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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个极品房客我就再补充一些吧。。。这个房客是搞法律的,对租房条例十分熟悉。。。。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我们出租以后委托朋友管理。我们有事回国了一段日子。我们离开后,这个房客开始在室内抽烟,因为暖气互通,结果整个房子都有烟味。2楼房客投诉。我们告知1楼房客合同里写了不可以抽烟。她理直气壮的告诉我们说:她有权在自己的私人房间里抽烟。(按照条例法,可以在私人领域抽烟,不能在公共场合如走廊上抽烟,大家要是住过apartment就知道了)。朋友也很气粗,告诉她既然她不愿意执行合同,那就终止租约好了。她才没那么猖狂,但其实后来她抽烟,关闭暖气,在厨房抽,开启抽油烟机把烟味抽走,味道散去后再开启暖气。

我们每次提醒交房租,她一般会言语和蔼的说很多理由,并且给出确定日期,比如这个周五,或者6号之前就会交。但没有一次兑现。我们在未兑现后会发出N4(迟交房租警告,两次N4就可以发出驱逐令)后,这位房客运用她丰富的法律文书经验,写出两页以上的email告诉我们各种租客法律条文并且夸大我们没有履行维修的项目对她和她的儿子生理,心理的巨大创伤。我的心理承受能力是无法看她email的,我老公每次看完还非要跟我讲,因此我每个月初都会经历心理和生理的巨大创伤 :) 。不过最后她还是会在月底把钱交上,因为她非常怕我们发出驱逐令。有一次LTB给小房东们开讲座。小房东们都说到房客欠租这种事,LTB给出的建议是,不要上门催缴房租,因为很有可能会造成骚扰,只要房客在指定日期没交,第二天就直接给N4,过多的拉锯战只会纵容他们下次再次迟交。我们的这个房客迟交6次以上,拒交一次。因此共给了6个N4和一个L1,外加一个L3,这么多拉锯战就是因为我们怕麻烦,其实等于每次都被房客牵着鼻子走。 驱逐令是需要房东付170块加币申请,千万不要心疼这个钱,房客在收到驱逐令后,可以补齐房租继续住下去,这个170块也是必须补偿给房东的。

email,和电话都不是合法通知手段,通知一定是白纸黑色的,提前24小时以上,送达房客邮箱或者必会看到的地方(塞门缝,或者贴门上)。上个月因为我们要维修暖气管道,提前24小时给了纸面通知。在约定时间里我们进入她的房间,她不在家。她屋里水管开着一小股水,抽油烟机开着,灯开着,窗户开着。因为暖气还开着,温度控制器在她房间里,开窗户毕竟浪费。我老公把她水管,灯,抽油烟机,窗户都关了。她回来后暴风雨般的写了一大篇,首先说她不在家我们进入她房间是非法的(只要提前24小时告知合理理由需要入室就不是非法),还说水龙头开着是为了给她的猫喝水,我们关掉灯和抽油烟机都是违规的。这次我们非常淡定了,因为进去之前我老公详细咨询了LTB我们做的事情是合法。我们没有给她一个字的回复。不过显然还是把她激怒了,她在第二天把水龙头开到最大超过24小时,导致楼上24小时不够水压,无法淋浴。抽油烟机,灯肯定还照开,窗户貌似关小了点。我们再次咨询LTB,LTB说如果我们无法证明是她故意行为,就无法警告,这个取证太难了。也就是我们是无法突击检查,或者擅自入室,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她肯定就会关掉这些东西,这样我们很难证明她故意做这些事。据说更有恶劣的房客,24小时候开着电炉。 所以说credit credit credit!一个credit差的房客,欠债赖着不给的人,一般品性也就好不到哪里了(若冒犯了无辜者,先道个歉)。

