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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同意。确实是政客无能,致使政策出尔反尔,以至于将来可能会危及到这个国家的信用。

政治家的眼光应该是远远高于普罗大众的,能看到几十年甚至上百年以后的发展大势。而政客们只能为眼前一点儿蝇头小利,上蹿下跳。等到势易时移发现得不偿失,又不惜自打耳光,反反复复。
十几二十年前,决定从亚洲大举移民,该是看上了亚裔吃苦耐劳,聪明勤俭的品质;也看到了数百万劳动力带来的税收红利。却没看到,他们背后的将带来的亲属移民(亚洲人家庭(族)观念很强)。后来,发现老人来得多了,福利医疗花费多,就猛砍父母类别移民;现在当年的亲属移民们,慢慢住够了入籍年限要入籍了,政客就要动手抬高入籍门槛;再几年,老人们年过65又住满十年要领福利金了,恐怕门槛还会抬高。司马昭之心呀,难道大家都是傻子看不出来吗?这种胸怀还能吸引到多少高素质的移民呢?从几十年,上百年发展的尺度看,对这个国家是利还是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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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茶话 / 美国话题 / 这什么玩意儿?我们入了加籍在美国工作的非加拿大居民,如果被收回加国籍,我们岂不是成了无国籍人士?如果加拿大保证我能拿回中国国籍,我就没问题.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入籍设居住意愿条款惹焦虑
    新《入籍法》Bill C24即将进入国会表决程序,但其中考虑申请人有无「在加拿大居住意愿」(intent to reside in Canada)的条款,引起加拿大律师公会(CBA)的极力反对。CBA认为「居住意愿」既可能违宪又定义不清,更将公民分成两种,让在海外出生后到来归化的加拿大人无法像在本地出生的加拿大人一样,享有一样的迁徙自由。

    Posted Saturday, May 24,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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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BA并警告,一旦新法开始执行,移民部可能穷其人力及物力,也无法处理因落实规定而必须进行的查核,与移民部提出修法目的是为了节省经费「背道而驰」。

    联邦新民主党(NDP)移民副评论员戴伟思(Don Davies,圆图)则提醒,新《入籍法》虽然已经一读,但在未经过最终表决程序前,各界反对意见仍可能促成最后「翻盘」,将不公平的条款排除在外,移民社区更不应再保持沉默。

    促移民社区发声反对

    CBA针对新《入籍法》Bill C24法案,逐条评论并已向移民部提交CBA版本的修改建议。在新法所有条款当中,CBA认为最可能违宪,以及执行困难的莫过于「居住意愿」的部分。

    国外出生公民离加恐失国籍

    CBA修法报告指出:「居住意愿产生的第一个问题在于,该条款将所有公民区分成两种,一种出生即有公民身分的加拿大人,另一种即是在国外出生,后来经过移民归化方式,才取得公民的加拿大人。」

    报告说:「在加拿大出生的人,可以不受限制居住在任何国家或地区,也可以去任何地方旅游,但非在加拿大出生的公民,如果离开加拿大,即有丧失国籍的风险。」报告表示,新法中对申请人新加「居住意愿」的要求,「很可能违宪」。

    移民部执行查核费周章

    不只是制造出两种公民的问题,CBA认为,从执行层面来看,一旦实施「居住意愿」条款,则对移民部来说,将是庞大的人力及物力负担;报告说,不管是评估申请人有无达到要求,或是执法工作,均可以让入籍程序复杂,且花费大量的资源,这与移民部决定修改《入籍法》的原意并不符。

    报告因此建议移民部马上取消「居住意愿」条款,以免引发难以收拾的后果。

    CBA全国移民法执行委员,移民律师埃德尔曼(Peter Edelmann)指出,新法案在送交二读之前,移民部突然要求在表决前再进行一轮研究,而不是直接交付二读,所以不排除移民部可能对争议条件再作修改的可能。

    他强烈建议CIC采纳CBA的建议,顺应民意。

    CBA对新《入籍法》的其他条文,也提出修正看法。比较重要的包括,CBA虽然支持新法重新定义什么是「居住」(residency),但认为完全以实际居住在加拿大作为判定,将令定义过于狭窄,且排除了一些因为不同原因无法在加拿大居住的申请人。CBA因此建议增加「居住」定义的弹性范围。

    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供报税并且提供报税资料的要求部分,CBA则认为,有鑑于《入息税法》(Income Tax Act)本身法律的复杂,该会担心,要求附上报税文件,有可能被人从中吹毛求疵,以报税文件有问题,被当成是入籍申请造假,后果极为严重。

    新民主党移民副评论员戴伟思表示,新法中的「居住意愿」条款已经明显限制人民迁徙自由,已经明显违宪,即使联邦保守党勉强以多数优势,表决通过新《入籍法》,未来不久即会被告上法院,由加拿大最高法院作出是否违宪的解释。

