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4。吃遍天下还是盐
吃遍天下还是盐,穿遍天下还是棉,走遍天下还是钱。这是我们老家的顺口溜。
对于盐的最深刻印象,还是看闪闪的红星。记得潘冬子和爷爷一起,为把融化在棉
袄里的盐整出来,把那破棉袄在一个大水盆中使劲搓洗,然后旺火烧干那一盆脏脏
的水,最后还真熬出了白花花的盐送给我军。当时有些纳闷:那盐不带汗臭吗?可
铭记于心的还是:盐,非常宝贵。
现实生活中,盐并不宝贵,只要2分钱1斤。妈妈做菜,使劲放盐,这样我们就可以
少吃点。那时候没有冰箱,有客人或者匠人来,家里好不容易买上1斤半斤肉,妈妈
总是要切下一小块,淹在盐缸里,以备重要客人突然到访。我每次看到盐缸里那块
肉就想:要是没有盐,妈妈就会把那块肉做给我们吃了。。。因此,有时我莫名其
妙的来一句:盐有什么值钱的!
父亲说:你没过过没盐的日子,不知道人家怎么省盐。那是旧社会,父亲3兄弟中只
有伯父结婚了,伯母每天为一大家子做饭。爷爷总是骂伯母放盐太多,菜太咸。后
来,伯母干脆连盐星儿也不撒一点,然后问爷爷:“爹,今天的菜咸不咸?”爷爷
说:“嗯,不是太咸,不过还可以再淡一点。”
我对这个故事将信将疑。不过,到了上个世纪80年代初,全国到处“刮盐风”的时
候,还真有点感觉盐的宝贵了。就像最近多伦多“刮米风”一样,当时不知道怎么
刮起了盐风。据说有人囤积了20年用不完的盐,至于囤个3、5包,十几包的,很多
人家了。我不信,1包都没囤,等到快用完了去买盐,还真断货了。我不得不一边省
着点放,一边托人买。。。好在那盐风没刮几个月就过去了。
等到日子好过了,百味尝遍了,还真觉得,很多很多菜肴,淡淡的一点盐味,就很
原汁原味了。虽然很难品出明显的盐味,但如果没有它,就一定感觉淡然无味。
【评论】 11分---作者以朴实无华的言语向我们讲述了盐的故事。我喜欢这个结尾--//等到日子好过了,百味尝遍了,还真觉得,很多很多菜肴,淡淡的一点盐味,就很原汁原味了。虽然很难品出明显的盐味,但如果没有它,就一定感觉淡然无味。//不知道作者的本意,主观臆断将这段话引申以下:是不是我们的家庭生活也是如此呢?盐对于菜肴=感情和生活的寓意。如果这样的话,在这篇文学作品中,都不只是单纯的描写//盐//味道本身,而是作为深层次的底蕴,从盐味道引申更深刻的感想。作者在文中加入了几分诙谐幽默--//那盐不带汗臭吗?//,“嗯,不是太咸,不过还可以再淡一点。”,这样的表现手法让读者感觉到了生活的气息,有亲切感。
5。小吃记事
一 小馄饨
小学的时候,每年夏天都要到江浦路上的游泳池进行每周一次的游泳练习。从我家到游泳池,总要经过一个菜市场,再过去就是一长串的饮食摊,饮食摊串的最尽头有一家专卖小馄饨的小店。每次游完泳回来,都要到这里坐一下,叫上一碗小馄饨。
小馄饨总是现做的,在一个大扁筐里摆的就是馄饨皮,不用的时候就盖上微湿的毛巾。这小馄饨最重视的就是一个皮子,这个是和大馄饨最大的区别而不单单是馄饨的大小与皮子的厚薄,而在于保持皮子的湿度。客人来了,点了小馄饨立马打开毛巾取出皮子,包馄饨的人用右手冰棍的杆挖上冰棍杆1/4上下的鲜红肉馅,然后放在左手皮子的中间三个手指那么一捏一抿一个馄饨就成了。再那么身不摇,臂膀不晃,轻扬手腕的一甩小馄饨就飞到旁边的碗里。
下小馄饨讲究的就是眼明手急,要用深底的大锅,水要足。水始终保持轻微沸腾状态(也就是水疱是大个的俗称鱼眼泡)。馄饨下去后,刹时水泡全无,少倾水泡又起此时小馄饨已经浮出汤面。这个时候要及时捞起上碗,味道的好坏往往就在这片刻之间。
上碗后,上清汤(其实也就是白开水)。撒上盐末、葱花,淋上些许油就可以上桌了。一碗小馄饨一两十六个童叟无欺,遇上象我这样爱说爱问的没准还多给两个。这时候 ,清清的汤上只见淡淡的油花上漂着葱花,这时葱花趁着热气散来一股子清香,奶白的皮子里透出肉馅的微红,无由的食欲大增。我喜欢拌上店家自制的辣火酱,鲜红的辣酱搅的整个碗红灿灿的煞是好看。胃口好的时候,在叫一根新炸的油条,就那么卤一口汤嚼一口油条再一口小馄饨,游泳后的疲劳全部都消散与无形了。
二 蛋炒饭
离开南方前不久,朋友们一起到某帅哥家相聚惜别。一向不善饮酒的我不知怎么端起那半杯XO马爹力一口气就喝了下去,接下来的事情简单---我抱着卫生间的门睡了一个晚上。这个晚上说是睡着了,可耳朵却好使的很反正就是说这人怎么这样啊之类的,不过说吧我反正是睡着了的说。
第二天,醒来已经是快中午了。起来翻寻吃的,一抬头见帅哥正从房间出来,见我不禁咧嘴一笑说:昨天晚上全吃了自己做吧。无奈,上下搜寻之间索得泰国香米一袋,柴鸡蛋四只,土豆两个,葱两根其他油盐少许。
先做饭,在电饭锅里量好米加好水在水上滴上些许油插上电源然后就去打任天堂的大坦克。(也就是200关为复关的那中加强版本)不久电饭锅响声提示,拉插头完事。这个时候忽然想起,没有菜!我提议做蛋炒饭吧,帅哥同意。
