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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向野蛮臣服的一曲悲歌——解析前南非作家库切的《Disgrace》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http://jiangyansheng55.blog.163.com/blog/static/13383029920121017439174/


文明向野蛮臣服的一曲悲歌——解析前南非作家库切的《Disgrace》

2012-11-17 16:39:17| 分类: 文学评论 |字号 订阅


(一)

前南非作家库切的《Disgrace》,是我自买了《1001 books you must read before you die》,按图索骥,寻到的第一本书。库切用南非英语写作,我读的是法文译本。感觉真是了不得,就像1990年9月27日,我“发现”《局外人》。《Disgrace》确实是死前必须读的,不读不足以明白我活过的这个人世。

这个人世,现在是个什么样子?到布鲁塞尔北站看看就可知道。那么,未来——不用很久的那个未来,例如2050年,将是个什么样子?《Disgrace》给出了一个答案:文明向野蛮臣服。

自1492年,哥伦布到达美洲大陆起,西方文明乘着坚船利舰,耀武扬威,照亮了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可是,500年后的今天,这个人类历史上最辉煌的文明,毋庸讳言,在走下坡路,在无可奈何地,让位于野蛮。这个,本来并无须读《Disgrace》,看看所谓的阿拉伯之春,看看希腊,看看美国,便可感觉。但是,在我的阅读范围内,惟《Disgrace》把这种感觉,血淋淋地,用文字展现出来。

故事梗概,我就不专门写了,挺累人的,也没什么趣味,而且许多评论文章里都有,例如附文那个就写得还不错,只是作者的主观判断多了一些。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强奸露茜的三个黑家伙里(他们野蛮到把她弄出了血),有一个(照片中最左边那个)是露茜后来要嫁的佩鲁斯特的儿子。卢里知道后,找佩鲁斯特理论。后者竟说,做那件事后,他儿子应该娶露茜,但他儿子太年轻了,还不能结婚,那么就由他本人娶露茜吧。卢里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而更使他意外的是,他向露茜转述佩鲁斯特的结婚建议后,露茜竟然接受了!为换取佩鲁斯特的保护,在那里待下来。她开出的结婚条件是,农场的地(3.5公顷)全都转到佩鲁斯特名下,但她保留她的住所,没有她的同意,佩鲁斯特及其家人不得进入她的房子。接下来,就是附文结尾引述的父女间的对话:

“这多让人丢脸,” 卢里说道。“那么高的心气,到头来落到这个地步。”

“不错,我同意。是很丢脸。”露茜说道。“但这也许是新的起点。也许这就是我该学着接受的东西。从起点开始。从一无所有开始。不是从‘一无所有,但是……’开始,而是真正的一无所有。没有办法,没有财产,没有权利,没有尊严。”(Yes, I agree, it is humiliating. But perhaps that is a good point to start from again. Perhaps that is what I must learn to accept. To start at ground level. With nothing. Not with nothing but. With nothing. No cards, non weapons, no property, no rights, no dignity. 《Disgrace》英文版,205页,Vintage 2000)

“像狗一样。”

“是的,像狗一样。”

小说在此,205页上,达到悲之高潮——或者说,低潮,深渊,深不见底。我相信,没有读者读到此,不感到震撼。不是说,白人高贵,受黑人奴役,像狗一样生活,就是文明臣服于野蛮。过去,数百年间,黑人曾受白人奴役,像狗一样生活,为什么今天不能反过来,风水轮流转,一报还一报?单从人种角度讲,当然没什么不可以。黑人,白人,黄人,棕人,三、四万年前,都是一种人,sabien sabien,谈不上谁的血统高贵,天生要统治别人,不能像狗一样生活。但是,在这部小说范围内,卢里和露茜读书,佩鲁斯特之流不读书。非但不读书,他还纵容儿子跟(很可能是他叫来的)歹人学习强奸。其后他还认为,这种事过去了,就算完了。这种事,过去了,就算完了吗?即使在黑暗的中世纪,这种事过去了都不能就算完了,何况今天?人类究竟要倒退到什么时代,才能对这等屈辱无动于衷?真的要回到茹毛饮血的时代,比sabien sabien还不如吗?人种的确没有高低贵贱,但文化有先进和落后之别,文明有开化和野蛮之分,让读书人卢里和露茜像狗一样生活,受佩鲁斯特统治,便是让文明臣服于野蛮。“像狗一样”,所产生的震撼,就像《梁祝》里的英台哭坟:“哐”的一声,坟裂,英台纵身,跳进阴界,无底的深渊。

之后,接下来的15页里,就相当于《梁祝》的尾声,描写了一种祥和之歌——文明向野蛮臣服后的:阳光和煦,挺着大肚子的露茜在花圃操劳(好像托尔斯泰笔下的田园风光);一条弃狗被安乐死,小说就此结束。那条狗似乎明白卢里在写的一部描写拜伦在意大利的歌剧,每次他在遗弃动物所里弹琴作曲,它便坐下来,伸出舌头,作专注倾听状。它是世界上唯一似乎关心卢里这部歌剧的生物。真是惟对狗才能弹琴。我理解,这条狗在小说里是个象征,暗喻卢里及其代表的辉煌了500年的西方文明的最终命运。

或曰,西方文明的那些坚船利舰呢?当年不是征服了所有的野蛮吗?当年洋人装备的,不过是些土枪土炮,就那么厉害,打遍天下无敌手,今天不是有厉害千百倍的航空母舰,核潜艇,巡航导弹,爱国者吗?怎么都不管用了?

