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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味集之雅社谈食----- 2008年5月5日《食。味。栽》诗社【散文 作品及评论】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吃是一种感觉。“感觉”的心理学定义是“事物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时对事物个别属性的反映”,那我们的感觉呢?孟子说过,“君子远庖厨”。现在我们诗社《食。味。栽》,就是要打破常规,要写出吃的学问,食的道理,用文字把味精彩地表达出来。美食天地是每个食尽人间烟火的凡人喜欢的论坛,看着瑞秋,蜜三刀的精华,舔嘴巴舌,馋涎欲滴,可是有一点不要忘记:有会吃的嘴,不一定有会写的手。有会写的手,不一定有诗社同学的才气。提起笔来写吃,写得令人读起来津津有味、口舌生香,那才是作为一个美食家的最高境界。还是让我们看看这次诗社《食。味。栽》的散文作品吧。

1。采蘑菇的小姑娘
采蘑菇的小姑娘背着一个大竹筐
清晨光着小脚丫
走遍森林和山冈
她采的蘑菇最多
多得像那星星数不清
她采的蘑菇最大
大得像那小伞装满筐


有多少人唱过这首儿歌?有多少人曾经梦想做那个采蘑菇的小姑娘?对蘑菇一直情有独钟,觉得那顶了一朵小白伞的肥肥菇特别诱人。记得小时候外公知道我爱吃蘑菇,特地炒了一大碗给我,结果姑姑嫉妒外公偏心,趁外公不注意,没等我吃饭就把半碗蘑菇全部倒在我碗里,弄的饭不是饭,菜不是菜,特地捉弄我,可是我小不懂这些,还以为姑姑疼自己,特地谢谢姑姑给自己半碗蘑菇吃,那吃了可高兴了,姑姑也拿我没有办法,还给外公训斥了一顿,这个故事至今都是亲戚茶后饭余的笑料。

小时候过年,一直有个固定的菜就是炒双菇,那是用香菇和蘑菇切成薄片一起炒,最后放点生抽,洒上葱花和小磨麻油,那个香啊。如果当天吃不完,第二天可以放在面条上做浇头来吃,成了双菇面,味道一样的好。

后来人民生活富裕了,菇类也越来越多,到了大学第一次吃了平菇,又叫耳菇,质地肥厚,嫩滑可口,尤其和肉类一起炖汤,特别鲜美。大学外面有个类似中式的“cafeteria”,里面有各地的小吃,什么新疆大盘鸡,四川水煮鱼,还有就是这个平菇排骨煲,做学生时特别节约,平时也舍不得上这个地方吃东西,记得那时候特别憎恶考政治,于是和女友约好,考完这门就去豪爽一把,其实也就是去对街的餐馆吃了个平菇排骨煲,浸润着肉汁的平菇沾点鲜酱油入口滑爽,特别有嚼劲,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女友看我吃了高兴,愣是省了所有的平菇给我吃,那锅排骨煲最多也就那么十来片平菇,可我觉得平菇比肉好吃多了。

后来工作了,经常和同事去吃四川麻辣火锅,点了最多的一个蔬菜就是金针菇,等着火红的麻辣汤地沸腾起来,便急不可待的将一束金针菇放进锅里涮起来,看着白色的细菇慢慢染上了鲜艳的辣椒红,过不了多久,便可以吃了。金针菇本身没什么味道,但因为放在麻辣汤里烫熟了,所以吃起来特别香辣可口。喜欢吃金针菇的饕餮们可千万不能错过金针菇肥牛卷,可以先将肥牛用日本酱油腌一下入味,然后用薄肥牛片将适量金针菇卷起,放入锅中炆火煎至全熟,然后在平底锅中放入蒜茸,红椒粒和黑胡椒碎翻炒,加入高汤和调味料,制成调味汁,浇在肥牛卷上即可。 姑且不论这道菜的起源,这份心思却颇为独特,最早是在淮海路上的味千拉面里吃到的小食,后来发现大小餐馆都有这道菜,甚为普及,看来好东西传了就是快。

其实菇的种类繁多,除了大家经常见到的香菇,蘑菇,金针菇,还有鸡腿菇,王子菇,茶树菇,再高级点就是大家都知道的猴头菇,灵芝啊,都是一个大家族的,富含蛋白质和氨基酸,多吃自然有益健康。但说到底,我还是喜欢平民化的菇类,觉得这么不起眼的小菇,只要搭配了合适的材料,味道却是超级的好,像贵州的干锅茶树菇,辣中带香,鲜而不腻,那茶树菇本身特别不起眼,买来的也都是晒干的细条,需要泡开,洗干净了,然后再煮,可一旦和腊肉一起在小铁锅上熬开了,却饱饱地吸收了贵州腊肉独特的鲜香,顶头的小菇帽嫩嫩的,菇茎嚼起来特有劲头,而且特别下饭,在世纪大道边的爱晚亭里初次吃这道菜,惊为天人,比夜晚窗外的繁华似锦还要吸引我。

现在国内流行农家乐,很多农家都有菇庄,让游客自己采摘菇类食用,那些看似五彩的漂亮菇都是有毒的,要采那些外表普通,有时候甚至丑陋的菇,那才是可食的。有时候想想做人是否也是如此,脚踏实地对人对己,即使是最普通的陪衬,却也有可圈可点之处,而我自己也乐于做一个朴实的蘑菇妹。: )

【评论】 13分--作者自儿歌谈起自己的少小趣事,谈起蘑菇循序渐进。炒双菇,平菇排骨煲,四川麻辣火锅金针菇;笔锋一转,介绍起菇的种类及相关知识;篇尾有习惯性的升华一下,由菇及人--//脚踏实地对人对己//是这篇文章的文眼。说到这里,你就会觉得,祝镇固然讲的是饮食之道,其实也是为人之道。文章结构最重要,在介绍佳餚美食的同时,如何与个人生活经验结合,是功力所在。这也是作者有待提高的地方。

