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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链接里讲了事件的来龙去脉,还比较公正。看来根本就不可能有个人赔偿什么事儿。。。特别是这段话:Interestingly enough, also in 1995, a head tax of $975.00 per person was imposed 。。。

Interestingly enough, also in 1995, a head tax of $975.00 per person was imposed on all immigrants by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Canada, on top of $500.00 per adult and $100.00 per child as a processing fee. These amounts have been raised to $550 and $150 respectively. There are other fees as well for different kinds of sponsorships. Many people have complained and charged that the government is being unfair to immigrants. Have you ever wondered what the descendants of these immigrants may do in the fu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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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茶话 / 社会 / 统计一下呵: 关于人头税事件, 不论您是否关心, 不论您的观点, 您是否曾经授权一个组织去代表您与政府交涉? 欢迎参加投票调查!
    • 我没有授权,我希望补偿给我或我的后代,而不是任何组织。这个组织牵头与加拿大政府交涉此事,是义举,才令人信服;若带有功利色彩,则不妥。
    • 通过此事,华人扬眉吐气,总的来说是件大好事!
      • #2633791
    • I don't think it's about 人头税. My grandfather or I didn't pay it. I don't need to talk about this issue to government.So they don't need to represent me. But someone need do that and I support them.
    • 觉得你的问题有倾向性!!!你能否先告诉大家: 人头税事件是整个华人社区的事件,还是当事人后代的私事?如果是私事儿,为何拿整个华人社区说事儿?
      • 只是一个调查嘛. 俺都说了嘛, 不论您的观点. 也不是我去交涉呀. :)
        • 调查当然可以了,但问题的设置要中性。如果有default选项,结论就不公正了。是吗?
          • 不论您是否关心, 不论您的观点
            • 牵扯到别人利益的事儿,有心关注,但无权可授啊!!
      • 人头税事件是整个华人社区的事件,也是当事人后代的私事.如果华人受了欺负,其它华人却想从中牟利,我们难道还要麻木吗?赔款当然是给当事人.其他华人得到的是尊严.
    • 我也觉得你的投票有倾向性。你的前提是,我们已经对人头税已经很关心的情况下,是委托一个组织还是采取另外适合自己的方式争取权益。所以,你误导了。。
      • 不论您是否关心, 不论您的观点
      • 看到的只是另一场窝里斗,有啥尊严可言。事先有没有明确谁代表谁,谁不能代表谁?
        • "代表"这事, 在加拿大并不少见. 要么是书面签字授权, 要么是正式的投票. // 经常可以看到新闻里, 工会的代表(那可是会员们一人一票选出来的)和雇主谈了deal, 回过头来, 工会会员再投票表决那个deal.
    • 偶比较自私:不同意赔偿,赔的钱也不给我,啥好处也没有,到时政府真赔了大伙还要跟着多交税~~~这买卖不合算~~~
      • 在自私这点上我与你完全相同。但这个“不合算”的买卖我干。#2632904
        在加拿大千好万好,就是当少数民族这个感觉不好。民主国家多数人投票一不“小心”
        搞出个法律来,少数民族吃了亏还没办法打官司。我愿意支持直接补偿给“人头税”的直接受害者或他/她们的后代,就是要向这个社会表明,当时吃了亏以后也要找回来。只有这样才可能真正预防或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万一类似事件发生在我们自己或我们的后代身上,也有人为我们争斗直到公平正义得到伸张。
    • 人头税的问题有两个层面。第一是政府承认错误并道歉;第二是赔偿。前者是针对全加拿大的华人而言,
      政府必须做到。可以又代表华人的团体与政府交涉。后者是受害者及后人个人的事情,如果他们要求政府进行赔偿,可以请律师集体诉讼。这个诉讼的过程,华人团体不要参与为好。
      • 现在的问题是法律途径走不通,只有通过社团组织力量向政府lobby,而正式的apology和个人赔偿又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事情:有了正式的apology,法律诉讼就有根据了,所以政府也不肯松口。
        • 现在是该用选票说话的时候了,那才是真正的力量。
        • 政府的立场应该不能作为司法裁决的根据吧?政府完全可以承认历史的错误,但在法庭上拒绝赔偿。但如果司法裁决受害人胜诉,那政府则必须赔偿。
          • "the federal government will be very reluctant to use the word “apology”, because legally speaking, it means liability, and the government can be sued for monetary compensation. "
            • 如果怕被法庭作为赔偿的根据那政府都不应该承认错误,事实上,政府已经承认错误。而且,如果真的把索赔诉之法庭,法庭不会根据道义上的理由一定判政府败诉。当时的历史背景一定也会考虑吧。
              • 是具体字眼的问题,政府现在只肯说regret之类
      • 平权会攻击华联没有代表性,也对也不对。在第一个层面上因为政府的过错是种族歧视,在多元文化政策已经立法的前提下每一个加拿大公民都有权站出来要求政府道歉。华联宣称代表华人社区与政府谈判这一问题并无不妥。
        • 探讨一下:“在多元文化政策已经立法的前提下”,是否每一个移民都有权要求政府带息返还登陆费,申请费啊?那是不是另一种形式的人头税?
          • 我不认为是。人头税是种族歧视,是单独针对对中国移民征收的。登陆费和处理费不是这样的性质。
            • 1995年开始的新人头税,也是歧视。是先来者对新来者的歧视。既然这里的土地是土著居民的,先来后来都是外来,凭什么对新来者收税费?
