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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予人玫瑰,手有余香:加拿大新天地工作移民诚聘求职顾问&行业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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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取消担保, 你是退出担保(退出 co-signer).案子继续不继续与你无关或者说非你控制/决定, 那是签证官的 call, 但是你有权要求对此担保的来自你个人的更改(在移民申请过程中任何状态改变, 都要报告给移民局)。

如果你前妻自己的经济实力一直满足sponsorship的要求, 你们也已经伶清关系, 想不出为什么她非不肯 (当然我并不认为她控制的了)。 鉴于你前妻自己的收入不够的情况下, 与法(加拿大), 你应该报告给移民局, 既保护你自己今后的经济利益, 又不是帮你前妻一起欺骗, 于情, 如果你们已经是路人甲和路人乙, 无所谓了, 如果你们双方还。。。 自己考虑吧, 但是从法律角度讲, 如果你今后不负担, 你前妻又没实力, 但是现在又和你前妻一起隐瞒, 让他们移民成功, 这是fraud, 他们的身份有可能会被revoke。 如果你和前妻达成协议, 而且她现在和今后能保证对其父母履行sponsorship, 你就是帮助隐瞒真相, 不让以前的申请作废, 也许能达到民不举官不究吧。。。。。

再有一点补充, 这样你在移民局登记的作为sponsor 就 +2, 如果你以后还有其他申请, 例如父母, 新岳父母, 新老婆团聚等, 考虑那时候的sponsorship 你要会够条件的 (多了2人头)。 还有你填写你的信息时要注明什么时候结婚, 和前妻的时间, 如果他们去对号了, 对你不利。。。也许也会到腾出来以前你前妻的case 是fra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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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相约北美 / 探亲团聚 / 求助: 当年为前妻的父母团聚移民当了co-signer, 后来前妻背叛, 离婚. 现本人要求退出co-signer, 但前妻坚决不同意, 坚决拒绝按CIC要求办理退出手续. 恳求各位的建议和帮助. 万分感谢!
    • CIC去信说明情况,把离婚复印件附上。
      • 谢谢回答, 但是目前解决不了. 见楼下回大象的帖.
    • 这是你的权利不是你前妻的权利,不需要你前妻同意。如果已经登陆,你就必须担保十年,登陆后你无权退出。如果你确定你要退出,你必须传真或者邮寄挂号信给CIC联系,不需要任何理由,这是你的权利。
      • 谢谢大象! 给CIC发过信要求remove, 但是CIC回信说, 必须有担保人和主申请人在原来的sponsorship agreement上加注, 签字同意才算数. 只是我cosigner的要求是无效的.
        • 真是奇怪,主担保人可以在登录前任何情况下取消担保,Cosigner在受义务约束的同时居然没有同等撤销的权利。不合理,你应该直接去电话问清楚。
          • 请问是打什么电话? 哪个部门? 您有号码吗? 谢谢!
        • get a lawyer.
          • 看来只能找律师了.
        • 听起来有点不合乎逻辑,不过,真这样,那我帮不上你.
          • 是很不合逻辑. 前妻是联邦政府的officer, 不知道会不会这是一个因素.
            • 什么时候递交担保的?是不是尾声了,这样要抓紧时间,登陆就取消不了,其实发了签证恐怕就难了。
              • 2008年的时候递交的. 我对进度一点都不知道, 前妻很有心计, 一直在给我使缓兵之计.
                • 2008年现在的进度是随时签发签证,晚一天你的担保都会成立,也许现在已经拿到签证了。你必须抓紧每一分钟,祝你好运。
        • 他们是不是误认为你要撤销担保而不是co-signer?
          • 这样还是可能的
          • 不是误会. CIC的回信写得很清楚.
        • CIC说的是符合手续要求的。应该按他们的要求去做。 如果你前妻不同意,或者主申请人不同意。只好按 myapril (aprilmay) 的说法去做。把球踢给你前妻和CIC. 设想以下,如果不走这样的手续,任何稍知你们移民案内情的人,都很容易的达到捣乱的目的。
          • 谢谢回答!
    • 如果老人还没有登录,可以这样做,
      lz只需要给cic发信,说主申请人某某离婚了,并把离婚的公证书发给cic,告知担保申请人的姓名,生日,如果能有client id就更好了,还有副申请人的姓名,生日即可,剩下的cic会联系主申请人,update其他相关文档。lz都不用把自己的联系方式给cic。如果主申请人不update,会被认为是隐瞒婚姻,是欺骗,后果很严重。而cic受到你的文件以后,不采取措施,你也不用担心,那会是cic的责任。你只要保留好联系cic,寄出文档的凭证。
      • 谢谢您的建议!