2。寻吃记之竹林土鸡

在品尝了西湖醋鱼,龙井虾仁后的一个早晨,我们从杭州出发开始了又一个美食旅程,去寻找山沟沟的竹林土鸡。
由小资女驾车,海龟和我三人一行,从一出城起就开始兴奋地讨论着土鸡,竹林和江南。车里放着那首叫青花瓷的歌,红色的跑车急速行驶在天青色的六月烟雨中,去寻找一个不得不去的地方。
"炊烟袅袅, 隔江千万里 ,我梦中的江南!"海龟手舞足蹈大声喊着。
"这样的天气就象传世的青花瓷自顾自美丽啊!"小资女一推排挡,把车开得更疯了。
从杭州到瓶窑,再往安吉方向到山沟沟,车程一小时余,看到“天堂边最美丽的村庄――山沟沟”的路牌后就进了山,车在蜿蜒的盘山公路上行驶,两边是层层叠叠的茶树和雨中翠绿的竹子。
"看那儿!土鸡!"小资女尖叫道。
翠竹丛生中有几间农家,一些色彩斑斓的鸡被养在屋旁的竹林里,四周用细网围着。
土鸡!我们来了!
土鸡也叫草鸡或本鸡,放养于山野林间,果园桑园中的肉鸡。其肌肉嫩滑,肉质鲜美,完全没有肉鸡的异味,属于绿色食品,真正的土鸡是一鸡难求。著名的土鸡近有皖南土鸡,在安徽青阳县,放养于山丘林地间,有"青阳土鸡,有钱难买"的名声。宁海土鸡则利用当地的桑茶果园喂养,还有个叫"振宁"牌的宁海土鸡,想必此鸡绝非一般。再远点就是湖南雁城的湘黄土鸡,广东的三黄土鸡,都同样是啄食昆虫,蚯蚓,草叶和沙粒,鸡肉风味无敌。
车刚刚停进半山处的一个农家饭店,雨似乎也停了,这是一栋带客栈的二层小楼,园子里有个荷花水池,养着些鲫鱼草鱼。这天并没有别的客人,老板娘就应了我们的要求,把小方桌搭在屋前檐下的青砖地上。从这里看出去,四周竹林丛生,一片寂静,屋后更有溪水流淌的声音。两位同行都是熟手吃客,马上点了个竹笋炖土鸡汤,再点一个凉拌笋尖,说是足够了。开始我还不满,等那鸡汤上来后才知道真的足够了,好大的一只鸡啊,盛放在一个巨大的瓷碗里,老板娘自豪地说,土鸡大才健康才好吃,养那么大的成本很高,再配上今天晨间现采的鲜嫩竹笋,绝对是天下第一鸡。
天下第一鸡!鸡是用竹林间的母鸡,整只洗净,先大火煮,撇净血水,再改文火放入少量姜葱。笋是选当天的鲜嫩整条的笋干,略洗后浸泡半小时,放沙锅底与鸡同煮。这道料理无论怎么做都是鲜的,都是细致的,都是甜美的。
"无竹令人俗,无肉使人瘦。不瘦也不俗,竹笋煮鸡肉。”浑圆的一只鸡,浑圆的两只腿,色呈金黄,躺在金黄的嫩笋间,热气缭绕,把汤水上的一层黄油聚了又散,不断送出鸡的甘芳,竹的清香。在细细品味过一碗浓郁的竹笋鸡汤后,我不禁咏出一句,"好竹连山知鸡美,浅溪绕沟觉笋香"。

能吃,爱吃,会吃是吃的三重境界,而寻吃是不是又突破了会吃的那重境界呢?记得有个同行食客曾说道,最美妙的饮食享受,永远在离开人群最远的地方。

【评论】 14分--这篇作品个人感觉非常适合配乐诗朗诵,闭眼倾听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切实的避免了文人撰写的刻板枯燥,教条无趣。虽寥寥几笔,但不失儒雅,极具文采--"好竹连山知鸡美,浅溪绕沟觉笋香"。竹林土鸡叫人涎垂,亦不忘把味蕾的记忆延伸故人旧事之中,娓娓道来,字里行间夹杂着的,不只是天下第一鸡的味道,更是作者借饮食所寄托的那份人生感悟---最美妙的饮食享受,永远在离开人群最远的地方。有遗憾的地方:对比起来,抒情或叙事部分过多,对于土鸡烹调做法缺少更详尽的描述。

3。与父母在一起的日子

最近很谗,也想不出要吃什么东东,周围的餐馆几乎都去过了,没有一个能留住我的胃,总是吃过之后便忘记食物的味道,在家也提不起煮饭的兴趣,每天在相似的食物中,味蕾都麻木了,品不出咸淡浓香,只是日复一日地毫无滋味地重复着生活。

那天夜里被饥饿折磨着醒来,突然想起母亲的冬瓜羊肉汤,急急给家里打去电话,才知道妈妈去看望她的母亲我的外婆去了,想家的欲望突然的强烈起来,尤其想念在父母身边的那些单纯却温暖的岁月。

小时候正处于物质贫乏的年代,父母极尽操劳,想给简单的日子增添些许的花样。记得最清楚的便是每每父亲出差回来,便会张罗着给我们做饭,父亲知道平日里妈妈节俭,他不在的时候我们几个小小的胃口一定单调乏味,所以父亲拿出他的拿手戏来表演给小小的兄妹几个,那是卷了一层又一层的肉末小花卷,上面洒上极细碎的葱花,五香粉,盐,一点点辣椒油,看着父亲在案板上飞舞着将一团白花花的面圈成一个个可爱的小花卷,我们眼神中的期待与渴望开始涨满热气腾腾的厨房,那半个小时等待花卷从生到熟的过程,觉得有100年那么长,有时候便在等待中互相争论着“我能吃5个,我要吃6个,我一定会吃8个。。。。”母亲看着我们挤着一团的调笑,郁郁着说:又不是后妈,饿着你们了。我们便说妈妈炒菜就是不舍得放油,没爸爸煮的香。在一阵吵闹声中,散发着面香肉香油香的花卷们终于施施然出锅了,看着那些可爱的泛着肉末葱香的小花卷,我们都深深地吸着一口气:真香。然后乖乖地坐在饭桌前等妈妈将花卷端上来,爸爸则乐呵呵着看着我们几个你争我夺地大口咀嚼着,那一刻的快乐,是成年后尝遍许多美食城也没有过的舒畅。

童年的另一个亮点便是妈妈的冬瓜羊肉汤,那于儿时的我们是冬天里最温暖的记忆。由于地处北方,冬天青菜极少,只好在秋末储存尽量多的蔬菜以备冬食。冬瓜便是我们的最爱,因为有冬瓜的季节总是伴随着浓香的羊肉。母亲将新鲜的羊肉剁成碎末,然后放进储藏室中冷冻起来,每到寒冷的日子,便拿出一些来给我们做羊肉汤,那些一小块一块的羊肉,切得薄薄的冬瓜片,上面漂着葱绿的香菜,有时候母亲会奢侈的放些粉条进去,要多美味有多美味。母亲的羊肉冬瓜汤深深地刻进我的记忆中。甚至有一次生病在家,爱人问我想吃什么,我两眼湾湾道:想吃我妈的冬瓜羊肉汤。爱人试着照我告诉的方法做了,但就是没有妈妈的味道,那一刻,我突然的大声哭了,不知是想念母亲还是想念妈妈的冬瓜羊肉汤。