    戴伟思还说,当移民部长亚历山大(Chris Alexander)在国会公民及移民委员会,被质询问到,移民官如何判断一个人在入籍之后有无「居住意愿」时,他都无法提出具体答覆。

    他因此担心,此一条款赋予移民官过大权利,将对申请人造成不公。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CBA避重就轻,拿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大做文章,怀疑其目的和动机不纯。
      第一,作为移民到加拿大的公民,你已经宣誓了,为加拿大人了,你就要为加拿大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第二,所谓移居住意愿,是针对那些拿了公民身份就离开加拿大,长时间不回加拿大的人的。这样的人对加拿大社会毫无用处,毫无贡献,加拿大没有义务给他们养老,必须清除。第三,居住意愿的说法不违法,而且很合理,相当地合理。你试着想一想,如果一个加拿大公民长时间离开加拿大,不交税,不参加选举,本身已经失去了公民的资格,是他自己自动放弃加拿大公民资格。还记得我们移民离开中国三个月活六个月之后,工作单位就认为你自动离职了,将你开除?这是一个道理。第四,加拿大律师工会呼吁移民社区起来反对这项法案,说明广大的移民是赞成这个法案的,这个法案对广大移民是公平的。
      • 你把中国那套思维方式带过来本身就是无端。什么离开加拿大时间长了本身就是失去公民身份。什么叫“本身”?是你自己臆想而已。另外,
        您只看到中青年人拿了公民就离开加拿大,您看到多少大陆来的老人,不仅是大陆来的,一辈子没在加拿大交过一分税,老了,享受免费医疗和老人金。您对此作何处理和解释?那些离开加拿大的中青年人同时没有享受加拿大的福利也是事实,您又是怎样解读?其实,在我看来,加拿大就是一个官僚主义,保守的社会制度,所以很难有大的进步和改革。本人倒是认为在加拿大移民局对这些中青年离开加拿大的人开刀之前,请先堵住那些从未在加拿大交过一分钱却享受养老金的人路是正道而且立刻就能省钱。同时,留住中青年人不是用强制手段,实在是市场太小,没有工作,加拿大政府不作为,人的思维保守固执造成很多移民来的人才无用武之地,迫不得已必须离开去寻求更好发展。只有改变这些才能留住人。并且,您放心,但凡有国家给这些人工作或者留住他们,他们不会轻易回加拿大养老的因为他们的子女和根基已经在那里了。您这番言论倒是应该说说那些直接到加拿大养老来的老人。我们自己父母都没有给太多钱因为他们的退休金够生活,却在加拿大交那么多税养别人的父母,情何以堪。
        • 这些老人都是以资助的方式移民到加拿大,所以资助人需要付全部的责任。这些你就不要操心了,你的操心是没有任何基础的。资助人需要有工作,有收入,这是资助人资助的基础。资助人需要给老人们提供住宿,视频,交通。
          所以,移民到加拿大的老人们不需要政府的资助。你的说法没有任何基础。顺便问一下,你本人或你的配偶是否资助过父母移民?如果没有的话,补上这一课后再来讨论这个问题。
          • 如果资助人资助老人食宿,为什么很多老人在加拿大拿老人金虽然他们年轻时候后没有贡献过一分税钱。另外,您也别老操心那些中青年离开加拿大的人,因为他们此时此刻根本享受不了加拿大任何福利,不如那些老人天天,纳税人养着。
            • 你没有看明白吗?他们的子女已经贡献了,不仅仅是子女自己要纳税,而且还要出钱养活老人,负责他们的住宿,负责她们的吃饭。在资助期间,十年的抚养期啊,你知道吗?你能够体会到吗?你知道我每年在移民的父母身上花多钱吗?将近两万啊,你知道吗 ?
              是的,他们自己没有任何付出,但是我得付出啊,你这样诅咒移民加拿大的老人,于心何忍?你也有父母,等你有一天走到了这一步,你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 首先我没有诅咒谁,我是在讲这个事情没有交过一分钱税然后领老人金的政策。看来您的父母就是未交一分钱税拿老人金的。国内还有一份退休金吧。你们多占纳税人的钱,为自己的利益得失,就这副嘴脸。
                说起别人你可是够恶狠狠的。从你身上看出文革造反派的劲头了。闹了半天您就是属于有便宜一定要自己占,看见别人占了就不行的那种人。太可笑了!再说了,您自己的父母,来了加拿大您自己愿意一年贡献2万是您自己乐意,没什么可炫耀的,是报答养育之恩。您不能让所有纳税人都报答你父母吧。
              • 另外您所谓的贡献,其实就是只贡献了您自己那份退休金老人金,不包括您父母的。如果你有疑问可以问问CRA,看来您真够矫情的,歪理真多。
          • 您要补的课还很多呢。您见过现在此时此刻就拿着老人金没有交过一分税的人吗?您先去补补课,别什么事情自己不知道的就以为没有,还让别人补课。您最应该补课。
        • 你说的有些道理:加拿大是一个发达而不发展的国家,和美国有很大的不同,这是因为加拿大实际上是由几个非常庞大的资本家集团来控制。
          加拿大的中青年人的工作机会很少,这是事实,所以很多有志者去国外发展,比如美国,香港,中国,等等。然而,有些人滥用加拿大宪法给予的权利,尤其是从社会主义国家来的人,长期居住在国外,不交税,不尽公民义务,反而向加拿大政府索取福利,这是不公平的索取,是占其他加拿大人的便宜,非法占取。这种行为不给予打击,加拿大的税收会越来越高,占便宜的人会越来越多。你希望这样吗?那些大资本家才不管你这些哪。
          • 他们享受福利也得等他们回来加拿大,不然现在是享受不到的。可是那些老人们此时此刻就每月拿着1000/人的老人金。解决了这个现实问题,再解决以后的问题。
