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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位网友的经历,让我想起这个案子,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两年前我在一所政府办的legal aid帮忙, 一天来了一位中国男士咨询离婚。我见过他,但没说过话,我所在的小城市中国人不多。我登记了他的个人资料,然后他等着见律师。等他出来后我也下班了,在楼道里他看起来很沮丧,对我说他是想来问问离婚手续和小孩的监护权的。他有两个小孩,但刚才律师说了他连得到一个小孩的监护权都很难。

过了两个月我接到一个电话,是个女士,简单的诉说了个人情况后,我已经猜出是上面那位得太太了。她主要是想问离婚后的赡养费。我要她到这里来和律师面谈,她说她在家照顾小孩不能离开。并说丈夫已经搬出去了。她说她对家庭法一无所知, 要我帮她找找表格,填写资料等。我后来到了她家。这位女士我也见过。

她开始和我谈起家庭情况是还算平静,越说越激动,我简直无法打断她。我不需要听她的丈夫如何薄情寡恩,我需要知道她最终想要什么。她的情绪非常激烈,表示她要所有财产,并要她老公离婚后变成乞丐。我说我不是律师,要她一定要请一位好律师,专打离婚案的。从我内心估计来看她的要求很难达到。男方提出了离婚,并且已经请了律师。她继续诉苦,并坚持说她没有任何过错,而他丈夫竟然背叛她。舆论和道义都站在她这方的,她说她问了许多朋友,都说加拿大离婚女方能得到许多钱,她这种情况,一定可以让男的输的走投无路。

我后来帮她订了一位律师。由于她英语不好我帮她在旁翻译。她显然对律师的回复十分失望。她的案子其实十分简单。结婚6年,两个小孩,丈夫有一份5万的收入,太太从未工作过。一栋付了1/3的房子,一辆van。没有婚前协议,所有财产属于婚后共同购置。小孩的抚养费也很快就查到,以他丈夫的收入,两个孩子每月给她900现金。最不好确定的是spousal support。 这一块是最能引起律师们兴奋,发挥他们辨才的地方了。太多的因素可以作文章。比如,婚前是怎么协定的?婚龄有多长?谁是明显过错方?女方有没有谋生的能力。。。当时的律师给她估计了一个数字,如果法院判决按月支付,我记得每月大概700左右。这样,她全部从前夫那里能得到1600。这显然比她期望的要低的多。律师表示如果男的有外遇,可以依此作些文章,比如妻子因此受了精神上的极大伤害,无法生活,要终身赡养等等。但不保证能要到。

她和我在回家的路上一直在说:“我咽不下这口气!”。她一定要把对方折腾到永远翻不过身。虽然我知道我下面的话会令她更失望,但也不能不提醒她。我对她说万一最终判决对她丈夫十分不利,他如果申请破产,或是跑到其他国家,你就什么都得不到了。她显然没想到这个问题,说:“他不会这么对我的!”

后来我又见到了那个丈夫,这次他不象上次那么沉默,说了一些他们之间的事,说离婚的理由是“不想再忍受精神虐待”。他说在他搬出去前他曾有过一次到多伦多面试的机会,被他妻子绞黄了。他太太在头天夜里和他炒了一夜,并把他用于面世的衣服给绞了,他也因此搬了出去。
他们这个案子脱了很长时间,我记得最后从渥太华判决下来我都已经不在那个小城市住了。判的很简单,房子和车平分,丈夫每月付小孩和前妻的抚养费是现金2000。女方由于无力支付房子已供部分的一半,和丈夫协商,男方表示愿意放弃房子和车。

表面上女方赢了,实际这是一个典型的双输结局。女方所得到的不够开支:虽然我们这里房子非常便宜,但每月也要在房子上投入1200左右。她还有800,勉强应付3口人的日常开销。他的前夫,每月还剩1000左右,艰难度日。

该女士在几个地方感情用事,最终使自己陷入艰难境地。
1,在婚姻还没有走到尽头时,她首先要作的,不是“督促丈夫上进”, 而是自己找份工作,减轻他丈夫的压力,可能使两个人的心情都好,她自己也能转移一下注意力。婚姻因此保存了也说不定。她对我诉苦时总是强调她为这个家付了全部心血,任劳任怨。她丈夫也承认这点。可她的任劳任怨绝不是不求回报的,一旦她感受不到回报,她所表现出的愤怒绝望可以使任何人生畏。我现在还记的她仇恨的眼神。

2,分不清自己的利益所在。在婚姻已经无望时看不到下一步该如何走才对自己最有利。他丈夫不是有找好工作的可能吗?让他找去,找到了,不管离不离你得到的都比现在多不是吗?她破坏掉这个机会,只是不想“看到他混的好!”, 只为出一口恶气,不顾自己的利益。希望看到对方倒掉,可对方倒了,你也根着倒了。

3,看不清形势和角色的变化,过于依赖。离婚申请一提交,尤其象他们这样反目的,在那一刻就变成敌人了。可还幻想敌人能向以前一样呵护她。“他不会这么对我的!”, 他为什么不会这么对你呢?你都在把他往绝路上推了,还希望他不反抗,并在临死前再关照你一把?