在她非常坚定不交最后一个月房租(押金已经抵消了一个月房租,还差一个月房租),她开始肆无忌惮起来。一般来说,因为她的车挡住walkway,现在的大垃圾桶拉不出去,她原来还自觉点,每次停车前会把垃圾桶拉到路边再把车停好。上个星期,她没有把垃圾桶拉出去,我老公就把垃圾桶拉到她的车前面,并且按她门铃想告诉一下她,她在家但不应门。以前也有类似情况,她第二天上班前看到垃圾桶就会拉出去。这次她没有拉出去,垃圾桶离路边就2米远,她开着车就跑了。房客产的垃圾极多,现在垃圾超出部分垃圾工人都拒收,或者必须花钱买tap才会多收。我老公特别生气,心想给你通融让你停车了,你还不多做这么一点事情。所以写了一封信,给她两个选择,1,不要在walkway停车了,2负责把大垃圾桶拉到路边。够合情合理吧。她这次回信口气异乎寻常地恶劣,大致意思是:你别说的像个傻子似的,好像你就没法把垃圾桶拉出去似的。我再也不会拉垃圾桶了,而且我的车会一直停到我走了为止。(没有原稿,大致如此,口气更mean一些)。
她本来是想着老娘要走了,老娘就不给你们最后一个月房租,看你们怎么招,你们有本事去小额法庭跟我去讨吧,我死猪不怕开水烫,追我债的人多了。确实,一般都确定搬出了,谁还会再给驱逐令呢。而且我发现她最后几次口气都有点挑衅的意思,貌似想让我们回信言辞激烈说出一些“人生攻击”的词语。不过我坚决让我老公不要再回信(我老公几乎就要回信写bitch了)。谁遇到这事也咽不下这口气,我们这个house里,我们房东,楼上房客,邻居都被她控制了。这次一定要给她个教训。也就促使我们坚决给她两个驱逐令的结果。从申请L1和L3这个时间,愣是凉了这个房客一周,没给她写一个字,让她心里也嘀咕嘀咕。我们想在hearing前10天再给她,希望能让她在较短的时间里准备hearing,毕竟人家是业内人士。hearing前双方是可以和解的。比如我们这个case,也许她会提出,我们房子的问题,只交一半房租。我老公已经决定,无论如何都不和解,哪怕这个月房租一分钱拿不到,一定要给她个驱逐令,让她背着。再上小额法庭向她讨债,影响credit(这招对这样的人估计不管用)。驱逐记录可以登记在一些租客数据库上,一些专业房东查询后就不会再给她租房。当然一些初出茅庐的房东(如原来的我们还是会上当)。不过让我们万万没想到,还没有给她递交L1和L3,她就已经提前知道了,又发来email疑问:难道不是已经达成协议,只要她同意离开,我们就不给驱逐令了吗?也不知道她装傻还是搞什么伎俩。这次我老公还是非常明确的回信否认了我们并没有口头或者纸面达成这么一个协议。我们怕要是不否认会不会又留下啥“默认”的罪名。即使到现在我仍然觉得她会揣10个心眼等着我们呢。我们挖空心思也找不出11个心眼防范她。

最让我觉得疑惑的是她如何得知我们还未给她的驱逐令。估计她从她什么法律部门的什么渠道知道的。当然我最不愿意的就是她在LTB有朋友。以我这个中国人的惯性思维我觉得她也许有这个“关系”,这样对我们来说就不公平了。本来想问一下LTB她怎么知道的,后来想想要是提前问了反而让她有所准备。倒不如到时候我们发现有什么不妥,hearing的时候直接质问她如何知道,并且对LTB的公平性发出质疑。
等她搬出去的一刹那,我会跟着她的屁股后在前院欢歌跳舞,欢庆她的滚蛋。原本我对租房,尤其租给老外房客十分胆怯了,但是经过多次和LTB交涉,我们已经基本知道如何防止避免一些不必要麻烦。对房客的各项验证绝对不是多余的,一定要谨慎细致,合同要好好研究,尽量细化,签合同的时候要跟房客同时有口头说明,比如不及时交租的措施,垃圾怎么处理等。都能保护好房东以及房客的权利。这么麻烦为什么还要租给老外呢?房租高不少。

hearing完,无论成败,再给大家报告吧。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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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家园 / 枫下觅巢 / ZT 和大家分享一下如何选房客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时不时看到有人上来问房客的问题,确实,房客没选好,快乐可以变成烦恼,我的一个朋友就是因为遇上了死不交钱的恶房客,不得不卖房子了事。也不要以为中国人就一定是好房客,那个死不付房租的就是中国人。也不要以为黑人就是坏房客,他们一样有很多是非常DECENT的。关键是一定要做好房东的功课。

