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多伦多12天了,也当了差不多半个月哑巴和聋子。老公的英语算好的了,到这儿才觉得差远啦!读书看报可以,一上大街就晕了。问个路什么的都自觉“英雄气短”,声音自动低8度。很多朋友为了迅速提高英语能力,特意找中国人少的地方住,但在我看来,初到此地,最好不要急于离群,要不真寸步难行。我装个电话,房东和朋友再三指点,还忙呼了3天。BELL公司的中文服务电话叫我们准备银行本票,可怜我们没一点金融知识,就不知道银行本票的英语该怎么讲,回来问房东,问朋友,才知叫money order。但书上却写着back check,真狼狈啊。一点小事忙三天。配几把钥匙也满街找,一个星期后才配好。以为到了唐人街就到了故乡,谁知人家讲粤语。可怜我们面前又多了一座语言大山。现在还是觉得普通话悦耳。在subway上碰见一金发碧眼的白人小伙,主动问候我,很奇怪他在说哪国话,对方见我疑惑立马改国语,恍然刚才他说的是粤语。心下油然生出深深敬意:瞧人家,外国人哪,粤语国语加英语,而且这么年轻!虽然这小洋人跟我们套瓷是为了让我们入教,但我仍然为他的语言能力折服。我已痛下决心,一定以他为榜样,努力提高学习进度,加速飞跃语言关。
今天先写到这里吧,不怕各位笑话,我们的狼狈不止这些呢!
今天先写到这里吧,不怕各位笑话,我们的狼狈不止这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