          • 长期居住在国外除非欺诈,否则你拿不到什么加拿大福利。
            如果家人住这边,一般富二代的开支远高过一般的工薪阶层,而且不占加拿大工作机会。
            如果都不住这边,驾照五年过期,无法renew,你也就不再是加拿大居民(虽然还是公民身份),医疗等等福利完全拿不到。
            如果回加拿大养老,你得缴纳足够年限的税收。
            我确实看到有人一个在国内工作在加拿大不报收入,家属和小孩在加拿大报低收入然后拿福利,但是这种情况需要做很多假,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我知道的人里面,只有一户这么做过,而且是在移民初期的几年,比例并不高。
    • 移民律师夸大法律条文,就是为了保住他们的生意。移民法官的权力的确将加大,他可以根据自己判断来让你入籍与否。但是bill里写明了,入籍后这条就不管了,除非有撒谎。
      • +1. 感觉这里只有你读明白了。CBA本来就有些夸大扭曲,中译本把意思又进一步扭曲,整个让人误解。其实变化并不大,以前递交申请后离境也有麻烦。
      • 公民被分成四类,这种人为的违宪行为,你觉得不重要?
        • 那是律师学会在自己撸自己的,俗称,自淫,进一步,打自己的炮。
    • 哈勃政府在移民问题上可谓劳苦功高啊。
    • 所以说大家赶紧想办法拿绿卡、入美籍啊。有这种政府、这种体制,加拿大垮掉是早晚的事。
      • 你以为美国能不垮啊,吃福利的比交税的多,贫困选民支持民主党,债台高筑,借钱发福利,然后给中产加税。
        • 美国吃福利的,真的不多。因为它不是福利国家。你看,连医疗都不公有。加拿大如果不堵住那些只吃福利的人的话, 奖懒罚勤,这样下去,真的看不到希望。我见过很多国人、中东人和非洲人,专门吃政府福利。看着,我都痛心。另外,大家不必担心,已经入籍的,不追溯。
          • 美国的老莫老黑不也是一堆吃福利的? 凡事都有两面性, 有政府福利兜着,穷人不至于为生存铤而走险,或者做事完全不顾道德尊严。
            • 是,福利对真正的穷人有帮助。请问那些在中国拿退休金,跑到加拿大来住够10年拿老人金的人,您怎么看?不给他们老人金,他们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吗?
              他们两边拿钱,我们的税除了养这些懒得出奇的加拿大各级公务员们,还得养这些老人。请问我们到了无力挣钱的时候,谁养活他们谁养活我们。这纯属加拿大政府无能,制定政策愚蠢一刀切,同时也说明他们平时工作就是混日子。根本不注重细节造成这种政策存留至今。所以既然懒就懒吧,现在站出来说这些有的没的,说白了,加拿大政府跟这些老人一样就是希望中青年别走,特别是有才的人,留下来交重税养活他们,所以他们制定这种政策。
          • 老弟,不要主观,你我周围可能没有什么人吃福利,但是你可以看看统计(除非你也不相信美国的统计):
            • "Some Form Of Federal Welfare.". Please pay attention to the word "Some".
              有没有不重要,重要的是多少钱?科学管理没有?加拿大在此方面太厉害了、太失控了。我不想和你抬杠。美国也有公费医疗啊,(对于穷人,老人),这些都是合理的,但是必须合理使用,管理科学、严格。
              • 肯定是不合理的,一个县里1/4的劳动人口获得了disability benefit, 领取 food stamp (SNAP) 人口惊人增长。 就是朝着希腊的道路上走。
                • 这说明美国在纯资本主义的同时还考虑到穷人。好差都兼顾着,没啥不好。我倒觉得美国挺可爱。再说一遍,人口的多少不重要,重要的是多少钱。如果相对少的钱,拯救了大多数穷人,,又不浪费。挺好的啊。
                  • 爱使人盲目啊。根据OECD,美国的社会福利开支占GDP20%,加拿大18.2%。
                    • 这不更说明加拿大不适合生存吗?你不是在证明: 美国福利投入高且合理。加拿大福利本身其实就不高,还瞎用、浪费吗?加拿大那么高的税收,才那么点福利。外加气候严寒,房价、物价死贵、工资低廉。对吗?赶紧溜吧。
                      • 美国主要靠财政赤字。美国国债占GDP106%,加拿大85%。而且美国每年加4个百分点。debt ceiling你不会不熟悉。所以"有这种政府、这种体制,美国垮掉是早晚的事。" 谁先垮谁后垮说不准,也有可能掉头改变政策。所以做好转移的准备。我是绝对不会入美籍,全球收税,我负担不起
                        • 顶一个。有理有节。还有你楼上那仁兄真起错了id,blackmaple比较适合他
                        • 美国绿卡也是全球收税。
    • 这属于单方面改变规则。要是当年移民的时候讲清楚,还会有人费劲扒拉地申请,又交税多年苦坐移民监吗?
      加拿大的国籍的好处无非是老来福利好些,亦或可以早日移民父母,亲人团聚。若是公民为个人前程移居海外,政府便将人家国籍取消,或是不给人家父母发放福利,不但属于违背当年移民双方订立的“移民契约”,自损信用。更犹如对待移民如同一次性餐具(用过即扔),比竟人生短暂,移民们当年最好的年华曾赋予加国。这还有什么公平正义可言?
      如果,政客们胆敢通过这种法律,这种邪恶国家的公民不当也罢。

