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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断蓝桥----若初文社小说赏析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奉社长懿旨,点评本次文社小说,荣幸中略感惶恐。

我对于小说,从来不敢擅评,因它的文学性早已被感性模糊。尤其是女性的笔触,更是内心的含羞草,轻轻一碰,便瑟瑟了悸动。

于是,我试图以传说去诠释,以一种久远的姿态,将敏感化解:

1:蓝 by shouruo

蓝是一种什么颜色,凡从来都说不清。小时候,他常把青和蓝混淆,因此受到大家的嘲笑。所以后来凡是有蓝颜色,他从不说那到底是什么。

凡遇到兰的时候,兰很喜欢穿蓝色的衣服。她说:这不仅是我的名字,也因为我从小在大城市,看不见很蓝的天,所以特别向往那蓝天大海的生活。

所以凡也喜欢上了蓝色。喜欢之后,他才知道,蓝色其实有很多种,青与蓝之间的过渡是很难说清的,说蓝是蓝,说青也就是青。

他们的初恋是那么样的甜蜜,兰说,她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天空和海洋,凡说,我也是。

可是,天总有阴的时候,他们太年轻,彼此间出了点问题,又有一个很美的女孩子追求凡,远比兰漂亮。他们分手,因为凡觉得,蓝不再吸引他,因为有青更出于蓝。

毕业后,青说,我们结婚吧。凡却犹豫了,虽然当年和兰分手的那么决绝,然而后来,那蓝色又渐渐在心里泛滥,甚至占领了全部的地方。但是他想,这只是一种错觉,是男人对失去东西的一种怀恋。何况青这么优秀,怎么可能不爱她?他点点头。

结婚后,他不敢看蓝天,不敢带着妻去海边度假,那种躲躲闪闪的勉强,让妻也觉得不如意,婚姻没有坚持两年就完了。

凡到处打听兰的消息。听说她毕业后去了一个海边的城市,工作不算太好,但是那里可以天天看见海。凡去找她,兰只礼貌的接待他,对他的热情无动于衷。凡也索性换工作来了这个城市,找各种各样的接口和兰去海边散步。

也许是一年,也许是两年,兰终于扑到他的怀里哭,说: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你。

又过了好多年,妻教儿子说话,指着蓝色说:宝贝,这是蓝色,世界上最美丽的颜色。孩子咿咿呀呀的笑,只会喊:妈妈,妈妈。凡也笑,觉得心中的天空和海洋是那么的蓝,那么的辽阔。

点评:蓝桥是古代情人相会的地方,相比于鹊桥,它似乎被人唾弃。但小说若没有这个桥断,再美好的爱情也显得单调。首席当然也未能免俗,只是,守弱选择了浪子回头般的happy ending,让广大潭志不经意间原谅了花心。这就是文思构造的取巧,当然,也是愿有情人终成倦鼠的心态作祟。评分:80

2红和蓝 by juan11040 (琉璃苣)

她和他是高中的同学。在学习最紧张的高三,他向她表白了。

他是年级里的尖子生,很安静的一个男孩。他说,他喜欢蓝色。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的眼睛正温柔地看着她。

她是班里的文娱委员,是个骄傲的公主。但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是自卑的。她喜欢用笑容去掩饰心里的忐忑,就像她一直喜欢红色一样。

虽然各自的大学在不同的城市,但是他们的爱情还是经受住了距离的考验。在他们毕业的那一年,她决定去他的城市,和他一起好好地规划他们的未来。

陌生的环境、找工的不顺利,一切的一切远比她想象的要艰难。虽然他的温柔依旧,但是她的耐心和骄傲正被一点点地磨尽。

那天和往常一样,她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那个临时的家。喧闹的人才市场、无数次的强颜欢笑、汽车上的颠簸、、、、、、她觉得她的头像要炸开了一样的疼。

屋里没有他的身影,她看到客厅的小四方桌上摆着一荤一素一汤。饭碗的底下压着张纸条:“好好吃饭,早点休息。单位加班要晚回家,别等我。”她的泪不由得滴落下来,突然觉得很委屈、很孤寂。他一直都是这么的温柔,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他的温柔却该死地触动了她的骄傲,她觉得自己已经忍受不下去了。她一直那样呆呆地坐着,直到他回来。

“我们分手吧。”这是他进门的那一刹那听到的第一句话。望着她不似以往的平静的语气,他知道,这次是真的没有回旋的余地了。以前的她,哭喊着说过这句话、嬉戏着说过这句话,而今天,他知道,她真的是认真的。他默默地点了点头,然后就走到他的小画室去了。她呢,仍然保持原来的姿势,坐在那里。

第二天早晨,她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是躺在床上的。小四方桌上还是和往日一样是他准备的早点。一切都没有改变。她以为昨天是个梦,但是她的心里清楚地明白那不是个梦。当她来到餐桌的时候,她发现,旁边的椅子上多了一幅画,紫色的画。“这是我一直想画的颜色,但是我好像一直没有得到机会。”她看了很久,不明白为什么他没有画一幅蓝色的或者红色的画,这两个颜色才是他们的颜色啊。摇摇还有点昏沉的脑袋,她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临走的时候,她学着他的样子,做了一荤一素一汤,然后在饭碗的底下压了张字条:“我走了,保重。还有我把那副画也带走了。”

五年过去了,她已经是个独当一面的女强人,但是她的感情生活一直不是很顺利。她还是习惯微笑,微笑着藏起自己的真心。而红色仍旧是她最爱的颜色。

很偶然的一次,她在一个朋友的画室里面看到了一幅同样是紫色的画,画的名字是《红和蓝》。她心里一颤:“为什么明明是紫色的,名字却是红和蓝啊?”“哦,你不知道吗?用红和蓝是可以画出紫色的啊。”那一刻她的泪就那样涌了出来。

后面的日子,她有空就去朋友的画室,学着用红和蓝画出紫色,他留给她的紫色。当她又一次死命地用蓝色在红色的画上涂抹的时候,朋友的声音从后面传来:“不是这样画的啊,你一开始的时候红色涂的太深啦。要红蓝、红蓝,这样一层层慢慢地往上加的。”她顿住了,闭上眼睛,仿佛又听见了他的声音:“我喜欢蓝色。”

又一个五年过去了,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她对孩子们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笑的时候一定要敞开心扉地笑。因为只有大打开门,阳光才有机会真的照进来啊。

点评:这是个现代爱情故事,令本老汉绝对向往。回想年轻时分,也曾经历分分合合,用那些自以为是的矜持来折磨自己。但现在,你就是拿枪逼着我离开,我也宁死不走。为啥?脸皮厚了,才能让脸色不红不蓝,更不会气的发紫。就像毛毛在故事的结尾,用灿烂的阳光蒸发灰暗的泪水。这样读来,文字倒在其次了。评分:75

3:蓝荧(小小说)by kevinccc (stone)

栅栏的门“嘎吱”一声开了,主人阿苏笑眯眯的端着上好的饲料走了进来,她的身后一声不响跟着个人。

每当这时,老猪都会咧开嘴会心地笑了。今天的伙食可真是太好了,虽然都混得搅拌在了一块儿,可灵敏的鼻子还是能分出是粥汤圆咯嗒汤冻米糖等等,都是颇有地域风味的,不由得开心地扭动着,向前蹭了一下阿苏的裤腿,再忘情地用眼角瞟了阿苏两下。

