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
中午大概是大家最快乐的时候了。三三两两的同事们拿了外卖,边吃边聊。今天老板在公司吃饭,我提前给酒店打了电话,老板的御用厨师十一点四十五分准时把餐送了过来。老板吃饭很是讲究,饭前一个小时的时候就不再喝茶,第一道要吃的,永远都是一小碗汤。那只碗也非常精美,有着古代仕女的图案和金红色的边纹,瓷也精细,看不出半点瑕疵。当然,汤勺也是专用的,是一把银色小勺。菜呢,一般是三素一荤,没有辣椒。主食有的时候是米饭,有的时候是汤面,很少的情况下才是河粉。因为老板吃别人做的河粉,怎么都不如自家保姆做得地道。
今天老板心情仿佛不太好,从开始吃饭就没有说过一句话,可能他在想什么事情,于是我也不敢插嘴。当老板用他的专用小银勺送下最后一口汤的时候,他缓缓抬起头:“秦姗,下午不用来了,让勇子送你回去,换件漂亮衣服,晚上直接到酒店,今天是重要的客人,穿这个不好。”他沉郁着脸,打开抽屉,拿出一叠钱,放在我面前:“去换件颜色鲜艳的,要是没有,马上去买。”
我口中的汤险些没咽下去,勉强了几次,终于顺过了那口气:“老板,就照您说的办。”
我知道自己最近穿着太死板,几套刻板的咖啡色西装换来换去。从前还会在胸前或者领口别个领花,现在连这小小的装饰都省略了。头发也不再用心打理,拉直以后,或者披着,或者梳个马尾。总之,什么都越来越随意而简单。这当然是有原因的,大概我真的是感觉到一种无形的恐惧,对鲜艳漂亮的衣服有了本能上的抵触。
勇子在司机办公室昏昏欲睡,臭气又益满了房间。他从来不懂得体谅别人,我想刚刚吃过饭的人,都不愿马上来到这个房间。这只猪,仿佛从来都不愁将来。以他的话说,给老板开了这几年的车,怎么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以后不干司机了,至少也能当个部门经理啥的。看,他在脸上盖了一本杂志,仰面晒着暖洋洋的太阳。
“勇子,走,送我回去。”我一手掀开他的盖头,说。
阳光照在他的脸上,他睁不开眼睛,抱怨道:“小姐姐,刚吃完饭,你就不能晚点儿回家啊?”“晚点儿?和老板说啊。”我没好气,只觉得刚刚过了喉咙的美味此时一直往上涌。
“小姐姐,刚吃完饭就运动对身体不好啊。”勇子低声嘟哝着。
“这样吧,你给我钥匙,我自己开回去,怎么样?”我忽然来了兴致。
“秦小妹,你这不是想让我下岗吗?”
秘书和司机,好像本身就是一对天生的搭档,我们也是。勇子的确是一个很好的人。他的打扮很是有一套,穿着从来都是很得体,不会喧宾夺主,嘴也特别紧,也不会说不该说的话,大概这也是他能够一直做下来的原因之一。其实他在老板身边的时间,比我还要多。
“把你送回去,我呢?”他终于懒洋洋地往起抬他沉重的屁股。
“我去洗澡换衣服,你在我家睡觉吧。”我说。
“呵呵,想……就是不敢……我在车里等你就行,不用着急。”
“勇子啊,晚上的饭局你也听说了,今天晚上开小凯就成,不必动大凯,不要太张扬。”我说。
“小姗,今天晚上见的人很重要?”他问。 我点点头。
其实,我并不知道客人到底是谁,但是,山雨欲来风满楼,从老板的精心准备之中,我也猜到了一些。这个人,一定和公司目前的困境和未来大笔的收入紧密相联。
一切按照老板的意思进行了改头换面:穿了一身酒红色长袖闪着金属光泽的西装套裙和一双七公分高的黑色皮鞋,我练习了半个多小时,才算走得自然。除此之外,那瓶谭昆给我的香水也派上了用场。可是,当大勇来接我的时候,还说不够性感,缺点什么。在晚宴里总得有点装饰才行。于是,我们去商场他帮我挑选了一条由古铜色金属包裹、很野性的紫晶项链。这链子和我不太白的皮肤搭配在一起,味道极浓,我不由暗暗欣赏勇子的眼光。
去酒店的路上,勇子很严肃地低声说:“秦秘书,你拿的东西在后座,刚才你洗澡的时候,老板给我打电话,让你抽空把它给了袁秘书,明白了?”我往后看了看,就是那个盒子。抽空,我明白,就是不能让人看到,也不能让人感觉到,还要送出去。
“我先把你送过去,你在那里先安排着,我再去接老板。”
“常姐呢?”
“司机班好几个人,随便谁都能送来。老板下午也没在,回家睡了一觉。”
只要有常姐,我就放心多了。有的时候,我感觉,常姐那瘦弱的身体里面,孕育着一种无法除去的韧性,虽然很纤细,但是很持久。怪不得,大家都说,老板身边真正的秘书,只有常姐。每个极其重要的场合,常姐必然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