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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下茶话 / 法律 / 我和房东有麻烦我于今年7月31日搬出本来居住的公寓,当天交钥匙时请公寓经理前往检查,但她说不用了。今天已是8月27日,时隔将近1个月,该公寓管理公司突然通知,说我们搬走时家具未搬干净,墙面有涂鸦,要让我们交罚金,如果我们不交钱,他们将委托MONEY COLLECT AGENT向我们收钱。请问碰到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如何作?那个MONEY COLLECT AGENT是什么东东?以为那些所谓家具是我们搬进去前就在里面的,我觉得我们没有责任搬走那些东西,所以如果我们不付所谓“罚金”后果会是什么?那个MONEY COLLECT AFENT 又会对我们干什么?我们又什么方法可以保护自己?
-lilyweilu(lily);
200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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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