唉吆?!主人的眼镜反光怎么会有荧光一闪呢?好像一个人挥舞着二把刀,刀光那么幽蓝。

接着就是头脱离身体一刻,老猪忽然竟有了一种爽爽的快感,终于解脱烦恼了,再入轮回还要这样活,好像真的没有遗憾,年轻的时候嚎过,年轻的时候疯过,年轻的时候痛快过,但真要说起最难忘的却是那一次和主人的牵手后。。。她在背我,那是猪小的时候。

是的,她还会托起我的头,托起我的身躯,这次虽然是在案板上,但这已经够了,一生只要这一次,一生只要有这一次,就心满意足了。

肉联的夜幕,和往常一样,随着时光在慢慢消逝,但唯一永恒的是刀光上的蓝荧一直在闪烁。
(完)

后记---灵感来自老猪《杀人的感觉》

点评:石头是轻灵的,这种轻灵来自于旁观。人生的喜剧,往往就是取材这样的角度,或调侃,或悒郁,都是写意。反观本社其他的作品,就有一种泥足深陷之感,令读者也随之浮沉,宛若置身。这就是悲剧的成分,也是人性善良的折射。所以才会有痛哭流涕后的赞叹,也会有捧腹大笑后的贬斥。评分:60

4:深蓝(短篇小说) by pituoxie (皮皮)

这是一个人送的玫瑰,她看看办公室的桌子上,有一把红玫瑰,是他送来的,虽然人出差了,可是玫瑰花是如期而至的。想到这里,她不禁微微的笑了一下。那玫瑰的芬芳,总是在虚无的空气里,带给人爱的欲望,和想沁润的渴望。于是她穿上风衣,提着包,顺手把那张卡放进包里。然后把花插在了办公室的花瓶里。

关上灯,锁门。走进了电梯。来到了地下车库。

一个黑影跟着她,她完全的不知情。刚拿出钥匙来,后脑勺就被重物击倒了,在转身的瞬间,她看见的是一双惊恐的眸子,那人抢走了自己的提包,在血色的模糊中,听见车子的轰鸣声。于是,最后的意识和灵魂,便是在地下车库了。

他在飞机场,马上要登机了,终于结束那冗长的谈判,想到几个小时之后,就看见她,心里不免的窃窃动念。嘴角泛起微笑,于是翻出手机里的两人的合照,那笑颜若花的女子,是那么可爱。在自己双臂的臂弯里,是那么幸福的微笑。

手机响了,面色焦灼起来,站起来脸色刷白,手是发抖的,而口开始发干。心脏急速的博动,无奈登机马上开始,于是关机。早已全无刚才的喜乐,满心的忧虑和各种念头,但是转瞬安慰着,呼吸是那么深,那么急。短短的几个小时,让他觉得是一个世纪。

不敢睡觉,没法看书,只有闭上眼睛,脑海里全是各种男人的设想,随即女人般的否认。
可是,接机口看见了本不该来的人,抓着那行李箱拉杆的手心里,开始浸润出悲伤的气息。最后的相见,是在冰冷的太平间。进去之前,点燃那戒了很久的烟,一口吸进,奋力找些面对的勇气。

头脑一片空白,直至回到那居所。他有钥匙。

空空的房间,浅兰的沙发,深蓝的墙纸,天空,星星,月亮的被子。唯独没有了他的天使。

点燃一支烟,无声的开始抽泣,最后,放声嚎哭,身体慢慢的滑坐在沙发的角落,抱着那个方枕,上面全是她的味道。如狼一般的嗷叫,却被淹没在方枕的最后的温馨里面。

时间是混乱的,他忽然站起,要把她找出来,狂叫着,“你在哪,你在哪?别躲着我啊。出来啊。出来啊。。。!”

于是,拉开衣橱,拉开柜子,拉开抽屉。。。依然是只有一个声音在回答,在提问。

抽屉里,有件崭新的蓝色的衬衫,她最喜欢穿着他的衬衫,在屋子里,走来走去。上面有一张卡片。轻轻翻开,眼睛看不清,于是,用手抹了一把脸。终于看清,上面写着


“宝贝,情人节快乐,你知道吗,我最喜欢看你穿深蓝色的衬衫,好喜欢好喜欢,因为我最喜欢蓝色。。爱你。。。”

摇着头,看着那衬衫,好像被什么击中退后,一下子跌坐在床上。

最后的告别上,棺椁周围是蓝色的玫瑰,名字叫--蓝色妖姬。而她身着婚纱,他穿着那件深蓝的衬衫,不过,胸前别了一朵玫瑰花,因为,他要迎娶他的妻。

他那喜欢穿着他的衬衫,在屋子里,走来走去的妻。。。。。

(本故事,有感于不久前倍可亲网站,女主人公在婚礼前几天被害,而新郎,婚礼过后是葬礼的悲情之心,为男人们的深蓝色的沧海男人心,致以我最真切的,敬礼。。。。)

点评:皮皮是个天生的小说家,尤其擅长撩拨人心的笔法。但,感情真的就是生死不离么?日前看粱老先生写给儿子的备忘录,言及感情只是霎那,一时而非一世。观者多以为经验之谈,我却谓之无趣。试想:人生百年也不过转瞬,与其明了,莫若糊涂。评分:70

5:色彩情感 之 蓝 by bluereach (呼吸)

她爱他的时候,觉得他喜欢的一切都是好的,都是自己爱的。

他喜欢的颜色是蓝色,大海的那种,明亮又深邃,沉稳神秘,如同他之于她。

她陷入蓝色的天地,穿蓝色的衣服,带蓝色的发卡,就像一个套在蓝色里的人。

在街上看到人工制作的蓝色石头闪幽诱的光芒,高昂的价格,忍不住,她还是买了一颗。按耐着兴奋,她想象着圣诞节送给他时,他惊喜的样子。就因着这颗石头,她将自己的QQ名改成"蓝色鹅卵石",喜悦且谦卑的希望对面的他能感受到这份的心意。

然而,如同一滴墨水滴入一盆清水般,他的浓情蜜意逐日的稀释,消失。迷人的浪漫,凝成阴郁的冷酷。

终于圣诞前的一个夜晚,在她面前,他转身,大步走出了她的世界。

她痛苦,消沉,无知无觉的继续生活。

到了春天整理衣橱,放眼之处,都是深深浅浅的蓝。她套了件普通白色T-SHIRT,上街去买衣服。目光不由自主的被蓝色吸引,伸手出去,已经碰到了,却要强制着自己移开。最后买了些浅粉草绿的,换好去和朋友吃饭。朋友看着她,眼睛一亮:"真漂亮,你其实穿绿色最好看。"她微微一怔,转瞬笑了。

从那以后,她的衣橱里色彩缤纷,当然,少不了蓝色,它已经扎根于她的生命。爱了,就不在乎记忆还是遗忘。

色彩这事,喜欢不喜欢是一回事,合不合适,是另外一回事。至于爱情,她想,应该也差不多吧。

6:色彩情感 之 红 by bluereach (呼吸)

