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的信托投资公司之一,它的破产在国内外金融市场引起了很大的震动。对这样一家重要的金融机构从辉煌的顶峰堕入破产的深渊的原因作出客观的剖析,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论文试图通过对广信破产原因的分析,从个别引申到一般,揭示出信托投资业、地方金融机构乃至于国有企业所共同存在的问题,并探讨相应的政策取向和政策措施。
第一章介绍了信托投资业和广信的基本情况
首先简要介绍了信托投资业在我国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包括一些基本的概念,并根据发起人的不同,将信托投资公司分成三大类。
然后介绍了广信的发展历程和其曾经有过的辉煌业绩,广信的前身是新中国第一家信托投资公司,广信自身也曾经为广东经济的腾飞作出过突出的贡献,广信从80年代初始就多次在海外成功发债,是十大窗口公司之一,在国内外金融市场都具有一定的声望。
此后阐述了广信从被行政关闭到正式申请破产的过程。
第二章分析了广信破产的主要原因,也就是直接原因。有两点:一是资不抵债情况严重,二是内部管理混乱。
对广信资不抵债的情况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说明:一是资产数量缩水,资产流失严重;二是负债状况恶化,表现为外债管理失控、或有负债无限膨胀和负债成本高企;三是丧失了流动性:流动性的丧失有三方面原因:基本原因是资产质量低下和资不抵债,直接原因是外汇流动性的丧失,客观原因是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
对广信内部管理的混乱同样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一是机构管理失控:包括机构数量失控、境外机构管理混乱和业务授权混乱;二是业务管理无序:在贷款、投资、证券、房地产等多项业务上都有所体现;三是财务管理混乱。
第三章是本文的重点,分析广信破产的深层次原因。分别从作为信托投资公司、作为窗口公司、作为国有企业和作为境外中资企业的广信,以及金融监管的宏观环境这五个方面进行了分析。
首先,信托投资公司普遍存在的功能定位不明确和业务范围模糊的问题对广信来说同样存在,功能定位的不明确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作为企业的信托投资公司在其自身经营上目标定位不明确,二是作为金融机构的信托投资公司在金融体系中的角色定位不明确。由于功能定位的不明确,不可避免地使信托投资业的业务范围变得模糊;业务范围的模糊迫使信托投资公司提高负债成本并导致负债结构的不合理;而负债成本的高企又迫使其投资于高收益、相应高风险的领域,最终造成高损失,并形成了恶性循环。另外很重要的一点是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多为各级地方政府和各部门所发起成立的信托投资公司在改革之初满足了政府和部门的融资需求,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基础也多为地方政府扶持的项目或国有企业。但是非公有制经济今年来逐步占据了主导地位,融资渠道的改变,银行的商业化改革,资本市场的开放和对外融资渠道的拓宽都对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形成了巨大冲击。
第二,作为窗口公司的广信也深受对外融资体制变迁的影响。“窗口公司”是中国改革开放初期的产物,是当时中国建立的一种过渡性的对外融资模式,由此引发的“窗口信用”也因广信的关闭和破产而为人们所熟悉。但是,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推进,中国的对外融资体系产生了变化,“窗口公司”在整个对外融资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也随之不断下降。但这种下降并没有伴随着“窗口信用”和政府信用的分离。从而使窗口信用这一实际上的非主权信用继续披着“准政府信用”的外衣,并进而引发了所谓的“道德风险”。
第三,广信是国有独资企业,这主要体现为两个问题,一是代理人问题,由于国有企业的特点,中国企业的“代理人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又是“委托人问题”。二是地方政府直接管理大型金融机构所引发的政企不分、政府项目泛滥和政府信用扩散。
第四是金融监管和金融体制所引发的问题:金融监管的问题表现为两点:一是对信托投资业的监管存在漏洞,这可以从信托投资业在短短二十年中经历了五次大的整顿而得到反面验证。二是对境外机构的监管不到位:由于人民银行没有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相比在国内的机构,驻香港的金融机构受国内金融管理当局的监管要少得多和松得多。人民银行对它们的管理是通过其在大陆的总公司来进行的。金融体制的问题也表现为两点:一是分业经营体制不顺,导致信托投资公司没有业务可做;二是外汇管理体制尚欠完备:外汇管理部门对外债收支缺乏全盘规划和有效管理及存在大量未登记的外债。
最后是作为境外中资企业的广信所引发的问题。一是企业运作的客观市场环境与传统管理体制的矛盾,如干部选派不科学、业务授权不合理、待遇悬殊不平等;二是缺乏有效的内外监管:在缺乏完善的内控机制和科学的风险管理体系的同时,中资公司领导层急功近利,在经营活动中产生了三个有害的倾向:一是重资产经营、轻实业经营,二是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三是重高风险高收益、轻低风险低收益。
第四章也就是最后一章,对破产事件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从影响来看,要综合考虑短期影响和中长期意义,短期来看,不利因素是主要的,如信用危机、资金来源困难和增加中小金融机构的改革难度等;长期来看,有利于分清国家、政府和企业三者信用、有利于政企分开、也有利于金融企业真正走向市场。在政策取向上,提出了一些浅显的思路,包括在信托业的改革中要疏重于堵、鼓励其转向投资银行和风险投资,在完善完善金融监管体制中走集中监管道路、发挥金融机构的主动性,推动国有企业走真正的股份化道路、重要金融机构统一归金融工委管理等