于是先准备装起饭粮透,打开电饭锅只见长条子的米粒各个头朝上的竖着,整整齐齐的排列,曾明瓦亮一片。很有些检阅的味道,真有点舍不得破坏的感觉。可感觉归感觉饭还是要吃呀,随后装碗吧。
然后就是打鸡蛋,这个打鸡蛋有一个讲究:要打的均匀。对了就是均匀,怎么个均匀法。先不管其他,用筷子打上一百下,打的时候筷子要分开些碗和筷子保持少许倾角。打完后,用筷子撩一下,如果还有鸡蛋会粘在筷子上的话就再打一百下,直到鸡蛋不粘筷子为止。
但是最后的问题来了---没有料酒。我正在苦恼中,帅哥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说:那瓶XO还剩下1/4,用上吧。望着我张开的嘴,帅哥茨牙一乐解释说:没事情的,空瓶子家里人是不会在意的,只有用过一半我家里人才会知道我动过了。呵呵,就这样一些香米一些XO马爹力,烧出我平生吃过最香的蛋炒饭。后来见美食评论中在西方常常用上好的白兰地做蛋炒饭,我想是一样的道理吧。
【评论】12 分--喜欢第一小段小馄饨,可以看出作者是个练家子。如果可以将这篇作品归类为以散文形式书写的饮食文学,对于食品描述的本身,无论是馄饨还是打鸡蛋,让读者受益匪浅。但同时缺乏作为升华主体的抒情和感叹,毕竟是心情随笔的诗社作业,比较简单的陈述没有多方面的延伸,犹如缺乏灯芯的灯,无法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点燃起共鸣的火焰。那我们只能说它是美食天地的好文章。
6。食色记
闻渥京郁金香之节重开,甚喜,抵加四载有余,尚不曾有缘前往。余素好色,但凡视觉美事皆欲掠擒入眼,然渥京八百里之距,未有同好者终不能成其行,徒得年复一年之憾。
日前密友致电吾,商议郁金香之事。与家中大小男丁语而得其顽固抵抗,盖嗜肉之人眼中惟见肉也,心寒,不复议。友亦同命,愤然中,二女遂定抛夫弃子同行。
余五时起床梳洗,晨六时又半搭密市发之旅游巴士,待出多城已近八时。途中停歇若干,抵国会山已为午一时。观首府前花红人众,略有不足;至市府花园,花渐多,色尤广,诸国文化节引人头蹿动。临华人之帐,闻大中华之歌,观采茶舞及武术表演,喜同胞无孔不入,声势日大,甚是欢欣。
是团有国会山内之参观行程,余曾入并无兴致,友欲往,遂跟行。待结束已近五时,匆忙赴运河之畔郁金香园。
导游令余等众人三刻钟内归队,急行。此郁金香园成带状分布,道旁斑驳花影,引无数英雄折腰。常见红黄之花亦颜色深浅多样,大小形状不同,或娇艳似火,或灿若锦被;深浅之紫,似云似霞;白花婷婷玉立,多姿多态;此花常为单瓣轻盈状,然园中多处可见重瓣大花;更有奇者,深玫瑰色,大如芍药,其边自有状如蕾丝之饰,极显富贵典雅状。虽单一花展,园丁心思多奇巧,历届经验之汇总已使渥京之花展仅次于荷国之规模。余极喜郁金香之花形高贵,花质洁净,单出一枝,借其言情则专情更胜玫瑰。盛花期间,日出则花开,日落则花合,每日如此,最是招人怜爱。
余及友手中相机快门不断,行色匆匆,不得细看。知小草之豪宅近在咫尺,无多一分钟遐想;念留白若仍在差旅之中,每日晚餐后可左思熟女之美腿,右想刀疤王子之憨态,闲庭信步,尽取芳容。然余八百里外之人,若得同样美景,需历尽曲折,蜻蜓点水,自叹不足也。
归,至多市城中塞车,返密市家中凌晨一时也。故余之全程,共计二十时整,观花则四十五分钟也。歌曰: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余劳顿一日,自得其乐,盖仍有好色之心,未曾老也。
【评论】13 分--作者有古文功底,更巧妙地运用//食//的多重意思,实写渥京郁金香之节。学习委员有批示: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 行文风格可圈可点之处颇多,同时作者在文本之间和通俗读者保持了一定的距离,表达上虽真实可信,笔下却过于显露自己行古文之流畅,往往叫通俗读者看不清作者的本相,虽然没有最大限度的迫近于学习委员的用典古诗,但是太远距离,反而模糊,尤有甚者,更把文字囿于自恋的桎梏中。长久以往,我们也会慢慢地淡化了这种距离产生的美感 。
7。属于那个年代的美食追忆
如今的北京是川菜的天下,无论是炒菜还是火锅,无论大餐馆小饭店还是早点小吃铺,火爆的普遍程度都不是粤菜海鲜和上海本帮所能够比肩的。
我素来以为南北饮食文化差异,很大程度取决于物产的丰富程度。在温室大棚和现代交通出现之前,一地的饮食菜肴,取材还是基本要自给自足。原料充足,才提得上“食不厌精”,否则都是扯谈。这个道理我是在北京过第一个冬天的时候才悟到的。学9楼背后壮阔的白菜堆积的自然现象通过近两个月食堂单调的菜目取得了关联,终于使感性的认识上升为自觉。就饮食而言,相对于享名千年的“天府之国”,北京真是个乏善可陈的地方。
浓郁火辣固然是回味不尽的风味,川菜的大行更依赖于家常菜的定位。宫保鸡丁,回锅肉片,麻婆豆腐什么的,在饭店里点菜的时候不用太关注价格,因为都默认便宜。自古的四川盆地通过剑门蜀道和峡江险水艰难地和外间保持着有限的联系。那里的人们一直保持着质朴的本色和简单的温饱希冀,并在寻常的生活里融进了朴素的感情。在四川,大多数的老式家庭都有着享受烹饪的传统,川菜从来都不是取材名贵,但确都在寻常可见的原料里寻访着香辣浓郁的独特滋味,总让人回味不已。
