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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加华人联会关于平反人头税与排华法案的声明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全加华人联会关于平反人头税与排华法案的声明

编者按:2005年12月11日,由《多伦多都市报》、多伦多第一台、城市广场主办,多伦多网上电视协办的“第一都市论坛”就“政府应不应该就人头税道歉”在城市广场举行讨论,主办方邀请了全加华人联会代表、“安省人头税家属联盟”代表吴瑶瑶律师以及时事评论人关卓中先生作为论坛嘉宾出席讨论会,全加华联以同日另有会议为由缺席。在讨论会开始前,全加华联执行主席陈丙丁先生接受了《多伦都都市报》记者的专访,并特别给“第一都市论坛”发来了本声明,作为讨论会上的书面发言。遵从全加华联的意思,《多伦都都市报》已将该声明分发予与会的媒体代表,现经全加华联再次修改后,予以发表。


**一. 1991年的共识与全加华人联会的使命

人头税与排华法案的平反问题一直困扰着全加华人社区,焦点问题是要不要向联邦政府要求个人金钱赔偿。1984年有人提出个人赔偿以后,社区上有不同的看法和意见。由于这个问题事关整个华人社区,不单涉及纳过人头税的人或他们的后裔或亲属,与联邦政府谈判,一定要有个共识。如何达到共识呢?1990社区开始酝酿召开一个全加华人代表大会,由全国各地社团派代表出席共同商讨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最后决定于1991年5月18-19日在多伦多举行。有代表280个社团的500多名代表参加,参加社团有加拿大历史最悠久的洪门,绝大部分的纳人头税者和他们的后裔都是洪门的会员,有百年历史的温哥华和维多利亚的中华会馆,他们都是最具代表性的华人机构,其下属社团包括了当地主要传统社团。人头税纳缴者和其家属或后裔都在这些社团内。

经过两天的热烈讨论与交流,大会以民主、公开、公平的方式,深入探讨如何平反人头税与排华法案以及相关的华人社区发展问题。绝大部分的代表都是人头税缴纳者的后裔,他们慷慨发言,认为不应该要求个人赔偿,尤其是华裔退伍军人,他们都是人头税缴纳者的后裔,他们态度很坚决,认为不应该要求个人赔偿。最后,经过两天的讨论,代表们一致表决不要求个人赔偿,要求设立基金,同时议决成立“全加华人联会”做为一个全国性的组织,负责推动平反人头税与排华法案的重担。

1992年全加华人联会正式在温哥华成立,肩负起解决人头税与排华法案的历史使命。

由此可见,全加华人联会有广泛的社会基层的支持和代表性,她的成立是广大华人社区的愿望,她的使命也是广大华人社区的心声。

15年来,全加华人联会秉承1991年共识,努力推动平反工作,但未有成效。联邦政府一直拒绝谈判,理由是加拿大已经通过人权宪章,Race Relations Foundation(种族关系基金,是平反日裔问题之后设立的)已经成立,历史问题都解决了。

**二. 排华法案的歧视有过于人头税

人头税是彻头彻尾的种族歧视,但是毕竟有82,000多人纳 了税进入加拿大另谋生计。而从1923年实施的排华法案一直到1947年的废除,有24年之长时间拒绝华人入境。这个法案对华人家庭和整个社区带来无法弥补的创伤,家庭被长期分离,华人社会发展停滞不前,造成无数的悲剧,产生的伤痛至今仍在。排华法案对华人的歧视,变本加厉,华人均称其为恶法酷例,其为害尤甚于人头税。此法案虽然已经在1947年废除了,但是它的负面影响仍在,始终是华人社会发展上的一个污点,更需平反。

**三. 陈卓愉部长启动平反方案

联邦多元文化国务部长陈卓愉现在已经公开宣布,他接受马田总理邀请入阁之时曾经提出要求平反人头税与排华法案的愿望,马田总理表示支持。他是2004年6月入阁担任部长的。

2004年9月,全加华人联会在维多利亚举行第四届代表大会,陈部长应邀出席,并在会上发表演讲,首次透露联邦政府愿意解决人头税与排华法案,但未做任何具体承诺。这是一个令人鼓舞的讯息,这是自1991年全加华人代表大会以来多元文化部长首次公开表态。全加华人联会开始密切关注政府动态。2005年2月,联邦政府向国会提出预算案,其中有项拨款,共计2,500万元,在3年内推行ACE项目(Acknowledgment, Commemoration and Education),解决华人和其他5个族裔历史遗留的问题。全加华人联会审时度势,发表声明表示欢迎,因为ACE项目与1991共识基本精神一致,同时全加华人联会致信马田总理表示原则上支持。

