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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减速,不能减少交通事故,只能降低事故的严重程度!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事故的发生率与通过路口的速度呈线性相关。要求车辆减速的提议,是基于这样一个假定:车速低,事故的几率就低。但是我们可以看到事故率是与违章率成正比,而不是与车速成正比。没见hiway上事故率比local高呀(虽然一出事就是大事),hiway上并线也是很危险的交叉。

比如你要左转,对面有车直行,你判断失误,如果他以70km/h的速度冲过来,你有0.n秒钟做出反应,挂上倒档,退!还是加速冲。你决定加速冲,因为你0.n秒钟之内无法挂倒档。对方决定向右躲闪,因为他左边有你后面的车挡着。结果呢?可想而知。
我们看看如果对方把车速降到35Km/h,你有0.n*2秒钟决定是不是倒车。依然不够,因为你后面的车不倒,你也倒不了。你决定冲!根据s=1/2a(t*t),你在这段时间内所能够冲出去的距离是有限的。经过认真的演算,你发现直行车辆由撞击你的右前门,改为撞击你的右后门。

好处是,70的一撞比35的要厉害得多。所以你发现碰上,是因为左转的车强行不让直行车辆,而不是因为执行车辆太快。如果你是在喜欢强行左转,就写信吧。

拜托,楼上大哥,大家都走路最安全,交通规则的前提是人要遵守,如果总是考虑“如果有人不遵守...”最好别制定交通规则。

如果你真想解决问题。应该建议在绿灯变黄灯以前,有一个3秒钟的启示,比如黄灯和绿灯同时亮,3秒钟后绿灯灭,就不许执行,执行车辆需要对发生的事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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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家园 / 爱车一族 / 想给安大略的交通部提个合理化建议,任何车行驶近十字路口时,一律减速至30公里(或40公里),以减少通过路口时的交通事故。如何?这样就不会发生左转弯时容易出现的直行车使劲撞左转弯车的事故了。
    • 多装几个左转灯,就会安全多了。
    • 那样驾车就没啥意义了。
    • 那就感觉在国内开车了, 过路口必刹
    • 这会引起大塞车。交通路口一定要高速而过以降低路口的bottle neck.
      • 我每次绿灯时都尽可能快加速以使后面多过几辆车。
        • 正是因为这样的错误考虑才使得左转弯时交通安全性下降,那么是安全第一还是畅通第一那?在中国是强调安全第一,不知道安大略省把哪个放在第一?我个人因为还是安全第一,没有了安全,还有什么畅通?
          • obeying the right of the way is the garuantee of "safety" ... You drive 200km/h through is safe if it is your ROW. you get kicked in 20km/h becasue you do not yield while left turn.
            • 我没有说不遵守交通规则,我的意思是交通规则把哪一个放在第一?安全第一还是交通畅通第一?如果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置,那么我的建议就是通过十字路口时,所有的车都要减速,因为十字路口情况很复杂,行人抢道,机动车抢道,
              如果大家都在有优先权的情况下高速通过十字路口,那么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就可能没有时间安全处理,就会发生车毁人亡的悲剧,何必那?你说要保持交通畅通?那么每天上班和下班的时候,多伦多交通大堵塞是交通畅通吗?如果发生交通堵塞,谁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除非多修路,所以我说为了交通畅通的理由,大家在通过交通路口时高速通过不成立。当然这是我的给人观点。
              • "人抢道,机动车抢道"?这就是国内车少交通差的原因。Again, RIGHT of WAY!!!不能抢道...但更不能乱让!!!!!!
          • 道路和路口的作用不是安全而是通行,规则的作用是安全通行。为了所谓的安全第一,车速永远限制在三十公里以下行不行?为了避免污染,禁止汽车上路行不行?
            • 是这么回事. 不过我觉得尽量多的加点左转灯或者绿闪灯, 对左转车来说就方便多了. 有的地方的设计我觉得还是有问题. 比如太古出来到Steels那两个出口, 竟然连个交通灯都没有, 那里来个左转可真是太难了.
              • 是的,在那个地方我有一次竟然等了20分钟那,后来我干脆从太古西面出来右转弯往北走了,饶了一个大弯再回到Steel.省得在那个地方闹心。
              • 那里的left turn是绝对的lowest priority.
              • 得了,知足吧,跟国内的左转比起来已经好多了,记得俺回国最佩服的就是司机师傅了。
                • 支持。
            • 我说的是在通过十字路口的时候减速,不是在一般道路上的减速。
              • 老家, 你错大发了. 知道交通事故的多发地是哪里吗? 就是路口. 路口是危险地段, 对危险地段你怎么办, 当然是撒腿跑啊(当然在规则允许的情况下). 有个开了40年车的人告诉我一句话, 开车时, 如果决定了做一件事, 就做, 千万别忧郁.
                其实道理很简单, 如果你干净利落地做了, 哪怕你有是做错了, 人家看到了还能让你. 但如果人人在那似走非走, 忧郁不定, 那结果就是撞一块去. 不知道你在生活中碰到过这事没有, 有时后在一个走廊走, 如果两个人都很礼让, 犹豫不定, 结果不是两个人都走不了就是撞一块了. 道理是一样的.
                • 你说的很有道理,生活上的事情有的时候是这样。
          • 你没理解我的意思,我是说绿灯亮起的时候我总是很快起步,我开车的原则就是在不违反规则的前提下果断处理任何情况,从不拖泥带水,我也最烦开车该加速时还慢慢腾腾,或者该停的时候却硬闯黄/红灯。
    • 直行车总是比左转车多,左转车本来就该让着直行的。按照你的想法,干脆规定直行车跟左转车碰撞,直行车负全部责任就算了。如果不按照交规开车,出事根本就是无法避免的。
      • 如果大家,包括直行车,都把速度降下来,那么发生左转弯车强行左转弯的时候,已经减速的直行车就会有时间再减速或完全停车,那样不就避免了这场交通事故吗?
        • 这样好象不太对,大家把速度降到市区20km/h,可能就没有什么危及到人身安全的事故了,如果市区限速80,相应的事故率就会高很多.我想现在的速度规定应该是通过折衷得到的吧?
          • 我指的是接近十字路口时要减速通过,以增加十字路口的安全性。
        • 鼓励左转抢道?要是大家抢,用腿跑都要撞。
          • 不是那个意思,首先我们还是按照优先权行车,谁先走谁后走的顺序不变。在这个前提下,大家把速度降下来,慢慢地通过路口,如果直行车发现了左转弯车要强行左转弯,直行车可以来得及减速,以避免和左转弯的车碰撞,你好我好,大家都好。
            • 想法很好, 但是不可能实现. 你还是没有理解这里的交通规则, 建议回锅从学.
            • 老家脑子简单啊. 我不是道路专家, 但马上就知道行不通. 每个路口车子降速, 那是不是就要每个路口设计一个降速带啊(你不可能马上从60降到20), 然后, 少点算吧, 那就等于多伦多有将近6/1的路段是限速20-30的, 你能想象一下
              这个场景吗? 那时我相信马车会在这兴起的.
              • 我早跟他说过这样开车就没有任何意义了,我宁愿跑步上学。
            • 考试的重要一条:observation. 多观察早判断。 Nothing to do with speed of car. Follow the road limit fits here very well.
    • I suggest you to discuss this with fatboy, he would agree with you :D
    • #780216
    • The reason of collision is not the rule, but broken of the rule. Even you change to 30km, if someone broken it as before, no any use. Most of people always follow the rule, they surfer more.
    • 路口减速,不能减少交通事故,只能降低事故的严重程度!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事故的发生率与通过路口的速度呈线性相关。要求车辆减速的提议,是基于这样一个假定:车速低,事故的几率就低。但是我们可以看到事故率是与违章率成正比,而不是与车速成正比。没见hiway上事故率比local高呀(虽然一出事就是大事),hiway上并线也是很危险的交叉。