    说起来房东做了N年,拥有的房客虽然不多,但还是有些经验和大家分享。首先,除非你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并且阅人有方,否则我建议用AGENT。虽然要付6%的费用(或一个月的租金),其实还是很值得的。她们会use their profession 帮助你挑选客人,核实收入及工作和联系以前的房东。在商议合同的时候是个非常好的中介体。相信专业人事她们有很多我们没有的经验。

    其次,一定要check信用,这个一般AGENT会帮你去查,也可以让申请人自己提供最新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分数不是绝对的。我有两个房客都是不高的分数(500-600),但
    经过具体的研究发现一个是有一笔几百刀的COLLECTION,另外一个也是类似,都是100-200,有几次,相比租金这是很小的数目,而且都有很好的解释并且没有任
    何与房租有关的项目。相反有一个700多分得我没有租,因为觉得申请人的收入和房
    租比例不好,很危险。这两个房客都很好,其中一个一住五年,没有一次迟交。另
    外一个也很好。

    再有,尽量让租客住长,房租经年后可能低于市价,其实一点也不吃亏,相反如果
    搬走中间的清理维修招租的空期的贷款最后是不小的一笔。我一搬是两年调一次,
    始终让它低于周围10%。当然,重新出租的时候就是回到市价了。

    再有,如果房租不是很少的话,最好找一个有两分收入的家庭。尤其是现在经济不
    好,很多人手头很紧,如果只有一个人工作,万一一个风吹草动,到时候你都不知
    道赶还是不赶了。

    说说我的经历,从来没有象最近这么难租过,从前都是很好的APPLICANTS,现在来
    的都是感觉不对的(many times the feeling is very important,if you feel something not right, it maybe true),这里或那里的欠缺。但空了几个月我有点急了,就对AGENT说,就租给这个吧,以后听天由命。但AGENT劝我不要着急,再等等。就在这时来个这对夫妇,很APPRECIATE我的房子,两分收入,PAPERWORK齐全,AGENT联系了两边的工作单位,都很好的REFERENCE,我说赶快答应吧,AGENT说,不行,我得等到他们现在的公寓经理的REFERENCE才行,并笑嘻嘻的说,呵呵,你碰到我这样认真的很倒霉啊。 其实我很感谢她,我就是个做事马虎没有耐心的人,我的AGENT正好弥补了我的不足。一切搞定后,我才见到房客,感觉就是so right. 签合同的时候。AGENT 把该说的该提醒的都和TENANT说的清清楚楚,不需要我再去做恶人。