2005年4月,联邦政府谈判代表正式与全加华人联会接触,商讨启动谈判事宜。后来因为国会内执政自由党议席为少数,预算案无法取得多数通过,一直延迟到5月份才在新民主党的支持下以一票之多数通过,这样就影响了与联邦政府谈商的进展。

2005年8月13日,联邦政府代表与全加华人联会代表22人在多伦多Delta Hotel举行首轮正式会谈。联邦政府原则是“不道歉、不赔偿”,以适当方式表述联邦政府对人头税与排华法案的歧视认错,同时积极通过ACE项目,表扬华人的贡献,通过教育促进种族和谐。全加华人联会22名代表在会谈之前夕,即8月12日,首先举行内部会议,商讨谈判策略和要求内容,取得完全共识。

**四. 全加华人联会解决方案9月15日

按照联邦政府的要求,6个族裔谈判代表必须在9月15日之前向政府提呈解决方案,全加华人联会按期在9月15日向联邦政府提呈解决方案,其要点为:

(1)联邦政府对人头税与排华发案的歧视认错;

(2)联邦政府拨款1,250万元设立“加拿大华人社区基金”,作为实施ACE项目之用。

**五. 11月24日签署原则性协议

11月24日,联邦政府多元文化国务部长陈卓愉与代表加拿大华人社区的全加华人联会代表陈丙丁执行主席、大多伦多中华文化中心代表黄林慧龄副会长、加拿大华裔军事博物馆馆长李悦后及满地可中华文化宫副主席余文蔚(因下雪未能赶到国会,后来补签)签署了原则性协议,同时有12个社团代表签署支持声明。这是加拿大华人社区发展历史时刻。

原则性协定主要内容有:

协议名为“认识我们的过去,建设我们的明天”。

(1) 联邦政府首期拨款250万元,充做ACE项目用途;此数将由全加华人联会协同即将设立的“加拿大华人社区基金”董事会共同管理;

(2) 联邦政府与加拿大华人社区将谈判签署最终协议,其条款将包括追加拨款和联邦政府承认人头税和排华法案是对华人的歧视并且认错;

此协议不阻止任何人告政府索赔的权利。

此前,联邦政府已经与乌克兰和意大利族裔签署类似的原则性协议,其主要条款相近。

**六. 2005年全加华人代表大会11月25日至27日在温哥华举行

马田总理与陈卓愉部长于11月26日在温哥华中侨礼堂会见出席2005年全加华人代表大会的代表,并且发表讲话,表扬华人对加拿大的贡献,表示如今政府与华人社区已签署原则性协议,不让歧视再发生。

11月26日上午,代表大会听取陈丙丁执行主席的报告,表决接纳该原则性协议。大会并且产生了由23人组成的“加拿大华人社区基金”筹委会,展开设立基金的工作。

**七. 加拿大华人社区基金

原则性协议内要设立的“加拿大华人社区基金”将是政府拨款的渠道,也是ACE项目款项的管理机构。政府的拨款属于加拿大全体华人社区所有。基金的管理要遵守以下的规定:

――现行关于基金成立与管理的法律;

――联邦政府拨款时的拨款合同(Contribution Agreement);

――联邦政府国库订立的ACE项目款项使用条件与拨款条款;

基金管理将会十分透明,每年财务报表公开发表。基金由
董事会负责管理,下设投资委员会、项目审批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具体策划与执行。

23人筹备委员会成员十分有代表性,他们都是各地社团负责人,中华文化中心、移民服务机构、退伍军人、加拿大铁路华工基金会的代表,名单如下:

伍卓生(多伦多华人团体联合总会主席,人头税后裔);
陈丙丁(全加华人联会执行主席);
金龙焕(全加华人联会安大略区共同主席,加拿大中国专业人士协会卸任主席);
林 君(全加华人联会秘书长,人头税后裔);
张明达(大多伦多中华文化中心主席);
盘占元(加拿大铁路华工基金会主席,人头税缴纳者);
周焕然(全加华人联会大西洋区共同主席,人头税后裔);
林重强(全加华人联会太平洋区共同主席,人头税后裔);
黎全恩(全加华人联会太平洋区共同主席);
余岳兴(全加华人联会草原区共同主席,温尼伯中华文化中心主席);
章国华(全加华人联会草原区共同主席,阿尔伯大省华人团体联合会主席);
马锦尚(全加华人联会草原区共同主席,人头税后裔);
李植荣(全加华人联会魁北克区共同主席,人头税后裔);
谭雅育(全加华人联会魁北克区共同主席,人头税后裔);
茹容均(温哥华中华会馆代理事长,人头税后裔);
郑炯光(加拿大洪门主委,人头税后裔);
马林咏梅(大温哥华中华文化中心主席,人头税家属)
关启宗(全加中华总会馆主席, 人头税后裔)
傅德楠(温哥华中侨互助会行政总裁);
李悦后(加拿大华裔军事博物馆馆长,人头税后裔,退伍军人);
王俊勤(满地可中华文化宫主席, 人头税后裔);
周游志海(全加华人联会草原区全国理事);
邓家昌(渥太华洪门主委);

