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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tGPT对于同意问题的回复

虽然我不是法律专家,我可以尝试提供一些一般性的建议。在具体实施前,请确保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 如果房产已经出售:

1. **获取证据**
- 尽可能收集所有关于房产销售的证据,包括销售价格、购买方信息和资金转账的证据。

2. **法律诉讼**
- 可以在中国提起法律诉讼,要求分割房产销售所得。在诉讼中,你可能需要证明这个房产是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
-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获得了有利的判决,执行阶段也可能面临一些挑战,特别是如果对方不愿意配合的情况下。

3. **财产冻结**
-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你担心对方会挪用或转移资金,你或许可以申请法院对这笔资金进行冻结或保全,防止其被转移或使用。
- 这通常需要提供一定的证据来支持你的申请,并且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保证金。

### 如果房产还未出售:

1. **财产保全**
- 如果房产还没有被卖掉,你可以尝试通过法律途径申请财产保全,防止房产在诉讼期间被销售。

2. **协商解决**
- 如果可能,你也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一种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协议,比如通过调解或协商的方式解决分割财产的问题。

3. **相关法律文件**
- 确保收集并保存所有与房产相关的法律文件,包括购房合同、付款证明、贷款记录等,以备在可能的法律诉讼中使用。

### 一般注意事项:

- **时间问题**:在法律事务中,时间通常是非常关键的因素。确保及时采取行动,以便不失时机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 **证据问题**:确保收集和保存所有可能的证据,以便在可能的法律诉讼中使用。

- **专业法律咨询**:在进行任何法律行动之前,请务必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你的行动符合当地法律的规定,并且最大限度地保护你的权益。

请记住,每种情况都是独特的,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操作策略需要由专业律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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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家园 / 幸福家庭 / (儿子不认爹 续)怎样保住我的国内房子的一半产权 +1

    我2015年8月搬离了多伦多的住所,留给她,儿子,还有她妈(儿子的姥姥)居住。2017年8月把产权交给了她。Transfer value 18万多。按照当时的市场价算,我估这个移交价值在25~30万,(市价-贷款)再除以2。作为儿子抚养费的我付出的部分。夫妻之间没有抚养赡养。尽管如此这里也包含着巨大的善意。如果我给她18万,她以后再想买到这个房子几乎是不可能的。而我失去了这个房子,也几乎不可能得到类似的居所了。当然这是过去式,无人领情是必然。

    但这毕竟不是现钱。可想而知她又挣钱又管儿子也付出了不少力气心思。所以我在那套国内的房子上也没有争。我也跟他说过那个房子就给她了。她一直出租着,每月相当于几百块的收入我没有要一分。

    国内那套房,是我们结婚后买的,期房,交房,贷款和还清贷款都在婚姻存续期内。唯一一点是,房产证上只有她的名字。因为贷款只用了她的名字。后来房产证回来了,我也没有去争为什么只有她。我觉得家里开始算计你我,就是分的开始。

    直到2023年初她说要卖房了,我签了委托书。她回国去了,说5月8号交房。我到9月底,才问了一句,卖掉了没有啊,分给我一点行不行。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我用“变脸”来形容并不为过。微信也不回,我打了好几个电话,留了好几个言,终于通了一次电话。我表明我的意思,鉴于我现在的生存状态,卖房的钱我想要一部分。离婚了,大家和和气气的,平等对待的,我现在这样子,你想两套房全占,不合适。

    她说这是给儿子的,我说我的部分由我来给。

    本来产权有我的一半,不会因为时间久了就没有了,所以不是我向你索要离婚财产。房证上是你名。如果你卖掉我也是可以追索的。最好双方协商,要是闹到扣押产权或者扣押房款,再打官司,拜托不要闹到那一步。反正没说几句挂了。

    我不知道她怎么跟儿子说的,是不是说她要儿子筹措学费而爸爸不同意,爸爸要伸手,不得而知。

    我根据我的现实状况,没有必要把两套房都交出,搞得自己净身出户。说老实话应该净身出户的是你。要不是我看在过去夫妻情分,看在儿子面上,我会让你难过百倍。相反我一直以善意和扶持的态度,换来无人领情,得寸进尺。未来大概率都还在这片地面上混,互相保持一点尊严。即使不再见面,也不要心生怨恨才好。

    给儿子,我大部分同意,但怎么给,不会大几十万现金存进儿子账户吧,那税务局那边也说不过去呀。而且,也大大超过了学费生活费的数额了呀。

    所以我会要求拿到我的一半。给儿子也我亲自给。

    眼下的问题是,她手里有委托书,有房产证,前段时间又把我的户口迁出去了。她有机会独自卖掉那个房子。

    有没有办法在住建局档案上备个注?这个房是婚内共同财产,更名或出售需要我的同意。

    如果她卖出去,能不能报个案扣住这笔钱,打官司?