    不过我的AGENT和我说不要和TENANT走得太近。我和TENANT一般关系都很好,现在我
    还在想这个问题。为什么呢?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Thanks for this article. What is the agent? I am using a property guy who never checked credit of tenants. There is no rental agreements for tenants to sign. Having a lot of payment issues, I am looking for ideas to get things back on track.
    • 非常好的文章。我家现在就遇到坏房客问题。我的一个房客是单亲妈妈。所有资料一应俱全,还当即答应一定给postdate check. 唯独跟我们解释她离过婚,credit不是很好,有1万多欠款,还上过小额法庭。。。。。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但我们看她收入很好,工作还是法院工作的助理,专门帮助精神问题的人,年薪5万多。我们全都打电话确认过,网上甚至可以google到她的名字和工作单位。人看上去知书达理的。谁不知,半年后这个人就开始换银行,她的支票跳票两次,开始交cash,然后每个月都迟交。现在住满一年,已经提交搬出去的note,但仍欠了一个月房租,给了N4。我们一直email和她联系。催交后,尽理直气壮的告诉我们她一分钱也给不出来了,闲我们叫唤的厉害,email里话说的很难听。其实我们一直对她比较仁慈,多次迟交都只给了N4,但后来她态度越来越恶劣,并且一下子一点钱也不交了。对我们房子提出无数问题并且指责我们没有维修,想借此赖掉一个月租金。好在她已经提交搬出去申请,我们建于她态度恶劣,决定即便她要搬走,也要给她一个驱逐令让她以后兜着走。(有了驱逐令,以后找房子不好找)于是向LTB申请了L1和L3。两周后hearing.
      她以前也是房东,知道很多房客的技巧。在我们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表现极佳,任何条件都答应。主动提出postdated check交款方式,公司及前房东reference 和电话一应俱全。没有车(我们没有停车位),也没有宠物。搬进来后,第二个月就把她以前养着的猫搬进来(是合法的),不久后买了车停在我们和邻居共有的门前的walk way上,邻居和我们所有人都必须踩着我们家前院草地出入,极大影响了邻居(因为邻居是越南华侨,也和我们一样忍让,真觉得对不起邻居);把她儿子玩具撒一后院,霸占了后院,搞的特别乱,导致我们二楼房客再也没有在后院消遣过;把她屋子里摆不下的不用的烂家具电器摆在前门廊和房子侧面。。。我们都容忍她了,没有收停车费,没有干涉她的垃圾,就是这样,她每次一交不上房租就列出十来条我们房子的问题,抱怨我们没有维修不即使缴租。。一开始我们对她有求必应,后来发现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比如门比较紧,屋内隔音差--“每晚都会把她和她儿子从睡梦中惊醒”。。她儿子每周来一个晚上,也不知道“每晚”怎么来的。老房子隔音都不好,但绝对是正常情况。反正后来我们也觉得是她找借口晚缴租。
      我们多次仁慈,也是我们和房客走的过近有关。有点抹不开面子当面制止她的一些行为(她通常会非常热情)。比如停车。如果一发现就该及时制止,我们的要求就是合法的。如何一开始不制止,就是默许了,以后再制止就是不合法的。。这次hearing 前研读LTB各种规则,并且多次电话咨询各种细则。给这位房客L1的同时也给了L3就是LTB的建议。因为即便房客给出了N9(搬出去通知),但是房客到了日子不搬了,还是可以赖着不走的(合法的)。这时候房东即便又找了新房客,对新房客作出反悔的行为都由房东一个人承担(这个租客条例就是这么不公平)。因此还有一个驱逐令是L3,也就是房客给了搬出通知后,房东对房客不信任,还可以同时给一个驱逐令。很荒唐吧。连LTB自己人都觉得这个L3很奇怪,但恰恰适用于我们这个房客身上。我在家更是琢磨了好几天这些法都怎么来的。反正到时候hearing的时候,估计这个房客会提出房子很多问题,并且拿她是单亲妈妈求得同情,我们也许拿不回所有房租,第二步还要上小额法庭讨债。走着瞧吧。
      因此,我们这次总结经验就是一定要查 credit,credit 是唯一不会作假的记录。我们后来分析她给我们的前房东电话,和公司联系方式都是假的。对于 credit很差的人,就不在乎自己的信誉了,好的人还会尽量维护自己的信誉。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谢谢分享,很佩服你们,如果是我早就被折磨疯了
      • 同情. Thanks for sharing...Good luck with the hearing!
      • 同感。不过这都是自个儿糊涂找的麻烦啊。
        我有一份“坚决不租”黑名单,其中单身妈妈居首位。

        更加上,对方比你还懂法律,你岂不是自己找死?

        我的朋友曾租过房子给一位单身妈妈,倒是不懂法,不过凭着自己低收入(流氓无产者),找来一位“法律援助”律师,一番折腾,只差把房东赶出去自己当上房东了。

        所以招房客时,先把这份黑名单揣怀里,有几类人要坚决远离。否则引狼入室,惹祸上身。

        《安省租客保护条例》,仔细读过都知道,是一个跛脚法律,专门保护流氓租客,正如其名。
        • 别总是揣在怀里, share一下可以不? PM也可以嘛, 谢谢啦.
          • 黑名单可不敢亮出来,怕别人说我煽动“歧视”什么的。其实呢,不知对方底细,但总知道自己的斤两吧?估计是自己惹不起打不过的人,只能绕着躲着,惹不起还躲不起?:-)
            选房客的原则其实很简单。

            1,房东要先了解自己,按自己的水平找房客。万一出了麻烦和争执,确信自己有能力对付对方,善良房东被流氓房客欺负的事情不少见。弱肉强食,房东很多时候也是弱者。《安省租客保护法》是个跛脚法律,根本不公平。因为它的立法基础就是一个错误假设“租客是弱者”

            言归正传,

            如果自己膀大腰圆,嘴巴手脚都利索,不是吃亏的主儿,那找房客就容易,一般人都干不过你。

            如果自己斯文瘦弱,嘴拙心善,我的建议:别当房东。房东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当的。

            不过你要是不听劝,实在要当房东,选的房客一定要比你更加嘴拙心善,更加老实忍让,你才不吃亏。不过自己也要立志当个好房东,别老是想着欺负房客,对吧?