4, 缺乏独立的意识和能力。大骂对方是陈士美的时候,你是秦香莲吗?秦香莲在得不到丈夫丝毫的帮助下,独立奉养公婆,抚育子女,在上京告状无门时,运用智慧巧妙的见到包公,面对杀手时想尽办法打动对方,面对皇族压力,连包公都退缩时坚定不移。冷静,智慧,坚韧不拔,该强悍时强悍该示弱时示弱。 如果自己不具备这些,总想着对方如何对不起自己,不过成一个怨妇而已。

5,不喜欢咨询专业人士而喜欢道听途说。因为专业人给出的事实往往不那么容易面对,宁愿要无帮助的心理安慰。我承认有些安慰启到平静心灵的作用,但要真正打赢一场战争,靠的不仅是这个。旁人在替你拿注意的时候,是从他们的背景角度出发的,在他那里奏效的办法拿到你那里并不适用。老舍的《离婚》,里面的吴太太因反对丈夫纳妾,找到朋友邱太太要主意。邱太太不以为然的说:“要是我,就离婚呗。我是文学士,我怕什么,我们现在是新时代的新女性了。。。”,一篇女权教育,把吴太太激励的回家就要闹离婚。可刚一开始就卡壳了。邱太太是文学士,没了劳公还能活,自己呢?最后只好委屈的看着丈夫纳妾。和一个经济精神都无法自立的女性谈女权,那时白搭。

还有,别人可以说的头头是道,等自己碰上同样的事了,未必会采取自己说过的主意。凡事搁在自己头上,才能体会到其中的棘手和左右为难。邱太太自己后来的婚姻也出问题了,她可没象她以前说的那么轻巧,而是选择和丈夫过下去,她那篇女权宣言早抛到脑后了。就象我描述的这个案子,我现在这么从容点评,那是因为当事人不是我,否则,我做出的举动没准比这个女事主更疯狂也未可知。

我总能听到一些人认为判决抚养费一项是“对男人的制约”,使这里的男人结婚后能夹着尾巴做人。就这么一个没有明确条文的spousal support guildnline,到底有多少威慑力?别说是一个巧舌如簧的律师就能使你的赡养费化为乌有,就算是对方仁义忠厚,愿意当牛作马,能给你多少?spousal support, 体现的是一个文明社会对弱者的关怀和同情,不是简单对男人的约束。

对于女人,怎样才能得到更多钱呢?就是第一,丈夫的收入越多越好。第二,婚龄一定要长,2004年加拿大联邦的统计,离婚人士平均婚龄是11年半。所以如果你的婚姻超过15年,就很容易拿到终身的赡养。第三是,一定要有小孩,有了孩子的监护权,女人就有足够的理由不再工作,而因此得到更多的赡养费。第4是没有能力再工作,因为你为这个婚姻失去了谋生的能力。还有许多因素决定法院的判决。所以想要得到大笔的赡养费,不是容易的事。我们总能看到身边有些本地女性,结过N此婚,每天什么都不用作,就是追这几个前夫要钱,日子过的很舒服。慢说是这样的日子到低有多舒服,就她们所付出的时间精力来看,几个中国人作的到?这其中官样文章的繁琐教条,几人能应付?还有,她们的情况自己是 不是也一样?她们也许在婚前就立好了婚后的赡养协议。

洋人重视婚姻,和他们的宗教文化有直接的关系。这是一个清教徒建立的国家,道德和舆论的约束对于他们往往比法律更紧。而且越是成功的人,他们抵制欲望的能力越强。也正是因此,他们才能成功。他们的自律使他们不能容忍自己的婚姻失败。但这并不表明他们在万不得已的时候会因为心疼钱财的损失而保持住蹩脚的婚姻,也不表明在婚姻失败时,不斤斤计较。这里的c什么o们,几个没有婚前婚后财产协定呢?越是有钱人,协议越厚。我们没看到这些,就以为女人一旦在到了这里,婚姻就进了保险柜,等真相出现时惶惶不知所错。我所提到的女事主,听了太多这样的误倒,以为开个天价能轻易得到,实在不明智。顺便说一句,赡养费是可以不根据男方现有的收入情况的,它可以根据男方未来的收入,所以有可能判一笔男方无力支付的数。

我承认我现在这样评价一个失婚的女士很不厚道。我也承认我没有站在女人的立场说话。在一个婚姻破裂时,我当然可以向着女方,大骂对方是禽兽,然后呢?女方的困难解决了?还是女权从此巩固了?女人看不到自己身上的缺陷,把所有责任都推给男的,女人从此就摆脱弱者的命运了?女人的弱是生理上造成的,青春苦短,还要承担生育的责任,即使有一天真的达到同工同酬了,婚姻中女方是弱式方还是不能改变。女人的市价随着年月而贬值,可相反男人却在升高。这也是为什么女人缺乏安全感的原因。婚姻对女人的挑战比男人大的多,所以才要更悉心经营。肆意破坏,到头来倒霉的只能是女方。退一步讲,女方得到了一大笔钱,这就是当初结婚时女人想要的吗?这些话说出来很让女人泄气,可是,不顾这些只顾出口恶气,也不是提倡女权的方法吧。男人和女人,打了几千年了,谁离开谁了?

