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异最终归结于检控官如何将事实适用于《刑法》的自卫规则。刑法第34条和第35条规定,如果某人的行为是对武力威胁或实际使用武力的“合理”反应,或者是为了阻止某人未经许可进入或破坏财产,那么他就没有犯罪。
刑法还列出判定该行为是否合理的几个因素,包括是否有其他应对袭击的方法,是否有人持有武器,以及双方之前是否有过冲突。
加拿大人什么时候可以使用武力自卫?
Global News的另一则报道称,加拿大有三个严格的标准,规定了加拿大人可以在不面临入狱的情况下,如何以及何时保护自己、他人或自己的财产。
刑事律师Solomon Friedman说:“首先需要的是对即将到来的死亡或他人严重身体伤害的合理恐惧。”
换句话说,一个人必须有合理的恐惧,担心自己或周围的人会被杀害或严重受伤。如果不是这样,你就不能使用致命武力来保护自己。
《刑法》中的自卫部分随后询问,所使用的武力是否“出于”保护自己或他人“不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的“目的”。
第三是使用武力的合理性。Solomon Friedman说:“这就是事情变得复杂的地方。因为你如何判断你的行为是否合理?”
什么是“合理”武力?
Friedman说,有“一系列因素”确定自卫行为是否合理。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武力或威胁的性质
即将使用武力的程度,以及是否有其他可用手段对可能使用武力作出反应
此人在事件中的角色
是否有任何一方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器
事件当事人的身型、年龄、性别和身体能力
事件各方之间任何关系的性质、持续时间和历史,包括任何先前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的情况,以及这种武力或威胁的性质
事件各方之间的任何互动或沟通历史
当事人对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的反应的性质和相称性
所犯下的行为是否是对该人明知合法而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