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女作家庄羽vs郭敬明:到底谁抄袭了谁?
文坛的热闹事儿向来不少,如今又添一桩。郭敬明的第二部长篇《梦里花落知多少》刚刚上市就卖了几十万册,比《幻城》还要火的一塌糊涂。不料,立即有女写手庄羽站出来指称《梦里花落知多少》系抄袭之作,有大量剽窃她的小说《圈里圈外》之嫌。据称,庄羽极为愤怒,已聘请律师积极取证,准备和郭敬明对簿公堂。官司还没开打,媒体的报道早早就出来了。
尽管已经估计这八成又是炒作,还是忍不住到书店买本《圈里圈外》看看。要掏钱的时候猛醒:别是自己已经成了赞助的冤大头还不知道呢。回到家里,从天涯网上免费下载了《圈里圈外》全文,顺便把相关的报道看了看,不禁一声长叹:郭敬明这个85年出生的娃娃,比起“七十年代”的庄羽的老道,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庄羽:《圈里圈外》又一圈
庄羽的文笔一直不错,小说写的不光题材生猛火辣,确实有才华,语言也挺棒,可是多年以来,总没能大火特火起来,也许就缺这么一个契机。《圈里圈外》出版的时候,首印大概只有6000册,《幻城》和《梦里花落》加在一起,印数绝对已经超过百万册,两个人、两本书的官司一打,应该有个比价效应吧?没准儿现在《圈里圈外》已经开始再版加印了。
再者说,这种官司很难有个明确结果,胜诉不容易,败诉也难。即使官司打不赢,因为郭敬明曾经公开说过喜欢庄羽的作品,受过《圈里圈外》的启发,庄羽已经立于不败之地,不会有什么损失,完全可以放心地义正词严,好好过一把原告的瘾,以受害者的形象取得道德上的优越地位。舆论的同情与支持,知名度的飞速飙升都是可以预见的。
庄羽是记者、编剧出身,“文化圈”和媒体的朋友着实不少。这种极富娱乐性的官司,既能充分满足我们媒体的“逐臭欲”又能给市民的茶余饭后提供谈资,又何乐而不打?
最佩服庄羽的还不在这儿。《梦里花落》今年7月份在《萌芽》杂志连载,庄羽8月份就发现“情节和语言惊人地相似”,可庄羽能够做到隐忍不发,直到《梦里花落》出版发行了几十万册之后,才抓住出击的最佳时机,可能的获益因此数倍于前,实在是够稳健,够成熟。
这一个接一个的“圈”,要套牢毛孩子郭敬明还不是轻而易举吗。
郭敬明:花落了,梦没醒
本来以为能写出《幻城》的郭敬明有多了不起,现在看来,出了书的孩子他还是孩子。
据某报载,几个月前郭敬明接受采访,问到他近来最喜欢的作家,竟然还老实回答:是庄羽。人家正紧锣密鼓地筹备和他打官司,他却还在梦里。
如今《梦里花落》被指“大量抄袭”《圈里圈外》的“痕迹”,很多都是书中用来表现时尚和另类生活的小噱头、小道具。就算是生活中的颓废青年确实都离不开名牌服饰、酒吧、蹦迪、飙车、麻醉剂,就算是那个城市里供他们发泄多余精力的就那么几个地方。即使对塑造人物形象再有典型意义,为什么不能刻意改成别的东西?“燕莎”能不能改成“赛特”,“雕刻时光”可不可以换成“昨日再现”?不用“路易·威登”用“杰西亚”行不行?如今这些无足轻重的小细节被收集作为“雷同”的证据,实在太不值得了。
早就发现郭敬明有个毛病,他的语汇出奇地丰富又出奇地贫乏,他的书里,某些词某些句子会毫无必要地反复使用。这小子在写作上肯定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和偏执狂,估计他会坚定地认为,在斯时斯地斯光景,能够充分表达他感受的语句永远是唯一的,是无法割舍的。他还在这里如醉如痴,好像令狐冲的“独孤九剑”,把各种剑招、拳招、掌招都融入自己的武功里,已经再无招式可循。不料突然被人找出,“吃饭是挥舞着鸡爪子”是为抄袭。郭敬明给《梦里花落》的一个主角起名“顾小北”显得尤其弱智,和《圈里圈外》的“张小北”太近了嘛,郭敬明的想法也许是纪念那次阅读对自己灵感的触发,然而这种自作多情的行为只能引来麻烦。
郭敬明目前面临最大的麻烦是:实际上现在他无论怎么做,客观上都会给对方带来好处。他的反应越激烈就越有效果,而沉默又可以等于默认。他已经必须义务参加演出,想不玩都不行。
《圈里》和《梦里》:还有什么可说的?
