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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聪明的人(zt)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这篇短文写于1985年,作者是陶哲轩。本文来源于当年陶给一些大学生和教育工作者们的一次公开演讲。本次活动是由Purdue大学数学教育学教授Prof Grayson Wheatley所发起。)
Grayson Wheatley 教授让我谈谈自己的一些对童年的回忆以及一些我自己的经历. 我没有很多令人激动的故事可讲,而且爸爸一会儿要从他的方面谈谈我. 尽管如此,的确有很多的记忆对我非常珍贵,其中一些讲起来有点不好意思,另一些很有趣,而大多数的记忆对我都是很有益的。我觉得还是我自己来讲更好一些。

几 年前,我第一次坐下来做一个洲际的数学竞赛. 尽管时间限制有两个小时之多,我仅仅在20分钟就完成了。剩下的时间,我试图设计一种办法来计算pi(π)的值. 后来,妈妈发现我做了什么,就问我为什么不多花点时间检查检查。我说,“我在等着得到奖励呢”。显然,我没有什么奖励可拿,而且为这件事我还郁闷了一段时间,再后来,爸爸发现我的错误答案多是由于计算的“马虎”。从这个事上,我学到了教训,在考试的时候我应该好好计算一下时间,还应该好好的检查,可是一直到现在,我后边这点依然做得不好。

最吓人的一次经历是在三年前,我在伦敦地铁站走失了。那时妈妈和我正等一辆地铁。一辆车开过来,我一下子就跳了上去。结果妈妈正在检查路线是不是正确,没看见我。我使劲喊妈妈快点上来,可是车门关了,来不及了。妈妈对我喊些什么我却全然听不到。幸而,一位善良的阿姨坐在我的旁边。她告诉我说,妈妈想让我在下一站就下车然后在那等着她。这位好心的阿姨甚至亲自带我下了车,还去找了站长,我非常感谢她。可是还是很害怕,浑身发抖,不敢说话,直到妈妈找到了我。我的教训是:不能在陌生的地方跑来跑去的,而且要“跨步前,先看路”。到今天,我仍然偶尔会做恶梦,想起伦敦地铁站的这件事儿。

有几年我一直由一个咬圆珠笔头的坏习惯。我记得最严重的一次,仅仅一个下午的时间,我就把一支圆珠笔咬掉了一半的长度。于是,妈妈给我买了一个橡胶做得狗骨头让我咬。那味道实在是太难受了,从那以后我咬笔的习惯也就改掉了。

我发现当我教我的某个弟弟的一些东西的时候,我自己学到的更多,也更容易记得住。于是我就教一个弟弟数学,教另一个弟弟音乐。我的音乐其实也不好,在我教弟弟之前,我一直挺讨厌音乐的。现在我却很喜欢和他一起来个二重奏。我总是在业余的时间努力的研究一种有意思的方法来教他们。我觉得在这个过程中,我学到的东西比他们从我身上学到的东西多。 也有一个例外,我曾经在两年前教一个弟弟学下象棋,可是现在他很容易就能赢我了。

我有时也会发脾气,甚至会泪如雨下。有时候当我做不出来一个题,我就会生气地把笔扔在一边,把纸撕碎了,跑到床上生闷气。我可能很长时间不大说话,然后无缘无顾地对弟弟们大喊大叫的。爸爸如果在身边,他会给我讲个笑话什么的,让我高兴起来。如果妈妈不忙了,她可能会来帮我解决这个问题。有時候我会再回去试试做那个问题,却发现答案根本没有那么难。我还会在生气的时候在蹦床上跳上跳下的,效果很好。学习之后跟弟弟玩一会也是特别好的放松方法。我想,如果没有弟弟们,我一定会觉得很孤独。

有人说我有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但是我却沒有這么肯定。我常常丢三落四的。当我上小学的时候,我总是丢掉我的水壶啊,午餐盒啊什么的。我还丢过一件全新的汗衫,结果学校给我找一件旧的,有点大,第二年穿还挺合适的。刚上高中,我又把一本图书馆的书丢了,书名叫“无穷尽处的孩子们” 。我丢过无数枝铅笔,圆珠笔,还丢过一个计算器。甚至有一天,我把班里一个女孩的书包错拿回了家。我小学毕业的时候,校长跟我谈天,他还对我的坏记性开玩笑。他给我看他写的一页日记,到今天我一直留着一份,因为我很喜欢读这几句话。上面写道:

……Terry过去常常刚从其他的几位老师那里学了阅读和拼写的课程之后,就跑过来上数学课。他在一个个教室之间跑来跑去的,经常在每处都落下点什么东西。一天他跑过来,两手空空的。 这回可是丢了不少。这孩子几乎要哭出来了:“我什么东西都找不着!”

有多少东西我搞不清在哪里,这个问题恐怕我是搞不清了。 但是我却在学校的操场上发现过几次零钱。我算了算,这样差不多攒了一美元。唉,那也不够补偿我丢的东西啊!

