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oading...
Ad by
  • 推荐 OXIO 加拿大高速网络,最低月费仅$40. 使用推荐码 RCR37MB 可获得一个月的免费服务
Ad by
  • 推荐 OXIO 加拿大高速网络,最低月费仅$40. 使用推荐码 RCR37MB 可获得一个月的免费服务

然而,保守的安省政府却不赞成“权宜收费法”法院裁决,坚称这样的法律决定应由省府的立法机关,而不应由法院来订立,否则就有违安省的“习惯法”(COMMONLAW)。这完全是一种被动的官僚主义腔调,听来令人生厌。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在高度发展的西方民主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在原则上是准确的,但也并不尽然。西方国家的人民所享受的法律平等权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的经济能力和社会地位。王子犯法,庶民同罪,这只是一个美好的理想,在现实生活中是并不完全存在的,即使在高度民主自由的资本主义国家亦然如此。

  轰动世界的美国橄榄球明星新普生谋杀妻子及其男友的案件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如果新普生不是千万富翁,出不起几百万元聘请美国最有名的律师团为其辩护,相信早已罪名成立,锒铛入狱,或已上了电椅。可是他被判无罪释放,仍然过着名人生活。西方的民主自由和人权,特别是法律平等,被冷战时代的共产阵营认为“虚假”的“虚伪”的,不是完全没有根据。

  试想,如果一个普通百姓,与有财有势的商业组织、政府机构、政治名人或富商巨贾发生了法律纠纷,主权和利益受到了严重侵犯和损害,而对方又不认输服罪,如何办?若要诉诸法律,你出不出得起可以令你倾家荡产的律师费?就算你拼死赔上了一生积蓄,官司也不一定打赢,那又怎么办?明智者最好能忍气吞声,自认倒楣,认命了事。中国有句古训,叫做“民不与官斗,穷不与富争”,在今天仍然可当“座右铭”。在大多数的情况下,仍不失为做人处世的一句“金玉良言”。

  不过,话又得说回来,随着时代的进步和人类文明的进展,法律平等的范围也逐渐扩大和普及,特别是在西方民主国家,阻碍“法律平等”的路障正在不断拆除和清理,普罗大众所享有的法律平等权利渐趋完善。特别是因经济问题所受的限制和困难越来越容易克服。

  对于一个不懂法律的人来说,要进入民事讼诉,昂贵的费用是一个难题,另外一个问题是对案件的胜诉没有把握。打赢了官司当然好,可是输了以后怎么办?你可以继续“上诉”。一级一级上去。但即使有钱继续上诉,最后也不一定胜利。若没有经济能力,则只能认输罢休。这显然是对有钱人有利,对穷人不公。

  为了改变这种不平现象,西方国家的立法司法机构订定了一个容许律师对顾客收取“权宜”,或“权变”费用(CONTINGRNCYFEE)的方法。即律师在接受一个案件前,衡量胜诉的可能性,作出一个是否愿意和顾客订立“只有在打赢官司以后才收讼诉费”合同的决定。这是一个保证穷人或中产阶级的法律平等权利的“天才”做法。因为在这个收费方法下,出不起律师费的人,一旦讼案被律师接受,等于保证胜诉,否则的话不必破费。这无疑是对有财无理的原告和被告一个致命的威胁,必然压抑其仗势欺人的气焰,大大降低了其因财势而脱罪的可能性和机会。这个收费方法,也使律师避免了“为了打官司而打官司”的不良赚钱动机,防止了浪费,提高了效率,减少了对峙公堂,增加了堂下和解的机会,也因而节省了公家的费用。这个收费制度,早在澳大利亚、英国及美国实施,也在安省以外的加拿大所有其他省份和区域实施。只有保守的安省,迟至今年九月初才出现了一线实施的曙光。在此之前,省府规定律师不准采用“权宜”收费法,否则就是违法。