两本书都认真学习了,说《梦里花落》抄袭了《圈里圈外》实在是太勉强。两本书表面上风格相似,核心部分大相径庭。《梦里》表现的是青春后期的酸涩与叛逆,《圈里》则是这个社会上最堕落的群体,一些已经完全残疾的心灵的写照。穿的西装同一个牌子,在同一个地方狂欢放纵,实际上却是两个人,伤心人各有怀抱。
要说骨子里的相似,我觉得那个《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和《圈里圈外》倒真是近亲。故事背景从成都拿到北京,大款、导演,编剧换成老总、部门经理,陈重就是女初晓,初晓就是男陈重,那种对自己彻底的放弃,对真实感情的彻底怀疑,恬不知耻地享受糜烂生活又彻底地鄙视它,从人物性格到氛围一模一样。
说这个抄袭,说那个抄袭,其实《圈里圈外》对自己好些地方的“借用”倒要当心了:该书开头部分前2段,“我习惯按猪的方式把这个令人迷醉的城市分成若干圈,工作圈、娱乐圈、朋友圈、文化圈……”,等等等等,如果听过盘古乐队的《猪三部曲之圈》,二者之间的亲缘关系一目了然。随手再举一例,《圈里圈外》47章一大段,“高原认为,一个女人应该有气质,如果没有气质,她就应该长得漂亮,如果她不幸长的又很抱歉,那她就应该体贴人……如果她……那她就只有等缘分了”,太熟悉了,这不是几年前《读者文摘》刊载过的一片翻译文章吗?相信知道的读者决不在少数。庄羽也许写的手滑了,唰唰唰,一“借用”就是几百字,如果哪天老外作者高兴了,来告《圈里圈外》跨国抄袭,真不知道庄羽如何应付。
这几天网上对庄羽和郭敬明的官司议论很多,时有妙语,萌芽网上一个孩子说:“这好比某人偶见一相貌与自己相似者,暴怒之下,当即持刀追砍,一边砍一边吼:叫你抄我!叫你抄我!”真是令人绝倒。
还有一点顺道提提,请注意鄙人的此篇文章,前两个小标题明显化用了《圈里》与《梦里花落》的书名,罪证昭彰。我正满怀期望地等待着:如果庄羽和郭敬明两个人都能来告我抄袭,打场官司,那我该火成什么样啊?
郑重声明:不是原创别告我抄袭啊!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文坛的热闹事儿向来不少,如今又添一桩。郭敬明的第二部长篇《梦里花落知多少》刚刚上市就卖了几十万册,比《幻城》还要火的一塌糊涂。不料,立即有女写手庄羽站出来指称《梦里花落知多少》系抄袭之作,有大量剽窃她的小说《圈里圈外》之嫌。据称,庄羽极为愤怒,已聘请律师积极取证,准备和郭敬明对簿公堂。官司还没开打,媒体的报道早早就出来了。
尽管已经估计这八成又是炒作,还是忍不住到书店买本《圈里圈外》看看。要掏钱的时候猛醒:别是自己已经成了赞助的冤大头还不知道呢。回到家里,从天涯网上免费下载了《圈里圈外》全文,顺便把相关的报道看了看,不禁一声长叹:郭敬明这个85年出生的娃娃,比起“七十年代”的庄羽的老道,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庄羽:《圈里圈外》又一圈
庄羽的文笔一直不错,小说写的不光题材生猛火辣,确实有才华,语言也挺棒,可是多年以来,总没能大火特火起来,也许就缺这么一个契机。《圈里圈外》出版的时候,首印大概只有6000册,《幻城》和《梦里花落》加在一起,印数绝对已经超过百万册,两个人、两本书的官司一打,应该有个比价效应吧?没准儿现在《圈里圈外》已经开始再版加印了。
再者说,这种官司很难有个明确结果,胜诉不容易,败诉也难。即使官司打不赢,因为郭敬明曾经公开说过喜欢庄羽的作品,受过《圈里圈外》的启发,庄羽已经立于不败之地,不会有什么损失,完全可以放心地义正词严,好好过一把原告的瘾,以受害者的形象取得道德上的优越地位。舆论的同情与支持,知名度的飞速飙升都是可以预见的。
庄羽是记者、编剧出身,“文化圈”和媒体的朋友着实不少。这种极富娱乐性的官司,既能充分满足我们媒体的“逐臭欲”又能给市民的茶余饭后提供谈资,又何乐而不打?