因为,时代不同了,普世价值了,武器不管用了,文明也不管用了,人多才管用。1900年,中国暴徒杀了几个传教士,八国联军就打了进来,掀了皇庭,揍得皇婆东躲西藏,人仰马翻,而今天,纵使美国大使被利比亚暴徒杀了,奥巴马只能望洋兴叹,纵有航空母舰,核潜艇,他也不敢用。这就是普世的利害。那么,怎么个普法呢?当然是生育。如今是民主,谁人多,谁说了算。而人是生出来的,谁生得多,谁便最终操有权力。加上露茜,佩鲁斯特将有三个老婆,不知多少孩子——小说里没写,但每个老婆都有孩子。若投起票来,卢里露茜怎么可能投得过佩鲁斯特?不仅非洲黑人拼命娶,拼命生,中东阿拉伯地区,例如迪拜,一家有十个孩子,稀松平常。美国到2050年,西裔,非裔将超过50%。欧洲国家的阿拉伯人,黑人,土耳其人,也在闷声发人头财。对此,库切有段论述(85页):"The troubles is, there are just too many of them." Says Bev Shaw."They don't understand it, of caurse, and we have no way of telling them. Too many by our standards, not by theirs. They would just multiply and multiply if they had their way, until they filled the earth. They don't think it's a bad thing to have lots of offspring. The more the jollier (Plus on est de fou, plus on s'amuse,法语版109页,越愚蠢的,越爱寻欢作乐)."

Bev Shaw是遗弃动物所的志愿工作者,杀狗师,她在说狗。但那些个They, them,在英文里也可以是“人”称代词。因此,库切在玩一语双关,表面上说狗,实际上说人,某些人,未来世界的主宰,就像今日主宰世界第一强奸大国——南非的佩鲁斯特之众。

能不悲从中来么?为这部小说所揭示的,普世民主必然导致的普世逆向淘汰?我不愿,也不能再说下去了……

有一点疑惑:这部小说的所有情节设计里,我最不能理解的,是为何露茜要不惜一切代价,在农村待下去,哪怕失去一切,哪怕被三个黑人轮奸,怀上不知是谁的孩子?那孩子说不定还是她未来黑人老公的儿子的孽种。一切都乱了套!库切说,能忍受这一切,是因为露茜喜欢那里的田园生活。我想,库切这样说,是因为他并不真的了解农村,并不真的知道,在农村呆着,意味着什么。不然的话,为什么,中国两千万知青,没有一人,愿意在农村一直田园风光下去?两千万,若放在南非,是个什么概念?那相当于1996年(小说故事背景年代),正式废除种族隔离制度时的南非的一半人口!一半人口里没有一人愿意呆在农村,另一半人口里会有吗?更不会有。南非是个早已实现工业化的国家,这样的国家至少有一半人口早已生活在城市了,对农村生活实际上意味着什么,毫无概念,怎么可能真地喜欢呆在农村?更不要说要付出像露茜付出的那么大的代价。

也看出一个逻辑破绽:露茜说,(与佩鲁斯特结婚以后)没有她的同意,佩鲁斯特及其家人将不得进入她的房子。也就是说,露茜假设佩鲁斯特是遵守合同的人,她不让进屋,他便不进;她不让上床,他便不上。这听上去很美妙,但,佩鲁斯特是遵守合同的人吗?他是4月份到露茜农场做工的。到了天很冷的时候,也就是说仅仅3、4个月(南非的7、8月份)后,他儿子便伙同另外两人轮奸,抢劫了露茜,还差点烧死露茜的父亲,而佩鲁斯特事先是知道将要发生的这一切的,因为出事那天,他故意不在农场。也不能排除,就是他背后指使那三人干的。这样一个恶魔,露茜一旦成了他的(第三)老婆,怎么能指望他遵守合同?他要是霸王硬上弓,露茜能拿他怎样?叫警察?警察连暴徒强奸这种恶性事件都应付不过来,怎会管他们夫妻之间如此奇怪的合同?这么简单的问题,露茜的父亲没有提出,是不应该的。读者会有这样的疑问,库切不可能没想到。他不写,说明他也不能自圆其说。编造的东西,最后常会自相矛盾,解不开时,作者只好不言,打马虎眼。



(二)

当然,以库切的水平和严肃,他也许不是打马虎眼,而是觉得没必要写得那么明白。这其实是部心理小说,为表现残酷野蛮的外部世界,在即使是西方文明世界也所剩无几的,地道的知识分子的内心所引起的变化。这样,外部世界,其他人物,是否合乎逻辑,便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这个主人公,52岁的男人的内心世界,是否能合乎逻辑,是否能坚守文"明。

文明是什么?归根结底,就是耻感。人与其它动物在心理上最根本的区别,就是有没有耻感。人有耻感,


其它动物没有。人从何时,怎样就形成了耻感?我没考证过,但我相信,是在人类学会种庄稼,有了隔夜粮后,才逐渐产生耻感的。所谓耻感,就是有些事情做不得,有些屈辱忍受不得。由此说来,耻感应该是从社会的上层,往下层扩散传播的,好比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好比子路坚持要把帽子戴正了,才引颈受戮。大禹是华夏王,子路是学士,都属于衣食足阶层。而那时的百姓,还是民以食为天的动物。后来,经过两千多年的生产发展和教化,下层百姓也有了耻感,例如祥林嫂,阿Q。只是,人类进入所谓后现代社会以后,价值观念混乱不堪,耻感逐渐崩溃。从心理学角度讲,《Disgrace》说的,正是这样一个耻感崩溃,特别是西方知识分子的代表,教授卢里耻感崩溃的过程。