与父母在一起的日子,与茫茫的人生路比起来真是极短,但那份心里踏实温暖的感觉,不仅仅是父母对我们滋养才牵系的味觉冲撞,而是血脉相承的亲情阻隔不断的留恋与思念。

【评论】 13分 --是个女作者,生病,爱人,两眼汪汪,突然大哭。单凭//爱人//这个词,我猜是60后--70中的年龄,妩媚灵魂写的。她着墨于冬瓜羊肉汤的过程中,行笔至末段,即道出对昔日与父母在一起的日子生活的缅怀,不过,从开篇始终觉得她饮食一事与寄寓对父母的感念,两者在文章的结构肌理上,相辅相成,读到文末--//与父母在一起的日子,与茫茫的人生路比起来真是极短,但那份心里踏实温暖的感觉,不仅仅是父母对我们滋养才牵系的味觉冲撞,而是血脉相承的亲情阻隔不断的留恋与思念//,才明白细细体味,方能领会作者在文中的深意。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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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拾英 / 心情随笔 / 知味集之雅社谈食----- 2008年5月5日《食。味。栽》诗社【散文 作品及评论】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吃是一种感觉。“感觉”的心理学定义是“事物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时对事物个别属性的反映”,那我们的感觉呢?孟子说过,“君子远庖厨”。现在我们诗社《食。味。栽》,就是要打破常规,要写出吃的学问,食的道理,用文字把味精彩地表达出来。美食天地是每个食尽人间烟火的凡人喜欢的论坛,看着瑞秋,蜜三刀的精华,舔嘴巴舌,馋涎欲滴,可是有一点不要忘记:有会吃的嘴,不一定有会写的手。有会写的手,不一定有诗社同学的才气。提起笔来写吃,写得令人读起来津津有味、口舌生香,那才是作为一个美食家的最高境界。还是让我们看看这次诗社《食。味。栽》的散文作品吧。

    1。采蘑菇的小姑娘
    采蘑菇的小姑娘背着一个大竹筐
    清晨光着小脚丫
    走遍森林和山冈
    她采的蘑菇最多
    多得像那星星数不清
    她采的蘑菇最大
    大得像那小伞装满筐


    有多少人唱过这首儿歌?有多少人曾经梦想做那个采蘑菇的小姑娘?对蘑菇一直情有独钟,觉得那顶了一朵小白伞的肥肥菇特别诱人。记得小时候外公知道我爱吃蘑菇,特地炒了一大碗给我,结果姑姑嫉妒外公偏心,趁外公不注意,没等我吃饭就把半碗蘑菇全部倒在我碗里,弄的饭不是饭,菜不是菜,特地捉弄我,可是我小不懂这些,还以为姑姑疼自己,特地谢谢姑姑给自己半碗蘑菇吃,那吃了可高兴了,姑姑也拿我没有办法,还给外公训斥了一顿,这个故事至今都是亲戚茶后饭余的笑料。

    小时候过年,一直有个固定的菜就是炒双菇,那是用香菇和蘑菇切成薄片一起炒,最后放点生抽,洒上葱花和小磨麻油,那个香啊。如果当天吃不完,第二天可以放在面条上做浇头来吃,成了双菇面,味道一样的好。

    后来人民生活富裕了,菇类也越来越多,到了大学第一次吃了平菇,又叫耳菇,质地肥厚,嫩滑可口,尤其和肉类一起炖汤,特别鲜美。大学外面有个类似中式的“cafeteria”,里面有各地的小吃,什么新疆大盘鸡,四川水煮鱼,还有就是这个平菇排骨煲,做学生时特别节约,平时也舍不得上这个地方吃东西,记得那时候特别憎恶考政治,于是和女友约好,考完这门就去豪爽一把,其实也就是去对街的餐馆吃了个平菇排骨煲,浸润着肉汁的平菇沾点鲜酱油入口滑爽,特别有嚼劲,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女友看我吃了高兴,愣是省了所有的平菇给我吃,那锅排骨煲最多也就那么十来片平菇,可我觉得平菇比肉好吃多了。

    后来工作了,经常和同事去吃四川麻辣火锅,点了最多的一个蔬菜就是金针菇,等着火红的麻辣汤地沸腾起来,便急不可待的将一束金针菇放进锅里涮起来,看着白色的细菇慢慢染上了鲜艳的辣椒红,过不了多久,便可以吃了。金针菇本身没什么味道,但因为放在麻辣汤里烫熟了,所以吃起来特别香辣可口。喜欢吃金针菇的饕餮们可千万不能错过金针菇肥牛卷,可以先将肥牛用日本酱油腌一下入味,然后用薄肥牛片将适量金针菇卷起,放入锅中炆火煎至全熟,然后在平底锅中放入蒜茸,红椒粒和黑胡椒碎翻炒,加入高汤和调味料,制成调味汁,浇在肥牛卷上即可。 姑且不论这道菜的起源,这份心思却颇为独特,最早是在淮海路上的味千拉面里吃到的小食,后来发现大小餐馆都有这道菜,甚为普及,看来好东西传了就是快。

    其实菇的种类繁多,除了大家经常见到的香菇,蘑菇,金针菇,还有鸡腿菇,王子菇,茶树菇,再高级点就是大家都知道的猴头菇,灵芝啊,都是一个大家族的,富含蛋白质和氨基酸,多吃自然有益健康。但说到底,我还是喜欢平民化的菇类,觉得这么不起眼的小菇,只要搭配了合适的材料,味道却是超级的好,像贵州的干锅茶树菇,辣中带香,鲜而不腻,那茶树菇本身特别不起眼,买来的也都是晒干的细条,需要泡开,洗干净了,然后再煮,可一旦和腊肉一起在小铁锅上熬开了,却饱饱地吸收了贵州腊肉独特的鲜香,顶头的小菇帽嫩嫩的,菇茎嚼起来特有劲头,而且特别下饭,在世纪大道边的爱晚亭里初次吃这道菜,惊为天人,比夜晚窗外的繁华似锦还要吸引我。

    现在国内流行农家乐,很多农家都有菇庄,让游客自己采摘菇类食用,那些看似五彩的漂亮菇都是有毒的,要采那些外表普通,有时候甚至丑陋的菇,那才是可食的。有时候想想做人是否也是如此,脚踏实地对人对己,即使是最普通的陪衬,却也有可圈可点之处,而我自己也乐于做一个朴实的蘑菇妹。: )

    【评论】 13分--作者自儿歌谈起自己的少小趣事,谈起蘑菇循序渐进。炒双菇,平菇排骨煲,四川麻辣火锅金针菇;笔锋一转,介绍起菇的种类及相关知识;篇尾有习惯性的升华一下,由菇及人--//脚踏实地对人对己//是这篇文章的文眼。说到这里,你就会觉得,祝镇固然讲的是饮食之道,其实也是为人之道。文章结构最重要,在介绍佳餚美食的同时,如何与个人生活经验结合,是功力所在。这也是作者有待提高的地方。

