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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空人”下月28日返加难 (转)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太空人”下月28日返加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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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明报 类别:社会 日期:2002.05.22 今日/总浏览: 57/57


  对那些在加居留时间不足,又未申请到回加纸就离境的中港台“太空人”而言,他们在下月28日之后想返回加拿大,很可能在申请返加的旅行文件或在进入海关时遭遇重重阻碍,并可能无法保留移民资格。

  据《明报》报导,加拿大移民部最近发布了有关永久居民必须履行居住义务的详细要求,因此,对于那些在加居留时间不足,又未申请到回加纸就离境的永久居民而言,他们在下月28日之后欲返加申请移民卡,很可能在以下两个关卡遭遇阻碍。

  《明报》引用助理律师冯志强的观点报道,一是向当地的加拿大使领馆申请返加的旅行文件时,可能被移民官以“未履行居住义务”为由,书面通知其已丧失移民资格;二是不申请返加的旅行文件,直接持移民纸进入加国时,可能被海关的移民官以同样理由拒绝其入境,取消其移民资格,并向其发出驱逐令。

  由于新移民法尚未公布具体实施细则,对于那些在今年6月28日前已经登陆的永久居民,加拿大华人专业移民顾问协会会长陆炳雄告诉《明报》记者,根据他个人的看法,移民部很可能参照新移民法的有关条例,永久居民只要在过去5年内在加拿大实际居住的时间满两年,便可保留移民资格。换言之,他们都将符合申换移民卡的条件。

  据悉,目前有成千上万人在香港、台湾或是中国的“太空人”,新移民法实施后,他们能否继续持有永久居民身份。《明报》的文章说,移民部决定给予过渡期的安排,也就是从今年6月28日至明年底,无法在5年内住满两年的永久居民,仍可以返回加拿大,不会被移民官拒绝。

  过渡期于2003年12月期满后,移民官才会要求每一名入境的永久居民已换发枫叶卡。自6月28日开始,只对新到的移民发给枫叶卡,对于新法实施前已经报到的移民,则将在10月开始发送表格,所有永久居民都必须经过移民部的审核程序(assessment)才能取得枫叶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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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明报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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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茶话 / 法律 / 5月10日明报头版报道关于已登陆移民换枫叶卡问题:1.枫叶卡从10月开始申请换发.2.从6月28日至2003年12月31日,若不符合5年内住满2年的条件,原LP仍然有效.3.2004年1月,LP失效,必须用枫叶卡入境.
    • 本人2001年12月16日第一次登陆,12月28日返京。按现在规定是否可以到2003年12月31日再返加?
      • yes,you can.But you can't leave Canada until you get the ID card.It may take a long time to get the ID card.
        • 替别人问:此ID CARD 就是枫叶卡吗?要几天能拿到?我一朋友去年10月第一次登陆,今年一月返国内,问:他最迟需何时返加?他希望这一两年可以不去加,
        • yes.but how long i can get my ID card ?
          • Nobody knows at present .It may be clear around June,13.
      • 已经离开加拿大并已超期的,如果没有返加证,好像不给发枫叶卡,因此无发回加拿大。(我简单看过一眼新闻,细节可能有误)
        • 是真的吗?事关重大!
          • 那天好像是明报上写的,细节记不清了。
            • 本人现在北京,要决定6月28日前能否不返加?有没有风险?
              • “太空人”下月28日返加难 (转)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太空人”下月28日返加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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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明报 类别:社会 日期:2002.05.22 今日/总浏览: 57/57


                  对那些在加居留时间不足,又未申请到回加纸就离境的中港台“太空人”而言,他们在下月28日之后想返回加拿大,很可能在申请返加的旅行文件或在进入海关时遭遇重重阻碍,并可能无法保留移民资格。

                  据《明报》报导,加拿大移民部最近发布了有关永久居民必须履行居住义务的详细要求,因此,对于那些在加居留时间不足,又未申请到回加纸就离境的永久居民而言,他们在下月28日之后欲返加申请移民卡,很可能在以下两个关卡遭遇阻碍。

                  《明报》引用助理律师冯志强的观点报道,一是向当地的加拿大使领馆申请返加的旅行文件时,可能被移民官以“未履行居住义务”为由,书面通知其已丧失移民资格;二是不申请返加的旅行文件,直接持移民纸进入加国时,可能被海关的移民官以同样理由拒绝其入境,取消其移民资格,并向其发出驱逐令。

                  由于新移民法尚未公布具体实施细则,对于那些在今年6月28日前已经登陆的永久居民,加拿大华人专业移民顾问协会会长陆炳雄告诉《明报》记者,根据他个人的看法,移民部很可能参照新移民法的有关条例,永久居民只要在过去5年内在加拿大实际居住的时间满两年,便可保留移民资格。换言之,他们都将符合申换移民卡的条件。

                  据悉,目前有成千上万人在香港、台湾或是中国的“太空人”,新移民法实施后,他们能否继续持有永久居民身份。《明报》的文章说,移民部决定给予过渡期的安排,也就是从今年6月28日至明年底,无法在5年内住满两年的永久居民,仍可以返回加拿大,不会被移民官拒绝。

                  过渡期于2003年12月期满后,移民官才会要求每一名入境的永久居民已换发枫叶卡。自6月28日开始,只对新到的移民发给枫叶卡,对于新法实施前已经报到的移民,则将在10月开始发送表格,所有永久居民都必须经过移民部的审核程序(assessment)才能取得枫叶卡。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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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了ROLLA的转贴,想知道:6月28日前返加,等到28日后回国,等到明年10月再返加(未有2年),可以换到枫叶卡吗?
                • 6月28日前返加,等到28日后回国。等到后年再返加(2年),可以换到枫叶卡吗?
                  • 按照明报的说法,2004年1月以后不能持landing paper返加,因此今年的6月28日的两年是2004年6月,你死定了,会不来了。这是明报的说法,具体如何我不清楚。
                    • 但是今天报纸又写6月28日以后登陆的新移民要准备照片马上换枫叶卡, 他们刚来,没有住满两年,为什么可以换呢?
                      • 新移民一天都没有住,他们发的就是枫叶卡
                        • 按照明报的说法,以前登陆的如果在今年6月28 号新法实施前已经在加国外呆了超过183天的将丢失移民身份,对吗? 那真这样,不是新旧移民法在6。28后同时实施了吗?好象不太公平吧!!
                          • 我的律师说得很清楚,这个不是公平不公平的问题。枫叶卡的推出,就是为了过渡两个法,其中对于628来之前的,未能拿到枫叶卡(其实就是未住满两年的),离境期限仍然存在。所以千万不要大意。 。
                            而且,返加证还是一直在生效和接受申请,大家还是想想移民局的态度,628后未合格者还是不要乱跑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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