她和他虽是几年同学,却没怎么说过话,了解程度也就是知道这么个人,知道个相貌好赖高矮胖瘦而已。

毕业了,同学们互相胡乱加了QQ号算是临别留念。后来,他们一次偶然在线上碰到,聊了几句,居然投机起来。那夜,她和他说的话比认识这些年加起来的都多。

一个人孤身在陌生的城市,内向的她游离在人群里,静静享受着孤独。迎面绵绵的春雨,她的心里的冻土似乎有了丝暖意。和他网络聊天上了瘾,听他的工作,同事,业余生活,言谈趣事。他主演说,她敲锣边,一唱一合,无所不言,哥们般尽兴。回想他学生时代青涩的脸,再联系到现在职场奔波如鱼得水的他,她裹着被子偷偷的乐。

有一天,他没上网,她心里没着没落儿,做什么都没有心情;有一天,他谈起一个相处融洽开心的女同事,她心里冒了酸水,咽不下说不出;有一天,他说现在是感冒季节,让她多吃水果补充VC,她心里暖暖甜甜,喝了热巧克力一样;最后,有一天,她看着自己无意间重重叠叠写在纸上的他的名字,突然明白,她爱上他了。不知不觉,悄无声息的,她把他划在了心里。

“我过两个月有个长假,想旅游,去你的城市看看怎么样,欢迎不?”

“好啊来吧,我陪你到处走走。”她说的平淡,压制着乱蹦的心。

接下来的日子,她心情好的不得了,经常一个人莫名其妙的笑出声来。周末找好友去逛街,央求着人家给点买衣服的建议。“你平常穿得太素,没生气,试试鲜艳的颜色。”好友东挑西选,递过来条红色的连衣裙。

她穿上,走出试衣间,迎来了好友惊艳的目光和连连的赞赏。她轻咬住嘴唇,想着他看见她的表情,笑着出了神。镜中的她,好像尽情燃烧着的火苗。

等待的日子,变得难熬,可充满幸福的期待。她的世界突然平添了很多事情,装饰房间,做头发,买衣服,她整个人鲜活起来,脸上带着惑人的光彩。

只有三天了,她郑重地看着日历上粗黑笔圈出的数字,将那条带着她希望的红色裙子铺在烫衣板上,准备把它精心熨平,为了那天他眼里心里的震动。

QQ响了,她跑过去看,他的留言:“对不起,我不能来旅游了。昨天我经常和你说的那个女同事和我说她喜欢我。其实我也是一直喜欢她的,真是老天助我。她今天就是我女朋友啦,哈哈哈,为我高兴吧,哥们 :) 我们过两天出去玩,可能去桂林,回来发照片给你看,你不是最喜欢那里嘛。 再联系,好心情啊!”

她呆坐了很长时间,最后移动鼠标,一点,关掉了对话窗口。又坐了半天,然后站起来,把裙子从烫衣板上取下来,折好,放进衣柜,连带着她的爱情。

他淡淡地走,正如他淡淡地来,他的世界,没有一丝涟漪,而她的世界,天翻地覆。

她将永远记得,曾经有过这么一条红色的裙子,让平凡的她,变得惊人的美丽;有过这么一段爱恋,让平凡的她,变得惊人的美丽。

点评:呼吸的两篇社文,都没有脱离直叙的窠臼而缺少变化。小说的戏剧化是吸引读者的要义,情节的跌宕并非故弄玄虚,但一定要用刻画来完成。譬如人物,即使不描写身材相貌,也要有形体和心理呈现。而最能打动读者的,不是文字,而是文字下面的寓意。评分:75

7:蓝颜只是个传说 之 疑似小三 by echos999 (同言无忌)

小三,在她成长的城市里被叫做二奶,她是在网络里才学到“小三”这种叫法,后来还看见了网络里类似 second milk 这样的种种叫法,她觉得很好玩很形象。

一个名词一个代号而已,只要不是阿大,不是正选, 阿二,阿三,阿四。。。。又有什么区别呢?

据说,在她成长的那个城市里,二奶三奶。。。是合法化的。某个有钱人的三奶离开有钱人泡了个SG,受狗仔队攻击的不是有钱人而是那个三奶,一些有钱人的二奶三奶堂而皇之地做着慈善机构的总理。

好像,做小三还需要有做小三的本钱,例如青春例如漂亮。

有一点确定,被称之为“小三”“二奶”的,都是花着别人的钱,被包着被养着的。


从前她去看过相。看相佬握着她的手,仔仔细细地看了她的掌纹,骨节,还有她的脸相,然后说,你这个人不会挨穷不会过贫穷日子的,只是,你花的每一分钱,都要靠你自己的双手赚回来。

这个她信。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她一直维持着一份正职两份副业的状态。

她从来也没有想过,她会成为别人的二奶,又称小三的人物。

直到命运让她遇到了E,并在一刹那,飞蛾扑火。



她和 E 享受着偷来的快乐。

他偷了她的心,她偷了他的身体。

每一次缠绵之后,她都在心里问自己:我爱他吗?爱他什么?


一开始,她是有点仰视他的。

他处理事情那么成熟、冷静,而对工作对同事又那么热情,特别是,他对他的家人是那么关切和牵挂。

尽管他和他的家人大部分时间并不在一起,可是,在他的行李里卧室里,总放有家人的照片,两个漂亮的女儿总是甜甜地在照片里看着他。

她知道,那些给她致命的诱惑,正是来自他对家人的热爱。


她的身边一直不乏男人,不乏成功的男人,她见惯了男人们的逢场作戏,也享受过男人给她的挥霍,但是,当她吃着他亲手做的牛油蛋炒饭,看着他一遍遍地拖地抹桌子,当她看见他拿着女儿的照片微笑的时候,她的心一点点的变得柔软起来,她想,这个,是她想要的男人。


他和她的第一夜,他的身体一直不愿意离开她的身体,她才发现,在他那些冷静热情之外,隐藏在他身体里面的竟是无尽的激情。



他也惊讶,自己竟然还有这样的激情。


结婚10多年了,夫妻生活早已平淡如水,包括感情。所以当他说要离开家去很远很远的一个地方接受一份新的工作的时候,他的太太也只是说:去吧,我和孩子们留下,以后看情况再说。

也算是信任吧。

他一直是个好丈夫、好男人。


那些做饭做菜搞卫生的功夫对他这样在国外生活了多年的人来说只是小菜一碟。他告诉她,在国外,他甚至自己修水龙头,修车。

她那阳光般的笑容、青春洋溢的身体、连带她崇拜地瞪大眼睛看他的表情,对他也是致命的诱惑。

久违了的青春,男人的自尊啊。


相互的诱惑,让他们一次次的激情四射。




当他的太太和家人出现在她的面前的时候,她才发现自己迷恋的不仅仅是他的身体。


她一向以为自己是潇洒的独立的,他只是她的一个蓝颜,比蓝颜多了一点点,多了身体上的缠绵。午夜的钟声响起,她就会如一片云,挥挥手,不带走一丝一毫。


这一次,她却放不下忘不了。


他必须全天候地陪伴他的家人。

他是好父亲好丈夫好男人,家人从地球的另一面飞过来,短暂的相聚。

他吸引她的,不正是对家人的钟爱吗?