    2。寻吃记之竹林土鸡

    在品尝了西湖醋鱼,龙井虾仁后的一个早晨,我们从杭州出发开始了又一个美食旅程,去寻找山沟沟的竹林土鸡。
    由小资女驾车,海龟和我三人一行,从一出城起就开始兴奋地讨论着土鸡,竹林和江南。车里放着那首叫青花瓷的歌,红色的跑车急速行驶在天青色的六月烟雨中,去寻找一个不得不去的地方。
    "炊烟袅袅, 隔江千万里 ,我梦中的江南!"海龟手舞足蹈大声喊着。
    "这样的天气就象传世的青花瓷自顾自美丽啊!"小资女一推排挡,把车开得更疯了。
    从杭州到瓶窑,再往安吉方向到山沟沟,车程一小时余,看到“天堂边最美丽的村庄――山沟沟”的路牌后就进了山,车在蜿蜒的盘山公路上行驶,两边是层层叠叠的茶树和雨中翠绿的竹子。
    "看那儿!土鸡!"小资女尖叫道。
    翠竹丛生中有几间农家,一些色彩斑斓的鸡被养在屋旁的竹林里,四周用细网围着。
    土鸡!我们来了!
    土鸡也叫草鸡或本鸡,放养于山野林间,果园桑园中的肉鸡。其肌肉嫩滑,肉质鲜美,完全没有肉鸡的异味,属于绿色食品,真正的土鸡是一鸡难求。著名的土鸡近有皖南土鸡,在安徽青阳县,放养于山丘林地间,有"青阳土鸡,有钱难买"的名声。宁海土鸡则利用当地的桑茶果园喂养,还有个叫"振宁"牌的宁海土鸡,想必此鸡绝非一般。再远点就是湖南雁城的湘黄土鸡,广东的三黄土鸡,都同样是啄食昆虫,蚯蚓,草叶和沙粒,鸡肉风味无敌。
    车刚刚停进半山处的一个农家饭店,雨似乎也停了,这是一栋带客栈的二层小楼,园子里有个荷花水池,养着些鲫鱼草鱼。这天并没有别的客人,老板娘就应了我们的要求,把小方桌搭在屋前檐下的青砖地上。从这里看出去,四周竹林丛生,一片寂静,屋后更有溪水流淌的声音。两位同行都是熟手吃客,马上点了个竹笋炖土鸡汤,再点一个凉拌笋尖,说是足够了。开始我还不满,等那鸡汤上来后才知道真的足够了,好大的一只鸡啊,盛放在一个巨大的瓷碗里,老板娘自豪地说,土鸡大才健康才好吃,养那么大的成本很高,再配上今天晨间现采的鲜嫩竹笋,绝对是天下第一鸡。
    天下第一鸡!鸡是用竹林间的母鸡,整只洗净,先大火煮,撇净血水,再改文火放入少量姜葱。笋是选当天的鲜嫩整条的笋干,略洗后浸泡半小时,放沙锅底与鸡同煮。这道料理无论怎么做都是鲜的,都是细致的,都是甜美的。
    "无竹令人俗,无肉使人瘦。不瘦也不俗,竹笋煮鸡肉。”浑圆的一只鸡,浑圆的两只腿,色呈金黄,躺在金黄的嫩笋间,热气缭绕,把汤水上的一层黄油聚了又散,不断送出鸡的甘芳,竹的清香。在细细品味过一碗浓郁的竹笋鸡汤后,我不禁咏出一句,"好竹连山知鸡美,浅溪绕沟觉笋香"。

    能吃,爱吃,会吃是吃的三重境界,而寻吃是不是又突破了会吃的那重境界呢?记得有个同行食客曾说道,最美妙的饮食享受,永远在离开人群最远的地方。

    【评论】 14分--这篇作品个人感觉非常适合配乐诗朗诵,闭眼倾听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切实的避免了文人撰写的刻板枯燥,教条无趣。虽寥寥几笔,但不失儒雅,极具文采--"好竹连山知鸡美,浅溪绕沟觉笋香"。竹林土鸡叫人涎垂,亦不忘把味蕾的记忆延伸故人旧事之中,娓娓道来,字里行间夹杂着的,不只是天下第一鸡的味道,更是作者借饮食所寄托的那份人生感悟---最美妙的饮食享受,永远在离开人群最远的地方。有遗憾的地方:对比起来,抒情或叙事部分过多,对于土鸡烹调做法缺少更详尽的描述。

    3。与父母在一起的日子

    最近很谗,也想不出要吃什么东东,周围的餐馆几乎都去过了,没有一个能留住我的胃,总是吃过之后便忘记食物的味道,在家也提不起煮饭的兴趣,每天在相似的食物中,味蕾都麻木了,品不出咸淡浓香,只是日复一日地毫无滋味地重复着生活。

    那天夜里被饥饿折磨着醒来,突然想起母亲的冬瓜羊肉汤,急急给家里打去电话,才知道妈妈去看望她的母亲我的外婆去了,想家的欲望突然的强烈起来,尤其想念在父母身边的那些单纯却温暖的岁月。

    小时候正处于物质贫乏的年代,父母极尽操劳,想给简单的日子增添些许的花样。记得最清楚的便是每每父亲出差回来,便会张罗着给我们做饭,父亲知道平日里妈妈节俭,他不在的时候我们几个小小的胃口一定单调乏味,所以父亲拿出他的拿手戏来表演给小小的兄妹几个,那是卷了一层又一层的肉末小花卷,上面洒上极细碎的葱花,五香粉,盐,一点点辣椒油,看着父亲在案板上飞舞着将一团白花花的面圈成一个个可爱的小花卷,我们眼神中的期待与渴望开始涨满热气腾腾的厨房,那半个小时等待花卷从生到熟的过程,觉得有100年那么长,有时候便在等待中互相争论着“我能吃5个,我要吃6个,我一定会吃8个。。。。”母亲看着我们挤着一团的调笑,郁郁着说:又不是后妈,饿着你们了。我们便说妈妈炒菜就是不舍得放油,没爸爸煮的香。在一阵吵闹声中,散发着面香肉香油香的花卷们终于施施然出锅了,看着那些可爱的泛着肉末葱香的小花卷,我们都深深地吸着一口气:真香。然后乖乖地坐在饭桌前等妈妈将花卷端上来,爸爸则乐呵呵着看着我们几个你争我夺地大口咀嚼着,那一刻的快乐,是成年后尝遍许多美食城也没有过的舒畅。