    • 你当初不是已经答应不要国内房子了吗?为什么现在跳出来要拿一半? +3
      • 评估了我们双方的生活条件,我觉得没有必要全给她,图啥?现在我已提出要求,她要坚持全占就很过分。很有些不顾别人死活的气概。 +3
        • 那你当初就不要答应给她。该怎么分就怎么分。或者国内的归她,加拿大的归你。现在婚早离完了。你再来扯这个得脱几层皮啊 +1
          • 她只要平等对待,收起贪心,即可 +1
            • 你都觉得她贪心,还答应这么痛快?你做事总是让别人误会,前妻误会你都给人家了,她也是想,这算是留给儿子了。儿子误会,你没养他。 +1
              • 儿子的态度是促使我转变的原因之一 +1
                • 身外之物,带不走,毕竟最后还是给了自己的儿子。看开些吧,有工作身体好,这就是最大的本钱。其他都是小事,不必烦恼。move on. +1
                  • 其实以我的估计,她不会把所有的房款给儿子。她这个人控制欲很强。钱看得很重,很没有同理心。 +1
                    • 给了,都可能以为是他妈给的。 +1
                • 如果你要房子,估计儿子的态度会更差的。你现在到底是更想要房子还是更想要儿子?要想清楚,都想要是不可能的了
                • 直接跟孩子说你的付出,信不信由他了。离婚协议给他看看,其他也做不了什么。 +1
    • 你的前妻,贪得无厌,让人心寒,不是东西。建议请律师打官司,两套房子都要回你应有的部分。 +6
      • 一开始我说国内的归我,她说行,但房证也不给。后来我说卖掉吧,对半分,她说行,但还是不动。大概20年或21年左右我说给她。当时有出租也没卖。
        • 为什么你的说法一变再变? +2
          • 还是把她当成孩子他妈,当成家里人么。
          • 她拿着房产证,不给我,有什么办法,碍于儿子情面步步后退
        • 在离婚的时候就应该一次性全部了断。不要拖拖拉拉的。我们家亲戚就是因为户口还有孩子的问题没有全部了断,最后被砍一刀。 +1
    • 你这做法有点亏,善意不是这样的,不能没分清楚就给对方,再让对方感激。以后给你孩子钱也别上百万一次性地给了。至于国内的房产, +2
      房产已经在出售,你要去申请房产保全,法院会根据房产估值收你一笔钱,然后禁止房子交易。然后最好你能和前妻答成个协议,否则就得打官司分割财产。
      • 而且她卖房,如果买家需要贷款,银行那里批不下来。要找付全款的买家,证上只有一个名,户口也干净,有机会能过户。表明她是铁了心要钻空子了。 +1
        • 两个也可以,看银行。监管账号可以有两个人的名字,然后分入两个不同账号。
    • 看你委托书怎么写的. 如果没说卖了房全给你前妻,又可证明不是她单独购买的,你可以得到你的一半.
    • 管理员在吗,此帖包含个人信息,请帮我把帖子删除。我重写。
    • 离婚真的是两败俱伤。国内房产只有前妻一人名字的时候,已经意识到她的贪心,怎么还能签委托书让她去卖呢?这个委托书有时限吗,是否可以通过律师取消或者作废?如果是一线城市,一套房不少钱呢,要过来自己给儿子 +2
      • 一面之词而已,国内房子为啥只有前妻一人的名字楼主并没有说。
        • 产权证上只有一个人没关系,卖房时要夫妻同意,楼主在这里离婚,有没有和国内房产部门提供?他给前妻的授权书是以夫妻名义同意卖房?楼主自己事前不和前妻谈清楚,事后要钱?
    • 到底为什么离婚?谁的问题? +5
    • 这种事必须从最开始说清楚,至少把自己的立场非常具体化的第一时间落实到纸面上,没有错觉,无论给自己还是给他人。到现在你都没讲清楚,“分我一些”,到底是多少? 30%, 45%? +3
    • 离婚时,你以放弃产权作为给儿子的抚养费,而不是定期给现钱。我理解的对不对? +2
      • 楼主脑袋不清晰,给自己挖坑.离婚是现代社会常见的现象,离婚只是普通的解除合约关系.一切按合同.按法律,分离财产.儿子的抚养是另回事,只需按能力抚养,没能力的不必抚养 +2
        .在这个社会,自己的生存优于子女.楼主份内的财产应积极争取.至于是否给子女,前提是自己先拿到.根本没拿到就无所谓给,人家也不觉得楼主给了
        • 同意楼主脑子不清楚。自古以来,和孩子的感情都是在养育过程中的日常养和育来培养的。他离婚放弃了房产,也放弃了对孩子的养育过程,更放弃了今后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所应该提供的经济和安全的后盾。 +3
          • 就是傻,应该按现代人的思维处理,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2
    • 现在的形势你过的艰难,你前妻大概也不容易。你干脆也别要钱了,跟你前妻好好说说,搬回去住吧。你可以用省下的房租改善家庭生活,没事全家人唱唱歌,吃吃火锅不好吗? +4
      • 家和万事兴
        • 他没有家,哪来家和? +2
          • 好好珍惜家庭。老婆乖张点无礼点儿,必要时当个舔狗都不是事儿。
            • 在婚姻中总被老婆骂,那不是问题,如果忽然不再被骂了,那可能要有大问题了。
              • Lol
    • 我看到的身边夫妻离婚基本就是完全翻脸成仇人,这种情况你再去要点钱基本很难。对方太贪,但自己不见得认可,她可能认为自己抚养孩子更辛苦。不妨让中间的朋友帮着试探要要试试,要不来就忘掉吧,改变不了别人只能改变自己,忘掉烦恼生活更舒坦 +4
      • 自古以来,凡是孤儿寡母的,都是对钱极为看重的,不会轻易给人的。 +1
        • 自古以来孤儿寡母也很艰难,寡妇门前是非多不是没有原因的 +2
          • 所以我建议楼主复合算了
            • L Z也没有说为什么离婚啊?如果是出轨就不容易复合。 +1
              • 没说容易,所以当事双方要努力啊。
            • 都到这份上了怎么可能 +1
              • 要向钱看,不是,向前看。只要有利,为什么不做呢?
                • 嗯,大丈夫能屈能伸说的是你吧