她跌坐在家里的地板上,大口大口地呼着气,似乎这样才能把心中的痛楚一并呼出来。

电话响了。是他。

“我出来给汽车加油。想你。还有几天他们就要走了,我们又能在一起了。”

她默默地把电话挂了。


连打个电话都要偷偷摸摸的,她猛然发现,自己已经成为了一个疑似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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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年之后,他和她,一个在地球的东面,一个在地球的西面。两人的名字,也挂在MSN的两端,但,从来没有交汇过。


一个人的白天,是另外一个人的晚上。

时光掠去了让他们一起享受阳光与黑夜的权利,也带走了那段似幻似真的故事。


她也奇怪,自己对挂在MSN上的那个小人头没有一丝好奇,没有牵挂,连去点一下的念头都没有。


不要相信蓝颜,蓝颜只是个传说----山寨语录如是说。


点评:这是纠结的文字,一如广东歌。云儿是浅显的,不加修饰。而小说的50-50理论,要求将生活升华。即使不能升华,也应尽可能不拖沓,否则就成了流水。读者尽管有窥测,但大多希望能窥斑识豹,而不是过目即忘。因此,多看些书,尽量避免山寨语录。评分:70


9:首席说故事之:那些淡蓝色的往事 by shouruo(shouruo)

以前说过,做神仙很寂寞的,大家都巴不得闹出点事看看。好容易来了孙猴子,别看大家表面上讨厌他,其实心里是喜欢的,简直就是天界的刘姥姥。

后来不幸被压在山下,天界又寂寞了,过了一两百年,九天玄女在种花之余,发了一个社,让大家写蓝,期限是五百年。

观音对于活动一向很积极。她想:九天玄女这意思,其实就是叫我们八卦自己的蓝颜,那些个东方神仙扭扭捏捏的全不在正题上,可真没意思。还是我来写一个,让他们见识一下我们西方人的直爽。

她先起了书名《往事并不深蓝》,老君就提意见说:八卦这事,还是通俗点好。她就改成《那些淡蓝色的往事》。书中深情回顾了和佛祖的师生之情,和老君的忘年之友谊。又用了半本书曲折隐晦的写了孙猴子如何对自己一见钟情,积极追求,以及最后挑战佛祖失败的故事,并申明自己一直以来只是把他当普通蓝颜对待,那些种种,只是他的一厢情愿。这书畅销了之后,有女孩子回绝男孩子的追求,就说:我对你不过是观音之对孙猴。言下之意:你要是不对我好,你连猴子都不如,我不对你好,那是学的菩萨。

虽然故事全是虚构,但是作者自己把自己的故事看上几百年,也会被感动的。夜深人静的时候,观音读着猴子追求自己的片段,就好象猴子真的为自己一怒挥棒捅天一窟窿,把自己感动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天河边的一个仙草看见菩萨这个做派,就想:原来思念一个人的滋味是这样的,我将来也要用鼻涕眼泪报答常来给我浇水的那位男同学。

五百年过去了,观音想:猴子该出来活动活动了,别真的压萎了。她就往东土大唐去~~

点评:守弱是个准专业写手,文字得心应手。如今盛行穿越+荒诞,搞笑而不推敲。有人说是对传统文学的挑战,而我却认为是长期以来的压抑造成的反叛。因此,便有了严肃与不经的对峙。于我,则喜欢亦庄亦谐,鸭鼠同笼。评分:65

10:**蓝雨** by kitchenware (洗碗机)

**前言**

“雨有颜色吗?”

“有的,是蓝色。”

“蓝色的雨,好像很伤感!”

“不是伤感,是无可奈何。”

“那我不喜欢,我喜欢红色。要真下这样的蓝雨,你也要帮我撑这把红色的伞,那样我的天空还是红色的。”

“雨的蓝色不是看见的,会下到你的心里去呦,所以要用心听才听得见的。”

“你这个大头骗人鬼,听见蓝雨?怎么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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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尘篇**

“先生,你的咖啡。”

“谢谢!”,付尘礼貌地向服务生笑了笑,随即看了下腕表,七点整,比约定的时间早了半个小时。他每次赴约都会提前到场,这是多年在职场摸爬滚打养成的一个良好习惯。

付尘坐的这个位子是咖啡屋的尽角,但视线没有任何阻碍,走进大门的每个人他都会看得清清楚楚。身边落地的玻璃窗隐隐传来深秋的一丝凉意,雨在窗外漫无目的的下着,淅淅沥沥。

这个陌生的城市也曾那么的熟悉,记忆中这里十几年前还是一片临街贩卖小五金的店面,可如今无论是欧式的街灯还是青色的拼花石板路,乃至这家咖啡屋中萦溢着的咖啡和奶油的香气,都使得付尘有一丝恍惚和迷惘。历经岁月,他深刻地懂得城市和自己都在无可奈何地变化着,唯一的不同是,这个城市似乎越来越年轻和激越,而自己似乎越来越疲惫和寂寞。

他迫使自己相信刚才打的那通电话驱动力完全来源于这种无聊至极的心态,但又有些许的抗拒,在心底重复着告诉自己说:“不!我只是想见见戴婕而已,十年了,老朋友吗,应该再看看她。”付尘当初离开这里是毅然决然的,这些年间,他没有和任何居住在这里的老朋友有过任何形式的联系。这次要不是公司顾总亲点,一定要他来参加此次亚洲商贸会,他依旧不会回来,也绝对没有机会在心底的最深处诱发出这样的冲动。

拿到戴芸的联系电话颇费周折,以至整个过程,他自己都觉得有些勉强和可笑。他先从老宅那里找到许久以前丢弃的联系薄,因为大多数人都搬迁了,所以几乎打遍了所有的号码,搜寻了一切线索,才联系到宿舍老三,又从他那里得到了这宝贵的十来个简简单单的数字。

“喂?”一个男人的声音应道。

付尘紧张了许久的神经一下子松弛了下来,不免嘘了口气,号码看来是错了。

“嗨!你好,我找戴婕。”他还是试探地回了一句。

“请稍等。。。戴婕,找你的。。。”付尘握手机的手掌又握紧了。

“谁呀?。。。。。。喂,哪位?”