      比如你要左转,对面有车直行,你判断失误,如果他以70km/h的速度冲过来,你有0.n秒钟做出反应,挂上倒档,退!还是加速冲。你决定加速冲,因为你0.n秒钟之内无法挂倒档。对方决定向右躲闪,因为他左边有你后面的车挡着。结果呢?可想而知。
      我们看看如果对方把车速降到35Km/h,你有0.n*2秒钟决定是不是倒车。依然不够,因为你后面的车不倒,你也倒不了。你决定冲!根据s=1/2a(t*t),你在这段时间内所能够冲出去的距离是有限的。经过认真的演算,你发现直行车辆由撞击你的右前门,改为撞击你的右后门。

      好处是,70的一撞比35的要厉害得多。所以你发现碰上,是因为左转的车强行不让直行车辆,而不是因为执行车辆太快。如果你是在喜欢强行左转,就写信吧。

      拜托,楼上大哥,大家都走路最安全,交通规则的前提是人要遵守,如果总是考虑“如果有人不遵守...”最好别制定交通规则。

      如果你真想解决问题。应该建议在绿灯变黄灯以前,有一个3秒钟的启示,比如黄灯和绿灯同时亮,3秒钟后绿灯灭,就不许执行,执行车辆需要对发生的事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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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绝对增加事故的频率。还有,没个路口的流量下降一半,你上班就得提前一倍时间出发。
    • 瞧这主意出的!!!
    • Accidents are not because the speed. Most of time, it is because of careless, not look mu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