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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下茶话 / 法律 / 关于解除代理的后续问题。我在办理移民的过程中,苦于签约代理的拙劣态度和服务,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写信移民局要求解除代理关系,变更地址。以后我自己完成了后续工作。
我的疑问是,原代理的加国总部能不能够在我登加国后找我的麻烦?
我和中国当地代理签的合约上开头有提到加国总部的名称,但没有总部的签字或盖章。听说这是份无效合约。我希望如此。
另外,在我写信炒代理之后,代理的总部中文网页上打出了不承认我所在城市代理的宣布。
请大侠们帮助看看。如果确定以后无麻烦,我就放心多啦。小女子先谢啦。
-amore(Amore);
200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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