“戴婕?我是付尘,你好!可能听不出来了吧?哈哈”付尘把嗓音尽量压平,控制着语速和声调以显得自然,面孔配合地尴尬地笑着。

“嗨!。。。你好,什么时候回来的?”不知为何,那边熟悉而冷静的声音让付尘浑身不自在。

“几天了,参加一个商贸会,明天走,明天早晨的飞机。我。。。能不能见见你?这么久没见,想聊聊,老三说你都挺好,你要忙就算了。。。如果有时间,七点半,深福路的“梦香”咖啡屋见,我住附近的,怎么样?“付尘满脑子只想尽快结束通话。

“好,一会儿见。”手机那端迅速地挂断了,利落得他不免一愣,而紧随的惊喜到现在也没有完全消散。

他在想象中不止一次的演练着自己与戴婕叙旧的场面,应该是轻松和欢快的,他由衷为她的幸福而高兴,她也为自己的事业成功感到欣慰。然后再聊聊以往共识的朋友们的糗事,八卦一下老三。至于两人的过去,就会心一笑,然后是分别祝福。这种例行公事的交际,他在公司应酬中早已经驾轻就熟了,但隐隐地,付尘觉得缺少些东西,对待她应该不同,或许还是可以聊聊过去的那段感情,若无其事地谈,成年人有什么抹不开的,然后再分别祝福。明天,他就会从这个城市消失,仿佛没有来过一样。

咖啡已经有些凉了,付尘却一口也没有喝。只差二十分钟,他似乎都可以感觉到腕表指针跳动的节奏。从窗玻璃中审视自己,模模糊糊的面孔和无情的雨重叠融合在一起,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油然而生,可偏偏想不起何时何地有过这样浅湿的滋味。

咖啡屋的大门紧闭着,安静地等候下一位顾客。“别再说是谁的错,让一切成灰,除非放下心中的负累,一切难以挽回。。。”咖啡屋里的音乐清幽,仿佛没有灵魂,付尘记得当初戴婕就很喜欢唱这首“遗憾”。他用手摸了摸口袋里的机票,明天自己会以怎样的心情登上飞机呢?没有遗憾还是更多的遗憾?唯一可以预见的就是同行的范刚又会唠唠叨叨的说年中分红不公的事,公司的同事背后给这个家伙起了一个绰号“半粒沙”,意思就是斤斤计较得眼里容不下半粒沙子。这个猥亵的家伙倒有句颇耐寻味口头禅“人到中年,没有什么比听到初恋女人离婚的消息更让我心动的事情了”,想到此处,付尘不由皱了皱眉,低骂了一声。

他开始有些莫名的焦虑,用小银勺频频搅动着咖啡,勺子碰撞杯子,发出叮当的响声。他有意识地转移自己的思绪:老三!目前这个家伙在社会中已经混得油光水滑的了,公司开了好几个,上学那时可是终日讷讷的,书呆子一个,后来好像还读了个管理硕士什么的。其实,付尘私底下对他一向没什么好感,不过没有他,自己也不可能认识戴婕。

戴婕是老三的远房表妹,在邻校读大专,一次带朋友来找表哥,恰巧付尘在宿舍里,一帮年青人,百无聊赖,就起哄一起去跳舞。眼花缭乱的舞厅里,老三和戴婕的同学不知转到哪个角落去了,付尘就陪着戴婕一曲一曲的跳。付尘起初并没有太在意这个女孩子,红裙一袭,漂亮可人,但主观上总觉得她太幼稚,虽然眼神里有着一种深邃的冷静,可是俏皮的笑容和一头短发看起来像邻家妹妹。

时至今日,付尘一直觉得验证男女之间有没有感觉最好的方法就是一起跳一支舞。正是那场舞,他们才会走到一起。付尘舞技中等,但身材挺拔,相貌俊朗,所以跳起舞来仪态翩翩。在悠悠的舞曲中,他不觉间体验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引领和自信。戴婕的一切完全通过柔软的右手交托在他的手心里,而她的右臂轻若无物地扶在肩头,只有在他后退步与其他舞人可能发生碰撞的时候,才轻轻的拍打一下他,让他心领神会地带着她侧身滑过,在人群中流畅地穿梭。他凝视她的眼眸,她不像其他的女孩子会羞涩地躲闪,而是迎合,信赖地迎合。不知不觉地他勾紧自己的左臂,将她向怀里拥来,两人形成一体,默契非常地在音乐中翩翩起舞。那晚,健谈的他出奇的话少,或许是恐怕打破这美妙的氛围,或许是已了解往后他们会有许多倾诉衷肠的旖旎的时光。。。

这些年来,他一直在筑造着围绕在心底的一堵墙,墙内世界如同传说中戈壁里的绿洲,只有一位鲜活的女子来过;而在墙外,他痛苦并沉迷地享受着一种另类的情爱快感。以他的才华和魅力,身边倾慕自己的女人不少,而其中也不乏自己喜欢的,每次云雨之欢,他都恍惚觉得借用这些女子横陈的玉体作基的墙愈加坚固,墙中的世界则愈加干净美丽,愈加不为人知的安全。

雨小了,但更细密了,只剩十分钟不到的时间,付尘的心绪却越来越缭乱。“老三说戴婕这些年过的很幸福,那个接电话的男人一定是她的老公,真是不巧,怎么会他先接听了呢?戴婕答应了就肯定会来,但如果被他阻止呢。”付尘又一转念,“呵呵,怎么会,就是老朋友见个面而已,又不为什么?”

“不为什么!”付尘不觉喃喃的说出口来,试图验证这是多么真实的声音。“她幸福?”他推开手边的咖啡,将手掌按向玻璃窗,冰凉着躁动的情绪。“不幸福呢?”,这种强有力的心理暗示开始汇集,聚拢,再难压制,一浪高过一浪地冲袭他每一根神经,“那见她就有了一个再续前缘的机会。”那高高的却无比脆弱的墙瞬间摧毁了,随之,绿色延展。与此同时,他的恐惧也蔓延开来,比那绿色来得更宽更广。付尘猛然站起身来,快步走出了咖啡屋,冲进了雨幕中。

他一路低头狂奔,在马路对面的大楼雨檐下,与一个疾行的路人撞在一起。“对不起。”付尘踉跄地停住了脚步,急急掏出了一根香烟,掐掉滤嘴,点燃,拼命地吸了一大口。浓烈的味道充斥在鼻口内,他退步靠在了墙边,才把烦躁和惊慌慢慢地向无边无际的雨中呼了出去。他开始鄙视自己,唾骂刚才每一个邪恶的念头,一些雨滴从额前的发端滑落,他扬起脸,呆呆地看着对面的咖啡屋,却不再迈出半步。

不知何时,一朵红色的伞影安静的出现在咖啡屋的玻璃窗前,像是雨中开的一朵花,执伞人隐在伞后,付尘根本看不到她的面庞,但坚信是戴婕,因为那惊滟的红色一如当初。

付尘默默地痴望着,穿越汽车穿梭的街道,穿越千万连天的雨丝,穿越已经逝去的十年,时间似乎在倒转,在收缩,在消失,过去与此时此刻紧紧相连,当初的两双手也仿佛又牵在一起。

终于,他松了一口气,一丝没有笑意的笑容倏忽闪过嘴角。夜幕下,他扭身走开,雨淹没了身后所有的一切。

**蓝雨**续 - by kitchenware (洗碗机)

**方志篇**

此时方志的心情很复杂,就像这见鬼的夜晚和车窗外纷乱的雨丝,处处笼罩着不祥。

刚才,他把手机交到妻子的手中,就接过她手中的家什继续淘米,准备晚餐。妻子的应答他听的清清楚楚,因为通话的时间太过短促,在戴婕关闭手机的同时,便好奇地问道:“谁呀?”