    童年的另一个亮点便是妈妈的冬瓜羊肉汤,那于儿时的我们是冬天里最温暖的记忆。由于地处北方,冬天青菜极少,只好在秋末储存尽量多的蔬菜以备冬食。冬瓜便是我们的最爱,因为有冬瓜的季节总是伴随着浓香的羊肉。母亲将新鲜的羊肉剁成碎末,然后放进储藏室中冷冻起来,每到寒冷的日子,便拿出一些来给我们做羊肉汤,那些一小块一块的羊肉,切得薄薄的冬瓜片,上面漂着葱绿的香菜,有时候母亲会奢侈的放些粉条进去,要多美味有多美味。母亲的羊肉冬瓜汤深深地刻进我的记忆中。甚至有一次生病在家,爱人问我想吃什么,我两眼湾湾道:想吃我妈的冬瓜羊肉汤。爱人试着照我告诉的方法做了,但就是没有妈妈的味道,那一刻,我突然的大声哭了,不知是想念母亲还是想念妈妈的冬瓜羊肉汤。

    与父母在一起的日子,与茫茫的人生路比起来真是极短,但那份心里踏实温暖的感觉,不仅仅是父母对我们滋养才牵系的味觉冲撞,而是血脉相承的亲情阻隔不断的留恋与思念。

    【评论】 13分 --是个女作者,生病,爱人,两眼汪汪,突然大哭。单凭//爱人//这个词,我猜是60后--70中的年龄,妩媚灵魂写的。她着墨于冬瓜羊肉汤的过程中,行笔至末段,即道出对昔日与父母在一起的日子生活的缅怀,不过,从开篇始终觉得她饮食一事与寄寓对父母的感念,两者在文章的结构肌理上,相辅相成,读到文末--//与父母在一起的日子,与茫茫的人生路比起来真是极短,但那份心里踏实温暖的感觉,不仅仅是父母对我们滋养才牵系的味觉冲撞,而是血脉相承的亲情阻隔不断的留恋与思念//,才明白细细体味,方能领会作者在文中的深意。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谢。顶了再看
      • 继续欣赏中~~
    • 散文共7篇的说。
      • 一场灾难也淹没了我的一篇好作品;-)
    • 父母和故乡给我们留下了味觉的的亲情,在茫茫的人生路上才有了那份踏实温暖的感觉
    • 上面的是老评论了,以为你说结社就一了百了了。现在补上其余的4篇----续续续续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4。吃遍天下还是盐

      吃遍天下还是盐,穿遍天下还是棉,走遍天下还是钱。这是我们老家的顺口溜。

      对于盐的最深刻印象,还是看闪闪的红星。记得潘冬子和爷爷一起,为把融化在棉
      袄里的盐整出来,把那破棉袄在一个大水盆中使劲搓洗,然后旺火烧干那一盆脏脏
      的水,最后还真熬出了白花花的盐送给我军。当时有些纳闷:那盐不带汗臭吗?可
      铭记于心的还是:盐,非常宝贵。

      现实生活中,盐并不宝贵,只要2分钱1斤。妈妈做菜,使劲放盐,这样我们就可以
      少吃点。那时候没有冰箱,有客人或者匠人来,家里好不容易买上1斤半斤肉,妈妈
      总是要切下一小块,淹在盐缸里,以备重要客人突然到访。我每次看到盐缸里那块
      肉就想:要是没有盐,妈妈就会把那块肉做给我们吃了。。。因此,有时我莫名其
      妙的来一句:盐有什么值钱的!

      父亲说:你没过过没盐的日子,不知道人家怎么省盐。那是旧社会,父亲3兄弟中只
      有伯父结婚了,伯母每天为一大家子做饭。爷爷总是骂伯母放盐太多,菜太咸。后
      来,伯母干脆连盐星儿也不撒一点,然后问爷爷:“爹,今天的菜咸不咸?”爷爷
      说:“嗯,不是太咸,不过还可以再淡一点。”

      我对这个故事将信将疑。不过,到了上个世纪80年代初,全国到处“刮盐风”的时
      候,还真有点感觉盐的宝贵了。就像最近多伦多“刮米风”一样,当时不知道怎么
      刮起了盐风。据说有人囤积了20年用不完的盐,至于囤个3、5包,十几包的,很多
      人家了。我不信,1包都没囤,等到快用完了去买盐,还真断货了。我不得不一边省
      着点放,一边托人买。。。好在那盐风没刮几个月就过去了。

      等到日子好过了,百味尝遍了,还真觉得,很多很多菜肴,淡淡的一点盐味,就很
      原汁原味了。虽然很难品出明显的盐味,但如果没有它,就一定感觉淡然无味。

      【评论】 11分---作者以朴实无华的言语向我们讲述了盐的故事。我喜欢这个结尾--//等到日子好过了,百味尝遍了,还真觉得,很多很多菜肴,淡淡的一点盐味,就很原汁原味了。虽然很难品出明显的盐味,但如果没有它,就一定感觉淡然无味。//不知道作者的本意,主观臆断将这段话引申以下:是不是我们的家庭生活也是如此呢?盐对于菜肴=感情和生活的寓意。如果这样的话,在这篇文学作品中,都不只是单纯的描写//盐//味道本身,而是作为深层次的底蕴,从盐味道引申更深刻的感想。作者在文中加入了几分诙谐幽默--//那盐不带汗臭吗?//,“嗯,不是太咸,不过还可以再淡一点。”,这样的表现手法让读者感觉到了生活的气息,有亲切感。

      5。小吃记事
      一 小馄饨

      小学的时候,每年夏天都要到江浦路上的游泳池进行每周一次的游泳练习。从我家到游泳池,总要经过一个菜市场,再过去就是一长串的饮食摊,饮食摊串的最尽头有一家专卖小馄饨的小店。每次游完泳回来,都要到这里坐一下,叫上一碗小馄饨。

      小馄饨总是现做的,在一个大扁筐里摆的就是馄饨皮,不用的时候就盖上微湿的毛巾。这小馄饨最重视的就是一个皮子,这个是和大馄饨最大的区别而不单单是馄饨的大小与皮子的厚薄,而在于保持皮子的湿度。客人来了,点了小馄饨立马打开毛巾取出皮子,包馄饨的人用右手冰棍的杆挖上冰棍杆1/4上下的鲜红肉馅,然后放在左手皮子的中间三个手指那么一捏一抿一个馄饨就成了。再那么身不摇,臂膀不晃,轻扬手腕的一甩小馄饨就飞到旁边的碗里。

      下小馄饨讲究的就是眼明手急,要用深底的大锅,水要足。水始终保持轻微沸腾状态(也就是水疱是大个的俗称鱼眼泡)。馄饨下去后,刹时水泡全无,少倾水泡又起此时小馄饨已经浮出汤面。这个时候要及时捞起上碗,味道的好坏往往就在这片刻之间。