那个案子的男人对他婚姻的处理也十分的不可取。许多中国男人,对于麻烦宁愿消极的忍让,不想积极的改变。当他们抱怨太太多么不可理与时,是不是认真聆听过她的发泄,哪怕是装的,是不是和太太磨破嘴皮的交流过,是不是咨询过婚姻或心理专家,想尽办法改变现状?在强大的攻心下,没有人是会不改变的,我们每个人,不都在被这个婚姻所磨合着吗?多少婚前眼里不揉沙子的人,婚后被磨的毫无楞角。就算是最后所有努力都失败了,至少你尽力了,没有遗憾。最愚蠢的方法是消极的忍让和逃避. 你能往哪逃?你能忍多久?忍无可忍时,要不报以老拳,要不移情别恋,把自己陷入一个不仁不义的境地,满盘皆输。何必呢。

婚姻问题是我看到的最没办法判断对错的问题了。即使我听到了两面之辞,我还是很少旗帜鲜明的站在哪一方。当事人在诉说时,夹杂着太多的主观意识,放大有利的方面而隐藏对于自己不利的一面。这到不是虚伪,而是人的本能。就象恋爱时我们自动展现优点一样。连动物在求偶时,还知道亮出自己最漂亮的羽毛,何况是人呢。同样的事情如果换一种叙事方法八成吓人一跳。轧美案的作者,要是这么写,一个工于心机的女人,想方设法把老公送上端头台,好再嫁人,恐怕她得到的只有唾骂。

这个案子我一直忘不了。生出一些感慨,孤往说之吧。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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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家园 / 幸福家庭 / 看了一位网友的经历,让我想起这个案子,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两年前我在一所政府办的legal aid帮忙, 一天来了一位中国男士咨询离婚。我见过他,但没说过话,我所在的小城市中国人不多。我登记了他的个人资料,然后他等着见律师。等他出来后我也下班了,在楼道里他看起来很沮丧,对我说他是想来问问离婚手续和小孩的监护权的。他有两个小孩,但刚才律师说了他连得到一个小孩的监护权都很难。

    过了两个月我接到一个电话,是个女士,简单的诉说了个人情况后,我已经猜出是上面那位得太太了。她主要是想问离婚后的赡养费。我要她到这里来和律师面谈,她说她在家照顾小孩不能离开。并说丈夫已经搬出去了。她说她对家庭法一无所知, 要我帮她找找表格,填写资料等。我后来到了她家。这位女士我也见过。

    她开始和我谈起家庭情况是还算平静,越说越激动,我简直无法打断她。我不需要听她的丈夫如何薄情寡恩,我需要知道她最终想要什么。她的情绪非常激烈,表示她要所有财产,并要她老公离婚后变成乞丐。我说我不是律师,要她一定要请一位好律师,专打离婚案的。从我内心估计来看她的要求很难达到。男方提出了离婚,并且已经请了律师。她继续诉苦,并坚持说她没有任何过错,而他丈夫竟然背叛她。舆论和道义都站在她这方的,她说她问了许多朋友,都说加拿大离婚女方能得到许多钱,她这种情况,一定可以让男的输的走投无路。

    我后来帮她订了一位律师。由于她英语不好我帮她在旁翻译。她显然对律师的回复十分失望。她的案子其实十分简单。结婚6年,两个小孩,丈夫有一份5万的收入,太太从未工作过。一栋付了1/3的房子,一辆van。没有婚前协议,所有财产属于婚后共同购置。小孩的抚养费也很快就查到,以他丈夫的收入,两个孩子每月给她900现金。最不好确定的是spousal support。 这一块是最能引起律师们兴奋,发挥他们辨才的地方了。太多的因素可以作文章。比如,婚前是怎么协定的?婚龄有多长?谁是明显过错方?女方有没有谋生的能力。。。当时的律师给她估计了一个数字,如果法院判决按月支付,我记得每月大概700左右。这样,她全部从前夫那里能得到1600。这显然比她期望的要低的多。律师表示如果男的有外遇,可以依此作些文章,比如妻子因此受了精神上的极大伤害,无法生活,要终身赡养等等。但不保证能要到。

    她和我在回家的路上一直在说:“我咽不下这口气!”。她一定要把对方折腾到永远翻不过身。虽然我知道我下面的话会令她更失望,但也不能不提醒她。我对她说万一最终判决对她丈夫十分不利,他如果申请破产,或是跑到其他国家,你就什么都得不到了。她显然没想到这个问题,说:“他不会这么对我的!”