最佩服庄羽的还不在这儿。《梦里花落》今年7月份在《萌芽》杂志连载,庄羽8月份就发现“情节和语言惊人地相似”,可庄羽能够做到隐忍不发,直到《梦里花落》出版发行了几十万册之后,才抓住出击的最佳时机,可能的获益因此数倍于前,实在是够稳健,够成熟。
这一个接一个的“圈”,要套牢毛孩子郭敬明还不是轻而易举吗。
郭敬明:花落了,梦没醒
本来以为能写出《幻城》的郭敬明有多了不起,现在看来,出了书的孩子他还是孩子。
据某报载,几个月前郭敬明接受采访,问到他近来最喜欢的作家,竟然还老实回答:是庄羽。人家正紧锣密鼓地筹备和他打官司,他却还在梦里。
如今《梦里花落》被指“大量抄袭”《圈里圈外》的“痕迹”,很多都是书中用来表现时尚和另类生活的小噱头、小道具。就算是生活中的颓废青年确实都离不开名牌服饰、酒吧、蹦迪、飙车、麻醉剂,就算是那个城市里供他们发泄多余精力的就那么几个地方。即使对塑造人物形象再有典型意义,为什么不能刻意改成别的东西?“燕莎”能不能改成“赛特”,“雕刻时光”可不可以换成“昨日再现”?不用“路易·威登”用“杰西亚”行不行?如今这些无足轻重的小细节被收集作为“雷同”的证据,实在太不值得了。
早就发现郭敬明有个毛病,他的语汇出奇地丰富又出奇地贫乏,他的书里,某些词某些句子会毫无必要地反复使用。这小子在写作上肯定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和偏执狂,估计他会坚定地认为,在斯时斯地斯光景,能够充分表达他感受的语句永远是唯一的,是无法割舍的。他还在这里如醉如痴,好像令狐冲的“独孤九剑”,把各种剑招、拳招、掌招都融入自己的武功里,已经再无招式可循。不料突然被人找出,“吃饭是挥舞着鸡爪子”是为抄袭。郭敬明给《梦里花落》的一个主角起名“顾小北”显得尤其弱智,和《圈里圈外》的“张小北”太近了嘛,郭敬明的想法也许是纪念那次阅读对自己灵感的触发,然而这种自作多情的行为只能引来麻烦。
郭敬明目前面临最大的麻烦是:实际上现在他无论怎么做,客观上都会给对方带来好处。他的反应越激烈就越有效果,而沉默又可以等于默认。他已经必须义务参加演出,想不玩都不行。
《圈里》和《梦里》:还有什么可说的?
两本书都认真学习了,说《梦里花落》抄袭了《圈里圈外》实在是太勉强。两本书表面上风格相似,核心部分大相径庭。《梦里》表现的是青春后期的酸涩与叛逆,《圈里》则是这个社会上最堕落的群体,一些已经完全残疾的心灵的写照。穿的西装同一个牌子,在同一个地方狂欢放纵,实际上却是两个人,伤心人各有怀抱。
要说骨子里的相似,我觉得那个《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和《圈里圈外》倒真是近亲。故事背景从成都拿到北京,大款、导演,编剧换成老总、部门经理,陈重就是女初晓,初晓就是男陈重,那种对自己彻底的放弃,对真实感情的彻底怀疑,恬不知耻地享受糜烂生活又彻底地鄙视它,从人物性格到氛围一模一样。
说这个抄袭,说那个抄袭,其实《圈里圈外》对自己好些地方的“借用”倒要当心了:该书开头部分前2段,“我习惯按猪的方式把这个令人迷醉的城市分成若干圈,工作圈、娱乐圈、朋友圈、文化圈……”,等等等等,如果听过盘古乐队的《猪三部曲之圈》,二者之间的亲缘关系一目了然。随手再举一例,《圈里圈外》47章一大段,“高原认为,一个女人应该有气质,如果没有气质,她就应该长得漂亮,如果她不幸长的又很抱歉,那她就应该体贴人……如果她……那她就只有等缘分了”,太熟悉了,这不是几年前《读者文摘》刊载过的一片翻译文章吗?相信知道的读者决不在少数。庄羽也许写的手滑了,唰唰唰,一“借用”就是几百字,如果哪天老外作者高兴了,来告《圈里圈外》跨国抄袭,真不知道庄羽如何应付。
这几天网上对庄羽和郭敬明的官司议论很多,时有妙语,萌芽网上一个孩子说:“这好比某人偶见一相貌与自己相似者,暴怒之下,当即持刀追砍,一边砍一边吼:叫你抄我!叫你抄我!”真是令人绝倒。
还有一点顺道提提,请注意鄙人的此篇文章,前两个小标题明显化用了《圈里》与《梦里花落》的书名,罪证昭彰。我正满怀期望地等待着:如果庄羽和郭敬明两个人都能来告我抄袭,打场官司,那我该火成什么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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