                  • 我国内单位一同事讲的,她的同学两口子,男的离婚跟小三结婚了。后来小三看不上他了,也离了。这个男的负荆请罪回原配那里了。后来过的也不错,虽然有时经常被他老婆劈头盖脸地骂一顿。 +1
            • 心中有恨就很难复合,能复合的很少见 +2
              • 楼主能上12小时夜班,这身体条件已经秒杀老农和长发哥。说不定他前妻已经盼他回归很久了。
                • 身体好坏与夜班无关,与上完夜班状态有点关系,上完夜班还能保持好心情就证明身体很好,上完夜班心情低落就证明身体透支,老农身体很好啊,他还要跟着风哥去住大街呢
                  • 真上了夜班生产线,老农大概3个小时都坚持不住。 +1
                    • 不为生活所迫,肉脸上的这些Office人员恐怕都撑不过3小时
              • 我不知道她心理有没有恨,但一定有些看不起,
                • 感情的事, +1
                  外人很难看得懂你俩的心,你找个共同的朋友带着你的想法去问问她看她啥意见,即使不分给你也得有个理由吧,我觉得应该是觉得你没有带孩子就不应该分钱,这主要还是当初没有达成一致的协议。另一个选项就是你顾好你自己,孩子不需要再给钱了,等孩子大了你给讲一下会明白的
          • 寡妇门前还有事非,楼主门前事非都没了.过去事非对妇女极其不利,加拿大社会事非是好事,男女都一样 +1
            • 事非无非都是为了钱财为主,为了钱财烦心啊,女士贪财,男士心理不平衡都为了钱烦心
              • 世人不都为钱烦心吗?你想劝楼主当神仙?我看他应该管好他自己,要回属于他的钱 +1
                • 我想劝楼主放下烦恼,要钱不容易,钱不一定能要到可能烦恼一辈子
                  • 如果他说的属实,他的钱本来就是他的,应当应份,当然能要回来.你不是劝他放下烦恼,而是劝他把他的钱送给别人. +1
                    • 哪有别人,自己曾经的老婆,仍旧是自己的孩子
                      • 曾经的老婆,自己的孩子,显然都不是自己,不是自己那当然是别人.自己都不好,比自己更远些的人一点不重要了 +3
    • 别要了,不是谁加拿大养老制度够钱了吗?都说过给对方,要不回来。国内更别想了,钱都给了律师也不一定要得回来。娃夹在里面更难受
      • 这里不好说,国内应该能要回自己的部分.国内钱也不会给律师.中国不是法棍社会
        • 他都离婚那么多年了,他老婆要授权是因为国内的结婚证有档案?这里有离婚文件吧?拿回去也会认?
          • 不认就没离婚,更能要到 +1
            • 这里的离婚协议国内不认?
              • 应该认.认不认都能要到他自己的一部分.授权可随时解除,除非他没有独立思维能力了
                • 女的一般省吃俭用把好处都留给儿子,就别争了,争就是儿子也不理他了 +3
                  • 象他这种情况,先管自己,有余力再管儿子.不理就不理了 +2
                    • 养娃就是付出,只要为娃好啥都可以做,你们这老想着回报是不合格父亲,这还发上威胁信了???教坏 +1
                      • 你这才是糊涂,不管前妻还是亲子,都是别人,别人不在乎你,你何必在乎别人.把钱要回来才有本钱当父亲,否则人家连父亲都未必认,哪来合格不合格.钱有了感情也自然就来了.没钱的热脸贴的必然是冷屁股,还想当父亲,哪边凉块呆哪边去 +4
          • 国内并不是有档案,而是卖房的时候,要不提供单身证明,要不提供离婚证。这个是跑不了的。
    • 读了几句,跟你讲。你只有一个选择,打官司。把银子放进律师的口袋里。自损800也要伤敌100。嘿嘿。。干它狗日儿的 +1
      • 同意你自损800,伤敌600 +2
      • 到时候除了前妻综合症加重了,又多了个律师恐惧症 +1
    • 跟儿子说清楚,他以为你没养他。你自己签的委托书,签之前也没有提出要。
      • 一个是离家而去的爸爸,一个是8年来一直照顾自己的妈妈,你认为孩子会相信谁的话? +2
        • 当然是妈,妈的钱就是自己的。爹有了钱,再婚,还会生个弟弟妹妹。虽然还是同情一下LZ。看LZ这么尽力帮抚养,前妻估计收入也不高。对于两个收入都不高的,应该凑合着过,至少等孩子高中毕业再离婚。LZ在孩子青春期离婚,损失惨重。
    • 严重怀疑楼主是在写肥皂连续剧本挖坑,现实生活中哪里有这么愚蠢软弱的“雷锋”男人? +7
      • 真的假的重要吗?
      • 如果当初他出轨要离婚的话,只想快点离
      • 是磨磨唧唧,出尔反尔 +1
    • 你老婆拿着钱大概率将来给你儿子,你再婚了没有,你能大概率保证钱到儿子手里?她怎么能看着你把她与你曾经的财产用与你的新家。 别想了,也许官司能打点回来,没必要。让她们母子开心点吧,这是你的情债,夫妻旧情,父子情。 +3
      • 他老婆大概率比他多活几年。一般女人比男人多活5到10年,富人比穷人多活5到10年,她老婆比他多多10到20年,也就这样了。老婆延长了寿命,男人感悟了人生,扯平。
        • 这不好说,看看老家同学,现在说不定已经娶了30岁的了。 +1
      • 都是瞎扯,这个世界,家庭分崩离析后,自己永远是第一优先,首先让自己开心,有余力才让别人开心 +4
        • 希望楼主保重。给出去的东西是很难要回来了,前妻跟孩子一起,不定说了多少前夫的坏话。再说孩子大了,本身就不能指望亲密无间。保重身体,努力生活。 +2
          • 他这情况是能要回来的,特别是国内的房子部分 +1
      • 老婆如果以后一直不结婚的话,也不是那种乱挥攉的,估计多半会给儿子。不过她也应该尊重楼主的意愿来处理这笔钱,毕竟楼主是这笔财产的owner。就算离婚了,也不应该一手遮天,这种做法就不对。如果在婚姻中,一方如此强势,也必定导致破裂。 +2
        如果老婆会再婚,这笔钱也未必会到儿子的手里。可能和其他男人,合伙买房,如果对方还有子女,那以后这笔财产如何被分割,可不是他前妻可以一个人说了算的啦。
    • 我帮你问了文心一言。你看看还有什么需要我问的,需要我帮你补充的。 +2