      上碗后,上清汤(其实也就是白开水)。撒上盐末、葱花,淋上些许油就可以上桌了。一碗小馄饨一两十六个童叟无欺,遇上象我这样爱说爱问的没准还多给两个。这时候 ,清清的汤上只见淡淡的油花上漂着葱花,这时葱花趁着热气散来一股子清香,奶白的皮子里透出肉馅的微红,无由的食欲大增。我喜欢拌上店家自制的辣火酱,鲜红的辣酱搅的整个碗红灿灿的煞是好看。胃口好的时候,在叫一根新炸的油条,就那么卤一口汤嚼一口油条再一口小馄饨,游泳后的疲劳全部都消散与无形了。

      二 蛋炒饭

      离开南方前不久,朋友们一起到某帅哥家相聚惜别。一向不善饮酒的我不知怎么端起那半杯XO马爹力一口气就喝了下去,接下来的事情简单---我抱着卫生间的门睡了一个晚上。这个晚上说是睡着了,可耳朵却好使的很反正就是说这人怎么这样啊之类的,不过说吧我反正是睡着了的说。

      第二天,醒来已经是快中午了。起来翻寻吃的,一抬头见帅哥正从房间出来,见我不禁咧嘴一笑说:昨天晚上全吃了自己做吧。无奈,上下搜寻之间索得泰国香米一袋,柴鸡蛋四只,土豆两个,葱两根其他油盐少许。

      先做饭,在电饭锅里量好米加好水在水上滴上些许油插上电源然后就去打任天堂的大坦克。(也就是200关为复关的那中加强版本)不久电饭锅响声提示,拉插头完事。这个时候忽然想起,没有菜!我提议做蛋炒饭吧,帅哥同意。

      于是先准备装起饭粮透,打开电饭锅只见长条子的米粒各个头朝上的竖着,整整齐齐的排列,曾明瓦亮一片。很有些检阅的味道,真有点舍不得破坏的感觉。可感觉归感觉饭还是要吃呀,随后装碗吧。

      然后就是打鸡蛋,这个打鸡蛋有一个讲究:要打的均匀。对了就是均匀,怎么个均匀法。先不管其他,用筷子打上一百下,打的时候筷子要分开些碗和筷子保持少许倾角。打完后,用筷子撩一下,如果还有鸡蛋会粘在筷子上的话就再打一百下,直到鸡蛋不粘筷子为止。

      但是最后的问题来了---没有料酒。我正在苦恼中,帅哥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说:那瓶XO还剩下1/4,用上吧。望着我张开的嘴,帅哥茨牙一乐解释说:没事情的,空瓶子家里人是不会在意的,只有用过一半我家里人才会知道我动过了。呵呵,就这样一些香米一些XO马爹力,烧出我平生吃过最香的蛋炒饭。后来见美食评论中在西方常常用上好的白兰地做蛋炒饭,我想是一样的道理吧。

      【评论】12 分--喜欢第一小段小馄饨,可以看出作者是个练家子。如果可以将这篇作品归类为以散文形式书写的饮食文学,对于食品描述的本身,无论是馄饨还是打鸡蛋,让读者受益匪浅。但同时缺乏作为升华主体的抒情和感叹,毕竟是心情随笔的诗社作业,比较简单的陈述没有多方面的延伸,犹如缺乏灯芯的灯,无法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点燃起共鸣的火焰。那我们只能说它是美食天地的好文章。

      6。食色记
      闻渥京郁金香之节重开,甚喜,抵加四载有余,尚不曾有缘前往。余素好色,但凡视觉美事皆欲掠擒入眼,然渥京八百里之距,未有同好者终不能成其行,徒得年复一年之憾。

      日前密友致电吾,商议郁金香之事。与家中大小男丁语而得其顽固抵抗,盖嗜肉之人眼中惟见肉也,心寒,不复议。友亦同命,愤然中,二女遂定抛夫弃子同行。

      余五时起床梳洗,晨六时又半搭密市发之旅游巴士,待出多城已近八时。途中停歇若干,抵国会山已为午一时。观首府前花红人众,略有不足;至市府花园,花渐多,色尤广,诸国文化节引人头蹿动。临华人之帐,闻大中华之歌,观采茶舞及武术表演,喜同胞无孔不入,声势日大,甚是欢欣。

      是团有国会山内之参观行程,余曾入并无兴致,友欲往,遂跟行。待结束已近五时,匆忙赴运河之畔郁金香园。

      导游令余等众人三刻钟内归队,急行。此郁金香园成带状分布,道旁斑驳花影,引无数英雄折腰。常见红黄之花亦颜色深浅多样,大小形状不同,或娇艳似火,或灿若锦被;深浅之紫,似云似霞;白花婷婷玉立,多姿多态;此花常为单瓣轻盈状,然园中多处可见重瓣大花;更有奇者,深玫瑰色,大如芍药,其边自有状如蕾丝之饰,极显富贵典雅状。虽单一花展,园丁心思多奇巧,历届经验之汇总已使渥京之花展仅次于荷国之规模。余极喜郁金香之花形高贵,花质洁净,单出一枝,借其言情则专情更胜玫瑰。盛花期间,日出则花开,日落则花合,每日如此,最是招人怜爱。

      余及友手中相机快门不断,行色匆匆,不得细看。知小草之豪宅近在咫尺,无多一分钟遐想;念留白若仍在差旅之中,每日晚餐后可左思熟女之美腿,右想刀疤王子之憨态,闲庭信步,尽取芳容。然余八百里外之人,若得同样美景,需历尽曲折,蜻蜓点水,自叹不足也。

      归,至多市城中塞车,返密市家中凌晨一时也。故余之全程,共计二十时整,观花则四十五分钟也。歌曰: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余劳顿一日,自得其乐,盖仍有好色之心,未曾老也。

      【评论】13 分--作者有古文功底,更巧妙地运用//食//的多重意思,实写渥京郁金香之节。学习委员有批示: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 行文风格可圈可点之处颇多,同时作者在文本之间和通俗读者保持了一定的距离,表达上虽真实可信,笔下却过于显露自己行古文之流畅,往往叫通俗读者看不清作者的本相,虽然没有最大限度的迫近于学习委员的用典古诗,但是太远距离,反而模糊,尤有甚者,更把文字囿于自恋的桎梏中。长久以往,我们也会慢慢地淡化了这种距离产生的美感 。