            过于能说会道,或者语无伦次,精神状态不太正常的人,一定要避开,千万不要为了几百刀引狼如室。

            查 Credit, 熟读那个跛脚的《租客保护法》,白纸黑字立合同,都是技术手段,很重要。
            但是思想路线原则方向正确,才能真正防患于未然。
            • 拜的晚了~早知道多讨教一下了。也是吃了一年亏才得出一些经验。最近看了一些文章才发现北美的蛋清妈妈租客真的很可怕。我们中国的单亲妈妈显得太自强自立了。前不久LTB开讲座发现
              连LTB都坦言《安省租客保护法》是非常不公平的。最近我们研读条例发现这个条例花费大量人力和纳税人的钱居然只是保护5%的流氓租客。大部分租客其实还是很好的。我们最庆幸的是这个租客给了我们搬走通知,要不然真有可能被她折腾死。。不过我们(应该就是我老公)已经下定决心一定要争口气了。
              我一向主张走温和路线,希望尽量和谐,我老公开始是温和路线,后来决定只有走强硬路线才有话事权。
              不知道你或者你朋友有没有上庭经验?另外为什么老外单亲妈妈非要做出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啊,口碑都这么差!?
            • 才看到. 多谢!
      • 对这个极品房客我就再补充一些吧。。。这个房客是搞法律的,对租房条例十分熟悉。。。。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我们出租以后委托朋友管理。我们有事回国了一段日子。我们离开后,这个房客开始在室内抽烟,因为暖气互通,结果整个房子都有烟味。2楼房客投诉。我们告知1楼房客合同里写了不可以抽烟。她理直气壮的告诉我们说:她有权在自己的私人房间里抽烟。(按照条例法,可以在私人领域抽烟,不能在公共场合如走廊上抽烟,大家要是住过apartment就知道了)。朋友也很气粗,告诉她既然她不愿意执行合同,那就终止租约好了。她才没那么猖狂,但其实后来她抽烟,关闭暖气,在厨房抽,开启抽油烟机把烟味抽走,味道散去后再开启暖气。

        我们每次提醒交房租,她一般会言语和蔼的说很多理由,并且给出确定日期,比如这个周五,或者6号之前就会交。但没有一次兑现。我们在未兑现后会发出N4(迟交房租警告,两次N4就可以发出驱逐令)后,这位房客运用她丰富的法律文书经验,写出两页以上的email告诉我们各种租客法律条文并且夸大我们没有履行维修的项目对她和她的儿子生理,心理的巨大创伤。我的心理承受能力是无法看她email的,我老公每次看完还非要跟我讲,因此我每个月初都会经历心理和生理的巨大创伤 :) 。不过最后她还是会在月底把钱交上,因为她非常怕我们发出驱逐令。有一次LTB给小房东们开讲座。小房东们都说到房客欠租这种事,LTB给出的建议是,不要上门催缴房租,因为很有可能会造成骚扰,只要房客在指定日期没交,第二天就直接给N4,过多的拉锯战只会纵容他们下次再次迟交。我们的这个房客迟交6次以上,拒交一次。因此共给了6个N4和一个L1,外加一个L3,这么多拉锯战就是因为我们怕麻烦,其实等于每次都被房客牵着鼻子走。 驱逐令是需要房东付170块加币申请,千万不要心疼这个钱,房客在收到驱逐令后,可以补齐房租继续住下去,这个170块也是必须补偿给房东的。