在时光倒退二十多年的乐山小城,我想不起有什么大菜的名头。我的父母都不是本地人,父亲习惯上调制着偏甜的江苏风味,是家里普通的餐桌旋律。
第一次感受川菜的时候我还不大懂事,那大概还是两岁多,在我去无锡之前。那是在一个叫做草坝的地方,父母野外工作的地点,饭桌就紧邻着大渡河。那天的菜现在想起来应该叫做红油猪肝。我小的时候一直很喜欢吃排骨和猪肝,然而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这些也并不寻常可得的。对这道菜唯一的印象是非常辣,于是总要在开水里涮一下以后才可以吃。到现在我还能够想得起当天大渡河的水声,玻璃杯里飘浮的红油花,我姐姐就坐在我旁边。在爸妈说起我和姐姐小时候的事情时,他们总说姐姐非常懂事,从很小的时候就知道把好东西都让给我。我毫不怀疑这种说法的真实性,因为即便到了北京,在北大食堂吃饭的时候,她也总是会不停把肉夹到我碗里。小的我很贪吃,以此推想那天她吃的也一定比我少。如今她在大洋彼岸的加州,应该已经有六七年大家没有坐在一个桌子上吃过饭。而今,在这个夜静的时间,当我循着记忆的思路回到从前的时候,我发觉突然很想她,很想知道她现在是否真的过得很好。
上小学的时候,家长偶尔能给一点钱,通常是几分一毛,在那时候已经能够做很多事情了。上学的路上有一些太婆摆的小摊,最廉价的是萝卜片。萝卜片被切成3毫米左右厚,浸泡在用酱油、醋、糖、辣椒油、芝麻调和在一起的蘸水里,通常用脸盆盛着。只需要一分钱,太婆会从盆里拈起两片递过来。那东西辣辣的,甜甜的,嚼完之后,手指上的余味还要被反复砸吧直至索然无味。那个时候,两片萝卜片一人一片,是同学间显示要好的常见方式之一。如果是二分钱,就是另一种待遇:用一张巴掌大的薄饼裹上大头菜丝,在蘸水里浸一下,咬起来脆生生的煞是好吃,只是一般都舍不得买,或者根本就没有钱。
那年月白糖冰棍三分五,奶油冰棍四分五,如果到冰棍厂去买,还要再便宜一分钱。每年到了天气渐渐热起来的时候,我们会缠着爸爸要冰棍钱,抗争的结果是在温度超过28度时,我们便获得申请买冰棍的法定权益。为此我们也常常会在家里的温度计上做手脚。现在想来,大人们是不可能不察觉的,在对这些小把戏的宽容背后是家庭中父母对儿女最普通和珍贵的亲情,陪伴着我走过了那个现在能够想起来钱最值钱的时代。回忆的时候,是一种无言感激的心情。
四年级的时候上少年宫美术班。周日上午有课,我妈会给我五毛钱,去街上的小摊买碗馄饨。馄饨在四川被唤作抄手。小店前的老板娘左手抄手皮,右手一支筷子,挑肉馅一裹、一抹、一卷,三道工序一气呵成,极为麻利。抄手分为清汤和红油两种,后者是辣的,多少年都是这个格局。我偏爱是清汤,虽然是最普通的小吃,汤从来都是棒骨熬成的老汤,撇去油腻,配上点芝麻,胡椒和青葱,鲜香爽口,至今想起来都很口水。因此93年到北京的时候,对人们居然能够容忍用热水冲开的紫菜虾米做馄饨汤底非常不解,后来也终于到了不屑一顾的地步。
那时候一两馄饨大概是一毛五,然而我却也经常会饿肚子,中午回家的时候把省下来的钱还给妈妈,有一种很自豪的感觉。多年以后,当人们将注意力放到追求个体实现,并通过物质占有状况进行自我价值度量的时候,我仍然简单地信守着自苦和给予能够带来更大快乐的信条,并享受着这过程。现在想起来,这种行为惯性的产生大概也是由来已久,根深蒂固了。只是现在,我不再会为一些不相干的人投入心力去做一些事,而这年头太多的旁人并不值得去对他们好。
我姐比我早两年上初中。乐山一中的老校址虽然也不算远,但是已经足以获得骑车上学和中午在学校享受一顿午餐的待遇了,这让我在那两年间一直羡慕不已。
初中时的午餐基本上是我在外面吃饭(某种意义上指正餐)的最初体验。1987年,那时候一份肉菜是五毛,素菜二毛。而我经常会选择介于两者之间的土豆烧排骨,价格是三毛五。食堂的料理当然不是特别精细,所以土豆基本都是切块而不去皮的,吃的时候还需要费事剥去。但是炖得很烂的排骨入口脱骨,浓浓的半流质汤汁渗进米饭,拌着吃格外有滋味。
食堂吃得多了,有时候也会到校门外的小摊上换换口味,也省去了排队“抢饭”的过程。馄饨,面条和锅魁是最常见的选择,——虽然很多人对豆腐脑的印象推崇倍至,但我一直以为那是女孩子的玩意,当不得饱饭吃。锅魁是四川特有的称谓,是先放在饼铛上烙,然后放在炉壁里烤的烧饼(我费尽气力好像也只能解释到这个程度)。后来我在一本关于饮食故事的书里看到有所谓博望锅魁,是当年关君侯的发明,因此推想湖北也是应当有这样的吃食。