      问:有一对夫妻早年移民加拿大,2015年在加拿大离婚。他们在国内有一套房产,是夫妻结婚后够买的期房。交房,贷款和还清贷款都在婚姻存续期内。唯一一点是,房产证上只有女方的名字。因为贷款只用了她的名字。如果现在卖掉国内房产,男方能依法分到房产的一半资金么?

      答:

      关于这对夫妻在国内的房产分割问题,需要参考中国的法律来判断。

      按照中国法律,加拿大法院的离婚判决,中国只承认其中双方婚姻关系解除的事实,对于离婚判决中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一概不认可。因此,男方是否能依法分到房产的一半资金,需要根据中国法律来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

      对于这对夫妻在国内的房产,由于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即使房产证上只有女方的名字,该房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现在卖掉国内房产,男方有权依法分到房产的一半资金。但是,具体操作时需要考虑到加拿大离婚判决对中国财产分割的影响,建议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处理。

      • 文心一言说的不错。 +2
        • 大家都乱七八糟不是到在说什么,尽说一些没用的。
      • 住建局备案? +2
        • 请问如何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备案:男方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备案,说明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在房产出售或更名时需要得到男方的同意。这样可以增加女方独自出售房产的难度。能否具体解释一下,如何准备,包括需要什么文件? +2

          要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备案,说明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在房产出售或更名时需要得到男方的同意,可以参考以下步骤:

          1. 准备相关材料:需要准备的材料可能包括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等,用以证明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2. 撰写申请书:申请书中应明确表述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请求在房产出售或更名时需要得到男方的同意。申请书最好由律师起草,以确保表述的准确性和法律效力。
          3.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和申请书提交给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可以选择亲自前往提交,也可以选择邮寄方式。
          4. 等待审核: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核。如果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一般会很快得到批准。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要求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在申请前向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具体的步骤和要求。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您咨询律师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

      • ChatGPT回复同样问题,答复如下 +1

        我不是律师,但我可以尝试给你一些一般的建议。关于房产分割的问题,在多数司法管辖区,一般来说夫妻在婚姻期间购买的资产通常被视为共同财产。即便贷款和房产证只有一方的名字,另一方通常也有权利分享这部分财产的价值。然而,具体能分到多少,或者是否能分到,这通常依赖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当地的法律实践。

        几点可能影响这个问题的因素包括:

        - **离婚法规**: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离婚法规不同。在一些司法管辖区,即便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如果房产是在婚姻期间购买的,它通常被视为夫妻的共有财产。在其他地方,名字在房产证上的一方可能拥有更大的权利。

        - **离婚协议**:如果夫妻在离婚时有任何形式的协议或法院裁定关于资产分配的问题,这将是决定性的因素。比如,如果离婚协议规定了房产的分配方式,通常法院会尊重这一协议。

        - **购房时的财务贡献**:在一些案例中,法院可能会考虑夫妻双方在购买房产时的财务贡献。如果一方贡献了更多的资金,可能会得到更大的份额。

        在中国的情况下(假设房产位于中国):
        - 根据中国的法律,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应平等分割。即便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通常来说,另一方仍然有权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除非有其他法律文件(如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规定了不同的安排。

        但是,考虑到夫妻已在加拿大离婚,并且你没有提到他们是否在中国有法律行动,具体的法律操作和执行可能会变得复杂。在实践中,跨国法律事务通常更加复杂,因为涉及到两个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

        强烈建议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一个在涉及国的法律体系有经验的律师将能够为你提供最准确的建议和指导。

    • 文心一言回答的你的最后问题,希望能帮到你。

      问:眼下的问题是,女方手里有委托书,有房产证,前段时间又把男方的户口迁出去了。她有机会独自卖掉那个房子。有没有办法在住建局档案上备个注?这个房是婚内共同财产,更名或出售需要男方的同意。如果女方卖房产以后,能不能报个案扣住这笔钱,或打官司要回一般卖房所得资金?