  九月十日,安省最高法院院长在他的具有里程碑性质的裁决当中申述,“有史以来绝对禁止权宜收费的理由已经不再公正”,“在监管之下的合理权宜收费法的优点越趋明显和强劲”。他强调指出,强烈的具体案情显示,继续禁止权宜收费,只会损害法律运作和管理,使讼诉双方处境不稳。事实证明,权宜收费法的实施,虽然淘汰了很多律师光是为了赚钱而办理的案件,实质上却增强了公众对公正律法制度的兴趣,因此反而增加了高质素的真正的讼诉案件,而且有助于增强法律平等和法律公正。

  然而,保守的安省政府却不赞成这个法院裁决,坚称这样的法律决定应由省府的立法机关,而不应由法院来订立,否则就有违安省的“习惯法”(COMMONLAW)。这完全是一种被动的官僚主义腔调,听来令人生厌。权宜收费法的全面实施,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安省怎能拖其他所有省份的“后腿”,省府的官腔只是一种掩饰自己跟不上时代的藉口。

  “权宜收费法”已成社会和国际共识,必将全面实施。由那一个机构来订立,只是技术问题,无作轻重。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Sign in and Reply Report

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茶话 / 法律 / 我要教育教育这个黑心老板,应该怎么办?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请教我可以告雇主(一家印度人开的网站制作公司)以下的哪些行为,应该如何做。我无法忍受已经辞职,但他的恶劣行径激怒了我和其他几个人,所以决心一定要给他个大大的教训。 但我们这里的员工或者是刚登陆不久的新移民,以中国移民居多,或者是刚毕业的本地人,对加拿大法律还很不熟悉,所以该人经常对我们说的一句话就是你可以到labour of ministry告我,而我们辞职后更是威胁要把我们告上法庭,希望大侠们给点支持:

    1。使用盗版软件,用于业务,包括XP, PHOTOSHOP, OFFICE, DREAMWEARVER 等,还和我们要这些软件来装他的机器
    2。付工资时未提供税表(实际上连我的SIN号都没要,但工资中的CPP和EI都扣去了),我辞职前四周的PAYROLL也不给我
    3。到中国、印度、东南亚办理移民申请业务,提供申请人job offer,收取高额代理费用,这种OFFER明显是对申请人和加拿大政府的欺骗
    4。因为拒绝加班,就威胁要辞退我
    5。他将另一人辞掉后,告诉我不许给他打电话
    6。一天到晚有意在我面前说中国人这不好那不好
    7。多次迟付工资(合同上是两周一付,他说他会在第三周的周五付我,但却一直到第四周的周五才付,并且一周后支票被银行退回,因为那个账户中没钱),后来用现金支付
    8。当着其他员工的面诬陷刚被辞退的另一员工拿走了他的光盘
    9。办公室暖气坏了却不修,有人已经冻感冒了
    10。大部分人来了以后都被要求先作volunteer
    11。辞退员工后不付拖欠工资

    另外还想知道:
    是否在工作的前三个月中,他可以不付节假日的工资
    每次他最晚应什么时候支付工资
    我辞职后是否应拿到一个employment document
    用现金支付工资是否违法

    问题较多,多谢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咨询一下Legal Aid Office吧,或者去他说的Labour of ministry投诉。
      TORONTO
      375 University Avenue
      Suite 204
      Toronto M5G 2G1
      Telephone: (416) 598-0200
      Fax: (416) 598-0558

      Scarborough Legal Aid Office
      1921 Eglinton Avenue East
      Unit 1A
      Toronto M1L 2L6
      Telephone: (416) 750-7172
      Fax: (416) 750-7184

      Etobicoke Legal Aid Office
      5415 Dundas Street West, Suite 101
      Etobicoke M9B 1B5
      Telephone: (416) 237-1216
      Fax: (416) 237-0301