      7。属于那个年代的美食追忆

      如今的北京是川菜的天下,无论是炒菜还是火锅,无论大餐馆小饭店还是早点小吃铺,火爆的普遍程度都不是粤菜海鲜和上海本帮所能够比肩的。
      我素来以为南北饮食文化差异,很大程度取决于物产的丰富程度。在温室大棚和现代交通出现之前,一地的饮食菜肴,取材还是基本要自给自足。原料充足,才提得上“食不厌精”,否则都是扯谈。这个道理我是在北京过第一个冬天的时候才悟到的。学9楼背后壮阔的白菜堆积的自然现象通过近两个月食堂单调的菜目取得了关联,终于使感性的认识上升为自觉。就饮食而言,相对于享名千年的“天府之国”,北京真是个乏善可陈的地方。
      浓郁火辣固然是回味不尽的风味,川菜的大行更依赖于家常菜的定位。宫保鸡丁,回锅肉片,麻婆豆腐什么的,在饭店里点菜的时候不用太关注价格,因为都默认便宜。自古的四川盆地通过剑门蜀道和峡江险水艰难地和外间保持着有限的联系。那里的人们一直保持着质朴的本色和简单的温饱希冀,并在寻常的生活里融进了朴素的感情。在四川,大多数的老式家庭都有着享受烹饪的传统,川菜从来都不是取材名贵,但确都在寻常可见的原料里寻访着香辣浓郁的独特滋味,总让人回味不已。
      在时光倒退二十多年的乐山小城,我想不起有什么大菜的名头。我的父母都不是本地人,父亲习惯上调制着偏甜的江苏风味,是家里普通的餐桌旋律。
      第一次感受川菜的时候我还不大懂事,那大概还是两岁多,在我去无锡之前。那是在一个叫做草坝的地方,父母野外工作的地点,饭桌就紧邻着大渡河。那天的菜现在想起来应该叫做红油猪肝。我小的时候一直很喜欢吃排骨和猪肝,然而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这些也并不寻常可得的。对这道菜唯一的印象是非常辣,于是总要在开水里涮一下以后才可以吃。到现在我还能够想得起当天大渡河的水声,玻璃杯里飘浮的红油花,我姐姐就坐在我旁边。在爸妈说起我和姐姐小时候的事情时,他们总说姐姐非常懂事,从很小的时候就知道把好东西都让给我。我毫不怀疑这种说法的真实性,因为即便到了北京,在北大食堂吃饭的时候,她也总是会不停把肉夹到我碗里。小的我很贪吃,以此推想那天她吃的也一定比我少。如今她在大洋彼岸的加州,应该已经有六七年大家没有坐在一个桌子上吃过饭。而今,在这个夜静的时间,当我循着记忆的思路回到从前的时候,我发觉突然很想她,很想知道她现在是否真的过得很好。
      上小学的时候,家长偶尔能给一点钱,通常是几分一毛,在那时候已经能够做很多事情了。上学的路上有一些太婆摆的小摊,最廉价的是萝卜片。萝卜片被切成3毫米左右厚,浸泡在用酱油、醋、糖、辣椒油、芝麻调和在一起的蘸水里,通常用脸盆盛着。只需要一分钱,太婆会从盆里拈起两片递过来。那东西辣辣的,甜甜的,嚼完之后,手指上的余味还要被反复砸吧直至索然无味。那个时候,两片萝卜片一人一片,是同学间显示要好的常见方式之一。如果是二分钱,就是另一种待遇:用一张巴掌大的薄饼裹上大头菜丝,在蘸水里浸一下,咬起来脆生生的煞是好吃,只是一般都舍不得买,或者根本就没有钱。
      那年月白糖冰棍三分五,奶油冰棍四分五,如果到冰棍厂去买,还要再便宜一分钱。每年到了天气渐渐热起来的时候,我们会缠着爸爸要冰棍钱,抗争的结果是在温度超过28度时,我们便获得申请买冰棍的法定权益。为此我们也常常会在家里的温度计上做手脚。现在想来,大人们是不可能不察觉的,在对这些小把戏的宽容背后是家庭中父母对儿女最普通和珍贵的亲情,陪伴着我走过了那个现在能够想起来钱最值钱的时代。回忆的时候,是一种无言感激的心情。
      四年级的时候上少年宫美术班。周日上午有课,我妈会给我五毛钱,去街上的小摊买碗馄饨。馄饨在四川被唤作抄手。小店前的老板娘左手抄手皮,右手一支筷子,挑肉馅一裹、一抹、一卷,三道工序一气呵成,极为麻利。抄手分为清汤和红油两种,后者是辣的,多少年都是这个格局。我偏爱是清汤,虽然是最普通的小吃,汤从来都是棒骨熬成的老汤,撇去油腻,配上点芝麻,胡椒和青葱,鲜香爽口,至今想起来都很口水。因此93年到北京的时候,对人们居然能够容忍用热水冲开的紫菜虾米做馄饨汤底非常不解,后来也终于到了不屑一顾的地步。
      那时候一两馄饨大概是一毛五,然而我却也经常会饿肚子,中午回家的时候把省下来的钱还给妈妈,有一种很自豪的感觉。多年以后,当人们将注意力放到追求个体实现,并通过物质占有状况进行自我价值度量的时候,我仍然简单地信守着自苦和给予能够带来更大快乐的信条,并享受着这过程。现在想起来,这种行为惯性的产生大概也是由来已久,根深蒂固了。只是现在,我不再会为一些不相干的人投入心力去做一些事,而这年头太多的旁人并不值得去对他们好。
      我姐比我早两年上初中。乐山一中的老校址虽然也不算远,但是已经足以获得骑车上学和中午在学校享受一顿午餐的待遇了,这让我在那两年间一直羡慕不已。
      初中时的午餐基本上是我在外面吃饭(某种意义上指正餐)的最初体验。1987年,那时候一份肉菜是五毛,素菜二毛。而我经常会选择介于两者之间的土豆烧排骨,价格是三毛五。食堂的料理当然不是特别精细,所以土豆基本都是切块而不去皮的,吃的时候还需要费事剥去。但是炖得很烂的排骨入口脱骨,浓浓的半流质汤汁渗进米饭,拌着吃格外有滋味。
      食堂吃得多了,有时候也会到校门外的小摊上换换口味,也省去了排队“抢饭”的过程。馄饨,面条和锅魁是最常见的选择,——虽然很多人对豆腐脑的印象推崇倍至,但我一直以为那是女孩子的玩意,当不得饱饭吃。锅魁是四川特有的称谓,是先放在饼铛上烙,然后放在炉壁里烤的烧饼(我费尽气力好像也只能解释到这个程度)。后来我在一本关于饮食故事的书里看到有所谓博望锅魁,是当年关君侯的发明,因此推想湖北也是应当有这样的吃食。
      初中的时候一直吃红糖或者椒盐两种锅魁,因为很便宜,一个也就在一毛多钱,加上粮票,时间长了嘴里就淡出鸟来。鲜肉锅魁的面世大概是到了高一的时候。那玩意我不知道怎么会烤出来那么香,以至于有同学买来吃的时候满教室都是香味,不相干的人只能默默地吞着口水。印象中鲜肉锅魁很贵,很少拿它当午餐,因为一个吃不饱,往往要两个,而当作课间的加餐就显得更加奢侈了。由此推想它的单价应该在五毛,而我在整个高中阶段,好像最终也没有买来吃过几回,以至于几乎成为一种虚妄的崇拜偶像。2003年的十月,好友回川,带回来两个存在冰箱里,邀我共享。通过微波加热中的水汽蒸腾后,锅魁表面被泡软,没了那种焦香酥脆的感觉,但是浓郁的花椒和鲜肉味道依然能在齿颊间徘徊盘桓,久久不去。
      味精素面的招牌在那个年代是最常见不过的了。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味精都是给人们带来虚假味觉满足感的罪魁祸首。当时常常吃得起臊子面,牛肉面的学生,甚至包括大人,给人的感觉都会阔绰一些,于是味精素面成为最大众化的。四川人在饮食上并不讲究材料的名贵,而是总好那一口。无论多大的场面,只要有条件,一碟泡菜,一碗豌豆尖汤总是不可少。所以对于上不了大席的味精素面,也因为简单直接的鲜辣滋味,能常常唤起心中对过往的怀念。有机会的时候,总愿意吃上一口,却不是忆苦思甜饭,因为还是很好吃。重庆人说“不吃小面不自在”也是类似的意思。
      往峨嵋方向去的路上,有一处小镇苏稽。那里的跷脚牛肉端地不错。苏稽一直是以香油米花糖驰名,萨其玛也相当不错。在高中之前,那里对我而言只是一个名词,但到了高中,学校的招生已经面向全市,颇有几位同学来自于这里,而我们也终于有机会被邀请拜访这小镇。十多年前的苏稽,在很多风貌上好保留着四川古镇的格局风貌,临河的茶楼里,还散发着呛人的浓浓叶子烟味道。在一周里的固定某天,那里还保留着赶场的习惯,在一个更加集中的交易场所进行有无互通。很多年后游历周庄的时候,突然间就想到了苏稽小镇,在一个未开化的环境里,原有的风貌很容易被保留,不知道现在的小镇是怎般的模样了。我依然很清楚地记得去吃跷脚牛肉的场景:大锅中央翻翻滚滚地煮着,边缘泛着煮汤过程中积存的厚厚泡沫,也没人打理。但是汤盛到碗里的时候,大家就已经忽视环境的清洁与否了。那是在冬天,未喝尽的汤表面很快结成了薄薄一层牛油的壳,当中应该不光是牛肉,还应该有百叶或者其他什么内脏,火候很到,是非常爽滑的口感。多年以后,我去过西安、兰州等回民聚居地,也专门尝过类似大锅白汤煮成的牛羊杂碎汤,但是感觉都不如那一年冬日里的跷脚牛肉。至于跷脚牛肉这个有点费解的名字,我一直没有跟土人考证过。是吃完了舒服得跷起脚来什么都不想做的意思,还是吃的时候一定是跷着脚踩着板凳呢?都不得而知。
      如此地回忆起来,我不知道这篇文章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收尾。因为还有白糖江米粉混做的月糕,撒上炒面,清香而韧性十足的糍粑,公园对面的鸡丝豆腐脑,乐山港的老字号烧麦,张公桥龚泡粑做的叶儿粑,夏日街头的冰粉和凉糕,以及在高考结束后好友请客吃的奢侈的西坝豆腐等等等等,现在还依然存在着或已经不存在的各种美食,难以一一历数。
      在那个物质还不甚丰富的年代,人们没有太多的选择,来自于生活的每一点享受,都显得弥足珍贵。而生活在天府盆地里的四川人,借着造物主的垂青和自我的精巧用心,用最寻常的材料物件,创造着无可比拟的美食,为我增添了更多的回忆。多年来,我一直对自己所能拥有过的一切美好经历心怀感激,这感激让我一直能感受到回忆的真实与富足。
      如今当我回过头去寻找记忆中的感觉时,每一口都咀嚼得很小心,很仔细,恐怕失去了一丝一毫的滋味。离开了此地,离开了属于记忆里的那个时代,所有的味道肯定都会变得很不同,就像人生中发生过的很多场景,失去了,永远难以找回。