      回答:在中国,房产属于不动产,其所有权变更需要进行登记。如果女方想要独自卖掉房子,她必须提供完整的产权证明和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否则无法完成房产过户手续。

      男方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1. 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备案:男方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备案,说明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在房产出售或更名时需要得到男方的同意。这样可以增加女方独自出售房产的难度。
      2. 寻求法律帮助:男方可以寻求法律帮助,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如果女方已经出售了房产,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卖房所得资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男方是否有权分割卖房所得资金。
      3. 与女方协商:男方可以与女方进行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明确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出售或更名时需要得到双方的同意。这样可以避免女方独自出售房产,保障男方的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时需要考虑到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建议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处理。

      • 别说,文心一言的水平可以啊。我刚才借助chatGPT给儿子发了个短信,不知道他能不能看。能不能看懂 +1
        • 我回头帮你问问ChatGPT4.0. 看看答案是否一致,是否能够提供更详细的策略不。我现在要外出了。
        • 养娃就是付出,只要为娃好啥都可以做,你这老想着回报是不合格父亲,这还发上威胁信了???说真的我不同情你 +1
      • 好专业! +1
      • ChatGPT对于同一个问题的回复

        虽然我不是法律专家,我可以提供一些一般的建议。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征求专业律师的建议总是最佳选择。

        1. **备注问题**:
        - 在一些国家和地区,你可以要求法院在房产上做一个“财产冻结”的标记,以防止一方在没有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掉房子。这通常是通过法院命令完成的。
        - 在中国,如果你想在房产上做备注,可能需要法院的介入。通常情况下,如果你担心对方会在没有你的同意下出售房产,你可能需要向法院申请一个临时性的财产保全措施。

        2. **出售房产后的法律行动**:
        - 如果房产在没有你的同意下被卖掉了,你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追求你的权益。这可能包括追回你应得的部分房款,或者获取一定的补偿。
        - 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下,如果房产是婚姻期间购买的,通常被认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即使在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另一方理论上仍然有权分享这部分财产的价值。

        3. **报案或法律诉讼**:
        - 如果房子已经被卖掉,并且你认为这是非法的,你可以考虑报案或提起法律诉讼。在这个过程中,你可能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房产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以及你没有同意销售的事实。
        - 如果能够提供婚姻期间双方共同还贷的证据,或者其他证明房产实际上是共同财产的证据,那么在法律诉讼中你可能有更加有利的立场。

        再次强调,每个案例都是独特的,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操作策略需要由专业律师根据所有的事实和适用法律提供。请务必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精确和专业的建议。

    • 文心一言回答我更进一步的问题:如果女方已经把房产卖掉,钱已经汇入银行。如何才能保证男方能拿到那笔钱中应得的部分?

      如果女方已经把房产卖掉,钱已经汇入银行,男方想要拿到那笔钱中应得的部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协商分割:男方可以与女方进行协商,要求分割卖房所得资金。双方可以达成书面协议,明确各自应得的份额,然后到银行办理资金分割手续。
      2. 诉讼分割:如果女方不同意分割卖房所得资金,男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卖房所得资金。在诉讼中,男方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且卖房所得资金应该平分。如果法院支持男方的诉求,可以判决女方支付男方应得的份额。
      3. 财产保全:如果女方不同意分割卖房所得资金,男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法院可以采取查封、冻结等措施,保证卖房所得资金不被转移或挥霍。在财产保全期间,男方可以继续与女方协商或提起诉讼,争取自己的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时需要考虑到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建议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处理。

      • ChatGPT对于同意问题的回复

        虽然我不是法律专家,我可以尝试提供一些一般性的建议。在具体实施前,请确保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 如果房产已经出售:

        1. **获取证据**
        - 尽可能收集所有关于房产销售的证据,包括销售价格、购买方信息和资金转账的证据。

        2. **法律诉讼**
        - 可以在中国提起法律诉讼,要求分割房产销售所得。在诉讼中,你可能需要证明这个房产是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
        -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获得了有利的判决,执行阶段也可能面临一些挑战,特别是如果对方不愿意配合的情况下。

        3. **财产冻结**
        -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你担心对方会挪用或转移资金,你或许可以申请法院对这笔资金进行冻结或保全,防止其被转移或使用。
        - 这通常需要提供一定的证据来支持你的申请,并且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保证金。

        ### 如果房产还未出售:

        1. **财产保全**
        - 如果房产还没有被卖掉,你可以尝试通过法律途径申请财产保全,防止房产在诉讼期间被销售。

        2. **协商解决**
        - 如果可能,你也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一种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协议,比如通过调解或协商的方式解决分割财产的问题。

        3. **相关法律文件**
        - 确保收集并保存所有与房产相关的法律文件,包括购房合同、付款证明、贷款记录等,以备在可能的法律诉讼中使用。

        ### 一般注意事项:

        - **时间问题**:在法律事务中,时间通常是非常关键的因素。确保及时采取行动,以便不失时机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 **证据问题**:确保收集和保存所有可能的证据,以便在可能的法律诉讼中使用。

        - **专业法律咨询**:在进行任何法律行动之前,请务必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你的行动符合当地法律的规定,并且最大限度地保护你的权益。

        请记住,每种情况都是独特的,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操作策略需要由专业律师提供。

      • 又进一步问了一个问题:如果卖房资金被女方转入了加拿大她自己的银行账户,男方能在加拿大起诉她,并且拿回他自己那部分资金不?

        虽然我不是法律专家,我可以尝试提供一些一般性的建议。首先,关于是否能在加拿大起诉及追回资金,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加拿大的法律体系、相关的国际法律协定、以及具体的案例细节。以下是一些一般性的思路和步骤,但请务必咨询专业律师获取精确建议:

        ### 可能的步骤:

        1. **获取法律咨询**
        - 在开始任何法律行动之前,首先咨询一位在加拿大的律师,特别是那些专门处理国际财产分割或家庭法的律师。

        2. **提供证据**
        - 你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资金的来源、房产的共有性质、以及你对这笔资金的权益。这可能包括房产销售的文件、银行转账记录等。

        3. **法律诉讼**
        - 如果律师认为你的案子有足够的依据,你可能需要在加拿大对前配偶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在中国售房得来的资金。