有时候我把衣服前后或者里外的穿反。我其实不那么在乎,比如毛衣,毛线的那一面穿在里边反而暖和一些。可是有时候我还会一只脚穿着袜子,另一只脚光着,这回我可找不到借口了。今天我看起来还不错,那是因为出门前妈妈帮我整理了。

高 中的第一年我遇到了一个特别好的老师,她教我“普通常识”的课程(陶先生注:这是澳洲一般中学低班(中一年级)的课程, 什么都学, 一般內容都很活泼 (innovative), 不是死板. 至于教得好不好, 就要看老师的材料了)。她建议我写日记,并把自己的一些主意记下来。有几次我抱怨生活不容易:我总得从一个教室到另一个教室跑来跑去,人们总是期待我知道这个知道那个。甚至我的弟弟还在我的东西上乱涂乱画。她跟我说,澳大利亚的请前总统Malcolm Fraser先生曾经说过,“人生原本不易” 。她教导我,人们都会在生活的某些方面获得某种成功,但更多的却是被困恼和失败的情绪围绕。但是,我们应当多想些乐观的方面,把那些挫折看做是给自己上了一课。它们会给我们对未来增添些希望。这些就是我从那无数长者身上学的东西。也许我被一些老师们评价为聪明的孩子,可是我想要像在座的每一位一样的有智慧, 还有好长的路要走。谢谢。

translated by Liu xiaochuan
blog: http://liuxiaochuan.wordpress.com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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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家园 / 望子成龙 / 最聪明的人(zt)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这篇短文写于1985年,作者是陶哲轩。本文来源于当年陶给一些大学生和教育工作者们的一次公开演讲。本次活动是由Purdue大学数学教育学教授Prof Grayson Wheatley所发起。)
    Grayson Wheatley 教授让我谈谈自己的一些对童年的回忆以及一些我自己的经历. 我没有很多令人激动的故事可讲,而且爸爸一会儿要从他的方面谈谈我. 尽管如此,的确有很多的记忆对我非常珍贵,其中一些讲起来有点不好意思,另一些很有趣,而大多数的记忆对我都是很有益的。我觉得还是我自己来讲更好一些。

    几 年前,我第一次坐下来做一个洲际的数学竞赛. 尽管时间限制有两个小时之多,我仅仅在20分钟就完成了。剩下的时间,我试图设计一种办法来计算pi(π)的值. 后来,妈妈发现我做了什么,就问我为什么不多花点时间检查检查。我说,“我在等着得到奖励呢”。显然,我没有什么奖励可拿,而且为这件事我还郁闷了一段时间,再后来,爸爸发现我的错误答案多是由于计算的“马虎”。从这个事上,我学到了教训,在考试的时候我应该好好计算一下时间,还应该好好的检查,可是一直到现在,我后边这点依然做得不好。

    最吓人的一次经历是在三年前,我在伦敦地铁站走失了。那时妈妈和我正等一辆地铁。一辆车开过来,我一下子就跳了上去。结果妈妈正在检查路线是不是正确,没看见我。我使劲喊妈妈快点上来,可是车门关了,来不及了。妈妈对我喊些什么我却全然听不到。幸而,一位善良的阿姨坐在我的旁边。她告诉我说,妈妈想让我在下一站就下车然后在那等着她。这位好心的阿姨甚至亲自带我下了车,还去找了站长,我非常感谢她。可是还是很害怕,浑身发抖,不敢说话,直到妈妈找到了我。我的教训是:不能在陌生的地方跑来跑去的,而且要“跨步前,先看路”。到今天,我仍然偶尔会做恶梦,想起伦敦地铁站的这件事儿。

    有几年我一直由一个咬圆珠笔头的坏习惯。我记得最严重的一次,仅仅一个下午的时间,我就把一支圆珠笔咬掉了一半的长度。于是,妈妈给我买了一个橡胶做得狗骨头让我咬。那味道实在是太难受了,从那以后我咬笔的习惯也就改掉了。

    我发现当我教我的某个弟弟的一些东西的时候,我自己学到的更多,也更容易记得住。于是我就教一个弟弟数学,教另一个弟弟音乐。我的音乐其实也不好,在我教弟弟之前,我一直挺讨厌音乐的。现在我却很喜欢和他一起来个二重奏。我总是在业余的时间努力的研究一种有意思的方法来教他们。我觉得在这个过程中,我学到的东西比他们从我身上学到的东西多。 也有一个例外,我曾经在两年前教一个弟弟学下象棋,可是现在他很容易就能赢我了。

    我有时也会发脾气,甚至会泪如雨下。有时候当我做不出来一个题,我就会生气地把笔扔在一边,把纸撕碎了,跑到床上生闷气。我可能很长时间不大说话,然后无缘无顾地对弟弟们大喊大叫的。爸爸如果在身边,他会给我讲个笑话什么的,让我高兴起来。如果妈妈不忙了,她可能会来帮我解决这个问题。有時候我会再回去试试做那个问题,却发现答案根本没有那么难。我还会在生气的时候在蹦床上跳上跳下的,效果很好。学习之后跟弟弟玩一会也是特别好的放松方法。我想,如果没有弟弟们,我一定会觉得很孤独。