这个过程,以业余妓女索拉娅因为被卢里撞见她有两个孩子,而不愿再见卢


里开始。他俩的买卖已有一年多,彼此性情投合。卢里在她那里找到了性平衡,从而身心平衡,生活也得以平衡。本来可以一直这样下去,每周四一次,花四百南非元就行。可是,索拉娅忽然不愿见了。为何?因为索拉娅被卢里撞见她平时为良家女,而感到了耻。她有家有孩子,卖淫只是挣些外快,只要没人知道,她就能在丈夫孩子面前心安理得。也就是说,索拉娅的耻,是外人引起的,可定义为外耻。我们多数人的耻就是这种耻,外耻,怕别人不待见而产生的,所以我们多数人在私下里是可以很无耻的。比如我,因为打印机连不上网,就可以想到去店里偷一个CD安装盘来。但卢里的耻不同,他不在乎别人的看法,是他自己在心里跟自己过不去,他的耻是一种内耻。内耻是人类进化出来的最高等的耻,不是所有人都有内耻。一个证据是,只有极少人有勇气自杀。当然,自杀的人,多数可能还是惮于外耻,所以有内耻的人,是极少极少的。在我的阅读范围内,孟子是个有内耻的人,他说过,吾日三省吾身。怎么省?当然只能用内耻来省,看自己能不能通过自己的良心审判。曾国藩也算一个。他能写着写着日记,忽然想起陈年某事做得不对,立刻起身,坐着马车,跑到人家去道歉。可能蒋介石也算一个,他年轻时在上海当流氓,每次嫖妓后,都在日记里痛切忏悔,可是下次又忍不住。蒋介石年轻时写日记,和雷锋不同,不是为了给人看的,他那时还想不到日后会当蒋委员长,蒋总统,会娶宋美龄,所以他在日记里的忏悔是真的,是出于内耻。外国人在嫖妓这点上就不同。我曾偶然遇见列日大学一个教授从妓女店里出来,当着我的面,和橱窗里的妓女飞吻,毫不在乎我会怎么看他。卢里对嫖妓也从没忏悔过。

索拉娅拒绝再见卢里,是这部小说叙事进程的élément perturbateur(扰动元),从此, 卢里本来平静的


大学教书匠生活乱了套。因为无人能满足他的性需求,他铤而走险,搞上学生梅拉妮,走入一条急转直下的不归路。从小说里,我们不容易看出梅拉妮属于什么人种。库切在小说里小心翼翼,尽量避免说明笔下人物是什么人种,例如那三个强奸犯出现在卢里和女儿的散步路上时,库切不说“三个黑人”,而说,Three men are coming toward them on the path, or two men and a boy (英文版91页)。因此,我们只知道梅拉妮“20岁,身材矮小瘦削,一头黑发修剪得极短,颧骨宽大,近乎中国人那样,胴体线条清晰明快,小小的臀部,乳房小巧完美。”这个描写,和同名电影里的梅拉妮(右图)很不一样。首先,照片上这人,头发就不是修剪得极短;其次也不是什么身材矮小瘦削,而是人高乳大;最关键的是,血统一看便知:祖上有黑人。既有黑人血统,便有黑人之无耻,也为后面佩鲁斯特之登峰造极的无耻作了铺垫。

梅拉妮之无耻,在于她翻脸不认人。与卢里交往,并非她开始,也非她所愿,但也不是毫无感觉。她甚至还跑到卢里家来住着,每天共枕。“他又同她做了一次爱,是在他女儿房间里的床上。感觉很好,同第一次的感觉一样,他开始领会她身体扭动的含义了。她领悟得很快,要求体验的欲望很强烈。如果说他未能从她身上感觉到完全的性欲,那只是因为她年纪还太轻。他记忆中有一个细节让他难以忘怀:她一条腿钩住他的臀部,使劲把他往她身上拉,她大腿内侧绷紧的肌腱顶着他,这时,他感觉一阵快感和欲望的涌动。”事后,“她站起身来,在屋里来回走着,把衣裤一件件穿上身,就像没有旁人在场似的,没有一点扭捏不安的样子。他习惯了那些穿衣脱衣时不太自然的女人,但他习惯了的女人都没有这么年轻,体形也没有如此完美。”

这是全书中唯一一段注重细节的性描写,写得非常巧妙,不仅有利于吸引读者眼球,更重要的,是写出了梅拉妮的性格。因为这次“感觉很好的”性事后,当天下午,卢里便祸事临头:梅拉妮的男友闯入卢里的办公室侮辱谩骂。然后就是梅拉妮的父亲来当众责问。媒体曝光,大学处理,卢里辞职。一个52岁的教授,出了三本专著的,职业生涯就此断送,再无教书的可能。

大学教授与学生上床,的确不符合道德,因为双方不平等,学生处于弱势,会因慑于教授手中的分数而委身就范,所以各个学校处理这类事情都非常严肃。我在巴西白水大学教书的时候,朋友老王就告诉过我,该大学一个教授,因为和他所带的女硕士生婚外恋而被开除。所以,卢里搞女学生梅拉妮这件事本身,没什么可原谅的。教授这个职业本身有一定危险性,需要从业者做出一定的牺牲,不能随心所欲,就像知青年代,中国农村那些当干部的。这个观点,在这部小说里,大学处理这件事的一个官员也说了。在那些官员面前,卢里也承认有罪(不仅搞了梅拉妮,还为她上课和考试缺席作弊遮掩),愿意接受任何处罚。但官员们一定要卢里写份公开信,表示忏悔,遭卢里拒绝。因为他坚持这样一种观点:可以认罪,但不能认耻。罪是别人定义的。既然大家都认为搞女学生是罪,作弊是罪,那便是罪,没有选择。而写公开信忏悔,是要他认耻,而他不认为自己所为有什么可耻的,他认为自己所为不过是克制不了的性冲动,是人类天性,谁都可能有,便没什么可耻的。自己不认为是耻的如果认了,自己便不是自己了。