初中的时候一直吃红糖或者椒盐两种锅魁,因为很便宜,一个也就在一毛多钱,加上粮票,时间长了嘴里就淡出鸟来。鲜肉锅魁的面世大概是到了高一的时候。那玩意我不知道怎么会烤出来那么香,以至于有同学买来吃的时候满教室都是香味,不相干的人只能默默地吞着口水。印象中鲜肉锅魁很贵,很少拿它当午餐,因为一个吃不饱,往往要两个,而当作课间的加餐就显得更加奢侈了。由此推想它的单价应该在五毛,而我在整个高中阶段,好像最终也没有买来吃过几回,以至于几乎成为一种虚妄的崇拜偶像。2003年的十月,好友回川,带回来两个存在冰箱里,邀我共享。通过微波加热中的水汽蒸腾后,锅魁表面被泡软,没了那种焦香酥脆的感觉,但是浓郁的花椒和鲜肉味道依然能在齿颊间徘徊盘桓,久久不去。
味精素面的招牌在那个年代是最常见不过的了。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味精都是给人们带来虚假味觉满足感的罪魁祸首。当时常常吃得起臊子面,牛肉面的学生,甚至包括大人,给人的感觉都会阔绰一些,于是味精素面成为最大众化的。四川人在饮食上并不讲究材料的名贵,而是总好那一口。无论多大的场面,只要有条件,一碟泡菜,一碗豌豆尖汤总是不可少。所以对于上不了大席的味精素面,也因为简单直接的鲜辣滋味,能常常唤起心中对过往的怀念。有机会的时候,总愿意吃上一口,却不是忆苦思甜饭,因为还是很好吃。重庆人说“不吃小面不自在”也是类似的意思。
往峨嵋方向去的路上,有一处小镇苏稽。那里的跷脚牛肉端地不错。苏稽一直是以香油米花糖驰名,萨其玛也相当不错。在高中之前,那里对我而言只是一个名词,但到了高中,学校的招生已经面向全市,颇有几位同学来自于这里,而我们也终于有机会被邀请拜访这小镇。十多年前的苏稽,在很多风貌上好保留着四川古镇的格局风貌,临河的茶楼里,还散发着呛人的浓浓叶子烟味道。在一周里的固定某天,那里还保留着赶场的习惯,在一个更加集中的交易场所进行有无互通。很多年后游历周庄的时候,突然间就想到了苏稽小镇,在一个未开化的环境里,原有的风貌很容易被保留,不知道现在的小镇是怎般的模样了。我依然很清楚地记得去吃跷脚牛肉的场景:大锅中央翻翻滚滚地煮着,边缘泛着煮汤过程中积存的厚厚泡沫,也没人打理。但是汤盛到碗里的时候,大家就已经忽视环境的清洁与否了。那是在冬天,未喝尽的汤表面很快结成了薄薄一层牛油的壳,当中应该不光是牛肉,还应该有百叶或者其他什么内脏,火候很到,是非常爽滑的口感。多年以后,我去过西安、兰州等回民聚居地,也专门尝过类似大锅白汤煮成的牛羊杂碎汤,但是感觉都不如那一年冬日里的跷脚牛肉。至于跷脚牛肉这个有点费解的名字,我一直没有跟土人考证过。是吃完了舒服得跷起脚来什么都不想做的意思,还是吃的时候一定是跷着脚踩着板凳呢?都不得而知。
如此地回忆起来,我不知道这篇文章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收尾。因为还有白糖江米粉混做的月糕,撒上炒面,清香而韧性十足的糍粑,公园对面的鸡丝豆腐脑,乐山港的老字号烧麦,张公桥龚泡粑做的叶儿粑,夏日街头的冰粉和凉糕,以及在高考结束后好友请客吃的奢侈的西坝豆腐等等等等,现在还依然存在着或已经不存在的各种美食,难以一一历数。
在那个物质还不甚丰富的年代,人们没有太多的选择,来自于生活的每一点享受,都显得弥足珍贵。而生活在天府盆地里的四川人,借着造物主的垂青和自我的精巧用心,用最寻常的材料物件,创造着无可比拟的美食,为我增添了更多的回忆。多年来,我一直对自己所能拥有过的一切美好经历心怀感激,这感激让我一直能感受到回忆的真实与富足。
如今当我回过头去寻找记忆中的感觉时,每一口都咀嚼得很小心,很仔细,恐怕失去了一丝一毫的滋味。离开了此地,离开了属于记忆里的那个时代,所有的味道肯定都会变得很不同,就像人生中发生过的很多场景,失去了,永远难以找回。
【评论】15 分--这篇应该是标准的诗社作业了。内容紧贴命题,篇末点题和前几篇如出一辙。不但起到了点睛之妙,正好提纲挈领各个时期所言美食,亦弥补了上几篇提及的不足,每段文章从饮食描写到记忆中的感觉,用知性的笔触去描写,引带回忆和特殊的感情,读者在阅读的同时设身处地的走访了作者经历的各个时代,加上作者精确的记忆,对事件的描述相当具体清晰,不免让同龄人感叹,身临其境。结尾让读者有充分的想象空间,留白部分令人击节。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吃遍天下还是盐,穿遍天下还是棉,走遍天下还是钱。这是我们老家的顺口溜。
对于盐的最深刻印象,还是看闪闪的红星。记得潘冬子和爷爷一起,为把融化在棉
袄里的盐整出来,把那破棉袄在一个大水盆中使劲搓洗,然后旺火烧干那一盆脏脏
的水,最后还真熬出了白花花的盐送给我军。当时有些纳闷:那盐不带汗臭吗?可
铭记于心的还是:盐,非常宝贵。
现实生活中,盐并不宝贵,只要2分钱1斤。妈妈做菜,使劲放盐,这样我们就可以
少吃点。那时候没有冰箱,有客人或者匠人来,家里好不容易买上1斤半斤肉,妈妈
总是要切下一小块,淹在盐缸里,以备重要客人突然到访。我每次看到盐缸里那块
肉就想:要是没有盐,妈妈就会把那块肉做给我们吃了。。。因此,有时我莫名其
妙的来一句:盐有什么值钱的!
