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温哥华的阳光真明媚,带着孩子们出去玩玩,这会儿,小的吃饱喝足倒头梦周公了,老大在训练他的恐龙们,我又可以接下来写啦。。。。
当我们已经绞尽脑汁,挖空心思的把所有的可以从收入方面考虑的因素都考虑玩了以后,把收入的数字填在FEDERAL TAX或者省税的表格上,乘以税率以后,每次我都会抱怨计算器出了问题,为什么要交的税这样多呢。。。不过对于收入来说,我也没有更多的可以做的事情了,通常我会开始恶狠狠的针对NON-REFUNDABLE CREDIT磨刀赫赫。。。
这一部分的所有项目都是按照最低税率来抵减税额,而且哪怕你有再多的项目,反正抵到你的应税俄为0就结束了,政府不会因为你的可以抵减项目多,数额大而退税给你的。
这部分的大头是你自己的个人免税额,以及配偶免税额—如果配偶没有收入,或者收入低于7000多的话。孩子的多少跟这一项无关。很多人有些错误的观念,觉得孩子也有免税额,这是不对的,除非孩子是行为能力欠缺者—就是DISABILITY.如果父母和你们住在一起,同时超过65岁,可以按照CAREGIVER申报免税额。此外我们常常可以利用的是以下两大项
1. 学费和教育费用。(我把学生贷款的利息也一并归入这大项)。加拿大政府还真是挺鼓励大家读书的,无论任何形式的读书,学费,教育费可以用在税收抵减上,但是书费,器材费,学生会等组织年费不行。此外,注册为PART TIME/FULL TIME学生还可以每月多计算120/450元的可抵减费用。我建议大家有事没事去读个书,这真的是教育为本的国策。这个项目的使用上有两点要注意,其一是,如果你在不同的教育机构注册,学习时间上有重叠,记住每个月只能计算一次,也就是说如果你6月份同时在两个学校注册上PART TIME, 也只能计算一次120元的抵减额。第二点,如果这项费用你今年不打算用,那么延续到明年就只能自己使用,不可以TRANSFER给配偶或者他人使用。
2. 医疗费用。这个项目的规定,今年有一些变化。去年的规定是,医疗费用包括自己,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公婆)所有发生在加拿大境内,境外的费用。前提是父母/成年子女要在过去这一年里面跟自己一起生活过-哪怕一天也行。今年将这部分拆分为两块。一块是自己,配偶,未成年子女。所有发生的费用超过申报人薪水的3%或者1813元(两者就其低)的部分,可以抵减。另一块是父母(岳父母/公婆),成年子女。所有发生费用超过该人的收入的3%或者1813元(两者就其低)的部分,可以抵减,最多每人不得超过5000元。据个例子来说,也就是这一块要按人申报。例如我支付了母亲2000加元的医疗费用,她去年的全年收入为1000加元,那么我可以用来报税抵减的就是2000-(1000*3%)=1970元。同时我为婆婆支付了6000加元的医疗费用,她的年收入也为1000加元,我可以申报的部分为6000-1000*3%=5970元〉5000元,只能申报5000元。两个人的加起来,我可以申报6970加元。这一部分对于父母的要求是曾经在这一年里面跟你一起在加拿大生活过。应该说,这部分的修改实际上是对这一项目要求严格了,也减少了可以抵减的金额,不过对于我们来说,仍然有很大的利用价值。通常父母在国内的收入很低,所以医疗费用还是很可以报一些的。
由于医疗费用抵减的是最低税率,所以建议大家将全家的所有医疗费用集中在收入低的一方抵扣,可以获得较高的效益—除非这一方没有收入或者极低。
此外,针对有些人有海外雇用收入,如果已经在境外缴过税的,记住要讲境外税单拿来填报海外雇佣税收抵免栏目。根据国际上的豁免双重征税条例,是不需要重复征税的,但是可能要补足税率的差额。例如,香港的税收只有10点,那么这部分收入在加拿大适用税率为22.05的话,就要补12.05。这个有一套专门的计算方法,如果我有时间,再说。