基金将在联邦政府注册为一个非牟利的社团,同时向联邦税务部门注册为慈善机构。

**八. 麦鼎鸿国会议员倡议Bill C-333功不可没

华裔国会议员麦鼎鸿之父亲与祖父均付过人头税。他在国会提出私人法案Bill C-333在国会获二读通过,进入委员会逐条讨论也获通过,但因国会即将解散未获三读通过,功亏一篑,十分可惜。这是联邦国会首次讨论平反人头税与排华法案,是历史性的一刻,虽未完全成功,麦鼎鸿的贡献巨大,功不可没。由于有Bill C-333及其前身,可以说大大推动联邦政府解决历史问题的步伐。

**九. 全加华人联会坚信前瞻性的解决方案

全加华人联会坚信联邦政府解决人头税与排华法案的基本原则应是建设性及向前看的,此方案有利于华人社区的建设、发展和壮大。政府既要面对历史,纠正历史错误,更有责任通过拨款来增强华人社区的团结和建设能力,使华人社区更加壮大起来,更加团结和合作。

“加拿大华人社区基金”设立之后,通过ACE项目的实施,加拿大各地的华人社区将会动员起来,通过表彰(A)、纪念(C)和教育(E)项目的实施,每个社区都会活跃起来,增强合作与交流,从而建构成为一个和谐、合作、团结、发展的大家庭。

全加华人联会

2005年12月11日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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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茶话 / 社会 / 全加华人联会关于平反人头税与排华法案的声明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全加华人联会关于平反人头税与排华法案的声明

    编者按:2005年12月11日,由《多伦多都市报》、多伦多第一台、城市广场主办,多伦多网上电视协办的“第一都市论坛”就“政府应不应该就人头税道歉”在城市广场举行讨论,主办方邀请了全加华人联会代表、“安省人头税家属联盟”代表吴瑶瑶律师以及时事评论人关卓中先生作为论坛嘉宾出席讨论会,全加华联以同日另有会议为由缺席。在讨论会开始前,全加华联执行主席陈丙丁先生接受了《多伦都都市报》记者的专访,并特别给“第一都市论坛”发来了本声明,作为讨论会上的书面发言。遵从全加华联的意思,《多伦都都市报》已将该声明分发予与会的媒体代表,现经全加华联再次修改后,予以发表。


    **一. 1991年的共识与全加华人联会的使命

    人头税与排华法案的平反问题一直困扰着全加华人社区,焦点问题是要不要向联邦政府要求个人金钱赔偿。1984年有人提出个人赔偿以后,社区上有不同的看法和意见。由于这个问题事关整个华人社区,不单涉及纳过人头税的人或他们的后裔或亲属,与联邦政府谈判,一定要有个共识。如何达到共识呢?1990社区开始酝酿召开一个全加华人代表大会,由全国各地社团派代表出席共同商讨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最后决定于1991年5月18-19日在多伦多举行。有代表280个社团的500多名代表参加,参加社团有加拿大历史最悠久的洪门,绝大部分的纳人头税者和他们的后裔都是洪门的会员,有百年历史的温哥华和维多利亚的中华会馆,他们都是最具代表性的华人机构,其下属社团包括了当地主要传统社团。人头税纳缴者和其家属或后裔都在这些社团内。

    经过两天的热烈讨论与交流,大会以民主、公开、公平的方式,深入探讨如何平反人头税与排华法案以及相关的华人社区发展问题。绝大部分的代表都是人头税缴纳者的后裔,他们慷慨发言,认为不应该要求个人赔偿,尤其是华裔退伍军人,他们都是人头税缴纳者的后裔,他们态度很坚决,认为不应该要求个人赔偿。最后,经过两天的讨论,代表们一致表决不要求个人赔偿,要求设立基金,同时议决成立“全加华人联会”做为一个全国性的组织,负责推动平反人头税与排华法案的重担。