      North York Legal Aid Office
      45 Sheppard Avenue East
      Suite 106
      Toronto M2N 5W9
      Telephone: (416) 730-1588
      Fax: (416) 730-1625
    • 仅供参考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请教我可以告雇主(一家印度人开的网站制作公司)以下的哪些行为,应该如何做。我无法忍受已经辞职,但他的恶劣行径激怒了我和其他几个人,所以决心一定要给他个大大的教训。 但我们这里的员工或者是刚登陆不久的新移民,以中国移民居多,或者是刚毕业的本地人,对加拿大法律还很不熟悉,所以该人经常对我们说的一句话就是你可以到labour of ministry告我,而我们辞职后更是威胁要把我们告上法庭,希望大侠们给点支持:

      1。使用盗版软件,用于业务,包括XP, PHOTOSHOP, OFFICE, DREAMWEARVER 等,还和我们要这些软件来装他的机器

      copy right

      2。付工资时未提供税表(实际上连我的SIN号都没要,但工资中的CPP和EI都扣去了),我辞职前四周的PAYROLL也不给我

      我觉得这个不好说, 我记忆中PAYROLL不是每月报, 应该是季度报. (请了解的人更正, 如果有错的话). 他可以辩解还没到报的时间.

      "我辞职前四周的PAYROLL也不给我"--不可以

      3。到中国、印度、东南亚办理移民申请业务,提供申请人job offer,收取高额代理费用,这种OFFER明显是对申请人和加拿大政府的欺骗

      这个比较TRICKY, 需要证据.


      4。因为拒绝加班,就威胁要辞退我

      LABOR ISSUE--不可以

      5。他将另一人辞掉后,告诉我不许给他打电话

      不很重要

      6。一天到晚有意在我面前说中国人这不好那不好

      不很重要

      7。多次迟付工资(合同上是两周一付,他说他会在第三周的周五付我,但却一直到第四周的周五才付,并且一周后支票被银行退回,因为那个账户中没钱),后来用现金支付

      按照BC省的规定, 工资迟付不可以超过8天


      8。当着其他员工的面诬陷刚被辞退的另一员工拿走了他的光盘

      不可以, 但是不适合你的CLAIM.

      9。办公室暖气坏了却不修,有人已经冻感冒了

      可以COMPLAIN, 但不是关键

      10。大部分人来了以后都被要求先作volunteer

      不很清楚, 按道理不可以, 但是如果双方同意的话, 不好说

      11。辞退员工后不付拖欠工资

      不可以

      另外还想知道:
      是否在工作的前三个月中,他可以不付节假日的工资

      不可以

      每次他最晚应什么时候支付工资

      BC, 8天

      我辞职后是否应拿到一个employment document



      用现金支付工资是否违法

      不违法

      问题较多,多谢


      说明:
      1. 上文中, "不可以"的地方是你可以COMPLAIN的地方; "不很重要", 你仍然可以COMPLAIN, 但是不是关键所在, 不过你把这些列在后面.

      2. 属于EMPLOYMENT AND LABOR范畴, 在BC省要去DEPT OF LABOR(?)投诉: 如有拖欠工资, 他们会尽快和其联系.

      3. 如果金额太小的话, 没有必要找REGULAR LAWYER, 因为他们收费$100-300/小时. 寻找其他途径, 比如, 大学, LEGAL AID, 和相关NON-PROFIT ORGANIZATION.

      4. 越快越好. 看起来这个公司财政不怎么样, 早一天就早拿到钱. 政府的处理速度很慢.

      5. 不要太气愤了. 以后不要给这样的公司做, 不要等到问题不能容忍的情况才行动. 任何事情尽量要IN WRITING, 平时注意收集证据.

      6. 关注这方面的法律和法规. 你懂的越多, 雇主越不敢乱来. 不要因为潜在的小利而牺牲大的权力. 尽管法律保护你, 但是损失造成了, 挽回损失不是100%的事情, 而且是有成本的, 经济上和精神上.

      以上仅供参考. 请参阅有关文件和法律人士的专业意见.

