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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我记下来了,一定读。我今天读prosser an keeton on torts关于defamation的部分,提到纽约时报诉沙利文,以及Gertz v.rober welch案,是关于和公众人物的名誉权和宪法第一修正的问题,很有意思

这个网站能下载很多书,你刚才说的,tpl都没有,这个网站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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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沙龙 / 谈天说地 / TO songc (tnt刁民送菜哥): 你有没有想过在加拿大做律师 ( 非地产离婚律师)? +1
    • LOL +10
      • 细思妙极。 +1
        • 加拿大做律师,首先要有一个非律师的学位
    • 你有关系?
    • 外来的和尚不大好念经啊。除非他去读个JD,不然没关系网不好弄啊。
      • 我倒是觉得这边做律师就搞专业,不需要关系网。当然关系是需要,但是关系的建立,就看你的专业,专业做好了,关系就建立起来了,客户毕竟要的是你的服务。不像国内。。。。不过,国内,我们野鸡中专的校友关系的确也够用
    • 你行行好,别把他吓着 +11
      • 无聊小号 - 互捧 +1
        • 你多读点英文吧,都来二三十年了,别被反贼们瞧不起,还成天看中文微信公号
    • 人家就是捡菜被开除后上网吹吹水打发无聊生活,你还当真了?就他卖弄大陆那点法律知识连我们这些工科生都瞧不起,还想在加拿大当律师? +8
    • 哈哈,您这不是让肉脸爱国群众们攻击我嘛。我先把和大统华的官司打完,试试这边的水再说。我那个野鸡中专的学历学位,这边倒是认可,但是要去读一年的llm,因为中国传统上大致说是大陆法系(方流芳老师反对这种大而化之的说法)。

      那个说加拿大做律师需要非法学学位的,显然没去安省律师协会查看过。把做律师和读JD的要求混为一谈。做律师,肯定不做地产的,做律师,就是要上法庭,真刀真枪的干。

      和大统华西人律师,邮件往来,各种攻击抗辩,开庭一天的唇枪舌战,感觉还不错,可惜开庭是通过翻译的,各种书面文件需要chatGPT修改。去法学院待上一年,操练英语很有必要。