    • 父母团聚是天伦之乐,无论前妻对你做了什么,你都不应该剥夺人家这种机会。报复人要适可而止,不能连人性都没有了。
      • 作为女婿的担保还有一点义务和责任可言,离婚了可能不再有任何义务责任吧。更何况,离婚了本身就不具备继续担保的资格,应该及时通知CIC。
        • 当同是夫妻的时候女方有可能因为生孩子等原因有收入不够的几年,如果婚姻破裂丈夫退出,移民资助重新审理,很有可能对方的父母就是来不了了。离婚了两个人就扯断了?多年的夫妻还有孩子??!
          • 不要误导,生孩子,收入不够,是不计入的,只算生前和生后收入。没影响的。
            • 不知道你从哪里看来的依据。怎么会没影响,假定是这样,那也会导致审批年限无必要的增长!
              • 前提是你要有工作,而且收入还要够。雇主出具证明。
        • 还有一点是,即使丈夫退出申请,在衡量女方收入的时候还要计算男方的人口(在过去几年没有离婚的时候),这不是雪上加霜?女方本来是为家庭放弃收入,到头来只得到咎由自取!!???
          • The definition of family includes you, your spouse, and your kids. After the divorce, your spouse is liable for you and your kids, but not your parents.
          • 这是个马甲吧,刚注册的
          • 理解理解,有可能妻子一方离婚带孩子有实际困难确实很需要父母过来支持和帮助,作为丈夫,即使离婚了也不希望对方过的很惨吧,双方好好谈谈,能帮就帮一把,我觉得大部分离婚的不会真的让前夫来背负赡养责任的。不过如果好说好散的容易,离婚顺带撕破脸的就很难了
            • It is a 10-yr commitment, not just a favor. Who knows what is going to happen in the next 10 year?
            • 同意。谁还会真的问你要钱呢。
              • 政府
                • sigh! 小人难缠!如果真的好说好散,政府跟你要钱也可以商量着来的
                  • 我也觉得是。只有小人才希望要一个和自己父母没有关系的人付上10年的责任吧。
            • 你说了那么多实际情况,咋不说给楼主带绿帽的那人呢,既然当年有勇气背判,现在怎么不去找那个好男人?有实际困难去找那好男人更合情合理吧.自己想快活的时候就把自家男人忘了,需要担当的时候就找自家男人,难道你们都是这样?而且理直气壮.
              • 大苯象,你是个好人,在这里帮了很多人,我刚开始也很为lz叫屈,但是看到楼上那个女士?的帖子,觉得实际上生活有很多种情况,不要一下子打倒所有人,有些是女方背叛,肯定有女方付出很多男方不顾旧情釜底抽薪的,如果有孩子,互相争取机会好好谈谈,让大家
                分开后的日子都能过的平坦顺利一些不好吗?对于大部分人来讲,父母移民成功可能是精神上的重要支撑,而对于那些婚姻失败,独自抚养孩子的单亲妈妈来说,又何尝不是如此呢?继续担保是有些吃亏,吃亏未必不是福呢,退出担保有理,但是对于曾经彼此深爱过还共同养育过孩子的伴侣,有些无情啊。
                • 我同意。不是一味偏袒某一方。大家凭良心做事。亏心的,人不报有天报
                  • 不知道你有什么隐情,如果对方不愿意继续担保,于法于理也是说的过去的,心地好双方还有感情的也许能帮一把,不愿意帮的就算了,总纠缠过去也没什么意思,父母即使不能移民还有super visa呢,保持好的心态重新开始更重要
                    • 没有什么隐情,只不过为某些女人叫屈罢了。没有看清原来是楼主被欺骗了。
                  • 其实这本是他应有的权利,你靠瞒这种做法本身就不对,在法律上也不合法,正确的做法是双方协商,都能接受。也许不好说谁对谁错,但剥夺他人知情权,这种做法本身就不对。
                • 清官难断家常事
                  • 是啊,我还是不趟这混水了
              • 我不是针对lz这个个案来说的,我说的是很多需要撤消担保的情况。lz的个案不好说,单凭他说的几句,任何人包括我自己都会想法撤消担保的
              • 在加拿大离婚,男方基本是净身出户,有小孩更是如此,不到万不得以,也走不到那一步,真是男方有过错,他也要考虑到后果。
      • 担保是有法律义务的,撤销担保是义务人的法律权利,至于人情上撤销动机是否属于报复,法理上根本不存在意义。
        据我当时印象,一旦签定担保协议,婚姻变化与否原担保持续有效。所以楼主有权利撤出,更何况,如果不撤出,名额始终是占住的。如果楼主再婚,那么是不是对另外一个女性的不公平呢?不针对任何人,就法论事。
      • 这话未免过了,何至于上升到人性。取消Co-sign未必人家父母就来不了;不再承担不应承担的义务,于情于理都说得过去。兄弟亲还钱上清呢。
        • 兄弟俩在一起不会生出来孩子!