        email,和电话都不是合法通知手段,通知一定是白纸黑色的,提前24小时以上,送达房客邮箱或者必会看到的地方(塞门缝,或者贴门上)。上个月因为我们要维修暖气管道,提前24小时给了纸面通知。在约定时间里我们进入她的房间,她不在家。她屋里水管开着一小股水,抽油烟机开着,灯开着,窗户开着。因为暖气还开着,温度控制器在她房间里,开窗户毕竟浪费。我老公把她水管,灯,抽油烟机,窗户都关了。她回来后暴风雨般的写了一大篇,首先说她不在家我们进入她房间是非法的(只要提前24小时告知合理理由需要入室就不是非法),还说水龙头开着是为了给她的猫喝水,我们关掉灯和抽油烟机都是违规的。这次我们非常淡定了,因为进去之前我老公详细咨询了LTB我们做的事情是合法。我们没有给她一个字的回复。不过显然还是把她激怒了,她在第二天把水龙头开到最大超过24小时,导致楼上24小时不够水压,无法淋浴。抽油烟机,灯肯定还照开,窗户貌似关小了点。我们再次咨询LTB,LTB说如果我们无法证明是她故意行为,就无法警告,这个取证太难了。也就是我们是无法突击检查,或者擅自入室,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她肯定就会关掉这些东西,这样我们很难证明她故意做这些事。据说更有恶劣的房客,24小时候开着电炉。 所以说credit credit credit!一个credit差的房客,欠债赖着不给的人,一般品性也就好不到哪里了(若冒犯了无辜者,先道个歉)。

        在她非常坚定不交最后一个月房租(押金已经抵消了一个月房租,还差一个月房租),她开始肆无忌惮起来。一般来说,因为她的车挡住walkway,现在的大垃圾桶拉不出去,她原来还自觉点,每次停车前会把垃圾桶拉到路边再把车停好。上个星期,她没有把垃圾桶拉出去,我老公就把垃圾桶拉到她的车前面,并且按她门铃想告诉一下她,她在家但不应门。以前也有类似情况,她第二天上班前看到垃圾桶就会拉出去。这次她没有拉出去,垃圾桶离路边就2米远,她开着车就跑了。房客产的垃圾极多,现在垃圾超出部分垃圾工人都拒收,或者必须花钱买tap才会多收。我老公特别生气,心想给你通融让你停车了,你还不多做这么一点事情。所以写了一封信,给她两个选择,1,不要在walkway停车了,2负责把大垃圾桶拉到路边。够合情合理吧。她这次回信口气异乎寻常地恶劣,大致意思是:你别说的像个傻子似的,好像你就没法把垃圾桶拉出去似的。我再也不会拉垃圾桶了,而且我的车会一直停到我走了为止。(没有原稿,大致如此,口气更mean一些)。
        她本来是想着老娘要走了,老娘就不给你们最后一个月房租,看你们怎么招,你们有本事去小额法庭跟我去讨吧,我死猪不怕开水烫,追我债的人多了。确实,一般都确定搬出了,谁还会再给驱逐令呢。而且我发现她最后几次口气都有点挑衅的意思,貌似想让我们回信言辞激烈说出一些“人生攻击”的词语。不过我坚决让我老公不要再回信(我老公几乎就要回信写bitch了)。谁遇到这事也咽不下这口气,我们这个house里,我们房东,楼上房客,邻居都被她控制了。这次一定要给她个教训。也就促使我们坚决给她两个驱逐令的结果。从申请L1和L3这个时间,愣是凉了这个房客一周,没给她写一个字,让她心里也嘀咕嘀咕。我们想在hearing前10天再给她,希望能让她在较短的时间里准备hearing,毕竟人家是业内人士。hearing前双方是可以和解的。比如我们这个case,也许她会提出,我们房子的问题,只交一半房租。我老公已经决定,无论如何都不和解,哪怕这个月房租一分钱拿不到,一定要给她个驱逐令,让她背着。再上小额法庭向她讨债,影响credit(这招对这样的人估计不管用)。驱逐记录可以登记在一些租客数据库上,一些专业房东查询后就不会再给她租房。当然一些初出茅庐的房东(如原来的我们还是会上当)。不过让我们万万没想到,还没有给她递交L1和L3,她就已经提前知道了,又发来email疑问:难道不是已经达成协议,只要她同意离开,我们就不给驱逐令了吗?也不知道她装傻还是搞什么伎俩。这次我老公还是非常明确的回信否认了我们并没有口头或者纸面达成这么一个协议。我们怕要是不否认会不会又留下啥“默认”的罪名。即使到现在我仍然觉得她会揣10个心眼等着我们呢。我们挖空心思也找不出11个心眼防范她。