总的来说,报税要注意的部分,我知道的差不多都在这里了,另外有一些小地方,涉及到各地的税率比较以及可以多家考虑的地方,我整理一下思路,再写。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当我们已经绞尽脑汁,挖空心思的把所有的可以从收入方面考虑的因素都考虑玩了以后,把收入的数字填在FEDERAL TAX或者省税的表格上,乘以税率以后,每次我都会抱怨计算器出了问题,为什么要交的税这样多呢。。。不过对于收入来说,我也没有更多的可以做的事情了,通常我会开始恶狠狠的针对NON-REFUNDABLE CREDIT磨刀赫赫。。。
这一部分的所有项目都是按照最低税率来抵减税额,而且哪怕你有再多的项目,反正抵到你的应税俄为0就结束了,政府不会因为你的可以抵减项目多,数额大而退税给你的。
这部分的大头是你自己的个人免税额,以及配偶免税额—如果配偶没有收入,或者收入低于7000多的话。孩子的多少跟这一项无关。很多人有些错误的观念,觉得孩子也有免税额,这是不对的,除非孩子是行为能力欠缺者—就是DISABILITY.如果父母和你们住在一起,同时超过65岁,可以按照CAREGIVER申报免税额。此外我们常常可以利用的是以下两大项
1. 学费和教育费用。(我把学生贷款的利息也一并归入这大项)。加拿大政府还真是挺鼓励大家读书的,无论任何形式的读书,学费,教育费可以用在税收抵减上,但是书费,器材费,学生会等组织年费不行。此外,注册为PART TIME/FULL TIME学生还可以每月多计算120/450元的可抵减费用。我建议大家有事没事去读个书,这真的是教育为本的国策。这个项目的使用上有两点要注意,其一是,如果你在不同的教育机构注册,学习时间上有重叠,记住每个月只能计算一次,也就是说如果你6月份同时在两个学校注册上PART TIME, 也只能计算一次120元的抵减额。第二点,如果这项费用你今年不打算用,那么延续到明年就只能自己使用,不可以TRANSFER给配偶或者他人使用。
2. 医疗费用。这个项目的规定,今年有一些变化。去年的规定是,医疗费用包括自己,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公婆)所有发生在加拿大境内,境外的费用。前提是父母/成年子女要在过去这一年里面跟自己一起生活过-哪怕一天也行。今年将这部分拆分为两块。一块是自己,配偶,未成年子女。所有发生的费用超过申报人薪水的3%或者1813元(两者就其低)的部分,可以抵减。另一块是父母(岳父母/公婆),成年子女。所有发生费用超过该人的收入的3%或者1813元(两者就其低)的部分,可以抵减,最多每人不得超过5000元。据个例子来说,也就是这一块要按人申报。例如我支付了母亲2000加元的医疗费用,她去年的全年收入为1000加元,那么我可以用来报税抵减的就是2000-(1000*3%)=1970元。同时我为婆婆支付了6000加元的医疗费用,她的年收入也为1000加元,我可以申报的部分为6000-1000*3%=5970元〉5000元,只能申报5000元。两个人的加起来,我可以申报6970加元。这一部分对于父母的要求是曾经在这一年里面跟你一起在加拿大生活过。应该说,这部分的修改实际上是对这一项目要求严格了,也减少了可以抵减的金额,不过对于我们来说,仍然有很大的利用价值。通常父母在国内的收入很低,所以医疗费用还是很可以报一些的。
由于医疗费用抵减的是最低税率,所以建议大家将全家的所有医疗费用集中在收入低的一方抵扣,可以获得较高的效益—除非这一方没有收入或者极低。
此外,针对有些人有海外雇用收入,如果已经在境外缴过税的,记住要讲境外税单拿来填报海外雇佣税收抵免栏目。根据国际上的豁免双重征税条例,是不需要重复征税的,但是可能要补足税率的差额。例如,香港的税收只有10点,那么这部分收入在加拿大适用税率为22.05的话,就要补12.05。这个有一套专门的计算方法,如果我有时间,再说。
总的来说,报税要注意的部分,我知道的差不多都在这里了,另外有一些小地方,涉及到各地的税率比较以及可以多家考虑的地方,我整理一下思路,再写。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