卢里因此被开除(强迫辞职),而读者因此也原谅了他。库切在暗辨是非上赢了一把,成功地将性丑闻缠身的卢里贡上了人类精神圣坛。这与加缪在《局外人》里所作异曲同工:默尔索杀了人,而且毫无道理,而读者却偏偏同情他。因为默尔索愿意上断头台,付出他的脑袋,但拒绝忏悔,拒绝付出他的灵魂,因为他没有杀人动机,尤其没有检察官强加于他的那些动机,他忏悔什么呢?杀人犯默尔索因此赢得了无数读者的尊敬。

卢里丢了教授职位,但守住了自己的耻位。

他逃离开城市,来到了乡下,他女儿的农场,他以前资助她买的。可是,在这个偏僻贫瘠的乡村,他遇到


了对他内心耻位的前所未有的挑战:自她出生,他便无条件恩爱的独生女儿,遭三个黑人强暴,而女儿拒绝就这件事报警,还要嫁给在他认为是强暴事件的幕后策划,佩鲁斯特,还要生出她肚子里那个不知是三个强奸人中谁的孽种。这一切,超过了他的承受能力,超过了人类的承受能力。他最终举手投降,无可奈何地,依从了女儿的选择,接受了将要当祖父的荒唐,并从中发现了一种戚美,一种丑恶的美。就如同他接受在遗弃动物所的水泥地板上,与他原来根本看不上的,头发乱糟糟,没有脖子,身腰如水桶的Bev Shaw做爱。人一旦没了羞耻,便回到低等动物,什么都不在话下,什么都可以接受了。





按卢里女儿的估计,至少十个教授里有一个与学生有染。我不知道她有什么根据。我在白水大学教书近三年,我觉得,不会有这么大的比例。我那些教书同事都很规矩,尽管每天有无数的年轻美艳在眼前晃动,但没听说有谁越轨动凡心。当然,也许是因为,绝大多数情况下,没人知道而已;也许是因为,理工科教授的荷尔蒙分泌本来就少一些。





打人,钱钟书。

唯教书者自己才学到点东西。

不愿撒谎

毛时代的中国。



《待续》



附文:《Disgrace》故事梗概 (节选自《论库切的《耻》和人性的“耻”》by 汪霖,2009-05-01 10:27)

卢里,52岁,是个“身体健康,头脑清醒”的大学教授。他结过两次婚,但都离了。他有一个女儿,却在遥远的乡村。所以,打开小说,迎面挺立在那儿的,是一个“孤独”的卢里。在新南非,在开普敦,在喧嚣的都市,在“被阉割过的教学单位”,他学非所用,“就像是后宗教时代”的教士,所以,“孤独”的卢里“整日感到负担沉沉”。卢里原来是开普敦大学的现代语言学教授,所谓的“院系合理化调整”以后,古典与现代语言学系被无情地“调整”掉了,万般无奈的他,只好在新成立的开普技术大学降格任传播学副教授。这种“技术”对人文的暴虐,使原本“孤独”的他产生难以遏制的“荒谬”感。所幸的是,在卢里毫无好感、枯燥荒谬的传播学101“传播技巧”和传播学201“高级传播技巧”之外,还有选修课“论浪漫主义诗人”和他一直计划创作的对两性间爱情进行严肃思考的室内歌剧《拜伦在意大利》在支撑着他,勉力维持着他的“精神面貌”。严格说来,这样一种有违人的精神自由的生活方式是“可耻”的,但是,卢里并没有离开让他感到“格格不入”的开普技术大学,“因为讲台给他提供了一份生活来源,也因为讲台让他懂得要时时谦恭,让他明白自己在世界上所处的地位。他对生活中这样的反讽理解甚深:来教书的倒学到了最最深刻的道理,而来听课的却什么也没有学到。”在这样一个并不令人满意的岗位上,卢里对待工作还是兢兢业业的,“他月复一月地布置作业,收回作业,审读作业,批阅作业。作业中标点用错了,拼写有失误,用法不正确,他都一一改过。论点不够有力的,他就提上一两个问题,在每一份课程论文的最后都写上一段简明但是经过仔细推敲的评语。”卢里谈不上幸福,但他简单地活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身体健康”而又离异的他每周四下午都会花上四百卢比与一个“甚至还有点道学气”的妓女索拉娅度过九十分钟。在单调荒芜的日子里,周四成了卢里“奢华与肉欲”的绿洲,他们就这样平静地相处了一年多。虽然索拉娅对卢里生活的细节“了如指掌”,但卢里对索拉娅“温莎公寓”(他们的幽会之地)之外的生活却一无所知。比他小十二岁的索拉娅身材高挑,平静温顺,举止优雅。他甚至觉得索拉娅不是她的真名,“也许她不过每周替代理公司干一两个下午,其余时间则在郊外,在赖兰兹或阿思隆,过着体面的生活。”这对于一个穆斯林来说的确非比寻常,但正如作者所说,在新南非,“什么样的事情都可能发生”。事态的发展证实了卢里的猜测,同时也打破了他们之间脆弱的平衡。当索拉娅发现自己生活的另一面已经暴露在卢里面前时,她选择了逃离。索拉娅的逃离,整个搅乱了卢里貌似平静的生活。失衡的卢里“开始急匆匆地同一个又一个女人乱搞。他和同事的妻子有染,去河边酒店或意大利俱乐部与游客寻欢,他和妓女睡觉。”他与系里新来的秘书发生关系,他甚至“迷恋”上自己的学生。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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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前南非作家库切的《Disgrace》,是我自买了《1001 books you must read before you die》,按图索骥,寻到的第一本书。库切用南非英语写作,我读的是法文译本。感觉真是了不得,就像1990年9月27日,我“发现”《局外人》。《Disgrace》确实是死前必须读的,不读不足以明白我活过的这个人世。