    后来我又见到了那个丈夫,这次他不象上次那么沉默,说了一些他们之间的事,说离婚的理由是“不想再忍受精神虐待”。他说在他搬出去前他曾有过一次到多伦多面试的机会,被他妻子绞黄了。他太太在头天夜里和他炒了一夜,并把他用于面世的衣服给绞了,他也因此搬了出去。
    他们这个案子脱了很长时间,我记得最后从渥太华判决下来我都已经不在那个小城市住了。判的很简单,房子和车平分,丈夫每月付小孩和前妻的抚养费是现金2000。女方由于无力支付房子已供部分的一半,和丈夫协商,男方表示愿意放弃房子和车。

    表面上女方赢了,实际这是一个典型的双输结局。女方所得到的不够开支:虽然我们这里房子非常便宜,但每月也要在房子上投入1200左右。她还有800,勉强应付3口人的日常开销。他的前夫,每月还剩1000左右,艰难度日。

    该女士在几个地方感情用事,最终使自己陷入艰难境地。
    1,在婚姻还没有走到尽头时,她首先要作的,不是“督促丈夫上进”, 而是自己找份工作,减轻他丈夫的压力,可能使两个人的心情都好,她自己也能转移一下注意力。婚姻因此保存了也说不定。她对我诉苦时总是强调她为这个家付了全部心血,任劳任怨。她丈夫也承认这点。可她的任劳任怨绝不是不求回报的,一旦她感受不到回报,她所表现出的愤怒绝望可以使任何人生畏。我现在还记的她仇恨的眼神。

    2,分不清自己的利益所在。在婚姻已经无望时看不到下一步该如何走才对自己最有利。他丈夫不是有找好工作的可能吗?让他找去,找到了,不管离不离你得到的都比现在多不是吗?她破坏掉这个机会,只是不想“看到他混的好!”, 只为出一口恶气,不顾自己的利益。希望看到对方倒掉,可对方倒了,你也根着倒了。

    3,看不清形势和角色的变化,过于依赖。离婚申请一提交,尤其象他们这样反目的,在那一刻就变成敌人了。可还幻想敌人能向以前一样呵护她。“他不会这么对我的!”, 他为什么不会这么对你呢?你都在把他往绝路上推了,还希望他不反抗,并在临死前再关照你一把?

    4, 缺乏独立的意识和能力。大骂对方是陈士美的时候,你是秦香莲吗?秦香莲在得不到丈夫丝毫的帮助下,独立奉养公婆,抚育子女,在上京告状无门时,运用智慧巧妙的见到包公,面对杀手时想尽办法打动对方,面对皇族压力,连包公都退缩时坚定不移。冷静,智慧,坚韧不拔,该强悍时强悍该示弱时示弱。 如果自己不具备这些,总想着对方如何对不起自己,不过成一个怨妇而已。

    5,不喜欢咨询专业人士而喜欢道听途说。因为专业人给出的事实往往不那么容易面对,宁愿要无帮助的心理安慰。我承认有些安慰启到平静心灵的作用,但要真正打赢一场战争,靠的不仅是这个。旁人在替你拿注意的时候,是从他们的背景角度出发的,在他那里奏效的办法拿到你那里并不适用。老舍的《离婚》,里面的吴太太因反对丈夫纳妾,找到朋友邱太太要主意。邱太太不以为然的说:“要是我,就离婚呗。我是文学士,我怕什么,我们现在是新时代的新女性了。。。”,一篇女权教育,把吴太太激励的回家就要闹离婚。可刚一开始就卡壳了。邱太太是文学士,没了劳公还能活,自己呢?最后只好委屈的看着丈夫纳妾。和一个经济精神都无法自立的女性谈女权,那时白搭。

    还有,别人可以说的头头是道,等自己碰上同样的事了,未必会采取自己说过的主意。凡事搁在自己头上,才能体会到其中的棘手和左右为难。邱太太自己后来的婚姻也出问题了,她可没象她以前说的那么轻巧,而是选择和丈夫过下去,她那篇女权宣言早抛到脑后了。就象我描述的这个案子,我现在这么从容点评,那是因为当事人不是我,否则,我做出的举动没准比这个女事主更疯狂也未可知。

    我总能听到一些人认为判决抚养费一项是“对男人的制约”,使这里的男人结婚后能夹着尾巴做人。就这么一个没有明确条文的spousal support guildnline,到底有多少威慑力?别说是一个巧舌如簧的律师就能使你的赡养费化为乌有,就算是对方仁义忠厚,愿意当牛作马,能给你多少?spousal support, 体现的是一个文明社会对弱者的关怀和同情,不是简单对男人的约束。

    对于女人,怎样才能得到更多钱呢?就是第一,丈夫的收入越多越好。第二,婚龄一定要长,2004年加拿大联邦的统计,离婚人士平均婚龄是11年半。所以如果你的婚姻超过15年,就很容易拿到终身的赡养。第三是,一定要有小孩,有了孩子的监护权,女人就有足够的理由不再工作,而因此得到更多的赡养费。第4是没有能力再工作,因为你为这个婚姻失去了谋生的能力。还有许多因素决定法院的判决。所以想要得到大笔的赡养费,不是容易的事。我们总能看到身边有些本地女性,结过N此婚,每天什么都不用作,就是追这几个前夫要钱,日子过的很舒服。慢说是这样的日子到低有多舒服,就她们所付出的时间精力来看,几个中国人作的到?这其中官样文章的繁琐教条,几人能应付?还有,她们的情况自己是 不是也一样?她们也许在婚前就立好了婚后的赡养协议。