      【评论】15 分--这篇应该是标准的诗社作业了。内容紧贴命题,篇末点题和前几篇如出一辙。不但起到了点睛之妙,正好提纲挈领各个时期所言美食,亦弥补了上几篇提及的不足,每段文章从饮食描写到记忆中的感觉,用知性的笔触去描写,引带回忆和特殊的感情,读者在阅读的同时设身处地的走访了作者经历的各个时代,加上作者精确的记忆,对事件的描述相当具体清晰,不免让同龄人感叹,身临其境。结尾让读者有充分的想象空间,留白部分令人击节。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罡校长厉害,崇拜一下
        • 为了诗社早日结社,深夜赶出来的评论续,有唐突的地方,请多多包涵!不过现在晨练你比老朱还早呀!midland&finch 的福顺餐馆,老豆腐水平好过源源餐厅,煎饼果子是果饼儿脆的。
          • 好评好评.霹雳手段,菩萨心肠 // 老猪是晨哼,我是晨读~~~~书中自有~~颜~~如~~~玉~猪~~~兮~~
            • 哈哈,最近我从曼社长的诗中深深的嗅到了春天的味道,紧紧追随who am i.
      • 最后两篇我居然都没仔细看过。而且,最后一篇居然都不知道是谁写的。我是否要去问个清楚?
        • 查一查当初PM你作业的原始资料,
          • 正在问。这是朋友的朋友写的,没给作者名字
      • 好好,最后一篇,确实好
      • 罡校长,这回你完了,不仅诬蔑小学生自恋,还攻击整个心潭才子的国学水平
        • 哈哈,大家//说//得都很精彩啊。。。。除了//小新//的。 -kqc(祝福四川,祝福中国); 12:09 (#4463392@0)----不必太当真,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打牌你不行,有时间打兵乓球吧。
          • 我打80分搭档不是很凶狠严格的话也行
            • 我也对凶狠严格的搭档怕怕~~,所以“找朋友”很好玩——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搭档。;-)
              • 找朋友 我打的比较好,,你不用是最会打牌的,但你一定知道谁手中有好牌谁是你的朋友。。。哈哈
                • 识时务者为俊杰!
              • 我打炒地皮凭手壮,碰上技术型搭档总指出错误就脑子一锅粥只想钻地洞
                • 地洞里有皮蛋瘦肉粥?
                  你是说我这篇对你的散文技术性评论?其实我是隔山打牛,哈哈
      • The last one must be written by Hai Shi.
        • 哈哈
          • 哈哈也没用,肯定就不是你写的。
            • 你猜的作者十有八九都对了。厉害!
    • 咖啡那个食客的“寻吃记之竹林土鸡” 好
    • 经典还是原来的经典!! 好评!
    • 经典还是原来的经典!! 好评! -canoneye(为祖国祈祷);
    • 好评啊!真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