    这个人世,现在是个什么样子?到布鲁塞尔北站看看就可知道。那么,未来——不用很久的那个未来,例如2050年,将是个什么样子?《Disgrace》给出了一个答案:文明向野蛮臣服。

    自1492年,哥伦布到达美洲大陆起,西方文明乘着坚船利舰,耀武扬威,照亮了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可是,500年后的今天,这个人类历史上最辉煌的文明,毋庸讳言,在走下坡路,在无可奈何地,让位于野蛮。这个,本来并无须读《Disgrace》,看看所谓的阿拉伯之春,看看希腊,看看美国,便可感觉。但是,在我的阅读范围内,惟《Disgrace》把这种感觉,血淋淋地,用文字展现出来。

    故事梗概,我就不专门写了,挺累人的,也没什么趣味,而且许多评论文章里都有,例如附文那个就写得还不错,只是作者的主观判断多了一些。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强奸露茜的三个黑家伙里(他们野蛮到把她弄出了血),有一个(照片中最左边那个)是露茜后来要嫁的佩鲁斯特的儿子。卢里知道后,找佩鲁斯特理论。后者竟说,做那件事后,他儿子应该娶露茜,但他儿子太年轻了,还不能结婚,那么就由他本人娶露茜吧。卢里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而更使他意外的是,他向露茜转述佩鲁斯特的结婚建议后,露茜竟然接受了!为换取佩鲁斯特的保护,在那里待下来。她开出的结婚条件是,农场的地(3.5公顷)全都转到佩鲁斯特名下,但她保留她的住所,没有她的同意,佩鲁斯特及其家人不得进入她的房子。接下来,就是附文结尾引述的父女间的对话:

    “这多让人丢脸,” 卢里说道。“那么高的心气,到头来落到这个地步。”

    “不错,我同意。是很丢脸。”露茜说道。“但这也许是新的起点。也许这就是我该学着接受的东西。从起点开始。从一无所有开始。不是从‘一无所有,但是……’开始,而是真正的一无所有。没有办法,没有财产,没有权利,没有尊严。”(Yes, I agree, it is humiliating. But perhaps that is a good point to start from again. Perhaps that is what I must learn to accept. To start at ground level. With nothing. Not with nothing but. With nothing. No cards, non weapons, no property, no rights, no dignity. 《Disgrace》英文版,205页,Vintage 2000)

    “像狗一样。”

    “是的,像狗一样。”

    小说在此,205页上,达到悲之高潮——或者说,低潮,深渊,深不见底。我相信,没有读者读到此,不感到震撼。不是说,白人高贵,受黑人奴役,像狗一样生活,就是文明臣服于野蛮。过去,数百年间,黑人曾受白人奴役,像狗一样生活,为什么今天不能反过来,风水轮流转,一报还一报?单从人种角度讲,当然没什么不可以。黑人,白人,黄人,棕人,三、四万年前,都是一种人,sabien sabien,谈不上谁的血统高贵,天生要统治别人,不能像狗一样生活。但是,在这部小说范围内,卢里和露茜读书,佩鲁斯特之流不读书。非但不读书,他还纵容儿子跟(很可能是他叫来的)歹人学习强奸。其后他还认为,这种事过去了,就算完了。这种事,过去了,就算完了吗?即使在黑暗的中世纪,这种事过去了都不能就算完了,何况今天?人类究竟要倒退到什么时代,才能对这等屈辱无动于衷?真的要回到茹毛饮血的时代,比sabien sabien还不如吗?人种的确没有高低贵贱,但文化有先进和落后之别,文明有开化和野蛮之分,让读书人卢里和露茜像狗一样生活,受佩鲁斯特统治,便是让文明臣服于野蛮。“像狗一样”,所产生的震撼,就像《梁祝》里的英台哭坟:“哐”的一声,坟裂,英台纵身,跳进阴界,无底的深渊。

    之后,接下来的15页里,就相当于《梁祝》的尾声,描写了一种祥和之歌——文明向野蛮臣服后的:阳光和煦,挺着大肚子的露茜在花圃操劳(好像托尔斯泰笔下的田园风光);一条弃狗被安乐死,小说就此结束。那条狗似乎明白卢里在写的一部描写拜伦在意大利的歌剧,每次他在遗弃动物所里弹琴作曲,它便坐下来,伸出舌头,作专注倾听状。它是世界上唯一似乎关心卢里这部歌剧的生物。真是惟对狗才能弹琴。我理解,这条狗在小说里是个象征,暗喻卢里及其代表的辉煌了500年的西方文明的最终命运。

    或曰,西方文明的那些坚船利舰呢?当年不是征服了所有的野蛮吗?当年洋人装备的,不过是些土枪土炮,就那么厉害,打遍天下无敌手,今天不是有厉害千百倍的航空母舰,核潜艇,巡航导弹,爱国者吗?怎么都不管用了?