      关于老人福利的争论。不能因为制度的漏洞,就去责怪利用这些漏洞的人。人家申请福利合理合法,当年十年担保的移民协议不是黑纸白字吗?认赌服输也好,兑现承诺也罢,总比自己打脸,食言来得好。
      • 只能证明加拿大政府无能,漏洞太多,不知如何堵漏洞,给自己收重税造舆论和借口。同意您说的,不能怪这些老人们利用了这个漏洞,只能说政府无能。
        但是上面那位爱谁谁的发言如同新闻联播的口气,什么不参加选举本身就是丧失公民权,这些本身都是她自己臆想的,没有任何理论根据。不过通过后面的辩论,可以看出她的逻辑,就是有便宜她或者她家人占了她就支持,否则别人占了就反对。另外,您所讲的契约其实不是契约是政策,政策是政府可以改变的。并非只要不白给老人金了就是毁约。无论怎样,把国家挖空了总不是一件好事,政府一定会改变政策的。只是因为政府无能,堵了这边漏了那边。
        • 非常同意。确实是政客无能,致使政策出尔反尔,以至于将来可能会危及到这个国家的信用。
          政治家的眼光应该是远远高于普罗大众的,能看到几十年甚至上百年以后的发展大势。而政客们只能为眼前一点儿蝇头小利,上蹿下跳。等到势易时移发现得不偿失,又不惜自打耳光,反反复复。
          十几二十年前,决定从亚洲大举移民,该是看上了亚裔吃苦耐劳,聪明勤俭的品质;也看到了数百万劳动力带来的税收红利。却没看到,他们背后的将带来的亲属移民(亚洲人家庭(族)观念很强)。后来,发现老人来得多了,福利医疗花费多,就猛砍父母类别移民;现在当年的亲属移民们,慢慢住够了入籍年限要入籍了,政客就要动手抬高入籍门槛;再几年,老人们年过65又住满十年要领福利金了,恐怕门槛还会抬高。司马昭之心呀,难道大家都是傻子看不出来吗?这种胸怀还能吸引到多少高素质的移民呢?从几十年,上百年发展的尺度看,对这个国家是利还是弊呢?
          • 按我的说法,狗屎政府、垃圾政府、饭桶政府。早就看穿它了。哪里还顾什么脸面,什么长远打算。其国民的懒懒散散、不守信用,也可见一斑。
            • 同意,脸面,他们是不顾的。所有统治者都是一样的,政策是他们定的,他们可以随时改到自己合适为止。最终就是你们多交税,养活这个懒散无能的政府,不交税不养活他们的都边儿去。
              跟爱谁谁讲的那个什么不选举没有一分钱关系。你不选才好,他们想谁当谁当。他们就是看重移民的税收。但是他们太愚蠢,所有新政都有漏洞,被移民玩儿了的也比比皆是。
            • 枫兄又在爱之深,责之切了。
      • 这帮政客就是吃饱了撑的。要改游戏规则就要赶在游戏开始前,玩一半了再改纯属无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