          • 一码事是一码事。有了孩子,前夫的责任是赡养费。这跟你父母移民的担保责任是完全分开的。
            • 如果真的是一码事是一码事那道简单了
      • 至于如何减小对他们申请的影响,这是人情上的事情,楼主可以和当事人商量酌情处理。那就是法外情了。
      • 这不应该算报复,离婚了没有这义务了.
      • bullshit. after divorce, her parents are not his parents. why should he take obligations?
      • 还扯到报复上了,离了就没有义务了,不存在报复不报复。
      • 我觉得不是报复问题,如果LZ前妻的父母在登陆十年内申请了政府福利而影响了LZ将来妻子和父母的移民申请。。。
      • lz面临同样的问题,正极度担心中,你们你一言我一语的,越说人家越害怕!
        • 刚刚整理CIC的信件,发现在Sponsorship approval 上有这么一段话,应该是针对sponsor,不知道对co-signer是不是一样的标准。我的理解是除非有sponsor和co-signer的mutal agreement, 要不原来签署的文件是有效的。
          Reminder- Your Undertaking is an unconditional promose of support.
          The undertaking you signed is an unconditional promose to financially support and provide basic requirements for your sponsored relative(s). This undertaking is not broken by such changes as the granting of Canadian citizenship, divorce, separation, relationship breakdown, moving to another province, or change in your financial situation. Your obligtaion as a sponsor begin as soon as your sponsored rlative, and if applicable, their accompaning family membes become permanent residents of Canada. This undertaking cannot be cancelled once permanent resident visas are issued to them.
          • 你的理解跟那段话完全风牛马不相及。这段话的主体意思是,被担保人登陆成为永久居民后,担保责任就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取消了。我的理解是,在没有登陆前,即协议生效前,是可以撤销担保的。
      • 每个人都有应该承担的责任. 如果妻子不能承担自己的责任,那么丈夫不必担当责任. 责任是互相的. 应该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 -szs11(不器)的话有点偏激了。
      • 您误会了. 我没有剥夺前妻的任何机会. 她是联邦税务官, 现今的收入比我还高. 说来可叹, 当年她报考, 还是我熬夜起早帮她抢到的报名名额. (只考虑前200个报名的)
        • 你这是在间接杀人。按照现在的移民申请变化,如果这次来不了,以后永远都不会来了。老人在国内没人照顾,以国内现在的道德标准,他们人生最后那段路会很艰难。
          这么多人帮助你间接杀人,中国人的道德素质啊。
          • 非洲很多人饿死,你的道德素质那么高,你有没有把你的房子卖了,省吃俭用去帮助他们?按你的道德规范,农夫都应该去温暖蛇,牺牲自己救了蛇,你自己做到了吗?我估计你就是担任被人温暖的角色,并希望更多的人继续温暖你。
          • 其实随着时间和情况的变化,有可能LZ自己的父母够条件,如果楼主是独生子女,这种可能性更大。到时候,由于担保别人的父母,还有子女等,无法担保自己的父母,难道说要把自己的父母逼死?你说这话,说明你面临同样情况,而且你极度自私且蛮不讲理!难道你是?。。。的老婆?
            • LOL...sounds like she is.
          • 这不是道德不道德,素质不素质的问题,签一份文件不仅仅是提供一份便利而已,而更多的是责任和义务。你愿意把自己在法律上再和一个已经没有夫妻关系人身上吗?很简单: 婚姻保持=继续担保;婚姻破裂=担保撤出
            • 还得在经济上负责
          • 吓死了,国内来不了的都被杀死?
            • 不器,我觉得你声嘶力竭谴责别人的话,反过来用在你身上更贴切,做人做事是要双向考虑的,做人要厚道.
              • 也许他就是那个前妻...
                • 我支持男方向CIC如实通知婚姻变化,这是法律要求的。
              • 你是跟我说话吗?
          • 已经不止一次在这里看到有人发表如此低智商的回复,试图阻止或者劝阻那些离了混的男人继续对没有血缘关系的女方父母的经济责任和担保。也难怪这种人会导致离婚。
    • 我也有相同的情况, 通知CIC, CIC来信说要主申请人,以及主担保人签名。 可是,他们不同意。而老婆的收入不够。要是成功了,将来我还要负担他们的费用。真是烦死了。现在已经体检了。
      • 先给北京发封信,要求suspension,同时,写明,前妻刻意隐瞒信息,将你的离婚分居证明,和所有相关信息-前妻姓名,生日,地址,发往北京,先阻止发签证,然后再和cic周旋,必要时,
        可以咨询律师,前妻收入不够,最后肯定要你出钱负担的。你将会组成新的家庭,所以你将无力承担,这一点也要向北京说明。NND总不能为了个背叛的女人,最后还要把自己逼死吧?神马世道?不行还可以说,自己失业了,收入不够。先让它们挂起来被调再说。这是要赶快,这关系到一辈子,是做人还是做牛做马永世不得翻身就看这一次了!
