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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税是按residency, 就是说你居住在加拿大就得交税, 居住在税法上有定义,或者说有condition. 例如dweling, 例如spouse住在哪里。 例如你的财产在哪里。 没有一个条件是绝对的

决定因素。 还有特殊人员的residency, 例如当兵的, 一年驻阿富汗, 但还是加拿大的resident。 在加拿大住满183天笼统的说也给定义为resident了, 但是还要look deeper, 如果说是来visit的, 算不算resident呢, 又有很多争议的。 还有part year resident的概念。 就是很明显的入境和出境定居。 当决定了residency后, 居住在那个省, 怎么征省税是按照12月31日居住在哪里。 residency是公认的税法上的grey area, 有的还真不是会计师狗屎, 每年很多案例的, 争论是不是Canadian resident becaouse Canadian resident is taxed on world income。 至于怎么计算, 我记得好像是不用prorate, 但是没查, 不敢说。 有空了我来查查。 加拿大报错税不犯法, 不报税犯法。 很多grey area有的会计aggressive, 有的不。 cra不agree, 可以object, 可以打官司。 到了税季, 我来查查, 探讨探讨, 尽量不狗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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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相约北美 / 探亲团聚 / 各位兄弟姐妹,问个报税的问题,假如父母这个月登陆加拿大并且和我们一起住,这个caregiver amount 可以claim 吗?他们都超过65岁了,但今年还有不到两个月,这样的话caregiver amount 还可以报吗,要是可以的话,要不要除以12再乘以2这样呢?
    • 可以报的, 你父母一登陆, 就是part year resident了, 至于要不要prorate, 我没有具体看, 但是你follow form的calculation就可以了
    • 是的,按比例报。
    • 我记得要住满183天才算,少一天都不行,问问会计师吧
      • 两个概念, immigrant和emigrant有clear cut enter and exit的都是part year resident. 和183天的那个不一样
        • 请扫盲,immgrant和emmgrant用我的有道词典查是同一个意思。它们的区别是什么呢。
          • sorry, typo哦, 漏了个i, immigrant是入境定居, emmigrant是出境定居
            • 谢谢, 现在明白了。
    • 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只要今年12月31日前登陆,就可以报全部,没有部分的说法.如果12月31日登陆,猜测,估计,不成,因为当天一般不算,要到一月一日才算居住一天.
      • 税法规定了要按照比例计算。请看income tax act 里关于personal credits 的规定 118.(1):
        Personal credits

        118. (1) For the purpose of computing the tax payable under this Part by an individual for a taxation year, there may be deducted an amount determined by the formula

        A × B

        where

        A
        is the appropriate percentage for the year, and
        B
        is the total of,
        ...
        • 这个税法也太难理解了,它本身的用词也太含糊了,“there may be";开卷考的Tax 1 也不知道从哪里找答案,还好也蒙混过关了,那时就决定打死也不选Tax 2。
        • 这个事情跟你说的就是不同,这个是any time跟孩子同住同吃同劳动,目的是居住在一起,不是来看望孩子,走亲戚.在钱财税务版讨论多次,经大家仔细认真的论证了.
          • 按比例减免税额是税法的基本原则,跟父母是探亲还是定居一点关系没有。事实上,即便父母是全年居住在加拿大的永久居民,如果只有几个月时间与子女居住在一起(另外几个月单独居住),子女也只能按实际共同居住时间占全年的比例申报caregiver amount。
            • 得了,该说的我说了,你要坚持就坚持。你把caregiver按比例的条款找出来,别基本原则。比如说,基本原则是杀人偿命,杀敌人越多反而是英雄。
    • 谢谢各位的回答,回贴晚了,这才想起我发的贴。按比例分配这个说法是听过几个做会计的说的,但在CRA的网站上Q&A那里有看到•You maintained a dwelling where you and a dependant lived at ANY TIME in the past year.
    • 还有,183天可以报全额这个说法好像在网上有人提过,不过应该还是CRA网上说的权威吧。
      • 我也查了cra, 没有找到183天的说法。但每年报税会计师都说要183天,google了有的网站tax tips 也说183天。 回头再问问会计师
        • 我感觉你应该在心里稍微质疑一下很多所谓的狗屎会计师,还有一些自称学税法的,连最简单的基本报税都不懂,还谈什么复杂的疑难杂症。
          • 点后面的more
        • 加拿大的税是按residency, 就是说你居住在加拿大就得交税, 居住在税法上有定义,或者说有condition. 例如dweling, 例如spouse住在哪里。 例如你的财产在哪里。 没有一个条件是绝对的
          决定因素。 还有特殊人员的residency, 例如当兵的, 一年驻阿富汗, 但还是加拿大的resident。 在加拿大住满183天笼统的说也给定义为resident了, 但是还要look deeper, 如果说是来visit的, 算不算resident呢, 又有很多争议的。 还有part year resident的概念。 就是很明显的入境和出境定居。 当决定了residency后, 居住在那个省, 怎么征省税是按照12月31日居住在哪里。 residency是公认的税法上的grey area, 有的还真不是会计师狗屎, 每年很多案例的, 争论是不是Canadian resident becaouse Canadian resident is taxed on world income。 至于怎么计算, 我记得好像是不用prorate, 但是没查, 不敢说。 有空了我来查查。 加拿大报错税不犯法, 不报税犯法。 很多grey area有的会计aggressive, 有的不。 cra不agree, 可以object, 可以打官司。 到了税季, 我来查查, 探讨探讨, 尽量不狗屎 :)
        • sorry, forgot to mention, some personal tax credits need to be prorated ,some dont. Depends.
    • 也是个报税问题: 假想如果给父母贷款买个小公寓住,贷款和房屋所有费用都由我们承担的话,这个税怎么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