    洋人重视婚姻,和他们的宗教文化有直接的关系。这是一个清教徒建立的国家,道德和舆论的约束对于他们往往比法律更紧。而且越是成功的人,他们抵制欲望的能力越强。也正是因此,他们才能成功。他们的自律使他们不能容忍自己的婚姻失败。但这并不表明他们在万不得已的时候会因为心疼钱财的损失而保持住蹩脚的婚姻,也不表明在婚姻失败时,不斤斤计较。这里的c什么o们,几个没有婚前婚后财产协定呢?越是有钱人,协议越厚。我们没看到这些,就以为女人一旦在到了这里,婚姻就进了保险柜,等真相出现时惶惶不知所错。我所提到的女事主,听了太多这样的误倒,以为开个天价能轻易得到,实在不明智。顺便说一句,赡养费是可以不根据男方现有的收入情况的,它可以根据男方未来的收入,所以有可能判一笔男方无力支付的数。

    我承认我现在这样评价一个失婚的女士很不厚道。我也承认我没有站在女人的立场说话。在一个婚姻破裂时,我当然可以向着女方,大骂对方是禽兽,然后呢?女方的困难解决了?还是女权从此巩固了?女人看不到自己身上的缺陷,把所有责任都推给男的,女人从此就摆脱弱者的命运了?女人的弱是生理上造成的,青春苦短,还要承担生育的责任,即使有一天真的达到同工同酬了,婚姻中女方是弱式方还是不能改变。女人的市价随着年月而贬值,可相反男人却在升高。这也是为什么女人缺乏安全感的原因。婚姻对女人的挑战比男人大的多,所以才要更悉心经营。肆意破坏,到头来倒霉的只能是女方。退一步讲,女方得到了一大笔钱,这就是当初结婚时女人想要的吗?这些话说出来很让女人泄气,可是,不顾这些只顾出口恶气,也不是提倡女权的方法吧。男人和女人,打了几千年了,谁离开谁了?

    那个案子的男人对他婚姻的处理也十分的不可取。许多中国男人,对于麻烦宁愿消极的忍让,不想积极的改变。当他们抱怨太太多么不可理与时,是不是认真聆听过她的发泄,哪怕是装的,是不是和太太磨破嘴皮的交流过,是不是咨询过婚姻或心理专家,想尽办法改变现状?在强大的攻心下,没有人是会不改变的,我们每个人,不都在被这个婚姻所磨合着吗?多少婚前眼里不揉沙子的人,婚后被磨的毫无楞角。就算是最后所有努力都失败了,至少你尽力了,没有遗憾。最愚蠢的方法是消极的忍让和逃避. 你能往哪逃?你能忍多久?忍无可忍时,要不报以老拳,要不移情别恋,把自己陷入一个不仁不义的境地,满盘皆输。何必呢。

