原则是:房子是租客的“家”,不是房东的 +5
        • 这个不矛盾。
      • 违法不违法是LTB说了算,自己做不了主。自己如果判断违法可以去LTB申诉。
        • 任何双方同意的补充约定只要证明不是被误导或者被强迫的都是有效的。 +2
          • 有矛盾了,只能按RTA做。我知道有的人超过guidelines加租,后来租客去RHEU, 把钱要了回来。
            • 如果双方签了同意加租的协议当然租客赢不了,单方加租就违法了。
          • 最终还是LTB说了算,很多有效的东西到了LTB就无效了
    • 小留是中国人吧,可以按中国规矩办。找他上级领导谈谈。不一定要赶人。毕竟拿到签证不容易。 +1
      • 火车头这个狠! +2
      • 如果还不行就推荐到教堂去忏愧吧 +2
        • LTB说了算
      • 就这么干!
    • 谢谢各位回复。想确认一下:own use (小孩毕业要回来住)以及准备卖房这两个原因,可以终止租约了吗?两个原因都是真实存在的,孩子年底毕业,明年春夏卖房。

      目前我(即房东)以及两个中国留学生住在里面。一个不错,住了过一年了。另一个刚搬进来就弄事的,人渣,绝对不想再租了。
      • own use可以赶人,90天notice贴1个月租金,租客也可以等ltb判决后在走,房东就跪了,
        • own use 要自住一年,不能卖房,不能装修,不能出租。 +1
          • 为什么不可以装修?房东住在里面也可以装修。 +2
        • 为何”贴一个月租金“?别把毛病当自然。 +1
      • 共享厕所啥的不适合民用租务法,可以直接赶走,提前搞清楚细节再下手 +2
        • 对头, LTB 不管这种share卫生和厨房的rooming house。
        • 这才说到点儿上。share卫生间,或厨房的,不归LBT管。如果证据确凿(有图片),直接往外扔东西,换锁。
    • 你干嘛不准他带女朋友来住呢?比家长管的还严格。 +5
      • 就是,除非楼主能解决租客的生理需求 +3
    • lz终于懂了 房东=loser,社会最底层,没啥法律保护房东
    • 那看来卖房的理由比较好。卖前需要整修一下,自住连装修都不能搞?
      • 卖房每天都有很多人来看房子,租客烦了自己也会走人。
        • 租客要24hours notice,房东也要跪了,
        • 好办法!
        • 我有一出租房,租给两个本地人,是普通朋友关系。去年一月给通知,要卖房,请他们另觅住处。就是不肯搬。如何是好?谢谢
          • 房价叫低一点,一定每天都有经纪带人来看房子,烦死租客了他们就会自动搬走
            • 谢谢
      • 卖家是无法驱赶,只有买家自用能赶人,当租客交房租时,几乎无法驱赶租客,困难重重, +2
        • 卖房的理由不行?前面不是有同学说过自用和卖房都可以吗?
          • 卖房不是理由,只有自住能赶人,
            • 谢谢。这样明确了。问题是自住了,一年内不能搞装修吗?
              • 我没见过不让装修的条款,仅仅不让出租,
                • 谢谢。那就可以装修好了再卖掉了。前面有人说自主住的话,一年内不让装修。所以有点疑惑。
                  • 网上的东西,每个人理解不一样,只可以做参考。
            • 还有一个问题,自主的话,可以只赶两个租客中的一个吗?那个人渣住的正好是我孩子以前的房。以现在毕业了,要回来住的理由,能否只赶特定的一个?
              • 你啥意思?你是共享厨房?共享厨房的不受保护,可以直接赶人,
                • 是啊,我和两个租客是共用一个厨房,他们两个共用一个卫生间。

                  直接赶人的话,什么理由和手续?
                  直接赶的理由和手续?太好了
                  • 这种不受保护,ltb不管,给个1周notice直接赶人,
                    • 太感谢了。需要两个一起赶吗?另外,有这种notice的样本吗?
                      • 你和小留商量一下,选一个双方都接受的结果,你有主动权,
                        • 不想商量了。对方人品极差,早走早好。能留下那个好的租客吗?
                          • 别吵架!能把警察找来的一定不是善茬! +1
    • 为什么租给小留?图租金高?
      • 房子靠近大学。租金要得比别人便宜,一点不贵。
    • LTB有专门的表格给房东用来结束租约,进来看~

      https://tribunalsontario.ca/ltb/forms/,看Forms for Landlords部分,有几乎所有房东们可能用得上的表格

      按你的情况,可以用N12(给自家孩子自住)或者N13(要装修)

      按格式走,不要给爱耍无赖的人留下任何把柄。

      Good luck!

      • 如果你和房客一起住,你也可以不等租约结束,直接填写form N7赶人,10天之后他必须走,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有规定

        Termination for cause, reasonable enjoyment of landlord in small building

        65 (1) Despite section 64, a landlord who resides in a building containing not more than three residential units may give a tenant of a rental unit in the building notice of termination of the tenancy that provides a termination date not earlier than the 10th day after the notice is given if the conduct of the tenant, another occupant of the rental unit or a person permitted in the building by the tenant is such that it substantially interferes with the reasonable enjoyment of the building for all usual purposes by the landlord or substantially interferes with another lawful right, privilege or interest of the landlord. 2006, c. 17, s. 65 (1).

        • 谢谢提供信息。不过我这种share kitchen with landlord 应该不适用LTB了。
          • 可以。share kitchen or washroom之一 都可以。
    • 这种短租的也要签租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