        最让我觉得疑惑的是她如何得知我们还未给她的驱逐令。估计她从她什么法律部门的什么渠道知道的。当然我最不愿意的就是她在LTB有朋友。以我这个中国人的惯性思维我觉得她也许有这个“关系”,这样对我们来说就不公平了。本来想问一下LTB她怎么知道的,后来想想要是提前问了反而让她有所准备。倒不如到时候我们发现有什么不妥,hearing的时候直接质问她如何知道,并且对LTB的公平性发出质疑。
        等她搬出去的一刹那,我会跟着她的屁股后在前院欢歌跳舞,欢庆她的滚蛋。原本我对租房,尤其租给老外房客十分胆怯了,但是经过多次和LTB交涉,我们已经基本知道如何防止避免一些不必要麻烦。对房客的各项验证绝对不是多余的,一定要谨慎细致,合同要好好研究,尽量细化,签合同的时候要跟房客同时有口头说明,比如不及时交租的措施,垃圾怎么处理等。都能保护好房东以及房客的权利。这么麻烦为什么还要租给老外呢?房租高不少。

        hearing完,无论成败,再给大家报告吧。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看你的长篇大论,真是服了你们夫妻。你们是不是职业房东?大概是不用上班的,否则这精力时间还有精神压力,如何承担得起?所以说要当房东,还得掂量掂量自个儿。
          反正有几类人千万要躲着。我讲的单亲妈妈是中国人,也是厉害得很,有句话,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 刚从国内回来,时间确实是大把。我们的流氓房客貌似也开始不上班了,也不回信了。估计也在策划呢。其实走一下hearing也是我们的选择,因为如果以后要长期出租,难免不会遇到各种麻烦房客。走一趟就不会太害怕了。
            到卖房的地步现在还不至于,现在我们还可以以自住形式拿回来。吃一堑长一智,下次小心就好了。这次的体会是:恐惧源自无知。LTB给我们帮助非常大,还有一个有经验的朋友也给了我们很多帮助。随着逐步咨询心里也越来越有底。另外主要是我老公处理,我是名副其实“瞎操心”,昨天写完之后我老公看了一下就说我有点“夸大”。呵呵。其实加拿大上hearing是经常的事情,中国人一般都比较恐惧。
            我有两个单亲妈妈朋友,人都很好,中国人。其中一个单亲妈妈fulltime工作,同时担当5个单元(都是老外房客)的房东,房子比我们买的晚,但是房客都没有什么麻烦,对她来说做房东非常简单,需要维修的时候直接打电话给一个固定的师傅上门维修就好了。我们这个房客是个特例,也是我们选择的时候疏忽导致,不希望给大家普遍的印象。
            谢谢你的回复。
            • 我觉得你们很适合当房东,胆大心细不怕麻烦。多数房客还是讲道理的。出租房子其实就是一 Business,会做生意的人,一般都行的。
      • 说的太多貌似有点误导大家。其实好房客多的是,但是一句话就可以说清楚了。偶尔这个坏房客就让我滔滔江水说了一大堆。其实真正麻烦的也就是最后这段时间。。。。。
        毕竟我们还是收了12个月的房租啊,我们在国内待了10个月啊。
        房租不要过低,我们房客之所以主动要搬出去还是因为无法担负房租。记住只要房客不交房租或者少交就可以赶人(已经没有那个冬天不能赶人的条例了),就这么简单。
    • pm the agent contact, please
      • 对不起,是转贴的,作者应该是在美国,不过加拿大也差不多情况,agent做的那些工作自己都可以做的,也不麻烦
        • I googled, and found out they are in a few big cities only. Even London has no agents.
    • 一个朋友投资condo只租给女学生,据说不错 。。。,我是从不染指condo,太麻烦
      • 出租房condo应该是最省事的了
        • 房客换的不勤还好,老换就烦了
          • 一次至少一年租约,我现在的tenant签了两年
            • 阿莲投资 condo 出租?
              • 我的是house,觉得condo省事很多呀
            • 不会出现二房东吧,以前知道一些留学生做二房东,把房子搞的乱七八糟,收到的房租还不够维修的。
              • 所以说选房客很重要,运气也是很重要的
                • 其实,我也算过账,投资角度讲,租金基本是用来还mortgage+管理费+地税等,想赚钱只能期望房子升值。现在condo的价钱这么高,赚钱的可能性有多大呢?有闲钱还不如投资干点别的。
                  • 房地产本来就是一个长期的投资,短期是很难看到利润的,我的potfolio是长中短期都应该有,而且高中低风险应该搭配的