父亲说:你没过过没盐的日子,不知道人家怎么省盐。那是旧社会,父亲3兄弟中只
有伯父结婚了,伯母每天为一大家子做饭。爷爷总是骂伯母放盐太多,菜太咸。后
来,伯母干脆连盐星儿也不撒一点,然后问爷爷:“爹,今天的菜咸不咸?”爷爷
说:“嗯,不是太咸,不过还可以再淡一点。”
我对这个故事将信将疑。不过,到了上个世纪80年代初,全国到处“刮盐风”的时
候,还真有点感觉盐的宝贵了。就像最近多伦多“刮米风”一样,当时不知道怎么
刮起了盐风。据说有人囤积了20年用不完的盐,至于囤个3、5包,十几包的,很多
人家了。我不信,1包都没囤,等到快用完了去买盐,还真断货了。我不得不一边省
着点放,一边托人买。。。好在那盐风没刮几个月就过去了。
等到日子好过了,百味尝遍了,还真觉得,很多很多菜肴,淡淡的一点盐味,就很
原汁原味了。虽然很难品出明显的盐味,但如果没有它,就一定感觉淡然无味。
【评论】 11分---作者以朴实无华的言语向我们讲述了盐的故事。我喜欢这个结尾--//等到日子好过了,百味尝遍了,还真觉得,很多很多菜肴,淡淡的一点盐味,就很原汁原味了。虽然很难品出明显的盐味,但如果没有它,就一定感觉淡然无味。//不知道作者的本意,主观臆断将这段话引申以下:是不是我们的家庭生活也是如此呢?盐对于菜肴=感情和生活的寓意。如果这样的话,在这篇文学作品中,都不只是单纯的描写//盐//味道本身,而是作为深层次的底蕴,从盐味道引申更深刻的感想。作者在文中加入了几分诙谐幽默--//那盐不带汗臭吗?//,“嗯,不是太咸,不过还可以再淡一点。”,这样的表现手法让读者感觉到了生活的气息,有亲切感。
5。小吃记事
一 小馄饨
小学的时候,每年夏天都要到江浦路上的游泳池进行每周一次的游泳练习。从我家到游泳池,总要经过一个菜市场,再过去就是一长串的饮食摊,饮食摊串的最尽头有一家专卖小馄饨的小店。每次游完泳回来,都要到这里坐一下,叫上一碗小馄饨。
小馄饨总是现做的,在一个大扁筐里摆的就是馄饨皮,不用的时候就盖上微湿的毛巾。这小馄饨最重视的就是一个皮子,这个是和大馄饨最大的区别而不单单是馄饨的大小与皮子的厚薄,而在于保持皮子的湿度。客人来了,点了小馄饨立马打开毛巾取出皮子,包馄饨的人用右手冰棍的杆挖上冰棍杆1/4上下的鲜红肉馅,然后放在左手皮子的中间三个手指那么一捏一抿一个馄饨就成了。再那么身不摇,臂膀不晃,轻扬手腕的一甩小馄饨就飞到旁边的碗里。
下小馄饨讲究的就是眼明手急,要用深底的大锅,水要足。水始终保持轻微沸腾状态(也就是水疱是大个的俗称鱼眼泡)。馄饨下去后,刹时水泡全无,少倾水泡又起此时小馄饨已经浮出汤面。这个时候要及时捞起上碗,味道的好坏往往就在这片刻之间。
上碗后,上清汤(其实也就是白开水)。撒上盐末、葱花,淋上些许油就可以上桌了。一碗小馄饨一两十六个童叟无欺,遇上象我这样爱说爱问的没准还多给两个。这时候 ,清清的汤上只见淡淡的油花上漂着葱花,这时葱花趁着热气散来一股子清香,奶白的皮子里透出肉馅的微红,无由的食欲大增。我喜欢拌上店家自制的辣火酱,鲜红的辣酱搅的整个碗红灿灿的煞是好看。胃口好的时候,在叫一根新炸的油条,就那么卤一口汤嚼一口油条再一口小馄饨,游泳后的疲劳全部都消散与无形了。
二 蛋炒饭
离开南方前不久,朋友们一起到某帅哥家相聚惜别。一向不善饮酒的我不知怎么端起那半杯XO马爹力一口气就喝了下去,接下来的事情简单---我抱着卫生间的门睡了一个晚上。这个晚上说是睡着了,可耳朵却好使的很反正就是说这人怎么这样啊之类的,不过说吧我反正是睡着了的说。
第二天,醒来已经是快中午了。起来翻寻吃的,一抬头见帅哥正从房间出来,见我不禁咧嘴一笑说:昨天晚上全吃了自己做吧。无奈,上下搜寻之间索得泰国香米一袋,柴鸡蛋四只,土豆两个,葱两根其他油盐少许。
先做饭,在电饭锅里量好米加好水在水上滴上些许油插上电源然后就去打任天堂的大坦克。(也就是200关为复关的那中加强版本)不久电饭锅响声提示,拉插头完事。这个时候忽然想起,没有菜!我提议做蛋炒饭吧,帅哥同意。
于是先准备装起饭粮透,打开电饭锅只见长条子的米粒各个头朝上的竖着,整整齐齐的排列,曾明瓦亮一片。很有些检阅的味道,真有点舍不得破坏的感觉。可感觉归感觉饭还是要吃呀,随后装碗吧。
然后就是打鸡蛋,这个打鸡蛋有一个讲究:要打的均匀。对了就是均匀,怎么个均匀法。先不管其他,用筷子打上一百下,打的时候筷子要分开些碗和筷子保持少许倾角。打完后,用筷子撩一下,如果还有鸡蛋会粘在筷子上的话就再打一百下,直到鸡蛋不粘筷子为止。