    因为,时代不同了,普世价值了,武器不管用了,文明也不管用了,人多才管用。1900年,中国暴徒杀了几个传教士,八国联军就打了进来,掀了皇庭,揍得皇婆东躲西藏,人仰马翻,而今天,纵使美国大使被利比亚暴徒杀了,奥巴马只能望洋兴叹,纵有航空母舰,核潜艇,他也不敢用。这就是普世的利害。那么,怎么个普法呢?当然是生育。如今是民主,谁人多,谁说了算。而人是生出来的,谁生得多,谁便最终操有权力。加上露茜,佩鲁斯特将有三个老婆,不知多少孩子——小说里没写,但每个老婆都有孩子。若投起票来,卢里露茜怎么可能投得过佩鲁斯特?不仅非洲黑人拼命娶,拼命生,中东阿拉伯地区,例如迪拜,一家有十个孩子,稀松平常。美国到2050年,西裔,非裔将超过50%。欧洲国家的阿拉伯人,黑人,土耳其人,也在闷声发人头财。对此,库切有段论述(85页):"The troubles is, there are just too many of them." Says Bev Shaw."They don't understand it, of caurse, and we have no way of telling them. Too many by our standards, not by theirs. They would just multiply and multiply if they had their way, until they filled the earth. They don't think it's a bad thing to have lots of offspring. The more the jollier (Plus on est de fou, plus on s'amuse,法语版109页,越愚蠢的,越爱寻欢作乐)."

    Bev Shaw是遗弃动物所的志愿工作者,杀狗师,她在说狗。但那些个They, them,在英文里也可以是“人”称代词。因此,库切在玩一语双关,表面上说狗,实际上说人,某些人,未来世界的主宰,就像今日主宰世界第一强奸大国——南非的佩鲁斯特之众。

    能不悲从中来么?为这部小说所揭示的,普世民主必然导致的普世逆向淘汰?我不愿,也不能再说下去了……

    有一点疑惑:这部小说的所有情节设计里,我最不能理解的,是为何露茜要不惜一切代价,在农村待下去,哪怕失去一切,哪怕被三个黑人轮奸,怀上不知是谁的孩子?那孩子说不定还是她未来黑人老公的儿子的孽种。一切都乱了套!库切说,能忍受这一切,是因为露茜喜欢那里的田园生活。我想,库切这样说,是因为他并不真的了解农村,并不真的知道,在农村呆着,意味着什么。不然的话,为什么,中国两千万知青,没有一人,愿意在农村一直田园风光下去?两千万,若放在南非,是个什么概念?那相当于1996年(小说故事背景年代),正式废除种族隔离制度时的南非的一半人口!一半人口里没有一人愿意呆在农村,另一半人口里会有吗?更不会有。南非是个早已实现工业化的国家,这样的国家至少有一半人口早已生活在城市了,对农村生活实际上意味着什么,毫无概念,怎么可能真地喜欢呆在农村?更不要说要付出像露茜付出的那么大的代价。

    也看出一个逻辑破绽:露茜说,(与佩鲁斯特结婚以后)没有她的同意,佩鲁斯特及其家人将不得进入她的房子。也就是说,露茜假设佩鲁斯特是遵守合同的人,她不让进屋,他便不进;她不让上床,他便不上。这听上去很美妙,但,佩鲁斯特是遵守合同的人吗?他是4月份到露茜农场做工的。到了天很冷的时候,也就是说仅仅3、4个月(南非的7、8月份)后,他儿子便伙同另外两人轮奸,抢劫了露茜,还差点烧死露茜的父亲,而佩鲁斯特事先是知道将要发生的这一切的,因为出事那天,他故意不在农场。也不能排除,就是他背后指使那三人干的。这样一个恶魔,露茜一旦成了他的(第三)老婆,怎么能指望他遵守合同?他要是霸王硬上弓,露茜能拿他怎样?叫警察?警察连暴徒强奸这种恶性事件都应付不过来,怎会管他们夫妻之间如此奇怪的合同?这么简单的问题,露茜的父亲没有提出,是不应该的。读者会有这样的疑问,库切不可能没想到。他不写,说明他也不能自圆其说。编造的东西,最后常会自相矛盾,解不开时,作者只好不言,打马虎眼。



    (二)

    当然,以库切的水平和严肃,他也许不是打马虎眼,而是觉得没必要写得那么明白。这其实是部心理小说,为表现残酷野蛮的外部世界,在即使是西方文明世界也所剩无几的,地道的知识分子的内心所引起的变化。这样,外部世界,其他人物,是否合乎逻辑,便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这个主人公,52岁的男人的内心世界,是否能合乎逻辑,是否能坚守文"明。

    文明是什么?归根结底,就是耻感。人与其它动物在心理上最根本的区别,就是有没有耻感。人有耻感,


    其它动物没有。人从何时,怎样就形成了耻感?我没考证过,但我相信,是在人类学会种庄稼,有了隔夜粮后,才逐渐产生耻感的。所谓耻感,就是有些事情做不得,有些屈辱忍受不得。由此说来,耻感应该是从社会的上层,往下层扩散传播的,好比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好比子路坚持要把帽子戴正了,才引颈受戮。大禹是华夏王,子路是学士,都属于衣食足阶层。而那时的百姓,还是民以食为天的动物。后来,经过两千多年的生产发展和教化,下层百姓也有了耻感,例如祥林嫂,阿Q。只是,人类进入所谓后现代社会以后,价值观念混乱不堪,耻感逐渐崩溃。从心理学角度讲,《Disgrace》说的,正是这样一个耻感崩溃,特别是西方知识分子的代表,教授卢里耻感崩溃的过程。