广信的破产是信托投资业、中资企业、国有大型金融企业在体制改革过程中所付出的代价。未来改革的关键是转变政府职能,促使政企分开;改革的核心是产权制度改革和市场主体的培育;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创新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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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介绍了信托投资业和广信的基本情况
首先简要介绍了信托投资业在我国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包括一些基本的概念,并根据发起人的不同,将信托投资公司分成三大类。
然后介绍了广信的发展历程和其曾经有过的辉煌业绩,广信的前身是新中国第一家信托投资公司,广信自身也曾经为广东经济的腾飞作出过突出的贡献,广信从80年代初始就多次在海外成功发债,是十大窗口公司之一,在国内外金融市场都具有一定的声望。
此后阐述了广信从被行政关闭到正式申请破产的过程。
第二章分析了广信破产的主要原因,也就是直接原因。有两点:一是资不抵债情况严重,二是内部管理混乱。
对广信资不抵债的情况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说明:一是资产数量缩水,资产流失严重;二是负债状况恶化,表现为外债管理失控、或有负债无限膨胀和负债成本高企;三是丧失了流动性:流动性的丧失有三方面原因:基本原因是资产质量低下和资不抵债,直接原因是外汇流动性的丧失,客观原因是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
对广信内部管理的混乱同样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一是机构管理失控:包括机构数量失控、境外机构管理混乱和业务授权混乱;二是业务管理无序:在贷款、投资、证券、房地产等多项业务上都有所体现;三是财务管理混乱。
第三章是本文的重点,分析广信破产的深层次原因。分别从作为信托投资公司、作为窗口公司、作为国有企业和作为境外中资企业的广信,以及金融监管的宏观环境这五个方面进行了分析。
首先,信托投资公司普遍存在的功能定位不明确和业务范围模糊的问题对广信来说同样存在,功能定位的不明确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作为企业的信托投资公司在其自身经营上目标定位不明确,二是作为金融机构的信托投资公司在金融体系中的角色定位不明确。由于功能定位的不明确,不可避免地使信托投资业的业务范围变得模糊;业务范围的模糊迫使信托投资公司提高负债成本并导致负债结构的不合理;而负债成本的高企又迫使其投资于高收益、相应高风险的领域,最终造成高损失,并形成了恶性循环。另外很重要的一点是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多为各级地方政府和各部门所发起成立的信托投资公司在改革之初满足了政府和部门的融资需求,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基础也多为地方政府扶持的项目或国有企业。但是非公有制经济今年来逐步占据了主导地位,融资渠道的改变,银行的商业化改革,资本市场的开放和对外融资渠道的拓宽都对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形成了巨大冲击。
第二,作为窗口公司的广信也深受对外融资体制变迁的影响。“窗口公司”是中国改革开放初期的产物,是当时中国建立的一种过渡性的对外融资模式,由此引发的“窗口信用”也因广信的关闭和破产而为人们所熟悉。但是,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推进,中国的对外融资体系产生了变化,“窗口公司”在整个对外融资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也随之不断下降。但这种下降并没有伴随着“窗口信用”和政府信用的分离。从而使窗口信用这一实际上的非主权信用继续披着“准政府信用”的外衣,并进而引发了所谓的“道德风险”。
第三,广信是国有独资企业,这主要体现为两个问题,一是代理人问题,由于国有企业的特点,中国企业的“代理人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又是“委托人问题”。二是地方政府直接管理大型金融机构所引发的政企不分、政府项目泛滥和政府信用扩散。
第四是金融监管和金融体制所引发的问题:金融监管的问题表现为两点:一是对信托投资业的监管存在漏洞,这可以从信托投资业在短短二十年中经历了五次大的整顿而得到反面验证。二是对境外机构的监管不到位:由于人民银行没有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相比在国内的机构,驻香港的金融机构受国内金融管理当局的监管要少得多和松得多。人民银行对它们的管理是通过其在大陆的总公司来进行的。金融体制的问题也表现为两点:一是分业经营体制不顺,导致信托投资公司没有业务可做;二是外汇管理体制尚欠完备:外汇管理部门对外债收支缺乏全盘规划和有效管理及存在大量未登记的外债。
最后是作为境外中资企业的广信所引发的问题。一是企业运作的客观市场环境与传统管理体制的矛盾,如干部选派不科学、业务授权不合理、待遇悬殊不平等;二是缺乏有效的内外监管:在缺乏完善的内控机制和科学的风险管理体系的同时,中资公司领导层急功近利,在经营活动中产生了三个有害的倾向:一是重资产经营、轻实业经营,二是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三是重高风险高收益、轻低风险低收益。
第四章也就是最后一章,对破产事件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从影响来看,要综合考虑短期影响和中长期意义,短期来看,不利因素是主要的,如信用危机、资金来源困难和增加中小金融机构的改革难度等;长期来看,有利于分清国家、政府和企业三者信用、有利于政企分开、也有利于金融企业真正走向市场。在政策取向上,提出了一些浅显的思路,包括在信托业的改革中要疏重于堵、鼓励其转向投资银行和风险投资,在完善完善金融监管体制中走集中监管道路、发挥金融机构的主动性,推动国有企业走真正的股份化道路、重要金融机构统一归金融工委管理等
广信的破产是信托投资业、中资企业、国有大型金融企业在体制改革过程中所付出的代价。未来改革的关键是转变政府职能,促使政企分开;改革的核心是产权制度改革和市场主体的培育;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创新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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