但是最后的问题来了---没有料酒。我正在苦恼中,帅哥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说:那瓶XO还剩下1/4,用上吧。望着我张开的嘴,帅哥茨牙一乐解释说:没事情的,空瓶子家里人是不会在意的,只有用过一半我家里人才会知道我动过了。呵呵,就这样一些香米一些XO马爹力,烧出我平生吃过最香的蛋炒饭。后来见美食评论中在西方常常用上好的白兰地做蛋炒饭,我想是一样的道理吧。
【评论】12 分--喜欢第一小段小馄饨,可以看出作者是个练家子。如果可以将这篇作品归类为以散文形式书写的饮食文学,对于食品描述的本身,无论是馄饨还是打鸡蛋,让读者受益匪浅。但同时缺乏作为升华主体的抒情和感叹,毕竟是心情随笔的诗社作业,比较简单的陈述没有多方面的延伸,犹如缺乏灯芯的灯,无法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点燃起共鸣的火焰。那我们只能说它是美食天地的好文章。
6。食色记
闻渥京郁金香之节重开,甚喜,抵加四载有余,尚不曾有缘前往。余素好色,但凡视觉美事皆欲掠擒入眼,然渥京八百里之距,未有同好者终不能成其行,徒得年复一年之憾。
日前密友致电吾,商议郁金香之事。与家中大小男丁语而得其顽固抵抗,盖嗜肉之人眼中惟见肉也,心寒,不复议。友亦同命,愤然中,二女遂定抛夫弃子同行。
余五时起床梳洗,晨六时又半搭密市发之旅游巴士,待出多城已近八时。途中停歇若干,抵国会山已为午一时。观首府前花红人众,略有不足;至市府花园,花渐多,色尤广,诸国文化节引人头蹿动。临华人之帐,闻大中华之歌,观采茶舞及武术表演,喜同胞无孔不入,声势日大,甚是欢欣。
是团有国会山内之参观行程,余曾入并无兴致,友欲往,遂跟行。待结束已近五时,匆忙赴运河之畔郁金香园。
导游令余等众人三刻钟内归队,急行。此郁金香园成带状分布,道旁斑驳花影,引无数英雄折腰。常见红黄之花亦颜色深浅多样,大小形状不同,或娇艳似火,或灿若锦被;深浅之紫,似云似霞;白花婷婷玉立,多姿多态;此花常为单瓣轻盈状,然园中多处可见重瓣大花;更有奇者,深玫瑰色,大如芍药,其边自有状如蕾丝之饰,极显富贵典雅状。虽单一花展,园丁心思多奇巧,历届经验之汇总已使渥京之花展仅次于荷国之规模。余极喜郁金香之花形高贵,花质洁净,单出一枝,借其言情则专情更胜玫瑰。盛花期间,日出则花开,日落则花合,每日如此,最是招人怜爱。
余及友手中相机快门不断,行色匆匆,不得细看。知小草之豪宅近在咫尺,无多一分钟遐想;念留白若仍在差旅之中,每日晚餐后可左思熟女之美腿,右想刀疤王子之憨态,闲庭信步,尽取芳容。然余八百里外之人,若得同样美景,需历尽曲折,蜻蜓点水,自叹不足也。
归,至多市城中塞车,返密市家中凌晨一时也。故余之全程,共计二十时整,观花则四十五分钟也。歌曰: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余劳顿一日,自得其乐,盖仍有好色之心,未曾老也。
【评论】13 分--作者有古文功底,更巧妙地运用//食//的多重意思,实写渥京郁金香之节。学习委员有批示: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 行文风格可圈可点之处颇多,同时作者在文本之间和通俗读者保持了一定的距离,表达上虽真实可信,笔下却过于显露自己行古文之流畅,往往叫通俗读者看不清作者的本相,虽然没有最大限度的迫近于学习委员的用典古诗,但是太远距离,反而模糊,尤有甚者,更把文字囿于自恋的桎梏中。长久以往,我们也会慢慢地淡化了这种距离产生的美感 。
7。属于那个年代的美食追忆
如今的北京是川菜的天下,无论是炒菜还是火锅,无论大餐馆小饭店还是早点小吃铺,火爆的普遍程度都不是粤菜海鲜和上海本帮所能够比肩的。
我素来以为南北饮食文化差异,很大程度取决于物产的丰富程度。在温室大棚和现代交通出现之前,一地的饮食菜肴,取材还是基本要自给自足。原料充足,才提得上“食不厌精”,否则都是扯谈。这个道理我是在北京过第一个冬天的时候才悟到的。学9楼背后壮阔的白菜堆积的自然现象通过近两个月食堂单调的菜目取得了关联,终于使感性的认识上升为自觉。就饮食而言,相对于享名千年的“天府之国”,北京真是个乏善可陈的地方。
浓郁火辣固然是回味不尽的风味,川菜的大行更依赖于家常菜的定位。宫保鸡丁,回锅肉片,麻婆豆腐什么的,在饭店里点菜的时候不用太关注价格,因为都默认便宜。自古的四川盆地通过剑门蜀道和峡江险水艰难地和外间保持着有限的联系。那里的人们一直保持着质朴的本色和简单的温饱希冀,并在寻常的生活里融进了朴素的感情。在四川,大多数的老式家庭都有着享受烹饪的传统,川菜从来都不是取材名贵,但确都在寻常可见的原料里寻访着香辣浓郁的独特滋味,总让人回味不已。