    这个过程,以业余妓女索拉娅因为被卢里撞见她有两个孩子,而不愿再见卢


    里开始。他俩的买卖已有一年多,彼此性情投合。卢里在她那里找到了性平衡,从而身心平衡,生活也得以平衡。本来可以一直这样下去,每周四一次,花四百南非元就行。可是,索拉娅忽然不愿见了。为何?因为索拉娅被卢里撞见她平时为良家女,而感到了耻。她有家有孩子,卖淫只是挣些外快,只要没人知道,她就能在丈夫孩子面前心安理得。也就是说,索拉娅的耻,是外人引起的,可定义为外耻。我们多数人的耻就是这种耻,外耻,怕别人不待见而产生的,所以我们多数人在私下里是可以很无耻的。比如我,因为打印机连不上网,就可以想到去店里偷一个CD安装盘来。但卢里的耻不同,他不在乎别人的看法,是他自己在心里跟自己过不去,他的耻是一种内耻。内耻是人类进化出来的最高等的耻,不是所有人都有内耻。一个证据是,只有极少人有勇气自杀。当然,自杀的人,多数可能还是惮于外耻,所以有内耻的人,是极少极少的。在我的阅读范围内,孟子是个有内耻的人,他说过,吾日三省吾身。怎么省?当然只能用内耻来省,看自己能不能通过自己的良心审判。曾国藩也算一个。他能写着写着日记,忽然想起陈年某事做得不对,立刻起身,坐着马车,跑到人家去道歉。可能蒋介石也算一个,他年轻时在上海当流氓,每次嫖妓后,都在日记里痛切忏悔,可是下次又忍不住。蒋介石年轻时写日记,和雷锋不同,不是为了给人看的,他那时还想不到日后会当蒋委员长,蒋总统,会娶宋美龄,所以他在日记里的忏悔是真的,是出于内耻。外国人在嫖妓这点上就不同。我曾偶然遇见列日大学一个教授从妓女店里出来,当着我的面,和橱窗里的妓女飞吻,毫不在乎我会怎么看他。卢里对嫖妓也从没忏悔过。

    索拉娅拒绝再见卢里,是这部小说叙事进程的élément perturbateur(扰动元),从此, 卢里本来平静的


    大学教书匠生活乱了套。因为无人能满足他的性需求,他铤而走险,搞上学生梅拉妮,走入一条急转直下的不归路。从小说里,我们不容易看出梅拉妮属于什么人种。库切在小说里小心翼翼,尽量避免说明笔下人物是什么人种,例如那三个强奸犯出现在卢里和女儿的散步路上时,库切不说“三个黑人”,而说,Three men are coming toward them on the path, or two men and a boy (英文版91页)。因此,我们只知道梅拉妮“20岁,身材矮小瘦削,一头黑发修剪得极短,颧骨宽大,近乎中国人那样,胴体线条清晰明快,小小的臀部,乳房小巧完美。”这个描写,和同名电影里的梅拉妮(右图)很不一样。首先,照片上这人,头发就不是修剪得极短;其次也不是什么身材矮小瘦削,而是人高乳大;最关键的是,血统一看便知:祖上有黑人。既有黑人血统,便有黑人之无耻,也为后面佩鲁斯特之登峰造极的无耻作了铺垫。

    梅拉妮之无耻,在于她翻脸不认人。与卢里交往,并非她开始,也非她所愿,但也不是毫无感觉。她甚至还跑到卢里家来住着,每天共枕。“他又同她做了一次爱,是在他女儿房间里的床上。感觉很好,同第一次的感觉一样,他开始领会她身体扭动的含义了。她领悟得很快,要求体验的欲望很强烈。如果说他未能从她身上感觉到完全的性欲,那只是因为她年纪还太轻。他记忆中有一个细节让他难以忘怀:她一条腿钩住他的臀部,使劲把他往她身上拉,她大腿内侧绷紧的肌腱顶着他,这时,他感觉一阵快感和欲望的涌动。”事后,“她站起身来,在屋里来回走着,把衣裤一件件穿上身,就像没有旁人在场似的,没有一点扭捏不安的样子。他习惯了那些穿衣脱衣时不太自然的女人,但他习惯了的女人都没有这么年轻,体形也没有如此完美。”

    这是全书中唯一一段注重细节的性描写,写得非常巧妙,不仅有利于吸引读者眼球,更重要的,是写出了梅拉妮的性格。因为这次“感觉很好的”性事后,当天下午,卢里便祸事临头:梅拉妮的男友闯入卢里的办公室侮辱谩骂。然后就是梅拉妮的父亲来当众责问。媒体曝光,大学处理,卢里辞职。一个52岁的教授,出了三本专著的,职业生涯就此断送,再无教书的可能。

    大学教授与学生上床,的确不符合道德,因为双方不平等,学生处于弱势,会因慑于教授手中的分数而委身就范,所以各个学校处理这类事情都非常严肃。我在巴西白水大学教书的时候,朋友老王就告诉过我,该大学一个教授,因为和他所带的女硕士生婚外恋而被开除。所以,卢里搞女学生梅拉妮这件事本身,没什么可原谅的。教授这个职业本身有一定危险性,需要从业者做出一定的牺牲,不能随心所欲,就像知青年代,中国农村那些当干部的。这个观点,在这部小说里,大学处理这件事的一个官员也说了。在那些官员面前,卢里也承认有罪(不仅搞了梅拉妮,还为她上课和考试缺席作弊遮掩),愿意接受任何处罚。但官员们一定要卢里写份公开信,表示忏悔,遭卢里拒绝。因为他坚持这样一种观点:可以认罪,但不能认耻。罪是别人定义的。既然大家都认为搞女学生是罪,作弊是罪,那便是罪,没有选择。而写公开信忏悔,是要他认耻,而他不认为自己所为有什么可耻的,他认为自己所为不过是克制不了的性冲动,是人类天性,谁都可能有,便没什么可耻的。自己不认为是耻的如果认了,自己便不是自己了。