    婚姻问题是我看到的最没办法判断对错的问题了。即使我听到了两面之辞,我还是很少旗帜鲜明的站在哪一方。当事人在诉说时,夹杂着太多的主观意识,放大有利的方面而隐藏对于自己不利的一面。这到不是虚伪,而是人的本能。就象恋爱时我们自动展现优点一样。连动物在求偶时,还知道亮出自己最漂亮的羽毛,何况是人呢。同样的事情如果换一种叙事方法八成吓人一跳。轧美案的作者,要是这么写,一个工于心机的女人,想方设法把老公送上端头台,好再嫁人,恐怕她得到的只有唾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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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板凳!
    • Good !
    • 座垫。
    • 地板
    • 说的真好呀
    • 嗯,写得很好。做个标记,有时间会再读再回味。
    • 哇,每个月1000$, 很有教育意义。
      • 天,那离婚的男人是加拿大最穷的人拉。就这么着,加拿大还有50%离婚率。。不怕的人还是多。。
        • 嗯, 有人受教育了。
    • 好文! 思想对头,文笔流畅, 有理而不失情谊.
    • 有理有节,好文!
    • 地板
      • 受教育了?
        • 其实让我想到了一个其他的问题,中国人有个仇富心理,只要能让别人去要饭宁可自己吃不饱,刚去深圳的时候听说有个人的同学发了,人家给个工作机会都不去,只能自己好不肯共同致富。
          当时就觉得这人很蠢,后来自己经历了,才发现对心理的冲击很大,一起去深圳,有的比自己年轻,晚去的朋友,居然也很快的发起来了,真是要调整心态,自己应该努力去赶上,而不是远离嫉恨,想想朋友好了,比其他人好对你有利的多,最差也会请你吃顿饭,好了事业上还能帮助你,陌生人谁理你。中国有句话叫:穷帮穷,其实最不可信,这种倾尽全力的帮助,不如成功人的一指之力,所以希望大家都好,自己也会好。
          • 狂顶
          • 中肯
          • 狂顶!!!
          • 点头
          • 很期待你的一指之力呀.
            • 咱俩一比,你应该是成功人士,很期待你的红烧肘子。
          • 调查一下啊:你周围比你富/穷的朋友比例如何?
            • 都有,从来没算过,如果是朋友,我不会因为他身家万贯而妒恨,也不会因为贫穷而远离,我不是圣人,只是多吃了几年盐,悟出点人生的哲理而已。
          • 俗云,量大福大。 顶
          • 点头
          • 極有道理!
          • 你, 水平就是高!!!
          • 由此我也想到一岔儿,就是关于不同种族的,比较敏感。。。
            表面上看白人友好爱帮助你那不叫友好,等你房大车好各方面比他滋润他还愿意跟你做亲密好邻居,那才是真友好.
            • 嫉妒是人性恶的一种,与种族无关。
    • 唉.............
    • 故事,一个故事.或者说增加了点聊天的话题
    • 写得太赞了。。。。。婚姻里需要的智慧一点都不能比感情少啊
    • 中肯
    • 写的很好!
    • 离婚(1 middle class) = 2 穷families
    • Hao!
    • 马扎儿
    • 好文!顶!
    • 中肯
    • 这个离婚不是把这个男的给毁了吗?没孩子,没房子,没钱,没车,没女人,就够吃口饭,住个破屋,喘口气的了。还是一勤劳的专业人士呢
      • 有机会找好工作了。只要不要让前妻知道就行了。
        • 那还好一点,什么事都得过的去,要法律这么折磨男的也没意思
      • 男方自愿放弃了房和车,否则他会有一笔钱。他因为有外遇属于主动破坏婚姻一方,所以成这样了。一方有不道德行为,虽然法律字面上没规定必须赔偿,但对方律师能折腾出来。
        • 原来是这样。
    • 有理有力有节, 赞! 我自己身为女人, 就看不起自己不努力, 想依靠别人的人, 这个世界人人都有压力, 依靠自己是第一. 做个独立自强的女性才是女人的出路... 对不起可能挨砖, 我闪!
      • 还是得自己努力。爱过一场,即使分手,说说气话就行了,怎么能真下手让对方那么惨?自己也不是就丧失了劳动能力
      • 我严重支持你,砖我顶了
    • wife to husband: 她一定要把对方折腾到永远翻不过身。husband to wife “他不会这么对我的!", kind of uneven
      • 想起被LG扁过无数次的一句明言:女人要狠起来,嘿嘿。。。
    • 男人和女人,打了几千年了,谁离开谁了? (Excellent ! ! !) :D
    • 对这男的有些不公。我估计是男的自动让的成分多
    • 写得不错。
    • 一个教训: 千万别当家庭妇女;家庭妇女的压力和风险显然比职业妇女大N倍,简直就属于一棵树上吊死.工作可以越换越好,离婚一次脑门上就标着LOSER.
      • 部分同意。离婚就是LOSER不能苟同。离婚两败俱伤不错,但是走出低谷,给自己一份自信,生活的比以前更好就是WINNER。
        • 呵呵我就是从LZ的贴子得出的结论.我以前的一个老外同学,离四次了,过的比谁都开心,每次兴高采烈的接,快的一两年就离了.不知道他那副教授的钱怎么够分的,可能LP都不指望他给钱吧.
      • 所以我才觉得女方更惨。虽然男的什么都没了,但他咸鱼翻生是很快的事,只要他有挣钱的本事,女方呢?永远被孩子拴住了,没钱赋daycare她如何工作?
        • 你还是见得太少,女人没钱付daycare, 政府会帮她付的,只要她愿意出去工作,上学。女人咸鱼翻身可能会比男人要难一些,花的时间会长一些,但只要她想翻,应该还是翻的了的。你的某些思想观念好象还是蛮中国的,在加拿大单身妈妈应该不少,过得好的也不少呢
          • 同意。这个女的又不是残疾丧失劳动力,下点决心吃点苦就能自立了。我觉得她骨子里就是想找人养的。这个女的不值得同情,只是孩子让这样的母亲带着真让人担心。
            • 太赞同了,孩子的前途令人担忧!我老婆就是这样的女人啊!
          • 她已经得不到任何政府的资助了.因为从EX得到的已经足够.另她有房产.理论上加拿大政府更人性,但能帮助的十分有限,你到了那一步就知道了.她的悲剧在于她本不想离婚,她只是想吓退对方,到最后无法收场.
            • Oh, Really? Do you want me to tell you my story? Haha...:-)
              • 其实永远被孩子拴住了,不是我的话,是她在看到了大量例子以后还这么任为.我和她身边都不乏例子.各种各样的.如果例子就能轻易的让一个人奋发的话,这社会就少了许多失败者,对不.另外,我说的你到这步就知道了,你是泛指.
      • 为什么不也从另外一个角度普及教育。男人在择偶时,需要考虑女方的社会适应和生存能力。不是所有的女人,都是因为家庭原因而做出个人牺牲,有些女人的惰性和依赖性是天生的。如果男人估量自己不能承担如此的悲剧结果,早前就躲闪远些吧,对大家都好。
        • 不要怪我说话恨,我也是女性。那种就是愿意作家庭主妇的女人,国内国外我都见过些。解释再多,你也不要指望,她能以你的思维方式,去想问题。。。反之亦然吧。
      • Yes. Never be a housewife without a lot of money in bank.
    • 一些感慨:婚姻出了问题,解决问题最关键,分析半天的利益,到像个商人。。
      • agree, especially for new immigrats ,
        we leave our country to total new territory, the only person we are familiar with, we can depend on , we can support each other is our spouse, is it mortal to encourage them prepare well ready to diverce for their own goodness?
    • 听说嫁给一个人,就要做他的保护天使.一生的任务只是温暖他,照料他,保护他. 看到幸福家庭版的爱情,只能慨叹: 有些人生里面没有爱情.
      • 只能残酷地打击你,你的爱情观太幼稚了。那些小说中,电影里描写爱情故事的原创者,其幕后也会考虑是否盈利。现实的爱情相差太远,但并不是不叫‘爱情’。如果你不能认同,就算呢。
        • 我的爱情观和她是一致的呀,而且也是现实中的爱情
          • :)
      • 这个偶同意, 支持一哈... 一起去买名牌包包哦.
        • 好啊,好啊.
      • 与人相处,并不是非黑既白,也不能以偏概全,夫妻间亦同。存在的,就是合理的。许一生太沉重,先过好每一天吧。共勉。
      • 先有生活后有爱情。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嫁给一个人并不等于就要失去自己的独立性而完全依赖于他,毕竟现在时的幸福并不意味着一辈子的幸福。做一个独立的人才不会在发生家庭意外的时候彷徨无助。而且我觉得真正的爱情婚姻不是关于找一个人做保护天使,而是互相温暖、互相照料、互相保护的。不然就是结局可能就是“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临各自飞”。
    • 这个Case Study不禁让我感慨:“加拿大离婚的男人啊,你的名字是‘弱者’!”。所以已婚男士们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是:“如何在加拿大收入透明的情况下建立个人小金库?或者好听点,叫“离婚风险基金”?
      还是国内的日子好,虽然LP掌握着工资卡,但各类奖金、津贴、补助、多填多报发票的收入就足以建立可观的小金库。万一离婚,也不至于象这里的离婚男士这么惨。

