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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熟悉的ID了, 真亲切, 想起了2012年我在这个版块的日日夜夜。下面有点唠叨, 思路清晰可能有点混乱, 麻烦大家别嫌我烦, 帮我看一下, 我实在是想要搞清楚, 因为涉及到给老人买票的问题, 有点急: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首先是官网上对OHIP ELIGIBILITY的标准定义 (第一条肯定满足, 就不提了):


1。 you make your primary place of residence in Ontario; and generally,
2。 you are in Ontario for at least 153 days of the first 183 days immediately following the date you establish residence in Ontario (you cannot be absent for more than 30 days during the first 6 months of residence); and
3。You are in Ontario for at least 153 days in any 12-month period.





我之前也看了网上的这段, 其他的都很直白, 不容易有歧意, 我基本都理解, 主要是对"you are in Ontario for at least 153 days in any 12-month period"里的那12个月是如何算起有疑问。开始我主观地认为是每年的一月一号, 但不敢肯定, 所以打了第一个电话, 得到的回答是从登陆那天算, 然后又仔细思考了一下, 觉得应该再确认, 就打了第二个电话, 这次问得比较详细, 再三确认得知是从OHIP卡生效那天算起。如果某个12 MONTH PERIOD 离开加拿大超过7个月, 回来以后即使现有的OHIP CARD还在有效期内, 仍然要重新申请OHIP卡并等待3个月, 并且在回来那天之后的183天内待够153天, 然后12 MONTH PERIOD要从新卡生效时算起。



我家有A和B两种情况, 以下是我的最终解释, 前辈帮忙给看一下。



A:
1。 2013年3月1日登陆, 2013年6月1日健康卡生效, 2014年2月1日离开,TA 在建立RESIDENCE IN ONTARIO 后待了245天,所以满足条件2;在第一个12-MONTH PERIOD (2013年6月1日-2014年6月1日)里待了245天, 满足条件3。 所以到目前为止TA在OHIP COVERAGE 里;

2。 A 于2014年2月1日离开, 准备于同年8月1日回来,这次打算待一年以上。那么在第二个12-MONTH PERIOD (2014年6月1日-2015年6月1日), TA会待300天左右, 所以同时满足条件2和3。

所以对A来说, TA回来时不需要重新申请健康卡, 也没有3个月的等待时间, 可以直接享受OHIP COVERAGE, 我们不需要给A买保险。


B 有点复杂

1。 2013年3月1日登陆, 2013年6月1日健康卡生效, 2014年2月1日离开,TA 在建立RESIDENCE IN ONTARIO 后待了245天,所以满足条件2;在第一个12-MONTH PERIOD (2013年6月1日-2014年6月1日)里待了245天, 满足条件3。 所以到目前为止TA在OHIP COVERAGE 里;

3。 2014年2月1日离开, 准备2015年8月1日回来, 那么TA在第二个12-MONTH PERIOD (2014年6月1日-2015年6月1日)完全不在, 所以失去了OHIP ELIGIBILITY, 等TA回来后就要从新申请健康卡, 并等待3个月, 且在前183天里不能离开超过1个月。我们需要再给B买前3个月的保险。


我其实对B无所谓, 反正TA是要重新来过的,我只是比较紧张A, 希望尽量确保TA的ELIGIBILITY不失效, 那么我们可以省将近1000刀的保险费用。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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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相约北美 / 探亲团聚 / 家里老人计划下个月回国VACATION一段时间, 我正在确认他们回来之后的OHIP ELIGIBILITIES。刚给OHIP打了电话, 有点糊涂, 想上来问问我理解的对不对。
    今天刚知道每12个月待153天里的那"12个月"是从登陆那天算起的, 那我家老人是2013年3月登陆的, 为了简单起见就说是3月1号吧。对我家老人来说就是

    1。 2013年3月1号 - 2014年3月1号, 我家老人满足了登陆后183天内待153天的条件, 所以直到2014年3月1号他们仍然可以被COVER

    2。 因为之后每年的3月1号到下一年的3月1号之间要待满153天,所以如果他们2月份离开, 只要9月1号之前回来都仍然享受COVERAGE, 不用等待3个月, 更不重新申请OHIP CARD, 因为他们在这个12 MONTH 里待了> 153天。

    3。 其中一个老人因为有一些事情要办, 所以可能会2015年夏天才能回来, 那么在2014年3月1号 - 2015年3月1号这个12 MONTH PERIOD TA就跟本不在安省, 那等TA 2015年夏天回来以后, 应该就要从新申请OHIP CARD (即使他有未过期的CARD) 并等待3个月, 而且在2016年3月1号之前要待够183天才能确保享受OHIP COVERAGE。。


    以上是我的理解, 我知道很乱, 因为我的脑子在这件事上就是一团浆糊, 恳请明白人来看看我理解的对不对。
    • 写完以后思路又清晰了一点, 发现关于这个"12 MONTH PERIOD"我还不是百分之百肯定, 就又打了个电话, 结果得知是从OHIP CARD 生效那天算, 而非登陆那天。
    • 电话里理解的没有网上这么透彻吧,看看这里.
      • 看到熟悉的ID了, 真亲切, 想起了2012年我在这个版块的日日夜夜。下面有点唠叨, 思路清晰可能有点混乱, 麻烦大家别嫌我烦, 帮我看一下, 我实在是想要搞清楚, 因为涉及到给老人买票的问题, 有点急: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首先是官网上对OHIP ELIGIBILITY的标准定义 (第一条肯定满足, 就不提了):


        1。 you make your primary place of residence in Ontario; and generally,
        2。 you are in Ontario for at least 153 days of the first 183 days immediately following the date you establish residence in Ontario (you cannot be absent for more than 30 days during the first 6 months of residence); and
        3。You are in Ontario for at least 153 days in any 12-month period.