      GOOD LUCK!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记清楚他所装的盗版软件的详细资料(包括他用的系列号,装在什么机器上),然后告到反盗版机构或直接告到MICROSOFT等公司, 但在行动之前,你必须搞清楚这些盗版软件是否和你或其他同胞有牵连?会不会引火烧身!
      • Good sugestion! if you didn't supply that software to him, sue him. Otherwise, may need to go other way. No one care use at home, but can't use in company.
    • 天下乌鸦一般黑,我知道唐人街的老板也是这样.......
      老板不管根本你是不是合法的.
      总之,这种公司不是久留之地。
      小心老板反过来黑你!
    • 谢谢楼上各位的热心帮助,不管结果如何,有结果后我会再告诉大家
      • Remember to protect yourself in the meantime. Dont just be overheated by the other people's strong feelings and intentions.
        Since you are not as much fimiliar with laws as those "bad guys", you might get hurt if you are involved too much. Think about it again and if you decide to take further actions, do it in a safe way. good luck
        • You do not need to be familiar with law to seek protection from law.
          The law is there to protect fairness.
          The law is not designed to benefit who be familiar with law, although you may found beneficial to learn more about laws.

          Be familiar with law will help you to seek protection or defend yourself, but is not necsssary to seek protection.

          Are lawers the only people who can sue you? If it is, think it again, why Canada introduced small claim court? is it because it is easier for a law to sue you?

          ANYWAY, HE WAS NOT WORKING FOR A LAW OFFICE。 WHY DO YOU THINK HIS EMPLOYER IS FAMILIAR WITH REGULATIONS AND LEGISLATIONS?

          If you do not seek protection from the law, law will not protect you. That is the principal rule of laws.
          • Boo----------------------
    • 一些建议,做好准备工作: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1,盗版软件,只要他没有证据证明 盗版软件是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安装在她的电脑上,你就可以告她。当然最好能和你自己脱开关系(不是你的盗版盘)。他向你要盗版盘已经构成犯罪。最简单的方法是向厂商揭发,让厂商去告,你省事。
      2,无税表,直接通知Canada revenue. 最好你有他给你的工资条。上面表明金额,和他扣了多少钱。如果你没有工资条,拿出你的offer和被银行退回来的支票,就可以了。他扣的钱可以算出来。没有证据Canada Revenue 都会查他。
      2,拖欠工资,找ministry of labor. http://www.gov.on.ca/lab/main.htm,是违法的。ministry 会查他。
      3,告到Canada immigration and citizenship. 属于Criminal,移民部非常重视这种欺骗性的offer。如果你能够有一些证据最好,如果没有,也无所谓。移民部负责取证,只不过你有证据的话会更有把握。
      4,加班,信息不够详细,通常如果日工作时间〉8小时,没有书面你的同意,你可以搞他。具体请参见http://www.gov.on.ca/lab/esa/esa_e/fs_hours_e.htm 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应该可以去ministry of labor告他。
      5,好像这一条没有人管,除非她威胁你如果你跟XXX联系,就fire你。那属于干涉你的自由。可以去ministry of labor或者找律师,但是我认为没有必要小题大做,反而削弱了你其他的题目。
      6,这属于discriminate,可以到Canada immigration & citizenship告,还可以找本地的议员,加拿大的anti-discreminate法很厉害的。
      7,如果只出现了一次,通常不会对她有严重的处罚。但是如果合同上是2周一次,但是其实是1个月一次,就足够违反合同了。可以上庭,也可以告到ministry of labor.
      8,类似6,属于缺德,不足够犯法。建议pass。
      9,属于ministry of labor,是要罚款的。
      10,如果是签了合同后,要求你做volunteer,就是break the contract。但是如果是在前合同以前(作为签合同的条件)就不算违法,因为当时没有合同,你也可以不接受这个条件。签合同前,你并没有任何东西约束他。
      11,ministry of labor。拖欠工资,就等于欠债不还,可以上庭,或者告到ministry of labor。不管什么方法,都应该纠集多一些被辞退的员工,声势大一点,搞起来容易。

      12,不过上班几个月,法定节假日,雇主有义务付工资,否则是违法。
      13,最晚付工资时间是你的合同里写的。如果合同没有写通常是1个月。ministry of labor 的网站上有具体法规。
      14,应该有一个employment doc。用于领EI。
      15,用现金付工资不违法,逃税违法。

