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 签 证:B-2 签 证 颁 发 给 赴 美 国 旅 游 的 申 请 人, 包 括 探 亲 访 友 以 及 参 加 非 专 业 性 的 会 议。 该 签 证 持 有 者 不 得 在 美 国 停 留 期 间 就 业。 该 签 证 为 3 个 月 1 次 有 效。这 种 签 证 没 有 签 证 费。
申 请 人 需 要 出 示 下 列 的 材 料:
填 妥 的 OF -156 申 请 表
405 人 民 币 中 信 银 行 的 收 据
发 自 在 美 国 的 亲 属 或 朋 友 的 邀 请 信, 或 证 明 参 加 了 旅 游 团 或 会 议 的 信 件。
证 明 申 请 人 经 济 能 力 或 在 美 国 亲 友 的 经 济 能 力 的 文 件, 如 税 单 或 I-134 经 济 担 保 书。
如 果 申 请 人 有 任 何 既 往 病 史, 申 请 人 应 该 出 示 在 赴 美 期 间 的 旅 游 或 健 康 保 险。
申 请 人 需 要 出 示 下 列 的 材 料:
填 妥 的 OF -156 申 请 表
405 人 民 币 中 信 银 行 的 收 据
发 自 在 美 国 的 亲 属 或 朋 友 的 邀 请 信, 或 证 明 参 加 了 旅 游 团 或 会 议 的 信 件。
证 明 申 请 人 经 济 能 力 或 在 美 国 亲 友 的 经 济 能 力 的 文 件, 如 税 单 或 I-134 经 济 担 保 书。
如 果 申 请 人 有 任 何 既 往 病 史, 申 请 人 应 该 出 示 在 赴 美 期 间 的 旅 游 或 健 康 保 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