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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下茶话 / 法律 / 移民监问题请教各位前辈一个问题。
我是2001年7月份登陆加拿大,然后2星期回国了,2002年1月份回到加拿大,3月份又回国内申请了返加证,6月份取得返加证有效期至今年年底。
按照新法规定,6/28日以前申请的返加证在国外住的时间算作在加拿大住的时间。新法规定5年内住满2年即可保住身份,那我究竟应该何时返加才能满足2年的要求,而不失去身份。
-shengsherry(sherry);
200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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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345@0)