    1992年全加华人联会正式在温哥华成立,肩负起解决人头税与排华法案的历史使命。

    由此可见,全加华人联会有广泛的社会基层的支持和代表性,她的成立是广大华人社区的愿望,她的使命也是广大华人社区的心声。

    15年来,全加华人联会秉承1991年共识,努力推动平反工作,但未有成效。联邦政府一直拒绝谈判,理由是加拿大已经通过人权宪章,Race Relations Foundation(种族关系基金,是平反日裔问题之后设立的)已经成立,历史问题都解决了。

    **二. 排华法案的歧视有过于人头税

    人头税是彻头彻尾的种族歧视,但是毕竟有82,000多人纳 了税进入加拿大另谋生计。而从1923年实施的排华法案一直到1947年的废除,有24年之长时间拒绝华人入境。这个法案对华人家庭和整个社区带来无法弥补的创伤,家庭被长期分离,华人社会发展停滞不前,造成无数的悲剧,产生的伤痛至今仍在。排华法案对华人的歧视,变本加厉,华人均称其为恶法酷例,其为害尤甚于人头税。此法案虽然已经在1947年废除了,但是它的负面影响仍在,始终是华人社会发展上的一个污点,更需平反。

    **三. 陈卓愉部长启动平反方案

    联邦多元文化国务部长陈卓愉现在已经公开宣布,他接受马田总理邀请入阁之时曾经提出要求平反人头税与排华法案的愿望,马田总理表示支持。他是2004年6月入阁担任部长的。

    2004年9月,全加华人联会在维多利亚举行第四届代表大会,陈部长应邀出席,并在会上发表演讲,首次透露联邦政府愿意解决人头税与排华法案,但未做任何具体承诺。这是一个令人鼓舞的讯息,这是自1991年全加华人代表大会以来多元文化部长首次公开表态。全加华人联会开始密切关注政府动态。2005年2月,联邦政府向国会提出预算案,其中有项拨款,共计2,500万元,在3年内推行ACE项目(Acknowledgment, Commemoration and Education),解决华人和其他5个族裔历史遗留的问题。全加华人联会审时度势,发表声明表示欢迎,因为ACE项目与1991共识基本精神一致,同时全加华人联会致信马田总理表示原则上支持。

    2005年4月,联邦政府谈判代表正式与全加华人联会接触,商讨启动谈判事宜。后来因为国会内执政自由党议席为少数,预算案无法取得多数通过,一直延迟到5月份才在新民主党的支持下以一票之多数通过,这样就影响了与联邦政府谈商的进展。

    2005年8月13日,联邦政府代表与全加华人联会代表22人在多伦多Delta Hotel举行首轮正式会谈。联邦政府原则是“不道歉、不赔偿”,以适当方式表述联邦政府对人头税与排华法案的歧视认错,同时积极通过ACE项目,表扬华人的贡献,通过教育促进种族和谐。全加华人联会22名代表在会谈之前夕,即8月12日,首先举行内部会议,商讨谈判策略和要求内容,取得完全共识。

    **四. 全加华人联会解决方案9月15日

    按照联邦政府的要求,6个族裔谈判代表必须在9月15日之前向政府提呈解决方案,全加华人联会按期在9月15日向联邦政府提呈解决方案,其要点为:

    (1)联邦政府对人头税与排华发案的歧视认错;

    (2)联邦政府拨款1,250万元设立“加拿大华人社区基金”,作为实施ACE项目之用。

    **五. 11月24日签署原则性协议

    11月24日,联邦政府多元文化国务部长陈卓愉与代表加拿大华人社区的全加华人联会代表陈丙丁执行主席、大多伦多中华文化中心代表黄林慧龄副会长、加拿大华裔军事博物馆馆长李悦后及满地可中华文化宫副主席余文蔚(因下雪未能赶到国会,后来补签)签署了原则性协议,同时有12个社团代表签署支持声明。这是加拿大华人社区发展历史时刻。

    原则性协定主要内容有:

    协议名为“认识我们的过去,建设我们的明天”。

    (1) 联邦政府首期拨款250万元,充做ACE项目用途;此数将由全加华人联会协同即将设立的“加拿大华人社区基金”董事会共同管理;

    (2) 联邦政府与加拿大华人社区将谈判签署最终协议,其条款将包括追加拨款和联邦政府承认人头税和排华法案是对华人的歧视并且认错;

    此协议不阻止任何人告政府索赔的权利。

    此前,联邦政府已经与乌克兰和意大利族裔签署类似的原则性协议,其主要条款相近。

    **六. 2005年全加华人代表大会11月25日至27日在温哥华举行

    马田总理与陈卓愉部长于11月26日在温哥华中侨礼堂会见出席2005年全加华人代表大会的代表,并且发表讲话,表扬华人对加拿大的贡献,表示如今政府与华人社区已签署原则性协议,不让歧视再发生。