                    • 投资房子当然是长期的,短期行为应该叫炒卖才对,不属于投资范畴。HOUSE出租一部分更加不算投资,那是帮补生计。其他生意或者股票之类也一样,短期是炒卖,长期才算投资。既然投资就要算一算回报率,我有点怀疑多市出租市场的回报率。
                  • 投资什莫能赚点?买股票没那末多的时间和风险承受力;买互惠基金本金亏了,分红 利息还要缴税;定期回报还不及通胀;我庆幸没把钱交给唐大师。看来投资出租也是头疼。加拿大还有什莫好的投资方法? 还是自己享受吧!
          • 看来搞个condo出租真不是一般的麻烦。
            • Hi, 阿莲 Could you please introduce your agent to me? I am trying to rent my house right now. Thank you.
              • 对不起,是转贴的,作者应该是在美国,不过加拿大也差不多情况,agent做的那些工作自己都可以做的,也不麻烦
        • 同情,但要查信用必需是和信用公司注册的公司吧? 这是个人隐私的东西,不是可以随便查其他人的信用。
          • 查之前一定要对方同意并签字,有很多种方法可以查,看具体情况而定
          • 需要房客授权,签字认可就可以查。查一次房东要付费20多块钱左右。
    • 看了以上这么多人的经历,我实在感叹自己是个多么一等一的租客啊。无论在国内还是在这里,这么些年租房期间都是准时交租,从未让房东操心过什么,把人家的房子当自家一样对待。我和第一个北京房东还成了好朋友,时不时拉着我请吃饭,
      不过我也不好老让人家请,一来二往的就常结伴一块找好吃的。有一次一起逛街,看到我对一件饰物感兴趣就非要送给我。最后一次住北京的时候租的房子是新的,那个房东说“如果你们把这里当家的话墙上就随便钉吧”,我就对她说“我就是把这当自己家才不会往墙上乱钉呢”。现在在这里租房子也是,从不让他们操心,也是全新的condo,我都象自己家一样打理,看到地上有什么脏物非要马上捡起来才舒坦,尤其是浴室,就更不能看见哪怕一根头发。要修个什么、换个烟感器电池的(因为楼层不是一般的高)都是自己想办法,过后给他帐单就好了。不过我们可能很快又要搬了,打算搬回GTA,迟些该开始找房子了。
    • 看了这么多故事, 打消了我做房东的念头.
    • LTB网站: http://www.ltb.gov.on.ca/en/index.html 基本上所有信息都在里面了,还有一些合同模板和各种表格。建议先看看“Help for Landlords”。加入LTB会员1年25块。
      会员可以电话咨询,参加一些讲座。租客保护条例Tenant Protection Act已经改名为The 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不像以前过于倾向租客。在安省做房东最好先研究一下LTB。
      • Thanks a lot for sharing these valuable information with us. I learned a lot. I have been using a property manager so didn't learn these. But I lost a lot of money since the guy didn't manage properly. Now I know what to do.
    • 天啊,看了这贴更不想买房子了,万一中招买到这种出租房,真是。。
      • 买的房子如果还有租客,一定要写明一个condition:让卖主清理掉租客。很多卖主也是用卖房方式摆脱租客的。这也是合法请走租客的一个方法。其实买房子相对要容易的多。你买了房子再自己找租客或者自住就好控制了。
    • 整恶房客很容易, 找些理由断水,断电,断网, 没几天他自己就主动搬走了, 恶房东整房客的例子也很多. 大家还是都NICE点, 都是为了生活, 好好过日子吧.
      • 一前房客,闹腾得整个house上下三层的人都不得安宁,还扬言绝不搬走。当时就是用的这招,不是断水断电(查过租客保护法,不合法,恐在法律上让人抓住把柄),只是切断了上网和电视cable,结果他憋得难受,度日如年,自己搬走了。
        • 法律的东西可以钻空子的, 断水断电也没问题, 只是不便在这里说, 你可以打擦边球的. 房东房客谁恶谁赢. 当然最好还是和睦相处.
          • 要是出租condo就没办法了,只能走正规途径.
            • 出租CONDO本身就矛盾少, 就一家人, 不跟房东合住, 只要挑好房客, 查CREDIT, 很容易管理的.
    • holly,你真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