“嗯。。。一个老同学,毕业后一直在其他地方,很久没见。。。”

“那你这么快就挂了,多聊聊呗,我煮饭就行。”

“我。。我不在家吃了。。。他明天飞机,找了几个以前同学,说大家聚聚。”

“那好,我就简单吃了。”方志瞥了一眼戴婕,觉得她有些不对劲儿,却又说不上来。

“地方远,我开车去了,现在就走。”戴婕拿起提包,在门口犹豫了一下,在衣橱中翻腾了几下,才闪身出去。

戴婕前脚出门,表哥的电话就打进来找她,方志便说她去参加老朋友聚会了。

“哈哈,是付尘吧?他明天飞机,今天还打听戴婕的联系号码呢?”

付尘?这个名字并不陌生,根本不是戴婕所谓的同学,表哥以前曾和方志多次透露过他们曾有一段恋情。倒是戴婕从未提及这个人,方志本不介意她以前的事情,所以也没有问过。人就是这样,当发现被在乎的人欺骗的时候,总是竭尽所能地去证明那不是欺骗,就像方志现在,紧紧尾随在戴婕的车后,要亲眼看看她到底去见谁?

“哗。。。”的士转弯,车轮激起道牙边的雨水,方志不由身体一歪,右手急忙一扶,碰到了耽在腿旁的黑色的雨伞。他一直是一个粗莽的男人,但这样的男人往往一根筋,一旦对一件事敏感警惕起来,就会越想越不妥:“戴婕在门口的时候偏偏不拿门边这把黑伞,而翻出了久已不用的那把红伞,为什么?”。

方志原来一直不觉自己是有福气的人,上帝把他捏造的和他的名字一样普通。当戴婕第一次出现在眼前的时候,他和公司的一帮棍儿爷一样诧异、惊喜、无措,但他始终自惭形秽,只能偷偷地关注和意恋。可没有人料到戴婕却来主动接近他,惹得那些哥们儿嫉妒得要死,直至结婚,他都仿佛处在一场恬美的梦中,总以为自己上辈子一定是乐善好施的义人,才会因报得福。

他曾问过她一生的愿望,她考虑了许久才回答:不要永恒的爱情,只要平常的生活。他并不完全理解,觉得平常的生活很容易,至于爱情的事,他只知道要永远对她好,给她最好的一切,那就是永恒。

日子一天一天的逝去,他拼命的工作,业绩颇佳,可是戴婕的能力和情商明显超过他许多,在公司里晋升得很快,最终又跳槽去了另一家公司。在生活中,他逢年过节就会买花送礼物,家务争着做。然而家里的大事小事,戴婕都抢先打理得井井有条,少有什么让他费心。她从不要求他什么,也从不责备他的过失,表面上两人没有一丝芥蒂,哥们兄弟中提起这位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的嫂子都赞不绝口,邻里亲戚也都夸他们是模范夫妻。

可慢慢的,方志觉得这样的生活有些乏味,甚至枯燥,戴婕几乎从来没有在他的怀里痛哭过,也从来没有忘乎所以的笑过,终日不温不火的样子隐隐给他带来了一种无以名状的压力,而恰恰是这种和谐平常的生活,让这种压力无以排解,只能在他心中积郁下来。他时常有一种和戴婕大吵一架的冲动,可偏偏找不到理由,他只觉被她以爱的名义占领着,统治着,毫无还手之力。

戴婕的车子开的非常缓慢,方志不知道目的地是哪里,车窗外灯火昏黄,偶尔一些小巷里的红灯在他的瞳孔中急闪而过。这个城市沦陷了,被那些花天酒地,乌七八糟的场所渐渐伤害销蚀,就像他家附近菜市的尾巷,早已变成了地道的红灯区,那些洗头房门口妖冶的女人们袒露着白色的肩膀和大腿,用妩媚的眼神向经过的每一个男人试探着,召唤着。由于工作关系,方志偶尔也会出入一些夜总会,但自问从来没有像其他男人那样恣纵尽欢。每次应酬,他只是不停地唱呀喝呀,尽量远离那些酥麻到骨子里小姐们。当然,时时被她们“大哥“、”老板”的娇声唤着,他骨子里也会颇为享受。

午夜归家的时候,无论多晚,戴婕必会在灯前侯着,不曾怀疑质问过一句,他起初也深深感谢这种信任,但日久便疑虑戴婕是否根本不关心他,要不然就是根本瞧不起自己,认为自己不敢做逾规的事情。他是清白的,但总觉得只有在辩解中才能证明这些给戴婕看,而戴婕知道错怪了他之后,脸上愧疚的表情才是他最希望看到的。

“大哥,前面的车停了。”

“噢。。。”方志匆匆付了车资,撑伞下车,站在路灯的阴影里观察戴婕的举动。

戴婕的车子停在路口,一分钟,一分钟,又一分钟,她没有下车。方志狐疑地向车里观望着,这种探头探脑的举动平时必会令他作呕,但现在这个时候却完全不受控制。“其实就是那个付尘又如何?”他努力使自己相信妻子不会做对不起自己的事情,他的第六感一向不灵,这次估计也是错的。“可万一。。。”他突然感到害怕,害怕失去戴婕,这种感觉是第一次涌起在心头,但偏偏又不甚陌生。

再过两个星期就是他们结婚八周年的日子,七年之痒就快过去。前几天他就开始寻思如何给妻子一个惊喜,这个纪念日对他意义非常,那些郁闷的心情其实并不常有,他深以为或许只是特殊时段内必然的心理反映,过了这个坎儿,一切都会自然地恢复如初。何况,他们还正计划要一个孩子,满怀憧憬与希望,三人的世界,其乐融融,那样的生活才无比的幸福和美满。难道,所有这一切就让这微不足道的小事来影响吗?

将近二十分钟过去了,胡思乱想的方志收敛心神,开始有些后悔这次愚蠢的行为,另外还有些许担心,会不会戴婕身体有什么不适,抑或车子出了问题。

“喂?”

“你到了?”

“嗯,快到了,什么事?”

“没什么,只是你出门时我忘了问,大约什么时候回来?”

“不会太久,十点前.”