              • 税和费是不一样的。登陆费的名目是为了支付那些帮助新移民安置的项目,比如esl,比如job workshop,处理费嘛,这个你去弄个驾照都要交的啦,nnd还注明驾照是政府财产,呵呵。
                • 找到了一个链接放在楼下,看了以后你就知道新移民有没有人头税了。。。
                  • 在下面我回了你
      • 问题是在赔偿方面,华联虽然可以代表一部分受害者放弃个人索偿,却并无授权去代表另一部分不愿意放弃个人索偿权力的苦主去放弃。这也正是平权会对华联指责的立足点。
        • "代表一部分受害者放弃个人索偿"? 有多少受害者这样授权了?
          • "高校校友联合会代表钟新生说,华联会下属300多个团体,其中的洪门民治党、黄氏公所、林西河堂和台山同乡会代表了八万三千多人头税苦主中的 90%。" 估计就算没有90%也有相当一部分
            • “人头税苦主中的 90%”?“同乡会代表”怎能上数!谁能拿出代表51%的人头税苦主的有力证明,咱就服了。
              • 可以的。旧时的同乡会和高校里的老乡会不可同日而语。一个人目不识丁到了异乡卖苦力,同乡会是很重要的依靠。
                • 受害人总数是八万余人,“平权会”申称代表“4000”受害人。“华联”称代表“90%”。俩者相加接近100%,看似没问题。但这是真的吗?
                  • 我不知道 :P:p:p
                    • 这样看来,受害人的资料库就是最基础的工程,否则全是一盘糊涂账。
        • 我认为华人团体无权代表全体受害人向政府索赔。受害人只能通过集体诉讼要求政府赔偿。
          • 对。所以平权会就组织过这样的集体诉讼,选处三个代表:一个苦主,一个遗孀,一个后代,入禀法院。但是法院举行公听会后没有受理,理由是:《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1985年才生效,该诉讼不在法庭管辖范围。
            • 就是说受害者个人无法得到赔偿,就希望依靠华人团体,又不满意结果,以至纠纷。分开不就好了嘛,请华联发申明不代表平权会和某些受害者。
              • 呵呵,华联开头就是想蒙混过关,不过最近已经松口了,说什么自由社会嘛,平权会可以继续争取个人赔偿嘛云云。但是据传协议里有指定华联为唯一谈判代表的条款,如果属实,却不知平权会如何继续争取?呵呵。
              • 另外平权会就是坚持个人赔偿的华人团体,84年就开始挑头搞人头税个人赔偿,不过一直未果。华联是92成立,成立的时候内部达成共识放弃个人索偿。
            • 如果法庭都判不用赔偿,政府更没有义务赔偿了。现在政府在表示忏悔的同时拨款教育下一代,应该是一种善意。不过,华人团体应该坚持政府道歉,而且应该立碑纪念当时华工为加拿大作出的贡献。至于个人赔款,应该是集体找律师上诉。
        • 谁能提供“协议”的全部内容让大家看看? 觉得不了解故事的全部细节的话,难说谁对谁不对。。。
          • 好像还没公布吧?
          • 那大家在这里不是瞎起哄吗?不清楚到底协议了些什么,不清楚谁被代表了,不清楚谁的权益被剥夺了。。。还是散了吧!回去睡觉。。。
    • 这个链接里讲了事件的来龙去脉,还比较公正。看来根本就不可能有个人赔偿什么事儿。。。特别是这段话:Interestingly enough, also in 1995, a head tax of $975.00 per person was imposed 。。。
      Interestingly enough, also in 1995, a head tax of $975.00 per person was imposed on all immigrants by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Canada, on top of $500.00 per adult and $100.00 per child as a processing fee. These amounts have been raised to $550 and $150 respectively. There are other fees as well for different kinds of sponsorships. Many people have complained and charged that the government is being unfair to immigrants. Have you ever wondered what the descendants of these immigrants may do in the future?
      • 不知道这个speech是否可以谈得上公正,但是至少有两个硬伤:1、政府向日裔apology了;2、1995年开征的$950叫landing fee,不是head tax。具体见这个讨论
        • 这个speech对我已经有足够的说服力了。我开始认为现政府不就此事件对个人赔偿是正确的了。
        • 我会叮嘱我的后代,不允许向他们的政府提出对我付的人头税的个人赔偿。因为缴税登陆来到加拿大,是我追求更好生活而心甘情愿的选择。别拿我说事儿,为自己谋私利。。。 (得罪了:))
          • 木得罪,我不是两会的人,跟你一样,纯属瞎折腾,呵呵。
          • Give you an example:
            You have immigrate to Canada for 5 years, after all your hard working job, you settle down, then you think about apply your wife, your child to immigrate here. Gov say OK, but you need to pay $20k for each person (which is estimated just a little bit more than your one year saving, it may potentially raise to $200K), which the tax only apply to Chinese. Will you still feel grateful for the Gov?
    • 这贴不怎么样。赔钱多少,给谁, 都和我没什么关系,但能让政府官方认错我觉得就很好。怎么都是给华人的吐气的。 什么授权不授权??等全体华人都授权再做事,可能吗? 只要是为华人社区说话的我都觉得做的好。
      • that's the po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