    • 写得好! 这句话尤其好:人往往对“别人可以说的头头是道,等自己碰上同样的事了,未必会采取自己说过的主意。凡事搁在自己头上,才能体会到其中的棘手和左右为难。”
      • 你有泄漏工作中客户隐私之嫌,尤其是政府的公职, 即使没有名字,也有些不妥。
        • 我不是楼主!!
        • 那叫案例。
    • 拜月真女中高人也.站的高看的远参的透!
      • 没错。不过她顺带手地、温柔地给了Rolia几个著名女拳主义分子一巴掌,有不厚道嫌疑。
        • 经常给女拳斗士几拳也是善莫大焉,陪练,帮她们提高拳艺嘛:))))
          • 不过我对于她的第2点意见不敢苟同。什么“在婚姻已经无望时看不到下一步该如何走才对自己最有利。"好工作找到了,不管离不离你得到的都比现在多不是吗?"。这分明是教要离婚的妇女“放长线,钓大鱼”啊。
            如果每个男士的离婚对手都这么有韬略,那实在是太可怕了。我倒是敬佩文中那位妇女的鱼死网破、同归与尽的大无畏革命英雄主义气概!
            • 就算是放长线,也总比象这位这样不让老公去免试,两个人一起受穷好吧?双赢怎么都比双输好啊
              • 就是啊,双赢不是比损人不利己好?
                • 问题是:只要你曾经为这段婚姻付出过真情,离婚哪有赢家?何来双赢?离婚是永远的痛!
                  婚姻不是个泥碗,打碎了,加水活一活,再捏两个新的。曾经有过的爱情、亲情、孩子、双方家人的友情。。。,这一切都不是能用金钱衡量的。因此,既然离婚了,不如一次了断。长痛不如短痛。男人就是今后找到了好工作,人家也要重新成家,你这时候再用慢刀子慢慢割人家的肉,于心何忍啊?所以那种离婚时算前算后的做法实在要不得。要是那样,专家们不如建立个“离婚数学模型”,然后优化处理。但是要考虑的变量实在太多了,感情的变量如何处理呢?