“那好,自己小心,如果喝酒,到时打电话我去接你。”

把手机揣进口袋,方志把肩头的伞再次举起,秋寒冷雨扑打着他灰暗的面庞,刚琢磨是否扭头离开,就看见戴婕终于从车内出来,他慌忙把黑色的雨伞压低,并不自主地向阴影的更深处退了两步。

戴婕径直向左边对面街角的一间咖啡屋走去,方志犹豫了一下,好奇心还是促使他跟了上去。他没有直接尾随,而是向前疾行,想赶到戴婕的前面,可刚到路口另一端,就被斜刺里猛然跑来的一个家伙撞在左胸口。方志已经顾不得许多,又连忙迂回再次穿过马路,从侧后面看到了站在落地窗前的戴婕。

红色的伞放在肩头,戴婕双手紧紧地握着,窗内服务生在收拾桌面,人去座空,方志永远无法知道答案。他想大声的笑,一切都是徒劳,一切都是庸人自扰,自寻烦恼。

戴婕静静地站在雨中,方志不由得靠近了一些,妻子娇美的面庞,轻柔的体态,在红伞的衬托下妩媚动人。他许久没有这样投入地,忘我地,远距离地欣赏她的美了,此时,似乎比人生初见更叫人怦然心动。

忽然,戴婕伸出手去,在湿漉漉的玻璃窗上来回抚摸,而随着手指眷恋地滑动,方志脸上的喜悦开始凝结,“这。。。难道她。。。果然。。。”瞬间,方志的怒火一炙,嫉妒汹涌而来,挫败于一个无形的对手更让他颜面无存,如坠深渊。他本已拥有她最完美的部分,温良贤淑,聪敏锐利,可天意弄人,偏偏又让他终究难以拥有她最真实的部分。

此刻,一只心底的猛兽被唤醒并死命鞭挞,血肉模糊地寻找着嘶嚎的方向。雨中,方志看来,那伞色如妻子初夜的落红一般夺人心魄,恍惚间,又幻化成深巷里如魅的红灯,他愤然回身,路上积水中一张阴笑的脸一闪不见、、、


by kitchenware (洗碗机) at 2010.3.7 11:17 (#5928523@0)

**戴婕篇**

戴婕快步走下楼,在发动汽车的时候,瞟了一眼四楼自家的窗户,灯光温暖。

接到付尘的电话,她只有万分之一秒的惊讶,便立刻恢复了常态。她原本一直在期盼守候这通电话,可当初缠绵的千言万语已在岁月间逐字风化,磨损,消亡,没有一丝的痕迹,如今只剩下最简单的,最无味的应答。一切都很自然,答应会面一位久违的朋友,再正常不过。她并不知道,在拿起红伞的那一刻,天地间的这场秋雨在她本以为止水如镜的心底,会激起何种程度的涟漪来。

路上没有什么车,雨刷在戴婕面前有节奏的来回摇摆,眼前的景物一时模糊,一时清晰。

今天她特意早早的回家,希望做一顿丰富的晚餐,还计划为方志煲一盅滋养的鸡参汤。年轻时,她不懂也最不喜欢自己做饭,可自从和方志结婚,私下翻烂了很多本菜谱,慢慢练就了一手让人称羡的好厨艺。方志是魁梧的汉子,食粮超大,每次看着他吃的津津有味,满嘴流油的样子,她就会暗地里开心许久。不过最近几个月,工作太忙,今天是难得空闲,当然要慰劳一下丈夫。

戴婕爱方志的理由其实很简单,他忠厚。初会的时候,她凭借独到的眼光,偏偏看得见躲在那些追求自己的男人后面偷偷望着自己的他,又偏偏喜欢他六神无主的傻笑,还偏偏中意他工作中一丝不苟的牛劲儿。早先经过了一场如火炽烈的爱情的洗礼,她似乎更加向往一生如水绵长的婚姻,能和方志走在一起,是她既定的宿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她为这个家庭默默奉献一切关怀,不离不弃,精心呵护着自己和方志的每一天相守,每一夜共眠。

戴婕并不急于赶往约定的地点,而是徜徉在纷扰的细雨中,时不时有其他车辆从两侧超越过去。刚才善意的谎言让她觉得非常抱歉,或许事后应该向方志言明,他一定可以谅解。

她时常告诫自己那些闺蜜姐妹,过往的恋情应该像一棵曾经沐浴在阳光雨露中青翠茂盛的树。故时,所有叶子都蓬勃鲜活,但光阴流逝,岁月荏苒,这棵树终会无奈地枯死在干涸的日子里。即使雨季再来,也姗姗来迟,枝头最后枯黄的几片叶子,再也恢复不了生气,反倒是不能承受一丝打扰,雨的自我多情只能将其击落于尘埃。所以,她此时也告诫自己:付尘--这个遥远的名字,已经没有任何的意义。

她忆起毕业后一年自己终日魂不守舍的样子,那场爱情的火焰无比强烈,甘愿被吞噬的她在无所顾忌燃烧后,犹如期盼复燃的余灰,总是在有风的时候,无力的亮一亮又暗下去。她经常给表哥打电话,旁敲侧击地打听付尘的消息,可是没有任何的音讯。从那时起她便不再相信永恒的爱情,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这样的东西,永恒是要无数的刹那才可以造就,可爱情偏偏只是一刹那的事情。

街道两旁不时看到一座座商贸城,旗舰店和购物中心,戴婕喜欢这座和自己一起长大的城市,因为她所有的故事都珍藏在这里,可以在任何她觉得恰当的时刻,随手打开,又可以在任何她觉得必要的时刻,信手合起。

又转了几个弯儿,终于看到了“梦香”的霓虹灯,戴婕把车靠边停下,向不远的咖啡屋望去,窗前一个男子的身影。。

付尘喜欢坐在这样的位置,毫不惹人瞩目,但视线却可以巡视最广的区域。戴婕用记忆拼凑着模糊的面孔,她猛然想起:再次面对这个男人,该如何开口呢?放下遮光板,她对着镜子仔细整理着头发,精微地检查红润的脸庞,手指抚摸眼角,怕那里瞬间长出恼人的皱纹来,又随手把手指上的婚戒调整到最显眼的角度。

“开门吧。”戴婕却没有动,好像一股无形的力量压制着自己的躯体,迟疑?惶恐?还是紧张?她发觉自己还是在意着一些东西,这个背叛的男人不配得到这样的礼遇,或许应该驾车离去,将他狠狠的抛弃在那里。“开车吧。”戴婕还是没有动。

时间一秒又一秒,戴婕不得不承认在心底,对这个男人还有一缕牵挂,因为这是一个曾经在正确的时刻走进自己的生命的错误的人。以前,情窦初开并充满幻想,她只想将自己交付在最爱的手中,让他带着自己去自由的飞翔。在第一眼看见付尘的时候,她就确定这是掌控型的男人,自己的躯体和灵魂完全被他深沉的眼神所笼罩,但天生自信的她却从未退缩。

热恋的两人常会在校园最阴暗的角落里卿卿我我,耳厮鬓磨。戴婕每一个细微地动作都足以触发他本能的莽撞,火热的嘴唇纠缠在一起。一双大手来回呵护她的脸颊,粉颈,在宛若小丘的胸际徘徊温存,游离向下,寻觅更神秘的天地。然而,戴婕的双手会死死锁扣住他的手腕,让他的手掌停留在光滑如脂,平坦如湖的小腹上,任由其手指在横向上撩拨抚摸,却不能寸进,再用温柔如水的眼神平复他浓重的呼吸,熄灭他眼中无尽的欲望。如果当初她放弃矜持,今天的结果就可能完全不同,他会成为自己今天的丈夫,一生的唯一。

此时,手机的铃声突然响了起来。让戴婕迷离中异样的发热起来身体迅速凉却。那才是今天的丈夫,幻想的付尘被现实的方志所取代,是了断的时候了。戴婕走下车子,咖啡屋越来越近。