在时光倒退二十多年的乐山小城,我想不起有什么大菜的名头。我的父母都不是本地人,父亲习惯上调制着偏甜的江苏风味,是家里普通的餐桌旋律。
第一次感受川菜的时候我还不大懂事,那大概还是两岁多,在我去无锡之前。那是在一个叫做草坝的地方,父母野外工作的地点,饭桌就紧邻着大渡河。那天的菜现在想起来应该叫做红油猪肝。我小的时候一直很喜欢吃排骨和猪肝,然而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这些也并不寻常可得的。对这道菜唯一的印象是非常辣,于是总要在开水里涮一下以后才可以吃。到现在我还能够想得起当天大渡河的水声,玻璃杯里飘浮的红油花,我姐姐就坐在我旁边。在爸妈说起我和姐姐小时候的事情时,他们总说姐姐非常懂事,从很小的时候就知道把好东西都让给我。我毫不怀疑这种说法的真实性,因为即便到了北京,在北大食堂吃饭的时候,她也总是会不停把肉夹到我碗里。小的我很贪吃,以此推想那天她吃的也一定比我少。如今她在大洋彼岸的加州,应该已经有六七年大家没有坐在一个桌子上吃过饭。而今,在这个夜静的时间,当我循着记忆的思路回到从前的时候,我发觉突然很想她,很想知道她现在是否真的过得很好。
上小学的时候,家长偶尔能给一点钱,通常是几分一毛,在那时候已经能够做很多事情了。上学的路上有一些太婆摆的小摊,最廉价的是萝卜片。萝卜片被切成3毫米左右厚,浸泡在用酱油、醋、糖、辣椒油、芝麻调和在一起的蘸水里,通常用脸盆盛着。只需要一分钱,太婆会从盆里拈起两片递过来。那东西辣辣的,甜甜的,嚼完之后,手指上的余味还要被反复砸吧直至索然无味。那个时候,两片萝卜片一人一片,是同学间显示要好的常见方式之一。如果是二分钱,就是另一种待遇:用一张巴掌大的薄饼裹上大头菜丝,在蘸水里浸一下,咬起来脆生生的煞是好吃,只是一般都舍不得买,或者根本就没有钱。
那年月白糖冰棍三分五,奶油冰棍四分五,如果到冰棍厂去买,还要再便宜一分钱。每年到了天气渐渐热起来的时候,我们会缠着爸爸要冰棍钱,抗争的结果是在温度超过28度时,我们便获得申请买冰棍的法定权益。为此我们也常常会在家里的温度计上做手脚。现在想来,大人们是不可能不察觉的,在对这些小把戏的宽容背后是家庭中父母对儿女最普通和珍贵的亲情,陪伴着我走过了那个现在能够想起来钱最值钱的时代。回忆的时候,是一种无言感激的心情。
四年级的时候上少年宫美术班。周日上午有课,我妈会给我五毛钱,去街上的小摊买碗馄饨。馄饨在四川被唤作抄手。小店前的老板娘左手抄手皮,右手一支筷子,挑肉馅一裹、一抹、一卷,三道工序一气呵成,极为麻利。抄手分为清汤和红油两种,后者是辣的,多少年都是这个格局。我偏爱是清汤,虽然是最普通的小吃,汤从来都是棒骨熬成的老汤,撇去油腻,配上点芝麻,胡椒和青葱,鲜香爽口,至今想起来都很口水。因此93年到北京的时候,对人们居然能够容忍用热水冲开的紫菜虾米做馄饨汤底非常不解,后来也终于到了不屑一顾的地步。
那时候一两馄饨大概是一毛五,然而我却也经常会饿肚子,中午回家的时候把省下来的钱还给妈妈,有一种很自豪的感觉。多年以后,当人们将注意力放到追求个体实现,并通过物质占有状况进行自我价值度量的时候,我仍然简单地信守着自苦和给予能够带来更大快乐的信条,并享受着这过程。现在想起来,这种行为惯性的产生大概也是由来已久,根深蒂固了。只是现在,我不再会为一些不相干的人投入心力去做一些事,而这年头太多的旁人并不值得去对他们好。
我姐比我早两年上初中。乐山一中的老校址虽然也不算远,但是已经足以获得骑车上学和中午在学校享受一顿午餐的待遇了,这让我在那两年间一直羡慕不已。
初中时的午餐基本上是我在外面吃饭(某种意义上指正餐)的最初体验。1987年,那时候一份肉菜是五毛,素菜二毛。而我经常会选择介于两者之间的土豆烧排骨,价格是三毛五。食堂的料理当然不是特别精细,所以土豆基本都是切块而不去皮的,吃的时候还需要费事剥去。但是炖得很烂的排骨入口脱骨,浓浓的半流质汤汁渗进米饭,拌着吃格外有滋味。
食堂吃得多了,有时候也会到校门外的小摊上换换口味,也省去了排队“抢饭”的过程。馄饨,面条和锅魁是最常见的选择,——虽然很多人对豆腐脑的印象推崇倍至,但我一直以为那是女孩子的玩意,当不得饱饭吃。锅魁是四川特有的称谓,是先放在饼铛上烙,然后放在炉壁里烤的烧饼(我费尽气力好像也只能解释到这个程度)。后来我在一本关于饮食故事的书里看到有所谓博望锅魁,是当年关君侯的发明,因此推想湖北也是应当有这样的吃食。