                  • 是的是的,离婚没有赢家,不过也不用痛恨得把对方赶绝,最后自己也没啥好日子过。
                    至于割肉的问题,要是一个坚持要割并且另一个被规定一定要挨割的话,最好要割人的把那挨割的养肥了割,这样割人的能割得多一点肉而挨割的也能多剩一点肉 —— 这是双输情况下的双赢;不然就是一直双输到底,搞不好最后某一方真来个“长痛不如短痛”。有情喝水饱,无情就数面包咯。
        • 你们两位看来是男权斗士啦!没看懂你的很有想象力的“一巴掌”是从何得来的结论。你们不觉得文中的老公很可怜吗?一千块钱也可以生活?
          以我年薪十万供3个人日常生活还觉得花钱手紧,真难想象一千块钱一个月怎么过?我想他太太如果没跟他结婚可能还是有能力养活自己的吧?说不定是他要求她在家带孩子的。再说没他的认可,她怎么能生两个孩子呢?如果早就知道感情不好要离婚,也不会生孩子了吧?我想这对夫妇没结婚之前应该都不错的。只可惜不会经营婚姻,一场婚姻毁了两个人的生活,还搭上两个孩子。这实在无关男权女权的问题。Just they are unlucky.
          • 你这个富婆太气人了!1000块钱怎么过?我当年上学那会儿,导师也就给1000多点。可怜我冬天冒着大雪、背着大米和土豆。。。凄惨啊。
            你这叫“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我和那位离婚男士的痛苦身上”,太气人了!当时我看到你这样的富婆,开好车、住豪宅,我就恨不得在加拿大闹一次学潮。

            • 我根本不够钱用耶。已经开始 freeze spending for at least 3 months to save some money,又正是大减价的时候,真是很 upset。但如果不这样做,明年要借钱交税了。我到很羡慕你可以去读书。我因为不得不赚钱养家,根本没机会读书。
            • Pat, pat...这些都是过去的事啦,以后会越来越好的。
    • 此贴不能不顶
    • 何必要鱼死网破呢? 每月剩1000, 不够吃住, 没车就上不了班, 没收入了还付个 P 呀. 付不起就干脆不付, 破产. 苦了孩子. 最毒妇人心呀.
    • 不顶是不行的, 高!
    • 前几天Morningside桥上跳下的女人,孩子的父亲是一位执业刑事律师。以刑事律师的收入赡养,况且跳了桥,可见家庭法帮不了心理疾病。
      • 其实很多组织包括CAS都意识到这个普遍问题,但是还是把孩子判给母亲,名义上关心女性(女性患先天后天忧郁症的几率是男人的2-3倍)和孩子,其实极大地威胁到孩子的生存机会,先别说健康的成长环境。看看这个和在Barrie的例子,以及更多其他的例子。欢迎女权主义者拍。
        其实很多组织包括CAS都意识到这个普遍问题,但是还是把孩子判给母亲,名义上关心女性(女性患先天后天忧郁症的几率是男人的2-3倍)和孩子,其实极大地威胁到孩子的生存机会,先别说健康的成长环境。看看这个和在Barrie的例子,以及更多其他的例子。欢迎女权主义者拍。
        • 可以想想办法跟孩子妈妈co-parenting。我想最主要还是孩子妈妈同不同意啦。不明白当初不是都有过温馨热闹的婚礼,亲戚朋友见证的誓言吗?怎么到头来像仇人一样。
          你不会跟很多人共度青春浪漫的岁月还有生第一个孩子的经历吧?始终你的第一个wife/ husband 应该是最亲近的一个人呀!
    • 这里都快成八卦区了。。。好在这一文,理智辨析。不赞不顶怎么行?
    • "刚才律师说了他连得到一个小孩的监护权都很难" -- Will you tell me why? This guy makes good income. Unless he presents danger to the children, he should not be denied keeping one child. Thanx
      • this stupid system will Never give single one child to dad even if they made 5 kids. No matter how/why... except she is prostitute/drug-addicted user.
        • In that case, we will have to fight it. “Injustices to one man is injustices to all men” --MLK
          • yes bro. you assume theoritically.
        • 这就是加拿大这边有病的地方。
    • 好文章!
    • Sign
    • 好文, 分析的有道理. 双赢永远好于双输. 顶一个!
    • 写得很好....无论如何,没有人会喜欢一个当自己绊脚石的人吧?男女都一样的说......好笨的女人...与其指望那些多来的东西,不如好好反省以后如何靠自己......
    • 客观,好文
      • 好贴!学到不少东西。这种同归于尽的想法实在是太可怕的。
    • 他们就是不离婚过的也不会很好,男的总共收入3000刀,4口之家,又要养车养房,勉强糊口而已.离婚后男的拿1000刀,女的和两个孩子拿2000刀,只是把月收入分了一下而已.男的如果不放弃房子车,女的也好不到哪里去,男的只要辞掉工作就好了.半个房子车子还可以活很久,女方就没法过了.
    • 世界上最可怕的动物就是前妻(李敖语)。 男人应该牢记:女人要是发疯了,那就太可怕了。
    • 多写些案子出来
      • ding
    • Cool
    • 严重同情此男士。妇人心太毒!
    • 太受教育了!
      • 好文章.很有教育内涵.
        婚姻是两者共同维系的,如果觉得不适,为钱而苟活,毫无意义.我很欣赏此男子,他内心还是爱他的妻子与孩子的,只是他的妻子没有很好的珍惜.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