    11月26日上午,代表大会听取陈丙丁执行主席的报告,表决接纳该原则性协议。大会并且产生了由23人组成的“加拿大华人社区基金”筹委会,展开设立基金的工作。

    **七. 加拿大华人社区基金

    原则性协议内要设立的“加拿大华人社区基金”将是政府拨款的渠道,也是ACE项目款项的管理机构。政府的拨款属于加拿大全体华人社区所有。基金的管理要遵守以下的规定:

    ――现行关于基金成立与管理的法律;

    ――联邦政府拨款时的拨款合同(Contribution Agreement);

    ――联邦政府国库订立的ACE项目款项使用条件与拨款条款;

    基金管理将会十分透明,每年财务报表公开发表。基金由
    董事会负责管理,下设投资委员会、项目审批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具体策划与执行。

    23人筹备委员会成员十分有代表性,他们都是各地社团负责人,中华文化中心、移民服务机构、退伍军人、加拿大铁路华工基金会的代表,名单如下:

    伍卓生(多伦多华人团体联合总会主席,人头税后裔);
    陈丙丁(全加华人联会执行主席);
    金龙焕(全加华人联会安大略区共同主席,加拿大中国专业人士协会卸任主席);
    林 君(全加华人联会秘书长,人头税后裔);
    张明达(大多伦多中华文化中心主席);
    盘占元(加拿大铁路华工基金会主席,人头税缴纳者);
    周焕然(全加华人联会大西洋区共同主席,人头税后裔);
    林重强(全加华人联会太平洋区共同主席,人头税后裔);
    黎全恩(全加华人联会太平洋区共同主席);
    余岳兴(全加华人联会草原区共同主席,温尼伯中华文化中心主席);
    章国华(全加华人联会草原区共同主席,阿尔伯大省华人团体联合会主席);
    马锦尚(全加华人联会草原区共同主席,人头税后裔);
    李植荣(全加华人联会魁北克区共同主席,人头税后裔);
    谭雅育(全加华人联会魁北克区共同主席,人头税后裔);
    茹容均(温哥华中华会馆代理事长,人头税后裔);
    郑炯光(加拿大洪门主委,人头税后裔);
    马林咏梅(大温哥华中华文化中心主席,人头税家属)
    关启宗(全加中华总会馆主席, 人头税后裔)
    傅德楠(温哥华中侨互助会行政总裁);
    李悦后(加拿大华裔军事博物馆馆长,人头税后裔,退伍军人);
    王俊勤(满地可中华文化宫主席, 人头税后裔);
    周游志海(全加华人联会草原区全国理事);
    邓家昌(渥太华洪门主委);

    基金将在联邦政府注册为一个非牟利的社团,同时向联邦税务部门注册为慈善机构。

    **八. 麦鼎鸿国会议员倡议Bill C-333功不可没

    华裔国会议员麦鼎鸿之父亲与祖父均付过人头税。他在国会提出私人法案Bill C-333在国会获二读通过,进入委员会逐条讨论也获通过,但因国会即将解散未获三读通过,功亏一篑,十分可惜。这是联邦国会首次讨论平反人头税与排华法案,是历史性的一刻,虽未完全成功,麦鼎鸿的贡献巨大,功不可没。由于有Bill C-333及其前身,可以说大大推动联邦政府解决历史问题的步伐。

    **九. 全加华人联会坚信前瞻性的解决方案

    全加华人联会坚信联邦政府解决人头税与排华法案的基本原则应是建设性及向前看的,此方案有利于华人社区的建设、发展和壮大。政府既要面对历史,纠正历史错误,更有责任通过拨款来增强华人社区的团结和建设能力,使华人社区更加壮大起来,更加团结和合作。

    “加拿大华人社区基金”设立之后,通过ACE项目的实施,加拿大各地的华人社区将会动员起来,通过表彰(A)、纪念(C)和教育(E)项目的实施,每个社区都会活跃起来,增强合作与交流,从而建构成为一个和谐、合作、团结、发展的大家庭。

    全加华人联会

    2005年12月11日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全加华人联会”---代表多少华人?代表哪些华人?联会做了什么了?听起来好象代表全体华人似的。我不同意这个联会代表我。
    • OMG, 邓家昌(渥太华洪门主委)
    • 那么多人都是人头税后代,还真没啥说的了。另:洪门在东南亚一带类似民间福利组织,就是几百年前那个反清复明的天地会、三合会。连战访问大陆时,就是他们痛扁去机场抗议的台独人士——本人一向反对暴力。洪门在台湾、北美是合法社团
      • and 在中国是十个合法政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