        ### 可能的挑战:

        - **国际法律协调**
        - 跨国法律诉讼通常涉及到复杂的国际法律协调问题。虽然加拿大和中国有一些法律协议,但在具体的财产和家庭法方面可能存在差异和挑战。

        - **证据问题**
        - 在加拿大法院可能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这可能包括资金的来源和转移路径等信息,这在国际案件中可能较为复杂。

        - **成本和时间**
        - 跨国的法律诉讼通常需要较大的财务和时间投入。在开始任何法律行动之前,确保你了解可能的成本和时间框架。

        总之,虽然理论上你可能有途径在加拿大追求你的权益,但具体的可行性和成功的可能性取决于众多因素。专业律师将能够更全面地评估你的情况,并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战略。

    • 哎,刚看清楚。原来你连委托书都写了。这委托书是怎么写的,通过这里的律师写的,还是你手写的?一般委托书都得经过律师才会被承人。手写,你可以赖掉,说不是你写的。你傻呀,真为你着急。 +2
      2015年18万作为downpay的20%,买一套大的80-90万的townhouse,semi还是完全有可能的。到现在的话,townhouse至少120-30万,好点的semi估计涨得好的都要150w了。
      • 应该是委托她卖房。我是在空白委托书上签名,难以在置信吧。现在回想这么多年围绕这个房子,她真的给我设了好多坑
        • 这也说明她过的确实很难。最好不要走法律,时间精力搭不起,钱也都归律师了。 +1
          • 她如果真难,这个房子早就可以卖的
            • 不都认为国内房子能涨吗?
              • 国内房子现在卖,基本上还是个高点,但是现在已经比较难卖了。如果是大城市好地段,还好点,小城市已经很难了。别指望涨了。不跌个大半截就谢天谢地了。 +2
                • 楼主是东北人,国内房子大概率也是东北某城市,正常合理价卖房子,半年内卖掉算快的。不用愁,房子十有八九还没卖掉 +1
                  • 回国卖房子的,一定是非卖不可的,一定是大降价的,怎么会卖不出去?
                  • 房子是否卖掉,应该一查就能查到的。卖价也应该可以查到
        • 应该2个人一起回去办理卖房事宜。有任何信息,你都可以在第一时间了解到。有任何事情,你都可以做主处理。现在就搞得很被动。如果没卖掉,你赶紧想办法撤了这个委托。如果卖掉了,赶紧想办法冻结其国内的资产吧。
        • 我觉的是你自己的问题,自己不清楚要什么,怎么做,没个准主意 +2
      • 你看清楚了?前妻哪次没给楼主机会商量吗?哪次没有尊重楼主的意见吗?现在变卦的是谁?有人变卦后有人变脸,正常吗?苦了他们的孩子还被夹在中间。 +1
        • 正常,变卦是楼主的权力,海誓山盟都能变卦,简单承诺更可以变卦,这是法律允许的 +2
          • 楼主说前妻变脸了,我的意思是他先变卦的,前妻变脸很正常啊!他前面说的那么那么好,现在一下子要倒算账了,哈!我若是他们的孩子,8年前伤了一次,现在又来,还以爱孩子的名义,呵呵,算哪门子事啊?! +1
            • 不重要,一个上夜班住地下室的人考虑自己的利益,要回自己的钱,天经地义,当然以爱孩子为名,那是胡扯.他的情况,孩子的利益不是他现阶段需要考虑的事情 +4
    • 我比较傻,婚姻里没有算计。但设身处地的想,如果在离婚后的8年中,你前妻从未关心过你,也未曾想过你的境遇而给予你任何的帮助,那就把属于你的部分要回来吧。心善的话,8年,任何仇恨都能过得去。国内起诉,律师费不贵,可以给个限额。加拿大可以用百分比加少量现金。 +4
      • 你让楼主上完12小时夜班,白天再去打官司?
        • 拿到的钱应该比他收入多吧。其实最好的方式是有个律师,在旁边候着,谈得成,自己分。谈不成,走法律程序。没律师,她根本不怕你,理都不理。 +1
      • 国内的房子,国内有管辖权。如果钱搬到加拿大,那就难了。
        • 她应该都搬回来了,房款无外汇限制。
          • 有这说?
            • 嗯。
          • 怎么可能?现在国内钱出来太不容易了
            • 外国人卖房是可以的。我当初在国内的律师也和我提过,我以为是走地下,后来rolia也有人这么说。 +1
              • 不是外国人,一人有五万美元的限额一年。多找几个亲朋好友帮忙也能弄得出来,只是难度大一些,时间跨度大一些,费用高一些而已。