忽然,一个男人跑过面前,践踏起地上的泥水。错愕间,她又看到了一样的背影,一样的逃避,一样的结局。“管他是谁”,何必停留?她继续前行,走向属于自己的青葱岁月。

她在寻找另一个世界的自己,那终日低吟“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期”的鲜活少女。青春一去不返,所有回忆都是自欺欺人的美妙,付出全部,得到的却是刻骨铭心的遗憾,爱情在时间面前一败涂地。一切轰轰烈烈,一切山盟海誓,一切甜言蜜语烟消云散,她和他的爱情在彼此狭小的空间里惊天动地,可是在尘世间,却普通如一日秋雨,一根苇草,一把黄土,没有传颂,没有见证,不会有任何人知道。委屈!戴婕只觉得这是何等的委屈。

她无助地抬起右手,用指端触摸窗上的雨滴,触摸自己所能记起的点点滴滴,让它们汇集在一起,瞬间淌下。咖啡屋内的灯光反射出来,仿似那年舞池中的五彩斑斓,一个男人牵动着她忘情狂舞,是方志的面庞,抑或是付尘的;是付尘的手掌,又恍如方志的。戴婕已经难以分辨究竟是谁。

玻璃窗内隐约有乐曲传来,戴婕肩头颤抖,不由得低声随着哼唱:“与其让你在我怀中。。。枯萎,宁愿你犯错后悔,让你飞向梦中的世界,留我独自。。。伤悲,与其让你在我爱中。。。憔悴,宁愿你受伤流泪,莫非要你尝尽了苦悲,才懂真情可贵。。。”,她用冰凉的手指在雾水斑斑的玻璃窗上一笔一笔写下一个名字,一。。。二。。。三。。。。。。十。。。十一笔。

然后,戴婕幽幽收起红伞,垂放在体侧,任由雨水冲刷自己的的鬓发。举步之时,窗上的名字已完全融化在这雨里,了无痕迹。

-----------------------------

【尾声】

“不会么?”

“就是不会啦,雨就是透明的,单纯而简单。”

“那我就没机会撑伞了。”

“就算是你说的蓝色,我来听,也一定能听成晴朗天空的蓝色,多舒服。”

“那借我你的耳朵,我们一起听听。”

“嘻嘻,不借!还是你听你的,我听我的吧。”


点评:这就是专业笔法,超出我这个业余的点评范畴。想起中学时读戴厚英的《人啊人》,曾非常崇拜那种意识流对于人性的刻画。人物角度的切换,更加反映了真实心理,以及冲突造成的错位。然而无论以何种角度,价值取向基本上统一。这也是共鸣的基础,万变其衷。评分:90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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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拾英 / 心情随笔 / 浑断蓝桥----若初文社小说赏析
    • “而最能打动读者的,不是文字,而是文字下面的寓意。”--- 借老猪的狰狞嘴脸,俺也扔一个顺风砖。呼吸的文字比较绮丽感性,但是很多时候,还只停留在文字表面。如果能够拓深一步,则很可观。
      • 希望大家越写越好
        • 你这次人品不错哈,差点赶上俺了。不许跟俺争若初的奖品。
    • 笔法和情节的点评不错哈。叹惜一下,老猪也没读懂我写的“夸奖老猪,看破生死,无怨无悔此生, 有些人不如猪哇!“的故事。
      • 俺觉得你写那个和偶转的那个有异曲同工之妙。。呵呵
        • 老猪一看被杀就容易排斥,好比法官和犯人是亲戚,没判了捕快就算开面了。LOL.
          • 老猪咧开嘴会心地笑了 ... 再忘情地用眼角瞟了阿苏两下 ...
            • 老猪不由得开心地扭动着,向前蹭了一下阿苏的裤腿,再忘情地用眼角瞟了阿苏两下。 ----------------------风流老猪负我太甚,打倒老猪!555555555!
              • 打倒老猪! ...
                Your 评分: 91
                • 分数无所谓,自辨一下,不然老猪只当读笑话了。
              • 风流老猪负你太甚? 818, 818 ....
      • Kevin的意思是:看破生死的人,精神境界跟猪一样? 哈哈~ 开玩笑呢。
        • 有人问就白惑一下。 在笑眯眯的人面前,猪的命到了,宰割是痛苦的,可猪竟感觉到快感,为何?
          小小的牵手愿望被满足了,无憾此生,有人曲解---为短暂的爱死了也甘心,非也。
          自然食物链法则,人猪殊途,各入轮回。
          换位思考,猪界也有境界高的猪,知足常乐,无悔无憾,不为生死所忧所苦。

          反观人界,又有几人能做到这点呢?
          故叹: 多数人境界不如此老猪。

          纵观历史(刀光依旧),盖莫如此。
          • 给石兄的分数低,是因为不太切题
            • 啥分不分的,一吐为快,最近流行【天气很好,炮打。。。然后上些药。】LOL
              【若初"蓝"社开张】以"蓝"为题,欢迎各类体裁和题材.
              请自由以"蓝"命题,并自由帖出,自由讨论.

              唯一永恒的是刀上的蓝荧一直在闪烁。--------------时间轴拉长,拉远。猪和人的目光所及的属性是一样的,从猪界的换位思考又转回人界啦。
              • 起哄: Good! good! ...
    • 荣幸, 借老猪的耳朵,我们一起听听 ! ... Good 点评! studying ....
      • 你光起哄,也写个《千里之外》吧
        • 评论很好,老猪辛苦~ -bluereach(呼吸);
    • 学习了。也向写小说的同学致敬,码这么多的字很辛苦。
      • 你为啥不乱弹了?
        • 乱弹? she is cow tee ...?
    • 老猪很敬业,赞一个~
      • 这几天酒精有些中毒,胡评
    • 评论很好,老猪辛苦~
      • 呼吸文笔好,再写深些就精品了
    • 举四肢赞成"蓝雨"夺魁!!!评的好~~~
      • 赏析不是件容易活儿啊,想送花一朵,结果没找到功能键——糊涂了,呵呵。
    • 我及格了,高兴咯~
      • 文字更多是生活的历练,不光是童话
    • 尤其擅长撩拨人心的笔法------------这就是看我深蓝的感悟,我抱石头砸天去算了。。。
      • 补天能出名,砸天那是出位。LOL
        • 非也非也。。一口鲜血迸发而出。。。都已经是精卫天海了。。。
          • 老猪本想说翰逸神飞,嘴一咧,就变成挑逗撩拨了。LOL.
      • 你不需要点评,已经很好了
        • 老猪生气了~~·
          • 这个大可不必担心,怎能如此低估北方爷们?而且老猪不是一般人,皮相当厚实。
        • 在我们那里的方言中,抱石头砸天的意思,其实是说
          我冤枉啊,,,我和窦娥一样冤枉啊。。。。。俺一直顽劣,老猪又不是不知道,得,这回好了,老猪不改我的作业了,高中时候,俺英文老师就是因为俺顽劣,不改偶的作业的。。。这。。。这。。。这。。。。。冤枉啊~~~~~~~
          • 和窦娥一样冤枉 ...
            啊?
    • 一如既往的老朱。。。评得好看~~~
      • 我可以只叫好,但那还不如不评
    • 啥也不说了,拜谢JF!
      • 姐夫?JF
        • 呵呵,老典故了
          • up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