        我之前也看了网上的这段, 其他的都很直白, 不容易有歧意, 我基本都理解, 主要是对"you are in Ontario for at least 153 days in any 12-month period"里的那12个月是如何算起有疑问。开始我主观地认为是每年的一月一号, 但不敢肯定, 所以打了第一个电话, 得到的回答是从登陆那天算, 然后又仔细思考了一下, 觉得应该再确认, 就打了第二个电话, 这次问得比较详细, 再三确认得知是从OHIP卡生效那天算起。如果某个12 MONTH PERIOD 离开加拿大超过7个月, 回来以后即使现有的OHIP CARD还在有效期内, 仍然要重新申请OHIP卡并等待3个月, 并且在回来那天之后的183天内待够153天, 然后12 MONTH PERIOD要从新卡生效时算起。



        我家有A和B两种情况, 以下是我的最终解释, 前辈帮忙给看一下。



        A:
        1。 2013年3月1日登陆, 2013年6月1日健康卡生效, 2014年2月1日离开,TA 在建立RESIDENCE IN ONTARIO 后待了245天,所以满足条件2;在第一个12-MONTH PERIOD (2013年6月1日-2014年6月1日)里待了245天, 满足条件3。 所以到目前为止TA在OHIP COVERAGE 里;

        2。 A 于2014年2月1日离开, 准备于同年8月1日回来,这次打算待一年以上。那么在第二个12-MONTH PERIOD (2014年6月1日-2015年6月1日), TA会待300天左右, 所以同时满足条件2和3。

        所以对A来说, TA回来时不需要重新申请健康卡, 也没有3个月的等待时间, 可以直接享受OHIP COVERAGE, 我们不需要给A买保险。


        B 有点复杂

        1。 2013年3月1日登陆, 2013年6月1日健康卡生效, 2014年2月1日离开,TA 在建立RESIDENCE IN ONTARIO 后待了245天,所以满足条件2;在第一个12-MONTH PERIOD (2013年6月1日-2014年6月1日)里待了245天, 满足条件3。 所以到目前为止TA在OHIP COVERAGE 里;

        3。 2014年2月1日离开, 准备2015年8月1日回来, 那么TA在第二个12-MONTH PERIOD (2014年6月1日-2015年6月1日)完全不在, 所以失去了OHIP ELIGIBILITY, 等TA回来后就要从新申请健康卡, 并等待3个月, 且在前183天里不能离开超过1个月。我们需要再给B买前3个月的保险。


        我其实对B无所谓, 反正TA是要重新来过的,我只是比较紧张A, 希望尽量确保TA的ELIGIBILITY不失效, 那么我们可以省将近1000刀的保险费用。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可以有2年的国外coverage,我给爹妈就是这样申请的(可以离开安省工作,学校,其他原因,我说的是度假)。然后安省健康部给了他们两人每人一个新的健康卡,就从离境那天开始到2年。
          • 太重要的信息了, 非常感谢。我虽然看到那个PROLONG COVERAGE, 但主观认为是只有工作和上学才可以申请, 主观真害人。原来渡假也可以。 那请问你们是在老人离境前办的还是离境后只要是在COVERAGE的时效内办就可以?
          • 刚又仔细看了一下官网, 貌似这次我家老人是不符合规定的, 因为要求第一次申请PROLONG之前是要连续两年符合那个153天的要求才可以申请, 但这个信息仍然很重要, 因为下次他们再回国就可以在离开之前办理这个手续了。
            • 理论上应该是离开之前申请,但是我是他们回去以后才帮他们申请的,提交了护照入境的复印件,然后填表,理由就是离境度假,然后邮寄过去的。
              • 给个链接给你参考:
              • 表格是在网上DOWNLOADED的吗?
                • 就是这个,你也可以去办事处找他们要彩色的那种。 (Section D: report a leave from Ontario for more than seven months)
      • SORRY, 我实际上是想说我思路不够清晰, 想请思路清晰的同志们帮我看看
        • 简化一下,可不可以这么理解。健康卡生效后,以前的事儿就算了。生效后离开安省超过一定天数,要重新申请,再等三个月生效?
          • 两个OHIP AGENTS都跟我强调只要离开加拿大超过7个月就可能失去资格, 所以简化地讲你说的是对的. 如果打算回国超过7个月,那就得仔细算算, 待够上一年的153天后马上走, 在下一年的第183天前回来, 理论上是可以保证资格的。
    • 自己顶, 希望更多的人可以看到, 来帮我CONFIRM一下。 我觉得弄清楚这个问题很重要, 因为即便是我们自己将来退休后想环游世界也要考虑这些不是吗?
      • 多谢分享!退休环游世界7个月的机会也不大 lol
        • 其实我希望大家帮忙更大于分享, 我不100%确定我理解是对的, 所以希望有相关经验的同志们帮忙给把把关。
      • 你怎么搞的这么复杂啊, 什么第一个12月, 第二个12月. 你只要从每次回来的那天往前推12个月, 如果超过153天不在这边就重新申请好了. A应该没问题.
        • 支持!我也是这么理解的。
          • 我也觉得我是想太多了,只要A没有问题就行了。谢谢楼上的同学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