    有人说我有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但是我却沒有這么肯定。我常常丢三落四的。当我上小学的时候,我总是丢掉我的水壶啊,午餐盒啊什么的。我还丢过一件全新的汗衫,结果学校给我找一件旧的,有点大,第二年穿还挺合适的。刚上高中,我又把一本图书馆的书丢了,书名叫“无穷尽处的孩子们” 。我丢过无数枝铅笔,圆珠笔,还丢过一个计算器。甚至有一天,我把班里一个女孩的书包错拿回了家。我小学毕业的时候,校长跟我谈天,他还对我的坏记性开玩笑。他给我看他写的一页日记,到今天我一直留着一份,因为我很喜欢读这几句话。上面写道:

    ……Terry过去常常刚从其他的几位老师那里学了阅读和拼写的课程之后,就跑过来上数学课。他在一个个教室之间跑来跑去的,经常在每处都落下点什么东西。一天他跑过来,两手空空的。 这回可是丢了不少。这孩子几乎要哭出来了:“我什么东西都找不着!”

    有多少东西我搞不清在哪里,这个问题恐怕我是搞不清了。 但是我却在学校的操场上发现过几次零钱。我算了算,这样差不多攒了一美元。唉,那也不够补偿我丢的东西啊!

    有时候我把衣服前后或者里外的穿反。我其实不那么在乎,比如毛衣,毛线的那一面穿在里边反而暖和一些。可是有时候我还会一只脚穿着袜子,另一只脚光着,这回我可找不到借口了。今天我看起来还不错,那是因为出门前妈妈帮我整理了。

    高 中的第一年我遇到了一个特别好的老师,她教我“普通常识”的课程(陶先生注:这是澳洲一般中学低班(中一年级)的课程, 什么都学, 一般內容都很活泼 (innovative), 不是死板. 至于教得好不好, 就要看老师的材料了)。她建议我写日记,并把自己的一些主意记下来。有几次我抱怨生活不容易:我总得从一个教室到另一个教室跑来跑去,人们总是期待我知道这个知道那个。甚至我的弟弟还在我的东西上乱涂乱画。她跟我说,澳大利亚的请前总统Malcolm Fraser先生曾经说过,“人生原本不易” 。她教导我,人们都会在生活的某些方面获得某种成功,但更多的却是被困恼和失败的情绪围绕。但是,我们应当多想些乐观的方面,把那些挫折看做是给自己上了一课。它们会给我们对未来增添些希望。这些就是我从那无数长者身上学的东西。也许我被一些老师们评价为聪明的孩子,可是我想要像在座的每一位一样的有智慧, 还有好长的路要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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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意思, 谢谢分享. 原作者是个名人吗?
    • 美国最新出版的《探索》杂志评选出美国20位40岁以下最聪明科学家,有两名华裔科学家入选。其中,33岁的数学家陶哲轩位居榜首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陶哲轩(1975年7月17日-),英语名特伦斯·陶(Terence Tao),小名特里(Terry) ,生于澳大利亚阿德莱德,是华裔澳大利亚籍数学家,主要研究调和分析、偏微分方程、组合数学、解析数论和表示论。

      目前他与韩裔妻子劳拉(Laura)和儿子威廉(William)在洛杉矶居住。他虽然是华裔,但只会说粤语,而不会写中文。

      生平
      陶哲轩的智商介于220至230之间,如此高的智商百万人中才会有一个。他在小小年纪时便展现出数学天分。陶哲轩7岁进入高中,9岁进入大学,10岁、11岁、12岁参加国际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分获铜牌、银牌、金牌,16岁获得学士学位,17岁获得硕士学位,21岁获得普林斯顿大学博士学位。从1992年至1996年,他是普林斯顿大学的研究生,指导教授是埃利亚斯·施泰因(Elias Stein)。

      24岁时,他在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担任教授[1]。他现在为该校终身数学教授。

      在1986年、1987年和1988年,陶哲轩是国际数学奥林匹克最年轻的参赛者,依次赢得铜牌、银牌和金牌。他未到13岁已赢得金牌,这项纪录至今无人打破。

      研究和奖项
      他在2000年获颁塞勒姆奖,2002年获颁博谢纪念奖,和在2003年获颁克雷研究奖,以表扬他对分析学的贡献,当中包括挂谷猜想和wave map。在2005年,他获得利瓦伊·L·科南特奖(获奖者还有艾伦·克努森)。

      在2004年,本·格林和陶哲轩发表了一篇论文预印稿,宣称证明存在任意长的素数等差数列。

      2006年8月22日,他在西班牙马德里的国际数学家大会获得菲尔兹奖。并于2006年8月23日在国际数学家大会做了一小时报告。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据报上讲,陶哲轩性格开朗,交际甚广,乐于助人,很受学生和同事喜欢。他是美科学院最年轻的院士之一。
      • 想起来了, 谢谢, 前几天在文学城看到过那个名单, 第一个是他, 但绝对谈不上榜首, 因为那个名单包括各个领域, 就跟香焦跟桔子没法比似的. 怎么娶个棒子, 让人倒胃口.
    • 看看报道的原文 http://discovermagazine.com/2008/dec/20-best-brains-under-40/?searchterm=Terence%20T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