      • 还有就是,如果你给call center打电话,他们的回答,你可以当作放P.起码打十个以上,你才能慢慢接近真实的信息,注意,是接近,不是得到。
      • 签证官最烦的就是发父母移民签证,稍微有一点不对,就会挂起来阴干你。
        • 我发的是信,有三方护照的复印, 有 case ID, 有描述说明。但回信是, 。。。。, 不知道网上,有懂移民法的朋友,说说
          • 我觉得担保就是个合同书,现在要撕毁合同,那么也要所有的当事人都同意签字,取消合同。你单方面提出申亲撤销合同,大概算单方毁约,合同并不算取消。老外做事死脑筋。反正co signer比较冤
            • 但主担保人可以任何时候取消。 CIC 的回信有点不合情理。
              • 先给签证办公室发封信,挂起来,争取时间,你会不会是让对方误解了?你没有资格取消担保,要取消,得主担保签字,你要求撤掉CO-SIGNER身份,主担保是否够条件,让他们重新评估。你要求的是不再作为CO-SIGNER 提供担保。
              • 你不是取消担保, 你是退出担保(退出 co-signer).案子继续不继续与你无关或者说非你控制/决定, 那是签证官的 call, 但是你有权要求对此担保的来自你个人的更改(在移民申请过程中任何状态改变, 都要报告给移民局)。
                如果你前妻自己的经济实力一直满足sponsorship的要求, 你们也已经伶清关系, 想不出为什么她非不肯 (当然我并不认为她控制的了)。 鉴于你前妻自己的收入不够的情况下, 与法(加拿大), 你应该报告给移民局, 既保护你自己今后的经济利益, 又不是帮你前妻一起欺骗, 于情, 如果你们已经是路人甲和路人乙, 无所谓了, 如果你们双方还。。。 自己考虑吧, 但是从法律角度讲, 如果你今后不负担, 你前妻又没实力, 但是现在又和你前妻一起隐瞒, 让他们移民成功, 这是fraud, 他们的身份有可能会被revoke。 如果你和前妻达成协议, 而且她现在和今后能保证对其父母履行sponsorship, 你就是帮助隐瞒真相, 不让以前的申请作废, 也许能达到民不举官不究吧。。。。。

                再有一点补充, 这样你在移民局登记的作为sponsor 就 +2, 如果你以后还有其他申请, 例如父母, 新岳父母, 新老婆团聚等, 考虑那时候的sponsorship 你要会够条件的 (多了2人头)。 还有你填写你的信息时要注明什么时候结婚, 和前妻的时间, 如果他们去对号了, 对你不利。。。也许也会到腾出来以前你前妻的case 是fraud。。。。
                • 这个在理。
          • 马上联系你的选区国会议员,既然如此不合理,看他们有否办法。
            • 或者这样,给北京和密市同时发信,就说婚姻状况改变,一方不愿再提供担保,请求重新评估担保人经济状况资格,说不定他们就明白了。
            • 其实仔细读一下楼下贴的英文帖子。 家庭情况有变化必须通知cic,如果不通知, 就是欺骗。 所以你看看cic知道不知道, 你们已经离婚。 大象说的很多, 找议员咨询一下。
      • 如何操作,看我上面的回复,
        原则是,是主申请人自己需要主动更新信息,如果她\他不这样,就是隐瞒真实情况,在那之后的所有审批都是无效的,如果cic将来找你要钱,是可以打官司打赢的。这就是为什么有人入了国籍,还会被赶出去,因为之前有违法的地方。你只需要把离婚公证书给cic,让cic找主申请人更新信息,比如收入证明,而不是你找主申请人。
      • 此时的关键是暂停签证发放,所以,要给签证办公室发封信,信怎么写很重要,要有情有理,能让签证官体会到你的状况,也许他不会和你联系,因为你不是代理,但是这个个案有疑问,所以会暂停审理,这就够了。再慢慢来。cic电话1-888-242-2100,要有耐心,8:00打,
        很容易通。你的案子更新资料或者要重新评估该发到哪里,他会给你地址和传真。但不会和你谈这个案子,因为隐私法。
    • 好好看看!!!!!!
      • 很好,看来,好多人有相同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