初中的时候一直吃红糖或者椒盐两种锅魁,因为很便宜,一个也就在一毛多钱,加上粮票,时间长了嘴里就淡出鸟来。鲜肉锅魁的面世大概是到了高一的时候。那玩意我不知道怎么会烤出来那么香,以至于有同学买来吃的时候满教室都是香味,不相干的人只能默默地吞着口水。印象中鲜肉锅魁很贵,很少拿它当午餐,因为一个吃不饱,往往要两个,而当作课间的加餐就显得更加奢侈了。由此推想它的单价应该在五毛,而我在整个高中阶段,好像最终也没有买来吃过几回,以至于几乎成为一种虚妄的崇拜偶像。2003年的十月,好友回川,带回来两个存在冰箱里,邀我共享。通过微波加热中的水汽蒸腾后,锅魁表面被泡软,没了那种焦香酥脆的感觉,但是浓郁的花椒和鲜肉味道依然能在齿颊间徘徊盘桓,久久不去。
味精素面的招牌在那个年代是最常见不过的了。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味精都是给人们带来虚假味觉满足感的罪魁祸首。当时常常吃得起臊子面,牛肉面的学生,甚至包括大人,给人的感觉都会阔绰一些,于是味精素面成为最大众化的。四川人在饮食上并不讲究材料的名贵,而是总好那一口。无论多大的场面,只要有条件,一碟泡菜,一碗豌豆尖汤总是不可少。所以对于上不了大席的味精素面,也因为简单直接的鲜辣滋味,能常常唤起心中对过往的怀念。有机会的时候,总愿意吃上一口,却不是忆苦思甜饭,因为还是很好吃。重庆人说“不吃小面不自在”也是类似的意思。
往峨嵋方向去的路上,有一处小镇苏稽。那里的跷脚牛肉端地不错。苏稽一直是以香油米花糖驰名,萨其玛也相当不错。在高中之前,那里对我而言只是一个名词,但到了高中,学校的招生已经面向全市,颇有几位同学来自于这里,而我们也终于有机会被邀请拜访这小镇。十多年前的苏稽,在很多风貌上好保留着四川古镇的格局风貌,临河的茶楼里,还散发着呛人的浓浓叶子烟味道。在一周里的固定某天,那里还保留着赶场的习惯,在一个更加集中的交易场所进行有无互通。很多年后游历周庄的时候,突然间就想到了苏稽小镇,在一个未开化的环境里,原有的风貌很容易被保留,不知道现在的小镇是怎般的模样了。我依然很清楚地记得去吃跷脚牛肉的场景:大锅中央翻翻滚滚地煮着,边缘泛着煮汤过程中积存的厚厚泡沫,也没人打理。但是汤盛到碗里的时候,大家就已经忽视环境的清洁与否了。那是在冬天,未喝尽的汤表面很快结成了薄薄一层牛油的壳,当中应该不光是牛肉,还应该有百叶或者其他什么内脏,火候很到,是非常爽滑的口感。多年以后,我去过西安、兰州等回民聚居地,也专门尝过类似大锅白汤煮成的牛羊杂碎汤,但是感觉都不如那一年冬日里的跷脚牛肉。至于跷脚牛肉这个有点费解的名字,我一直没有跟土人考证过。是吃完了舒服得跷起脚来什么都不想做的意思,还是吃的时候一定是跷着脚踩着板凳呢?都不得而知。
如此地回忆起来,我不知道这篇文章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收尾。因为还有白糖江米粉混做的月糕,撒上炒面,清香而韧性十足的糍粑,公园对面的鸡丝豆腐脑,乐山港的老字号烧麦,张公桥龚泡粑做的叶儿粑,夏日街头的冰粉和凉糕,以及在高考结束后好友请客吃的奢侈的西坝豆腐等等等等,现在还依然存在着或已经不存在的各种美食,难以一一历数。
在那个物质还不甚丰富的年代,人们没有太多的选择,来自于生活的每一点享受,都显得弥足珍贵。而生活在天府盆地里的四川人,借着造物主的垂青和自我的精巧用心,用最寻常的材料物件,创造着无可比拟的美食,为我增添了更多的回忆。多年来,我一直对自己所能拥有过的一切美好经历心怀感激,这感激让我一直能感受到回忆的真实与富足。
如今当我回过头去寻找记忆中的感觉时,每一口都咀嚼得很小心,很仔细,恐怕失去了一丝一毫的滋味。离开了此地,离开了属于记忆里的那个时代,所有的味道肯定都会变得很不同,就像人生中发生过的很多场景,失去了,永远难以找回。
【评论】15 分--这篇应该是标准的诗社作业了。内容紧贴命题,篇末点题和前几篇如出一辙。不但起到了点睛之妙,正好提纲挈领各个时期所言美食,亦弥补了上几篇提及的不足,每段文章从饮食描写到记忆中的感觉,用知性的笔触去描写,引带回忆和特殊的感情,读者在阅读的同时设身处地的走访了作者经历的各个时代,加上作者精确的记忆,对事件的描述相当具体清晰,不免让同龄人感叹,身临其境。结尾让读者有充分的想象空间,留白部分令人击节。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