      • 我是觉得你这么爱读书。而且还年轻, 如果想的话, 会是一条路。这里的有名的华人律师, 我听说是没有办法上庭的。 多数是地产离婚律师。
        • 一定要上庭,律师不上庭就不能算是律师。这个算是努力方向之一,会去努力,感谢鼓励,都记在心里 +1
          • 👍 等你捷報傳來
            • 谢谢豹子哥鼓励,我努力
      • 我知道有IT人转成律师的。 但是也没有办法上庭。
        • 一定要上庭,英语是否标准不是最重要,关键要懂对方意思,让对方懂自己的意思。我的普通话也不标准,但没有影响在中国上庭
          不上庭,大概率是因为不喜欢读判例,只是把律师作为赚钱的工具,不能享受读判例,研究法律问题的乐趣,能做地产律师,听说写应该都是没问题的
          • 我对你和大统华的事情不感兴趣。但是如果你能用法律手段来"满地打滚“, 这个是不错的。这个世界里不缺循规蹈矩的人。 缺的是“满地打滚”的。
            • 既然是法律手段还能叫满地打滚吗?满地打滚当然是在社交媒体大喊大叫编故事造谣污蔑制造舆论毁坏别人的名誉,打官司除了自己知道谁还能了解?加拿大确实不缺循规蹈矩的,毕竟是法治国家,大家都按规矩办事,那种满地打滚的只会丢自己的脸 +1
            • 哈哈,他们愿意说啥说啥,没有权利管他们的嘴巴,我也反对让别人闭嘴
              • 你知道我说的“满地打滚”是什么意思就行了。
                • 秒懂,在法律框架内为了当事人权益“满地打滚”,作为政治家为了选民“满地打滚”,才是敬业,尽责
            • 赞同的,个案,作为第三人,没时间没精力关注,随便站队容易被打脸,对于其他人的案子,我和你一个态度,就支持依法,不就实体站队
    • 世上无难事。送菜哥,首先要提高英语水平。在法院里面的英语说的很快。
      • 对, 英语水平一定要提高。
      • 肯定的,必须要听懂对方,以及让对方听懂,感谢西南老乡鼓励
    • 我觉得可以,从11年级开始读,进入多大本科学习,成绩前几名,然后被推荐读法律硕士,考取北美律师大律师证书,再去toastmaster实战锻炼一年口语,水到渠成功名成就 +3
      • 走到这一步, 才只是有资格做。 离有资格做好还有一段距离。 +1
        • 嗯,几年时间里再经手几个大案,就差不多了
        • 国内出来不需要读本科,直接llm,关键还是自我学习
      • 人家就想碰瓷打官司赚快钱,你这建议让人家未来10年喝西北风?除非家有软饭可以吃 +1
        • 边碰瓷边学习,学习是为了积累法律知识,碰瓷是为了现场锻炼,革命生产两不误
        • 哈哈哈,他如果七老八十了当上没经验的“年轻”律师,操一口没人听得懂的英语,不知道这个坛子上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捧他的,会不会打官司的时候用他。就如同他长发哥给他封了个华人之光,把他气得破口大骂。 +3
          • 我骂的是你喜欢给人扣帽子,喜欢代表别人,长发哥鼓励我,我当场表示我不敢当,我只是为了个人私利,但是我永远记得长发哥对我的鼓励
            • 你骂遍全网,满口喷粪那种,贱的哪里都是。 +4
              • 你这样的泼妇,不骂你,你还以为是怕你。你不是给我封的大统华之友吗,这个我认,没问题,华人之什么的,我说过很多次,我连华人都不是,何来光,你是看不懂中文吗,泼妇
                • 哈哈哈,又开始喷粪啦?喷吧,看你肚里以多少粪。 +2
                  • 泼妇,你不是自称左派吗,你给我讲讲,哪个左派给人扣帽子,希拉里,还是小土豆,还是奥巴马,记住,泼妇,你要是讲理,咱就讲理,你要是扣帽子,要代表别人我就是个无赖,随便你
                    • 是你自己说你是无赖的,这个我同意,不是我给你扣的帽子哟 +1
                      • 随便你,泼妇,你这个泼妇,也是我给你扣的,这个帽子我扣定了。泼妇,你给我讲讲,我什么时候承认过我是华人,更不用说华人之光?
                        • 哎,白费了你长发哥的一番苦心。 +1
                          • 泼妇,你给说说说,我什么时候说我华人、华人之光了,你是什么左派?你终究还是凯文领导下的华左,就是五毛粉红。人家凯文有大童话给钱,你有吗?
          • 哈哈哈哈,华人之光,我见一次就笑一次
    • 如果他做了律师,你会请他打官司么? +1
      • 如果他是个好律师, 会的。
        • 以你的标准,他一定是个好律师。
          • 你是怎么知道我的标准的?
            • 我说你到底是想损他还是捧他啊。或者是想像他长发哥一样鼓励他?
              • 我是鼓励他。 毕竟他还是好学不倦的。
                • 哈哈哈,好吧,也算一片好心,人总要有目标,看到希望。
                  • 主要是要有“好奇心”, 这个是学习的动力。
              • 我猜他和长发哥一样只是想捧杀,我们诚实的人才是忠言逆耳,可惜捡菜哥听不得逆耳忠言,只喜欢吹捧 +1
                • 不管怎么说,鼓励他考律师总比鼓励他无休无止打个毫无意义的官司强。
                  • 他的问题不是是否考律师还是打官司,而是人品,不仅没有根据上网诋毁前雇主和前同事,还对不同意见动不动就人身攻击,甚至挖空心思拍视频去扭曲攻击他人 +2
                    • 无所谓了,反正他也没事干,来加拿大吃福利养老的,打发时间呗 +1
            • 如果他不是好律师,你干嘛这么费劲捧 +1
              • 因为他对事物的好奇心比较重。 这是支持一个人持续学习的最基本的条件。
                • 我当不了好律师,甚至很可能当不了律师,但是,感谢,我的确对未知的东西都很好奇,不管是啥,甚至是大家认为都是坏的东西
                  • 嗯, 这就很好了。 很多人都是因为好奇心没了, 才会出现你看到的样子。
                    • 大概二十年前,
                      方流芳老师接受野鸡中专学生BBS采访,提到,充满好奇心,以问题为中心,而不是以学科为中心,不要自我设限,他住在昌平,甚至研究昌平地方志,考证出野鸡中专经常自称军都山下,其实那座山不叫军都山,好像是叫汗包山,从那时候起,我就记住了,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 你推荐的方流芳的那篇文章很好。 谢谢
                • 你确定你不是把他往沟里带? 不要说华一代即便华人N代当律师的也很少 +1
                  • 哈哈,他在中国都不上庭,更别说加拿大了。不过人总得有个念想不是?
                    • 在中国,没有所有的案子都上庭,在你这里变成都不上庭,你确定你是理科生?知道逻辑?
                  • 怎么会呢?加拿大能上庭的华人律师很少。 现在华二代有当律师的, 希望能走到这一步。他如果不行, 他的孩子如果有兴趣从事法律行业, 也是可以的。美国华裔工科生也有转做律师的。
                • 持续学习和走法律途径打官司都没有问题,都应该鼓励,但前提条件是人品要正 +2
            • 伟大的杰斐逊总统、麦迪逊总统,要是知道他们创立的民主党,在肉脸上有这么一帮玩意儿支持,真的是要气死,美帝第一到第十修正案,可是麦迪逊总统起草的啊
              • 伟大的杰斐逊总统、麦迪逊总统,要知道他们思想被你这样扭曲,估计棺材板都压不住了,你就别去祸害历史先人了 +1
                • 哈哈哈 +1
              • 1971年有人写了本书, 是讲新闻媒体的。 推荐阅读
                • 感谢,我记下来了,一定读。我今天读prosser an keeton on torts关于defamation的部分,提到纽约时报诉沙利文,以及Gertz v.rober welch案,是关于和公众人物的名誉权和宪法第一修正的问题,很有意思
                  这个网站能下载很多书,你刚才说的,tpl都没有,这个网站就有
                  • 你没事去逛逛那些小型的旧书店吧, 有时会带来惊喜。美国的主要大城市都有类似的旧书店, 还有那种旧书交换的机构。 有的时候你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批评官员的尺度: 《纽约时报》诉警察局长沙利文案" -- 这本书我有, 但是没时间看。
                    • 我很喜欢逛书店,到这边来没机会,一定要想办法去逛。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方老师有编译,网上有。关键字,方流芳,纽约时报诉沙利文就出来,也值得读。
    • 做网红吧
      • 老家很睿智 +1
    • 互吹小号? 否则这么针对个人的聊天(而且经常看到你要单独和他探讨啥的), 完全可以用网站提供的 Private Message私信聊啊
      • 你可以不看呀。 甚至屏蔽。
        • 支持民主党的都是些什么玩意儿啊
      • 哇,你还会英文啊,刮目相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