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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璇租客唐楠作供時首次透露, 李寧曾伏嘉嘉身上聽到有心跳 (ZT)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住在彭璇家中的租客中國簽證女留學生唐楠昨日在法庭繼續作供時首次透露,外祖母李寧在救護人員抵達現場時,曾經伏在嘉嘉右上胸聽她有沒有心跳,並對她說嘉嘉尚有心跳,所以認為當救護人員來到時,她應該仍然有得救。因而令到主控官利維斯(Joshua Levy)質詢她,為什麼在他盤問她時說出來。 唐楠在接受辯護律師洪秉政盤問時又表示,陳嘉嘉力氣十分大,她親眼見到他從廚房門口搬一個直徑一呎的西瓜到大廳中。

嘉嘉力氣大可搬西瓜

洪秉政問唐楠,陳嘉嘉是否一個強壯的兒童。唐答是。洪問你有沒試驗過她或是為什麼有這個印象。唐楠表示,她有一次見到嘉嘉雙腳蹲下,兩手捧起一個直徑一呎長的西瓜由廚房門口通往起居室,並且沒有困難。而有時候當她在食飯時,她會用力拉她的手臂。

她又時常看到嘉嘉開大門旁邊衣帽間的門,由於該門是要用手扭把手才能開,而她見到嘉嘉並沒有困難。同時嘉嘉有時感到熱時,因為不舒服,她就會脫衣服。洪秉政問她在什麼地方見到,在廚房和起居室,並且見過一次以上。

洪秉政問她是否脫光,有沒有穿尿布。唐楠說她都脫光,而嘉嘉平時在家及外出都不穿尿布,只是睡覺時才穿。

唐楠又稱,她在家時有將房門關上的習慣,如果在房間開了電視,則不能夠聽到牆內水管流水聲及外面水龍頭放水到浴缸平面的聲音。如果房間的電視關了。她就可以聽到牆內水管流水聲。所以於案發當天7月11日,嘉嘉走入3樓浴室時,她與室友在房間關了門,她在看電視,而室友在用電腦,所以嘉嘉在樓下浴室放水,她們能夠聽到水聲的機會是很少。

洪秉政又問唐楠,案發當天彭璇到樓上向她們就嘉嘉偷食其食物而道歉時,她有沒有觀察彭璇的面上有可恥及丟臉之色(Shameful),而翻譯員翻成不好意思。洪秉政再而三發問同一問題,而主控官利維斯抗議,認為洪秉政佔懂得國語之利,引導證人作供。法官芬妮絲達(Faith Finnestad)下令唐楠和翻譯員離開。當控辯雙方經過激烈的辯論之後。法官芬妮絲達認洪秉政有權糾正翻譯員的翻譯。

唐楠透露,案發當日在房間被陳行壯的大叫聲,引致她們走出房間觀看。而當時她的感覺是陳行壯被一些事情大吃一驚及有大事發生。

唐楠表示,她與李寧都用手拍嘉嘉背部,希望她能夠將水吐出,而她大約拍了5至6次,而且並不重,而她用手接觸過嘉嘉的皮膚,感覺她仍有體溫,皮膚顏色亦十分正常。但李寧在此之前,曾經伏在嘉嘉右上胸聽她有沒有心跳,並謂嘉嘉尚有心跳,仍然有得救。

唐楠觀看作供錄影帶後才記得此事

主控官利維斯隨即質詢唐楠,為什麼在他盤問她時,她並沒有講出李寧曾經伏在嘉嘉右上胸聽她有沒有心跳,並謂嘉嘉尚有心跳,仍然有得救的事實。唐楠能否解釋。唐楠表示她是在昨日重新觀看自已作供的錄影帶後才記得此事,而且當天主控官並沒有問她這個問題。於是唐楠的作供就完畢。

跟著作供是彭璇的另一個租客25歲的中國簽證留學生趙妍。她表示自已並不認彭璇和陳行壯,亦沒有任何親屬關係。她與唐楠在中國已認識,並一齊來加求學。她是在互聯網上找到彭璇而租了她的房間。

趙研表示,她眼中的陳嘉嘉是一個聰明、可愛、活潑和調皮的孩子。她舉例說明所謂活潑是她喜歡在房間內跳來跳去。至於聰明是如果她想食東西,又不夠高度去取的話,就會搬一張矮椅子,再踏上椅子取來食。而調皮是在她們食飯時拉她們的衣服。趙研亦說,她見過嘉嘉自已會穿衣服和自已食冰淇淋,雖然有些時候會沾到衣服上。她又表示,嘉嘉不能說話,但能發聲,不過發出的聲音並不大。同時也聽過她哭及笑。

主控官莫達莉(Kim Motyl)昨日在盤問趙妍時表示,嘉嘉有沒有午睡的習慣,她回答有,時間則不清楚。莫達莉又問,嘉嘉的洗澡時間,她答不清楚嘉嘉的習慣。她通常在什麼時候睡覺,答不清楚其具體時間,她認為是10時至11時。趙妍又稱,她聽過李寧說嘉嘉在上學,而她亦見過彭璇及李寧陪她去學校,同時亦知道彭璇也在學習。

盤問至此結束,今天10時繼續。

本案發生於2004年7月12日,多倫多警隊42分局接到報警電話表示有人溺斃,於是派人到士嘉堡Rosebank Drive19號鎮屋調查,發現4歲陳嘉嘉在浴室中溺斃。兇殺組接手調查之後,於2005年2月28日拘捕33歲的彭璇,控告她一級謀殺罪名。其後法庭罕見地批准被控一級謀殺的彭璇有條件保釋出外候審。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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