      基本上,你已经有一些题目可以上庭告他,但是简单一点的方法是写信发传真给ministry of labor , Canada revenue, Canada immigration and Citizenship,还有当地的议员。让他们去查他。ministry of labor 可能帮你要回他拖欠的工资。但是Canadarevenue and Canada immigration and citizenship可能会起诉他。

      因为没有更具体的信息,只能先提一些建议。
      加拿大的政府网站做得很好,去看看吧,会有帮助。
      www.gov.on.ca/lab
      www.ccra-adrc.gc.ca
      www.cic.gc.ca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真诚建议: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拖欠工资可通过劳动部申诉, 至于盗版软件, 移民局文件等等, 如果没有赏金的话, 何必呢? 除非和他仇深似海, 非要把他整到家破人亡才大快人心, 自己也有足够的时间和金钱. 先考虑一下投入产出再行动, 最好咨询一个律师先. 本人有类似情况, 被老板反告知识侵权, 官司打了两年了, 律师可是按小时收钱的. 慎重慎重...
      • 打官司不是为了盈利,而是为了讨回公道,秋菊说“俺只是要个说法”。 律师费,赢了官司是可以要回来的。如果你不告,这种劣等人会越来越多,你的下一个老板搞不好也变成这样。
        通常被告都会反咬一口,否则就直接认输,庭外和解了。

        如果是上small claim court,简单很多,也快不少。但是如果是超过1万的金额,small claim court就只判赔给你1万。律师费<=300。
        一般雇用纠纷都是small claim court,除非你的工资贼高。

        如果需要两年,估计不是上的small claim court吧?那庭上判给你的律师费就很可观了。

        告你知识产权侵权的一听就是无理取闹,除非你:1)提供盗版软件-比如未经老板认可,在公司机器上安装盗版软件;2)把你在原公司的工作成果拿出来牟利(这是中国移民经常疏忽的地方,你在原公司的工作成果属于原公司,不属于你,虽然是你干的,因为公司付了你钱)。
        其他情况它很难告赢你。

        一般拖时间长,都是取证的时间。除非你的原公司大的不行,一般和你一样拖不起。而且如果你的控告中有“伪造移民申请文件”的话,你可以要求法庭暂停该公司营业,他的损失远远大过你的。
        • 想得太好了. 第一没人保证TRIAL后赢的一定是你(不管你认为多有理); 第二, 法庭判赢方的COST RECOVERY远远低于实际律师费用, $16/小时, 而你要付$100-300/小时. 打官司当然要算经济帐, 否则这个"公道"实在太昂贵.
          • 一般案件从立案到SETTLE, 两到三年很正常, 花销在五六万加币. 如果到TRIAL, 3-5年, 花销在6-15万; 如果APPEAL, 5-10年, 花销20万以上也不少见. 以上是以按小时付费的情形, 不包括CONTIGENCY LAW SUIT
            • 然而,保守的安省政府却不赞成“权宜收费法”法院裁决,坚称这样的法律决定应由省府的立法机关,而不应由法院来订立,否则就有违安省的“习惯法”(COMMONLAW)。这完全是一种被动的官僚主义腔调,听来令人生厌。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在高度发展的西方民主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在原则上是准确的,但也并不尽然。西方国家的人民所享受的法律平等权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的经济能力和社会地位。王子犯法,庶民同罪,这只是一个美好的理想,在现实生活中是并不完全存在的,即使在高度民主自由的资本主义国家亦然如此。

                轰动世界的美国橄榄球明星新普生谋杀妻子及其男友的案件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如果新普生不是千万富翁,出不起几百万元聘请美国最有名的律师团为其辩护,相信早已罪名成立,锒铛入狱,或已上了电椅。可是他被判无罪释放,仍然过着名人生活。西方的民主自由和人权,特别是法律平等,被冷战时代的共产阵营认为“虚假”的“虚伪”的,不是完全没有根据。