    卢里因此被开除(强迫辞职),而读者因此也原谅了他。库切在暗辨是非上赢了一把,成功地将性丑闻缠身的卢里贡上了人类精神圣坛。这与加缪在《局外人》里所作异曲同工:默尔索杀了人,而且毫无道理,而读者却偏偏同情他。因为默尔索愿意上断头台,付出他的脑袋,但拒绝忏悔,拒绝付出他的灵魂,因为他没有杀人动机,尤其没有检察官强加于他的那些动机,他忏悔什么呢?杀人犯默尔索因此赢得了无数读者的尊敬。

    卢里丢了教授职位,但守住了自己的耻位。

    他逃离开城市,来到了乡下,他女儿的农场,他以前资助她买的。可是,在这个偏僻贫瘠的乡村,他遇到


    了对他内心耻位的前所未有的挑战:自她出生,他便无条件恩爱的独生女儿,遭三个黑人强暴,而女儿拒绝就这件事报警,还要嫁给在他认为是强暴事件的幕后策划,佩鲁斯特,还要生出她肚子里那个不知是三个强奸人中谁的孽种。这一切,超过了他的承受能力,超过了人类的承受能力。他最终举手投降,无可奈何地,依从了女儿的选择,接受了将要当祖父的荒唐,并从中发现了一种戚美,一种丑恶的美。就如同他接受在遗弃动物所的水泥地板上,与他原来根本看不上的,头发乱糟糟,没有脖子,身腰如水桶的Bev Shaw做爱。人一旦没了羞耻,便回到低等动物,什么都不在话下,什么都可以接受了。





    按卢里女儿的估计,至少十个教授里有一个与学生有染。我不知道她有什么根据。我在白水大学教书近三年,我觉得,不会有这么大的比例。我那些教书同事都很规矩,尽管每天有无数的年轻美艳在眼前晃动,但没听说有谁越轨动凡心。当然,也许是因为,绝大多数情况下,没人知道而已;也许是因为,理工科教授的荷尔蒙分泌本来就少一些。





    打人,钱钟书。

    唯教书者自己才学到点东西。

    不愿撒谎

    毛时代的中国。



    《待续》



    附文:《Disgrace》故事梗概 (节选自《论库切的《耻》和人性的“耻”》by 汪霖,2009-05-01 10:27)

    卢里,52岁,是个“身体健康,头脑清醒”的大学教授。他结过两次婚,但都离了。他有一个女儿,却在遥远的乡村。所以,打开小说,迎面挺立在那儿的,是一个“孤独”的卢里。在新南非,在开普敦,在喧嚣的都市,在“被阉割过的教学单位”,他学非所用,“就像是后宗教时代”的教士,所以,“孤独”的卢里“整日感到负担沉沉”。卢里原来是开普敦大学的现代语言学教授,所谓的“院系合理化调整”以后,古典与现代语言学系被无情地“调整”掉了,万般无奈的他,只好在新成立的开普技术大学降格任传播学副教授。这种“技术”对人文的暴虐,使原本“孤独”的他产生难以遏制的“荒谬”感。所幸的是,在卢里毫无好感、枯燥荒谬的传播学101“传播技巧”和传播学201“高级传播技巧”之外,还有选修课“论浪漫主义诗人”和他一直计划创作的对两性间爱情进行严肃思考的室内歌剧《拜伦在意大利》在支撑着他,勉力维持着他的“精神面貌”。严格说来,这样一种有违人的精神自由的生活方式是“可耻”的,但是,卢里并没有离开让他感到“格格不入”的开普技术大学,“因为讲台给他提供了一份生活来源,也因为讲台让他懂得要时时谦恭,让他明白自己在世界上所处的地位。他对生活中这样的反讽理解甚深:来教书的倒学到了最最深刻的道理,而来听课的却什么也没有学到。”在这样一个并不令人满意的岗位上,卢里对待工作还是兢兢业业的,“他月复一月地布置作业,收回作业,审读作业,批阅作业。作业中标点用错了,拼写有失误,用法不正确,他都一一改过。论点不够有力的,他就提上一两个问题,在每一份课程论文的最后都写上一段简明但是经过仔细推敲的评语。”卢里谈不上幸福,但他简单地活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身体健康”而又离异的他每周四下午都会花上四百卢比与一个“甚至还有点道学气”的妓女索拉娅度过九十分钟。在单调荒芜的日子里,周四成了卢里“奢华与肉欲”的绿洲,他们就这样平静地相处了一年多。虽然索拉娅对卢里生活的细节“了如指掌”,但卢里对索拉娅“温莎公寓”(他们的幽会之地)之外的生活却一无所知。比他小十二岁的索拉娅身材高挑,平静温顺,举止优雅。他甚至觉得索拉娅不是她的真名,“也许她不过每周替代理公司干一两个下午,其余时间则在郊外,在赖兰兹或阿思隆,过着体面的生活。”这对于一个穆斯林来说的确非比寻常,但正如作者所说,在新南非,“什么样的事情都可能发生”。事态的发展证实了卢里的猜测,同时也打破了他们之间脆弱的平衡。当索拉娅发现自己生活的另一面已经暴露在卢里面前时,她选择了逃离。索拉娅的逃离,整个搅乱了卢里貌似平静的生活。失衡的卢里“开始急匆匆地同一个又一个女人乱搞。他和同事的妻子有染,去河边酒店或意大利俱乐部与游客寻欢,他和妓女睡觉。”他与系里新来的秘书发生关系,他甚至“迷恋”上自己的学生。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看过这部电影,是挺震撼的,不过没有像这篇文章写得那么站得高望得远,多谢分享,人性的向上和向下,向善和向恶,的确需要好多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