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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移民打女案3度上诉被驳回 (转贴,引以为戒啊)

《星岛日报》报道,2001年9月8日,由沈阳移民多伦多仅两个月的马闯要求11岁女儿停止看电视去念书,被女儿回绝。两人于是发生争吵。马闯随后以手猛力拍打(spank)女儿,并且把她的双腿悬到九楼住家的窗外。第二天他被警察以暴力袭击、死亡威胁等罪名逮捕。法官认为,上述行为超出了加国刑法第43条管教子女可“合理使用武力”的规限,应被判为过度武力。但按马闯的说法,他一气之下把电视关掉之后,两人发生争吵,他没想到女儿竟然对他动武,以拳头猛打其胸部。马闯想到自己前几年在中国把孩子宠坏了,想要严厉管教一下,于是先面对面捉住孩子打了几下,然后将其托起放在床上打其臀部。但马闯坚决否认捉住孩子的腿悬到住家的窗外。

此后马闯的官司一路由省法院打到加拿大最高法院。由于先有保释条件,后有法庭禁制令,马闯自事发即被禁止直接或间接与妻子女儿接触,包括电话接触。仅有几次见面只是在法庭。他对母女两人目前的生活状况不甚了了,甚至说不出他们准确的居住地点。安省法院于2003年5月判马闯有罪,并判18个月监禁及有条件监外执行。马闯考虑到有刑事案底将影响未来入籍,且今后无法再跟妻子、女儿生活在一起,于是他三度上诉,但被加拿大最高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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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家园 / 望子成龙 / 大陆移民打女案3度上诉被驳回 (转贴,引以为戒啊)
    《星岛日报》报道,2001年9月8日,由沈阳移民多伦多仅两个月的马闯要求11岁女儿停止看电视去念书,被女儿回绝。两人于是发生争吵。马闯随后以手猛力拍打(spank)女儿,并且把她的双腿悬到九楼住家的窗外。第二天他被警察以暴力袭击、死亡威胁等罪名逮捕。法官认为,上述行为超出了加国刑法第43条管教子女可“合理使用武力”的规限,应被判为过度武力。但按马闯的说法,他一气之下把电视关掉之后,两人发生争吵,他没想到女儿竟然对他动武,以拳头猛打其胸部。马闯想到自己前几年在中国把孩子宠坏了,想要严厉管教一下,于是先面对面捉住孩子打了几下,然后将其托起放在床上打其臀部。但马闯坚决否认捉住孩子的腿悬到住家的窗外。

    此后马闯的官司一路由省法院打到加拿大最高法院。由于先有保释条件,后有法庭禁制令,马闯自事发即被禁止直接或间接与妻子女儿接触,包括电话接触。仅有几次见面只是在法庭。他对母女两人目前的生活状况不甚了了,甚至说不出他们准确的居住地点。安省法院于2003年5月判马闯有罪,并判18个月监禁及有条件监外执行。马闯考虑到有刑事案底将影响未来入籍,且今后无法再跟妻子、女儿生活在一起,于是他三度上诉,但被加拿大最高法院驳回。
    • 怎么搞到这么个结果?应该plead guilty,然后conditional discharge。
      • 详细连接在这里。
        • 一场悲剧。
          1. 很奇怪。所有罪名中最严重的就是"將女兒雙腿懸到窗外"。这一点,妻子女儿竟然没有翻供?如果是这样,那明显是要置男方于"死地"。事已如此,这位老兄还想和妻女团聚?
          2. 这种情况,不plead guilty还不请律师,那官司是必输无疑。
          3. "馬闖甚至懷疑這是警察、法官等有計劃、有系統地對他實施人身迫害。 "

          综合看来,当事人很偏执,不见棺材不掉泪啊.....
          • "將女兒雙腿懸到窗外"。这一点,妻子女儿竟然没有翻供____ 也许这就是事实,或则是邻居什么的看见了才报的警?
            • 从文章中看,没有证人和明显物证;但一个小孩(如果她没有说谎的历史)和一个成年人的话,陪审团会相信谁?这时候需要的是经验丰富的律师,估计当事人也没钱请。
              • 只要女儿翻供,"死亡威胁"的指控不成立,检控方没有任何证据。这时可以plead guilty,然后conditional discharge,现在是convicted,criminal record很难洗掉,以后很麻烦。
                • 我不明白的是: 女儿为什么要坚持"死亡威胁"的指控?
                  • 我觉得孩子不太会扯谎
                    • "觉得"没有用。法律讲求的是证据。如果当事人一贯奉公守法,而女儿调皮捣蛋(或者夫妻关系不好小孩受老婆教唆...),这时需要的是律师。
                • 事主一家才抵加2月就出事,而且警察是第二天找上门的,所以我觉得不太可能是家里人报的警,很可能是邻居或则路人,如果是这样的话就是有旁证(虽然文中没有提及)
                  • "第二天,他照常出去學車,回家後妻子女兒都不在家。" 估计是老婆女儿报警的。
                    • 如果真是家人报警(而且是第二天)的话, 说明打得挺狠或则是他平时的行为就让家人没有安全感
                      • 法律讲求证据,你这些都是"无聊"的推断。
                        • 你这些也都是"无聊"的推断。
                          • 我哪里推断了?我只是说: 当事人是傻逼,老婆女儿把他往死里整,他还要家庭团聚?
                            • "老婆女儿把他往死里整"不是推断是什么? 哪个老婆女儿好好的希望LG/父亲死? 凡事有因才有果,石头缝里难道真回蹦出孙猴子呀?
                              • 因果我不关心。但整个事件我看不出任何"家庭团聚"的可能,所以我说这个男的是傻逼。
                                • 自己的女儿总是会想的, 唉~~
                              • 恶毒的女人你没见过。看看这个网站....
            • 邻居报警的可能性很小。当事人是事发第二天被抓,如邻居目击事发,当时就要报警,警察几分钟就会到。
    • (#2852174@0)
    • 加国警察明显欺负新移民嘛,抓就抓了,居然叫人出钱打车自投罗网,简直是岂有此理。
      • 嘿~~
      • 你喜欢当众被抓?警察这是给你面子。
        • 为面子赔上银子不是~国银啊~出租车直接开进班房,一关就是十七天,也难怪人家给他作精神鉴定呐。我要是这家暴男,电话里告诉小姐哈~嘿那谁!在家了哪,派个舒服点的车来接一趟!另外顺便给捎个麦当劳外卖哈,本人低血糖饿不得。。。
          • 你这些要求完全正当。警局里免费汉堡+可乐。牢里有荤有素,早饭比90%的中国移民家庭都要吃得好。
    • wife always keep silence. He should think about divoce then start his own life.
    • 反正这故事没编圆。三审驳回上诉一定是铁案,铁证如山。报纸舆论尽捡些可怜的来煽煽情。拿庭审记录来看看?
    • 只要事实如此,此人不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