                试想,如果一个普通百姓,与有财有势的商业组织、政府机构、政治名人或富商巨贾发生了法律纠纷,主权和利益受到了严重侵犯和损害,而对方又不认输服罪,如何办?若要诉诸法律,你出不出得起可以令你倾家荡产的律师费?就算你拼死赔上了一生积蓄,官司也不一定打赢,那又怎么办?明智者最好能忍气吞声,自认倒楣,认命了事。中国有句古训,叫做“民不与官斗,穷不与富争”,在今天仍然可当“座右铭”。在大多数的情况下,仍不失为做人处世的一句“金玉良言”。

                不过,话又得说回来,随着时代的进步和人类文明的进展,法律平等的范围也逐渐扩大和普及,特别是在西方民主国家,阻碍“法律平等”的路障正在不断拆除和清理,普罗大众所享有的法律平等权利渐趋完善。特别是因经济问题所受的限制和困难越来越容易克服。

                对于一个不懂法律的人来说,要进入民事讼诉,昂贵的费用是一个难题,另外一个问题是对案件的胜诉没有把握。打赢了官司当然好,可是输了以后怎么办?你可以继续“上诉”。一级一级上去。但即使有钱继续上诉,最后也不一定胜利。若没有经济能力,则只能认输罢休。这显然是对有钱人有利,对穷人不公。

                为了改变这种不平现象,西方国家的立法司法机构订定了一个容许律师对顾客收取“权宜”,或“权变”费用(CONTINGRNCYFEE)的方法。即律师在接受一个案件前,衡量胜诉的可能性,作出一个是否愿意和顾客订立“只有在打赢官司以后才收讼诉费”合同的决定。这是一个保证穷人或中产阶级的法律平等权利的“天才”做法。因为在这个收费方法下,出不起律师费的人,一旦讼案被律师接受,等于保证胜诉,否则的话不必破费。这无疑是对有财无理的原告和被告一个致命的威胁,必然压抑其仗势欺人的气焰,大大降低了其因财势而脱罪的可能性和机会。这个收费方法,也使律师避免了“为了打官司而打官司”的不良赚钱动机,防止了浪费,提高了效率,减少了对峙公堂,增加了堂下和解的机会,也因而节省了公家的费用。这个收费制度,早在澳大利亚、英国及美国实施,也在安省以外的加拿大所有其他省份和区域实施。只有保守的安省,迟至今年九月初才出现了一线实施的曙光。在此之前,省府规定律师不准采用“权宜”收费法,否则就是违法。

                九月十日,安省最高法院院长在他的具有里程碑性质的裁决当中申述,“有史以来绝对禁止权宜收费的理由已经不再公正”,“在监管之下的合理权宜收费法的优点越趋明显和强劲”。他强调指出,强烈的具体案情显示,继续禁止权宜收费,只会损害法律运作和管理,使讼诉双方处境不稳。事实证明,权宜收费法的实施,虽然淘汰了很多律师光是为了赚钱而办理的案件,实质上却增强了公众对公正律法制度的兴趣,因此反而增加了高质素的真正的讼诉案件,而且有助于增强法律平等和法律公正。

                然而,保守的安省政府却不赞成这个法院裁决,坚称这样的法律决定应由省府的立法机关,而不应由法院来订立,否则就有违安省的“习惯法”(COMMONLAW)。这完全是一种被动的官僚主义腔调,听来令人生厌。权宜收费法的全面实施,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安省怎能拖其他所有省份的“后腿”,省府的官腔只是一种掩饰自己跟不上时代的藉口。

                “权宜收费法”已成社会和国际共识,必将全面实施。由那一个机构来订立,只是技术问题,无作轻重。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CONTIGENCY也一点没有脱离"资本主义特色", 去看看什么样的官司以这种方式来打: 通常都是PUNITIVE DAMAGE. 象PERSONAL INJURY, MAL-PRACTISE, CLASS LAWSUIT. 其关键在于所赢赔偿可以JUSTIFY律师的时间
                和胜诉几率. 如果把赢得赔偿除以小时数, 收费更高. 不过风险也高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