                • 对,我以前就靠这个
        • 先把房子是否已经卖掉搞清楚吧。如果卖掉了,卖了多少钱,还有,她有没有把钱转来加拿大搞清楚。否则就变成跨国诉讼了,的确麻烦。另外这栋房子当初有没有申报海外资产?没有的话,会被税务局罚的吧?你拿这个要挟一下她,看看她会不会妥协。
      • 离婚之后,男女之间已经是没有任何关系的陌生人了,怎么可能要求对方关心和帮助呢?要么就打官司要一半,要么就认了吧 +2
        • 别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共有孩子。就是普通人,也会关心的。当然,这是我的认知。有些离婚了的,一方无房,暂住的,不计其数。
          • 我怎么看到的都像仇人一样? +1
            • 那是最开初几年。时间久了,都能过的,8年了都。男方净身出户,也算可以了,能有多大的仇。
              • 每一次抗大米时流的汗,每一次扫雪时散的腰,都会不断地化为仇恨。
                • 看来地很大lol,其实我觉得问题在老人。 +1
                  • 问题在谁不要紧,关键往前看。
                    • 拿国内的一半儿不晚。估计楼主年纪也不小了。但凡他能改善自己的处境,也不会走这步。 +2
                      • 所以我建议他回归呢。毕竟有孩子在,还是有复合的可能。
                        • 估计老人还在,回归得等以后,和老人住很容易出问题。 +2
                          • 确实,我如果当时一狠心给送走,应该不至于离 +2
          • 其实人们对陌生人会更有同情人,因为与陌生人之间没有恩怨。而夫妻之间因爱生恨,或因为其他原因从最亲密的关系到不得不分开,这中间经历了太多,以前的感情应该也耗光了,否则走不到离婚这一步。楼主错在事前瞎大方,事后又反悔 +1
            • 我是觉得8年了,时间够长了,有啥不能消化的
              • 主要是钱已经给出去了,前妻和儿子已经认为那是自己的钱了。现在再要,别人的感受就完全不一样了 +2
                • 这点感受和楼主这几年,以及未来的难处比呢?人与人是相互的,我为你考虑,你也要为我考虑才对。 +2
                  • 主要是觉得楼主思想混乱,他自己完全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如果因为生活困难想要钱或房子,就大大方方去要。一会儿又说要自己把钱给儿子,那这样折腾一番把钱要回来不伤父子之情吗?就算再把钱给儿子有意思吗?要钱就要钱,要感情就感情,完全不同的做法啊!
                    • 能理解。
                      • 我其实也很同情他的处境,但是不赞同他在不清楚自己到底想要什么的时候瞎折腾
                        • 所以,我赞同他先让自己富裕一些,毕竟他前妻和他相比,现在还不错,能拿回来的拿回来些,自己的承诺也是要量力而行的。不说了,好累,和我也不想干😄 +1
                          • 是我不对,说多了
                  • 如果前妻已再婚人家是不是还需要问问现任老公的意见同不同意给呢。
              • 夫妻离婚后已没有任何关系了,楼主可以耐心等儿子长大了回报自己吧
                • 我希望这世上有缘无缘的,最终都能两相安好。作为无关的旁人,也会相对更同情比较弱的,惨的那一方,仅此而已。
                  • 我曾经多次跟孩子说:你以后长大了如果有能力就帮一帮你dad,我觉得我这样已经仁至义尽了。我不可能不顾及我现任和我自己的感受而让前任继续住我家里。😀
                    • 不好意思,我只是根据楼主的帖子,你看的情况我不太清楚,也真的不知说什么好,我们就到这儿吧。 +1
                      • 没啥,只是比较闲说说自己的看法而已,其实我们都不清楚楼主的具体情况😀
                        • 楼主的前妻应该没有再婚,不然楼主也太大度了,委托书说签字就签字。 +2
          • 我有过一个房客被LP离婚赶出来,租了我一个房间包水电暖上网车位$650还嫌贵,去找了一间地下室搬走了。孩子大了怎么可能没想法。
            • 钱不多的家庭,还是不要离婚的好。 +1
              • 不能挣钱养活自己就不要作,婚也不是人人都有能力离的😀 +2
                • 还来得及 +1

