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不是反对选择配偶时什么标准都不要,什么条件都不考虑,事实上也不可能。我只是认为,爱情不能作为进入婚姻的决定因素,甚至根本就不应该作为一个选择配偶的考虑因素。婚姻本质上是类似一起开律所那样的合伙人关系,是Business。爱情是成功的Business的结果,而不是原因。
再打个比方,考大学选专业,肯定是尽量选就业机会好的专业,而不是选自己喜欢的专业。因为你学都没学,怎么知道自己会喜欢还是不喜欢?凭猜测吗?凭想象吗?你如果认真去学,取得好的成绩,多半自然就喜欢了。当然也可能尽了最大的努力,怎么都不喜欢。那也是尝试了,努力了,自己的认识也就相对靠谱了。世事无绝对,唯有真情趣。事成与不成,结果好与不好,总得先去做做看。事情的成功是因为人在尝试和努力中找到了如何正确地做事情,而不是事先判断这是否是正确的事情,因为判断不了。
所以我很反感现在那种心灵鸡汤,什么“follow your heart”。Come on, you even don't know where your heart is.
还有说什么“选择比努力重要”的话。这种话都是事后诸葛亮,结果没出来之前,谁知道怎样选择是对的,是好的?选择是自己无法把握的,努力是自己可以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