                  • 啥还来得及?
              • 离不起的很多,忍气吞声。中了彩票还厮守的,才是真爱。
        • 楼主的奇怪之处在于,事前不谈,让前妻儿子认为钱都是他们的。人家事情办好了,他来要钱了。不出力,只拿钱 +1
          • 磨叽,拉不下脸,这种人挺吃亏的。 +2
            • 你能告诉我,他是怎么给儿子抚养费的吗?他怎么磨叽了?
              • 这些事做就该说清楚,早前的房子给了,国内的一人一半儿。都那么惨了,还等着他前妻主动分给他一点,不是磨叽是什么。抚养费根据收入吧,我看楼主收入很低,给了房子,还在给孩子寄生活费,其他你问楼主。 +2
                • 他对我的提问避而不谈,不过顶楼原文是这样的:“但这毕竟不是现钱。可想而知她又挣钱又管儿子也付出了不少力气心思。所以我在那套国内的房子上也没有争。我也跟他说过那个房子就给她了。”
                  • 自己都过成这样了,还在穷大方,够傻。不过这种说过的,没用。他想要回来,照样可以。 +3
                    • 楼主今年还签了张“空白委托书” 。。。有用吗?
                      • 那只是委托,没用的。我也委托过,只是委托人办理手续,而且委托书是要公证的才有效。但很奇怪,既然没有他名字,应该不需要委托啊。 +1
                        • 对啊,很多细节咱们都不得而知。不过离婚8年后,再起纷争,呵呵,缘未尽呀。
                          • 楼主也快奔5了吧,一辈子地下室?不说复合,给个房间,哪怕自家的地下室。反正我是有点看不下去,可怜啊。 +3
                            • 应该是过5了,看样子工有些打不动了。
                              • 明白人
                                • 兄弟,
                                  读帖子到这我看明白了,你就是那种典型的东北爷们,心地善良但做事冲动关键事磨不开脸瞎大方。事情都这样了,就别争了,再争只会把孩子前妻推的更远,而也得不到多少钱。国内卖房那点钱除于5.3也没多少,对你的处境没实质帮助。往前走吧,换个白班工作,比如给人帮手装修,学个手艺以后自己干。
                                  • 多大年龄了做装修?
                            • 如果楼主前妻已再婚怎么住“自家”的房间或地下室啊。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外人评一面之词又怎么判断。
                              • 欢迎前妻也来啊 +1
                                • 不明白你说的啥意思?前妻来?来哪里,楼主的basement?😀
                          • 国内二婚的,最好的就是找丧偶的,离异的有很多意想不到的麻烦。
                        • 婚后财产不管写谁的名字,另外一方肯定都要委托。没有委托的话,两个人必须同时在场签字。
                          • 这我就不清楚了,但没有公证过的委托无效吧。 +1
                            • 楼主讲的委托书肯定是公证过的。没有公证过的委托书,不叫委托书。
                              • 不一定,在这儿办的话有公证和认证,认证要去中领馆的
                        • 需要,因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是一个人的名字。如果没有离婚,理论上需要配偶去签字的。离婚了,就不知道了,所以女方要委托书。
          • 该要的时候不要,不该要的时候来要。不如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 +5
            • 正解👍 +1
              • 我觉的如果楼主田为目前生活困难,
                需要钱生活和生存,我完全支持他要房子,毕竟一个人的生存是最重要的。如果是前妻儿子的态度而愤愤不平,气不过,才要把自己已经给出去的东西再要回来做个姿态,则大可不必了。目光长远点吧,父子之情已经沒剩多少了,再不培养保护,就全折腾光了
                • 己经折腾光了,再不去把钱要回来,那真没有父子感情了.手上有钱,感情自来 +3
    • 儿子不认爹,本来不是什么事。因为这个去计算钱银,只能证明你无脑也无情。。。翻篇吧,还有后半生要过,忘掉过去,重新开始。 +4
      • 儿子其实也没不认爹,就是比较疏远了而已。以后还是父子,等老了真有什么事,还是有个儿子的。如果现在因为房子再闹一场,就真把儿子完全推出去了,划不来的,将来还有几十年的人生呢!
      • 说得太好了
      • 如果要回自己的钱比半夜打工容易,赶快去要.无情没关系,本来就没感情,无脑就不好了,谁也帮不了无脑的,忘掉过去重新开始楼主就真是无脑了 +5
        • 答应给出去的钱就已经不是自己的钱了 +4
          • 没这回事,国内的房子没卖,随时可改变承诺.就是书面遗嘱,公证的,人没死都能改的,何况只是委托书,只是口头承诺 +4
            • 不工作,回国去告?估计没有这个精力了。这里也告不了,因为已经离婚了,分割完了。算了,既然已经说给女方了,就很难要了。
              • 那就回国去告了. +1
                • 不上班了?钱也许都不在中国了。自己写空白委托书了,理论上房子卖了,钱要打入房本人的账户。
            • 2023.05.08. 交房,你说房子卖了没卖呀?
              • 没认真看.如果已过户那就比较麻烦,即使如此,卖房的钱他有一半的权力.他应回国打官司 +2
                • 回国后发现钱已经在加拿大了
                  • 那就找他前妻要,她锐务上毛病一堆,总能要到一些.要回自己的钱,啥手段心里都不亏的.不过,此人傻,无脑,也不必替他操心, +5
                    • 要钱还不如要个住处,哪怕地下室也行啊。
                    • 所以我挺理解他儿子为什么不接电话,不回微信,烦也烦死了。 +2
    • 别要了,出尔反尔的,惹儿子厌恶。说明一下倒是可以。重新开始,切断过去,就当儿子是个念想。 +1
      • 非常不以为然.他的情况,儿子如厌恶,儿子滚一边去.他自己的钱他应该去要.不过具体情况不了解,何至于一路放弃? +7
        • 楼主应该将离婚的前因后果讲出来,大家才好对症下药。
          • 加拿大离婚分财产,和离婚原因有关?就算嫖娼出轨,找小三,难道加拿大法律还规定男的不能分财产? +2
            • 楼主这是追讨,离婚分财产结束于8年前。 +3
              • 税务居要求保留税单多久?是7年吗?
                • 不知道啊
                  • 刚查了下,目前CRA要求6年。
        • 他有说呀,第一第二段的前半部分都有说了呀,换算成孩子的抚养费了呀。他们省了:卖房,分钱,他再把钱当作抚养费给孩子他妈。他当时能得到的钱和他该付的抚养费等值。我是这么理解的,你看看是不是。 +1
          • 这种离婚自己分财产,又分的不清不楚的,事后又反悔,还真不如离婚时由法官清清楚楚地判个清楚,财产能公平分清,未成年人的利益也能得到最大的保障 +1
            • 嗯,对!如果他们国内这套房产有在税局明确报备,便能在法庭上作为海外资产分割。如果瞒而未报的话,即使当初上庭也没用吧。
              • 没有用,加拿大离婚不管分割国内房产 +1
                • 好奇:那国内房产这块就是个法外之地?谁可管?没的管的话,楼主彻底没戏了。
    • 你前妻已经把国内的房子卖了吗?在加拿大报税了吗? +1

      卖房所得她多半没有报税吧?

      之前你们(离婚后她)报税的时候有申报这一海外资产吗?

      你可以估算一下这房子一次性需要报多少所得税。就算300万人民币,约60万加币,扣除成本,50万,资本利得按25万。卖房当年所得申报,估计得10万的税。还有这些年的出租收入没报税。加上潜在的罚款和罚息。

      你就向她要15万加币好了。

      • 如果是东北的房子,怎么可能值300万?太天真了
        • 他自己说每月可以收几百加币的房租,就算600CAD吧,3000人民币。这种没有自己看顾的房子300万能租3000也差不多了。
      • 这招不错。如果前妻还算理智,应该简单易成功,可以皆大欢喜
    • 千年修得同船渡,人一辈子,婚姻就一次机会,把握住了一切都好,把握不住就。。。除非很有钱,像川普,或者有权像叶剑英,可以可劲折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